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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

它包含:

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

下文将会进行详细的介绍。

三段论推理定义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判断推理。

它包含两个直言命题构成的前提,和一个直言命题构成的结论。

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有且仅有三个词项,其中联系大小前提的词项叫中项,在前提中出现两次;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词项叫小项。

三段论推理举例所有的偶蹄目动物都是脊椎动物,牛是偶蹄目动物;所以牛是脊椎动物。

上面的三段论推理,“偶蹄目动物”是连接大小前提的中项;“脊椎动物”是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大项”;“牛”是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小项”。

习惯上,用“P'表示“大项”,用“M”表示“中项”,用

“S'表示“小项”。

三段论推理省略式

从思维过程来看,任何三段论都必须具有大、小前提和结论,缺少任何一部分就无法构成三段论推理。

但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常常把三段论中的某些部分省去不说。

省去不说的部分或是大前提,或是小前提,或是结论。

(1)省略大前提

1你是经济学院的学生,你应当学好经济理论。

2改革是新事物,当然免不了要遇到前进中的困难。

例①省略了大前提“凡是经济学院的学生都应该学好经济理论”。

例②省略了大前提:

“凡是新事物都免不了遇到前进中的困难”。

(2)省略小前提

1企业都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国营企业也不例外。

2这部连续剧不是优秀作品,因为优秀作品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

品。

例①省略了小前提“国营企业也是企业”。

恢复其完整式是:

“企业都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国营企业也是企业,所以,国营企业应该提高经济效益”。

例②省略的小前提是“这部连续剧不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

恢复其完整式是

“优秀作品都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这部连续剧不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所以这部连续剧不是优秀作品”。

(3)省略了结论

1业余办学形式是群众所欢迎的,函授教育就是一种业余办学形式。

2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是人嘛。

例①省略的结论是“函授教育形式是群众所欢迎的”。

例②省略的结论是“你也免不了犯错误”。

三段论推理公理

公理的古典涵义要求公理具有明显的直观真理性,能够不证自明,公理内部前后要有一致性。

公理的现代涵义不要求公理具有明显的直观真理性,也不要求公理能够不证自明,它要求内部有严密的一致性,无矛盾性。

三段论公理是:

如果一类对象的全部都是什么,那么,它的小类,即部分对象也必然是什么;如果一类对象的全部都不是什么,那么,它的小类,即部分对象也必然不是什么。

这就是说,如果对某类对象的全部都有所断定,那么,对它的部分对象也就有所断定。

三段论推理相关概念

三段论推理三段论的格

按照大项、小项、中项在三段论中不同的位置分布,三段论可分为以下四个

格: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第四格

大前提

M——P

P——M

M——P

P——M

小前提

S—M

S—M

M—S

M—S

结论

S—P

S—P

S—P

S—P

可以看出,在这四个格中,结论中主项和谓项的位置是固定的。

这些格的主要区别是前提中中项的位置不同。

三段论推理三段论的式

同一格的三段论也有一定的差异,即它们的前提和结论中所涉及的直言命题的量词(全称、特称)和质(肯定、否定)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的“式”是不同的。

例如:

1:

所有的偶蹄目动物都是脊椎动物,牛是偶蹄目动物;所以牛都是脊椎动物。

(第一格AAA式)

2:

所有的偶蹄目动物都不是昆虫,牛是偶蹄目动物;所以牛都不是昆虫。

(第一格EAE式)

3:

所有商品都是用来交换的,所有封建地租都不是用来交换的;所以所有圭寸建地租都不是商品。

(第二格AEE式)

4:

鸵鸟不会飞,鸵鸟是鸟;所以一些鸟不会飞。

(第三格EAO式)

5:

有些不会飞的动物是鸵鸟,鸵鸟是鸟;所以有的鸟是不会飞的动物。

(第

四格IAI式)

三段论的可能式和有效式:

在三段论的每格中,A、E、I、O四种判断都可以分别作为大、小前提和结论,其组合数目是:

4X4X4=64因此,就其可能性而言,每格有64个式。

三段论共有四个格,因此,三段论的可能式共有64X4=256个。

三段论的可能式并非都是有效的。

事实上,三段讼可能式中的大部分是无效的。

对于三段论的所有可能式,都可以依据一般规则或各格的具体规则,判定它

是否有效。

经过筛选,三段论所有的可能式中,共有如下24个有效式: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第四格

