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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范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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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一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NJZC-2006H031

2、项目名称: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

3、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办公大楼地处X路306号及X路280X大厦三层(两楼中间有天桥相通),X路306号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国、地税各一半,每层有消防通道相通),上下共十层(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其中:

负一楼为停车场及配电房(国地税公用),一楼为分局门厅,二楼为办税服务厅,三至六楼为分局职能部门办公区域,七楼为食堂,八楼为分局干部职工活动、健身场所、培训等区域,九楼为会议室。

X路280号X大厦三层,建筑面积1,148平方米,为分局机关办公区域及会议室(此处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维护由X大厦原物业管理,本次只对分局内部环境卫生、会议接待、设施维护等进行招标)。

总计办公人员约150人。

4、本项目服务时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服务时间暂定二年,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

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

6、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形式:

按最终成交价的10%留取物业管理保证金,由采购人在每季结束后5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支付扣除物业管理保证金后的上季费用(或按半年支付),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退还物业管理保证金(申报供应商需在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明确是否响应此付款条件,或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

7、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采取本票、汇票或转帐支票等形式,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采购中心。

8、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

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网站。

9、谈判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0、考察现场及答疑会:

2006年12月1日上午九点整,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南京市X路306号及X路280号X大厦三层小会议室)集中,考察现场并答疑,联系人:

徐卫,联系电话:

11、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7日上午8:

30至9:

00,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12、谈判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7日上午9:

00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联系电话:

025-8X3联系传真:

025-8X4联系人:

X

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邮政编码:

210008

开户行:

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开户名称: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

3X2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申报文件组成

(一)申报供应商的申报方案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慧化硬体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

2、项目管理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

4、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二)申报供应商报价

申报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报价金额、分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将不予接受),报价计价单位按建筑面积元/每平方米/月计算。

(三)申报供应商资质

1、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副本复印件),且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叁级(含)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具备相应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经验;

3、近三年内承接过二处(含)以上,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政府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须在简介后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内,获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本行业与经营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的荣誉证明(须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6、能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劳动用工证、卫生体检证明及从事物业管理和保安的相关岗位技能证书等(参加竞争性谈判时,申报供应商至少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

确定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

7、申报供应商的谈判申请及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8、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供应商实力、服务水平的有关材料及评分办法里提到的其他资信证明(如果有的话)。

二、申报文件递交

1、申报文件和保证金应于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至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

2、申报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共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发生差异,以正本为准。

3、申报文件须由申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

4、申报文件应装入封袋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

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申报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

5、申报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谈判

1、谈判小组:

本次采购由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随机方式,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三人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2、谈判程序:

(1)实质性响应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的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情况,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

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

(5)谈判小组根据报价、服务标准、申报供应商总体评价、付款条件及谈判文件制作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因素:

价格30分,服务标准56分,申报供应商总体评价10分,付款条件2分,谈判文件制作2分。

详细评分办法(评分项目以申报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质为准):

(1)价格占30分: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无论是否是有效标,以报价为准),以余下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8%为基准价A,其它报价为B,等于该基准价的报价得最高分(30分),其它报价得分为(1-|B-A|/A)×30分。

(2)服务标准占56分:

1、谈判小组根据各参加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方案打分,全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得36分(含)(多数谈判小组成员认为与最终谈判要求有重大偏离的除外)。

2、申报供应商提供的具体服务方案优于谈判文件要求,承诺合理可行,性价比优越,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工程服务、会议保障及其它服务等五个部分,对各谈判文件进行排名,第一名得该部分最高分(4分),其余名次按评价程度酌情递减得分(最低得0分),最高不超过20分(含)。

(3)申报供应商总体评价占10分:

1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占2分:

申报供应商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得1分;

2近三年内承接过二处(含)以上,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政府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的占2分:

有3个(含)以上与本次需求类似的服务项目得2分,有1个(含)至3个(不含)项目得1分;

3ISO系列认证占2分:

通过物业管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通过其他与此次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ISO质量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4表彰、奖励等荣誉证明占2分:

近三年内,获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本行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证明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5其他材料占2分:

除以上四项外,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实力、服务水平的材料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4)付款条件占2分:

对响应要求的各谈判文件按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情况进行排名,最优方案得该项最高分(2分),其余名次按评价程度酌情递减得分(最低得0分)。

(5)申报文件制作占2分:

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文件的制作水平及方案阐述是否清晰等内容,对各谈判文件进行排名,最优文件得该项最高分(2分),其余名次按评价程度酌情递减得分(最低得0分)。

四、合同授予

1、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申报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拒签合同或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没收该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采购中心将视情况从其他候选人中按得分高低顺序递补,或重新采购。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谈判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三章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

一、物业管理范围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安服务:

(1)负责大楼的安全护卫工作;

(2)负责办公大楼院落内的车辆停放秩序及交通秩序(与国税共用);

(3)监控系统的运行;

(4)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出门物品的检查;

(5)负责分局传达室的接待、问讯工作;

(6)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搬运物品)。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洁服务:

(1)办公区域内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客房、活动室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整理收集;

(2)卫生间、客房的地面、墙面、玻璃、灯具、卫生洁具等设施物品的日常清洁保养;

(3)办公大楼周边庭院、绿地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收集;

(4)办公大楼外墙、玻璃幕墙及玻璃窗定期清洗;

(5)值班室及其他办公场所的窗帘、被褥的定期清洗更换;

(6)负责卫生间清洁用品(如卷纸、洗手液等)的及时更换;

(7)制定办公区消杀制度,定期灭除害虫;

(8)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复印、油印、阅览室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程服务:

(1)负责分局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和设施的正常运转;

(2)定期对弱电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空调机的正常运行进行巡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其的年检工作;

(3)负责大楼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工作,清洗必须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定期巡查;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4)设备台帐、图纸档案、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完整,保证运行正常;

(5)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取信件工作)。

4、会务保障:

(1)日常办公会议的茶水、投影及音响保障;

(2)大型会议的全方位保障;

(3)重点部位的咨询、登记、问讯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地税系统的形像,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具体要求如下:

1、管理主任:

1人。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分局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48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1)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

(2)能够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

(3)积极配合业主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

2、保安人员:

5人。

工作要求:

负责办公大楼的安全护卫,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高1.70以上,身体健康,有责任心,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和办公楼保安工作经历。

保安人员须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件,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

(1)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确保办公大楼内无火灾、无刑事事故、无安全隐患发生。

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如有事故发生,做到能够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事件处理及时率100%;

(2)负责监控室的日常工作及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3)负责消防、闭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并负责晚间任务接收及下达;

(4)无上门推销现象;

(5)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6)对外来探访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要求记录完整,有回执;

(7)做好信件收发工作,严肃收发纪律和程序,不得有任何失误;

(8)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汽车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进行管理。

3、保洁人员:

4人。

工作要求:

负责分局院落和办公大楼内部的环境卫生,并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团结互助、以诚对人、以礼相待。

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43周岁以下,身高1.58米以上,体检合格,有从事过写字楼保洁工作经验。

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1)执行清洁制度,清洁设施合理、完备,满足地税系统办公和人流量大等特点下的清洁要求,全天候、全方位地保持清洁;

(2)办公楼立面、公共楼道及物业区域内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并承担“门前三包”责任;

(3)大楼外墙(含玻璃幕墙及玻璃窗)清洗1次/年,幕墙清洗1次/年;

(4)楼内墙面清洗高位1次/月、低位1次/周。

瓷砖部分高位1次/季、低位1次/周(3米以上为高位);

(5)大理石、花岗岩材质部分(含墙、柱、地面)清洗打腊2次/年;

(6)不锈钢材质部分(含宣传栏、楼道扶手、电梯门等)日常保洁,另视污染程度使用护理剂;

(7)卫生间、楼道、走廊等公共部位需制定保洁巡视制度,公共部位垃圾筒需清倒2次/日;

(8)采取先进消杀技术,对办公区、绿化带及餐厅等部位进行消杀除虫,1次/季。

4、工程人员:

2人,一名为维修人员。

工作要求:

负责办公大楼水电、弱电、消防系统、电梯以及空调的日常维护(修)和年检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节假日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随喊随到。

人员配置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维修证,从事本岗位要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专业上岗证书尤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

办公大楼弱电系统、电梯、空调、电动门等设施采取三方共管方式(采购人、专业维保公司、投标人),参与协议的签订,做好第三方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设备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与专业维保公司沟通、协调、联系,尽快排除故障。

5、会议保障服务员:

2人。

工作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服务规范、及时、礼貌、热情、文明,在有需要时能提供礼仪服务。

(1)会议前的基本设施、设备的准备、调试工作及清洁工作;

(2)会议现场的布置工作;

(3)会议前配备好茶水、烟灰缸、纸巾、毛巾等相关物品;

(4)在会议召开前调节好空调、话筒、音响,并打开灯或者窗帘保持开会期间的光线明亮;

(5)会议中的倒水、续水及其它会议服务等事宜;

(6)会议结束,现场的保洁及相关设备、物品的清点、归还(归位)、存库等工作;

(7)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图书室图书借阅)。

6、勤务人员:

1人。

工作要求:

负责搬运、清理物品,维修配件(小)的购置、协助工程维修人员维修,废旧物资的整理、回收清运,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价基准及其它:

1、报价包括:

人工费用、相关管理费用及税金、保洁服务的日常耗材(卫生卷纸核定10,000元/年、洗用液、外墙清洗费)。

其中用于物业管理的劳动、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其中:

卫生纸、洗手液需按采购人指定品牌购置)。

共用部位的卫生球、肥皂、垃圾袋等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2、投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有关问题。

3、消防、中央空调、电梯、弱电监控系统、院落及办公室绿化已委托其他有维护资质的专业公司养护、维修,投标报价文件中不需包含此费用。

以上系统维修、更换零部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四、物资配备要求:

1、对提供的洗手液、卷纸等物品必须使用国产品牌:

洗手液为蓝月亮、威露士、开米品牌;卷纸为洁云、维达、妮飘、舒洁等品牌,有芯90克。

以上物品采购必须到大型正规单位进行合格采购。

2、玻璃幕墙及玻璃窗所使用清洁剂必须使用正规厂家品牌,不能有腐蚀性,一旦发现劣质清洁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

上述要求均可在商谈中进行调整,

第四章合同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NJZC-2006H031

项目名称: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

办公大楼物业管理

使用单位: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合同)

合同编号:

NJZC-2006H031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2006)011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集中采购机构: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办公大楼(南京市X路306号及X路280X大厦三层)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

南京市X路306号及X路280X大厦三层;

2、建筑面积:

约4,200平方米;

3、绿地面积:

无。

4、物业类型:

办公楼及周边区域。

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服务时间暂定二年,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

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响应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总价款

一、本合同项下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总价款(壹年)为元整(大写),折合按建筑面积(4,189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元。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NJZC-2006H031号的谈判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谈判文件和谈判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3)服务响应及偏离表;

(4)供应耗材清单;

(5)最终确认表;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4、审定乙方撰写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70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8、提供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

2、定期向甲方公布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4、负责所有日常物业材料、用品及易耗品的更新;

5、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7、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8、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物业管理及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方可实施;

10、按本合同第九条第1、2款规定,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11、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12、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2、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5、因甲方或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6、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物业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7、因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8、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

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

二、物业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

三、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谈判文件”。

四、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满意说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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