AAA

AEE

AAI

AAI

EAE

EAE

EAO

EAO

AII

AOO

AII

AEE

EIO

EIO

EIO

EIO

(AAI)

(AEO)

IAI

IAI

(EAO)

(EAO)

OAO

(AEO)

一个三段论是有效的,当且仅当它是这个24个式中的一个。

据此,可以难

验证一个三段论是否正确。

上述24个有效式中,有5个带括号,称为弱式。

所谓弱式,是指本来可以得出全称的结论,但却只得出了特称的结论。

可以不把弱式看成是独立的有效式。

这样,如果不算5个弱式,三段论共有19个有效式。

三段论的各有效式,不必要一个个地熟记。

判定三段论是否有效,依据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及各格的具体规则就可以了。

三段论的省略式

三段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部分。

从逻辑结构上说,这三部分缺一不可。

但是,三段论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能常省略其中的某个部分。

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省略了大前提或者小前提或者结论的三段论,称为三段

论的省略式,也可以称为省略三段论。

省略三段论所省略的,只是语言表达,而不是它的逻辑结构。

也就是说,省略三段论所省略的部分,在逻辑结构上,仍是它的必要部分,只不过没有把它在语言上表达出来而已。

省略三段论有三种形式:

第一,省略大前提。

省略的大前提往往是得到了普遍承认的一般性原理。

第二,省略小前提。

省略的小前提往往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第三,省略结论。

省略的结论,因为其显而易见,不说出来往往比说出来更有力。

三段论省略式的恢复

三段论省略式的必要性和长处,已如上述。

但三段论省略式也有弱点。

一些前提虚假或推理错误的三段论,经省略后,很可能使这些毛病掩盖起来,不易察觉。

因此,在判定省略三段论的有效性时,就需要先把省略部分补充进去,把省略三段论恢复成完整形式

省略三段论的恢复,有以下步骤:

首先,确定结论是否被省略。

在结论前,通常以“因此”、“所以”这样的联词。

根据是否有这样的联词,容易断定结论是否被省略。

其次,如果结论没有被省略,那么,根据结论就可以确定大、小项。

如果大项没有在省略式的前提中出现,则说明省略的是大前提。

如果小项没有在前提中出现,则说是省略的是小前提。

最后,把省略的部分补充进去,并进行适当的整理,就得到了省略三段论的完整形式。

在恢复省略三段论时,要注意两点:

第一,不违反省略三段论的原意。

一般地说,省略三段论的被省略部分的内容,是显而易见的,正因为如此,它才可以省略。

要按照省略三段论这种明显的原意进行恢复。

不能为了避免省略三段论恢复后出现形式错误而违反它的原意进行恢复。

第二,如果对省略三段论原意的理解存在岐义,那么,在恢复时所补充的判断,应该力求是真实的。

如果不违背原意去补充一个真实的判断作为前提或结论,却补充了一个虚假的判断,这就答去了恢复省略三段论的意义。

三段论推理三段论的有效性

所谓推理的有效性,就是通过推理,从真的前提必然只能得到真的结论,如果一个推理形式能从真前提推出假结论,那么这个推理形式是无效的。

三段论推理也是如此。

传统逻辑中,三段论的256个式中有如下24个有效式,其它的式都是无效的。

第一格:

AAA,EAE,AII,EIO;AAI,EAO。

第二格:

AEE,EAE,AOO,EIO;AEO,EAO。

第三格:

AII,IAI,OAO,EIO;AAI,EAO。

第四格:

AEE,IAI,EIO;AEO,EAO,AAI。

注意:

分号前是无条件有效式,分号后是有条件有效式,下面会讲解。

传统逻辑假定结论的主项(小项)不是空的,也就是说这一项所表达的集合的元素是存在的,这个假定保证了以上四个格中分号后面的9个式是有效的,分号前面15个式的有效性不受这个假定的影响。

可以看到,分号后的9个有效式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结论是特称的,而前提都是全称的。

按照布尔的观点,全称命题不蕴含存在,也就是说不能只用全称命题推出特称命题(一般而言,特称命题都被认为是有存在含义的,“有的A是B'的意思

是“存在一个A且那个A是B”。

例如“所有汽车都是交通工具”不蕴含“汽车存在”的意思,所以他认为三段论只有分号前的15个有效式。

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主项实际存在时全称命题就蕴含存在,反之则不蕴含。

例如“所有汽车都是交通工具”蕴含汽车存在,而“所有独角兽都是只有一只角的动物”不蕴含独角兽存在,所以他认为在小项(即上面的“汽车”、“独角兽)不空时,分号后的9个式也是有效的。

我们也可以说,分号前的15个有效式是无条件有效的,后9个有效式是有条件有效的。

不难看出,第一格的有效式的结论含有AEIO四种形式,第二格只有否定的

E、0两种形式,第三格只有特称的I、0两种形式。

第一格的有效式的结论既含有直言命题的全部形式,又比较符合日常表达习惯,所以它是比较重要的,后面我们可以看到,三段论的有效式都可以用第一格的前四个式证明。

三段论推理规则

人们根据三段论公理,总结出三段论的一般推理规则,使之成为判定三段论是否有效的标准。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共有七条,其中前五条是基本规则,后两条是导出规则。

在这七条规则中,前三条是关于词项的规则;后四条是关于前提与结论的规则。

一般规则如下:

(1)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三段论的实质就是借助于一个共同项即中项作为媒介,使大小项发生逻辑关系,从而导出结论的。

如果一个三段论只有两个词项或四个词项,那么大小项就找不到一个联系的共同项,因而无从确定大小项之间的关系。

因此,一个正确的三段论仅允许有三个不同的词项。

例如:

1通货是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通货是通货;所以通货是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

2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是普遍概念,普遍概念是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所以普遍概念是普遍概念。

3运动是永恒的,足球运动是运动;所以足球运动是永恒的。

4大学生都应当热爱自己的专业,小李是大学生,所以小李热爱自己的专业。

上述推论①和②仅有两个词项,造成了无意义的同语反复,不可能推出什么

新的断定。

③和④都是错误的,从词项形式看它们都是具有三个词项推理,但实际上它们都是犯了“四词项”逻辑错误。

例③的中项“运动”在大小前提中表达的不是同一概念。

大前提中的“运动”是哲学意义上概念,指物质的根本属性之一。

小前提中的“运动”指“体育运动”。

例④大前提中的“大学生”是在集合意义上使用的概念,小前提中的“大学生”是在非集合意义上使用的概念。

所以例③和例④都具有四个词项。

这种表面上是三个词项,实质是四个词项的错误,就叫做“四词项错误”。

(2)三段论的中项至少要周延一次。

中项是联系大小前提的媒介。

如果中项在前提中一次也没有周延,那么,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将会出现部分外延与大项相联系,并且部分外延与小项相联系,这样大小项的关系就无法确定。

例如:

某系同学都是共青团员,某班同学都是共青团员,所以,某班同学都是某系的学生。

上面的中项两次不周延的推理显然无法得出结论,因为某班同学也可能是某系的学生,也可能不是。

中项不能在大小前提中两次不周延。

若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周延一次或周延两次,情况又如何呢?

如果中项周延一次,那么就会有一个中项的全部外延和大项或小项发生了肯定或否定的关系,从而产生媒介作用,使大小前提发生联系推出必然结论。

例如:

1知识分子是劳动者,李教授是知识分子,所以李教授是劳动者。

2知识分子不是剥削者,李教授是知识分子,所以李教授不是剥削者。

3凡作案者都有作案动机,某人没有作案动机;所以某人不是作案者。

上述例子都是仅有一个中项是周延的,它们都能推出必然结论,大小前提与结论的联系都是必然的。

如果中项周延两次,只要大小前提不都是否定的,那么,中项的全部外延就会分别与大项、小项发生联系,起到联结大小项的作用,从而使三段论推出必然的结论。

例如:

1鸭嘴兽是卵生的哺乳动物,鸭嘴兽是澳洲的动物,所以,有的澳洲动物是卵生的哺乳动物。

2鸭嘴兽不是胎生的哺乳动物,鸭嘴兽是澳洲的动物,所以,有的澳洲动物不是胎生的哺乳动物。

3鸭嘴兽不是胎生的哺乳动物,鸭嘴兽也不是亚洲的动物,所以,(?

上述三个例子,前两个都是正确的,第三个是错误的。

前两个的前提或都是肯定的,或一个肯定一个否定,这样,中项与大小项均发生了联系,中项就起到联结大小前提的作用,从而使这两个三段论推出必然结论。

第三个例子,中项虽然周延两次,但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中项无法起到联结大小前提的作用,因此不能推出结论。

综上所述,一个正确的三段论(只要两个前提不都是否定的),它的中项至少应周延一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本条规则与性质判断直接换位推理的规则相同。

如果前提中的大项或小项是不周延的,那么它们的大项或小项的外延就没有被全部断定,若结论中的大项或小项变为周延的,那么就等于断定了大项或小项的全部外延。

这样,造成了前后不一致,所推出的结论当然是不可靠的,其结论也不是由前提必然推出的。

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称为“大项不当扩大”或“小项不当扩大”。

例如:

1先进工作者都是工作有成绩的人,老王不是先进工作者,所以老王不是工作有成绩的人。

2金属都是导电体,橡胶不是金属,所以橡胶不是导电体。

3金属都是导电体,金属都不是绝缘体,所以,所有绝缘体都不是导电体

4某人是教授,某人是北京大学的,所以,北京大学的都是教授

上面的例子①②③所犯的逻辑错误都是“大项不当扩大”。

例④所犯的逻辑错误是“小项不当扩大”。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结论有假有真,这说明违反本条规则所推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也就是说,从前提推出的结论不是必然得出的,而是或然的。

我们不能因为有例②例③这种能够推出真实结论的推理,就认为例

②例③是有效性推理。

能够偶然推出真实结论的推理形式并非是有效的,凡是有效推理的逻辑形式,代入任何推理内容,只要前提真实,就一定能够推出真实的结论。

(4)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

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那么中项同大小项发生排斥。

这样,中项就无法起到联结大小前提的作用,小项同大项的关系也就无法确定,因而推不出结论。

下面举两个例子说明该规则。

1铜(M)都不是绝缘体(P),而铁(S)不是铜(M),所以铁(S)不是绝缘体(P)。

2羊(M)不是肉食动物(P),而虎(S)不是羊(M),所以虎(S)不是肉食动物(P)。

上面两例,前提都是真实的,但由于形式无效,所以推出的结论有或然性。

(5)前提有一个是否定的,其结论必是否定的;若结论是否定的,则前提必有一个是否定的。

该规则是导出规则。

若一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否定的,那么,中项与大项这两者的外延就必然是互相排斥的,据规则(4)“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这样,小前提就只能是肯定的。

若小前提是肯定的,那么,小前提中的中项和小项的外延就必然具有相容关系。

这样,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小项就会与大项的外延相排斥,从而推出必然性结论。

同理,若小前提是否定的,那么,中项与小项的外延相排斥;据规则(4),大前提只能是肯定的,则中项与大项的外延就必然具有相容关系。

从另一个角度看,若前提都是肯定的,而结论是否定的,那么,结论的小项和大项的关系,或是真包含关系,或是交叉关系,或是全异关系,而实际上大小肯定前提通过中项联结,小项和大项的外延关系可能是全同关系,或真包含于关系,或真包含关系,或交叉关系,这样在前提中蕴涵的小项与大项的关系同结论中的

小项与大项的关系存在着差异,从而使结论失去可靠性,其逻辑形式也必然是无效的。

(6)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两个前提都是特称判断,对于三段论来说,共有四种组合情况。

即II、OO、10、01。

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如果两个前提是II式,则两个前提中的主谓项均是不周延的。

这样,不论中项位于两个前提的主项还是谓项,都不可能周延,必然违反规则

(2),其推理形式也是无效式。

如果两个前提是00式,则违反了规则(4)。

因此其推理形式也是无效式。

如果两个前提是I0式,则违反规则(3)。

因为大项无论是I判断的主项还是谓项,都不可能是周延的,而据规则(5)结论应是否定的,这样结论的大项是周延的,从而就一定违反规则(3),其推理式也是无效式。

如果两个前提是0I式,则或违反规则

(2),或违反规则(3)。

若中项是大前提0判断的主项,同时小前提中的中项或是其主项或是谓项,则两个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不周延,必然违反规则

(2)。

若大项P是大前提0判断的主项,而据规则(5)结论必是否定的,这样大项P在大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论中周延,就必然违反规则(3)。

所以,大小前提若都是特称的,则必然是无效式。

(7)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结论必须也是特称的。

根据规则(6),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所以,一个正确三段论,前提若有一个是特称,则另一个前提就必然是全称的。

这样有一个前提是特称的三段论,其大小前提的组合则有四种类型八种形式:

AI--IAA0--0AEI--IEE0--0E

上述四组中的“E0--0E因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违反规则(4),所以该组可以直接排除,这样,可分析的就剩下三组。

如果大小前提是由AI组成,不管它们谁是大小前提,那么它们的周延项只有A判断的主项,为了遵守规则

(2),中项必须位于A判断的主项,这样大小项就位于A判断的谓项和I判断的主谓项,并且都是不周延的。

若在此情况下,结论的小项周延,必违反规则(3),所以,以AI为前提的三段论,其结论的小项

只能是特称的。

如果大小前提由A0组成,不管它们谁是大小前提,那么它们的周延项有A

判断的主项和0判断的谓项。

根据规则(5),结论只能是否定判断,若结论是否定判断,则大项在结论中是周延的,为了遵守规则(3),大项只能在A判断主项或0判断的谓项的位置上,为了遵守规则

(2),中项也只能在A判断主项或0判断的谓项的位置上,这样,小项只能在不周延的项即A判断的谓项或0判断的主项的位置上,若结论的小项是全称的,就必然违反规则(3),所以结论的小项只能是特称的。

如果大小前提是IE,那么,由于大前提I主谓项都不周延,而根据规则(5),其结论又只能是否定判断,即大项在结论中是周延的,这样只要大项在I判断主项或谓项的位置上,就必然违反规则(3),所以IE为前提不能成立。

若大小前提是EI,那么其周延项有E判断主项和谓项,为了不违反规则

(2),保证中项周延一次,为了不违反规则(3),保证大项在结论中不扩大,小项只能位于I判断主项或谓项,这样,若结论的小项是周延的就必违反规则(3)。

所以以EI为前提,其结论也只能是特称判断。

三段论推理三段论的有效性的证明

为了正确的运用三段论,必须要判断它的有效性,可是记住全部24种有效形式是比较困难的,我们可以利用多种方式,证明三段论的有效性。

三段论推理韦恩图法

韦恩图法是判断三段论有效性的最终的也是最直接的方法。

如图所示,我们用三个圆来代表大项、小项和中项。

中项所代表的集合是最上方的圆,大项是右下角的圆,小项是左下角的圆。

画这些圆时,应当确保图中的7个区域被明显的区分。

为了判定一个三段论的有效性,我们要先从语义中提取推理形式,然后将前提按一定顺序输入图中,最后检查结论是否正确,为了正确的输入前提,需要遵照一定的规则:

1:

所谓荫蔽指的是被荫蔽的区域内不含任何元素,一般用斜线或阴影表示。

2:

画“X”表示所画的区域中至少存在一个元素。

3:

全称的前提先输入,特称的前提后输入。

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全称的,先输入哪一个都可以。

4:

要画x的区域一般都被分为两部分,若有一个部分被荫蔽,x要画在未被荫蔽的部分。

若没有区域被荫蔽,x要画在两个区域的交线上。

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所有标记(画x或荫蔽)都是对前提而言,没有标记是为结论所做。

2:

输入前提时只需关注该前提所涉及的两个词项的圆,另一个圆只需极小的关注。

3:

荫蔽区域时一定要荫蔽相关区域的“全部”。

4:

特称结论“有的S是P'的含义是:

至少存在一个S并且这个S是P。

“有的S不是P”也一样。

5:

未被标记的区域的情况是未知的,可能存在元素也可能不存元素,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另外一点,对于分号前和分号后的式子,验证方法略有不同。

读者可以在下面的例子中再仔细体会。

例一,验证第一格AAA式即“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的有效性

如图所示,

第一步:

因为“所有”M都是P,所以“只属于”M而不属于P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所以我们就将区域1和2荫蔽(应当不标注区域序号,这只是为了方便逐步讲解)

第二步:

因为“所有”S都是M,所以只属于S而不属于M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所以我们就将区域5和6荫蔽

第三步:

检查结论,发现S只剩下区域3,而区域3中的元素也必定属于P,所以结论“所有S是P”成立。

第四步:

得出结论,该三段论是有效的。

例二,验证第三格IAI式即“有的M是P,所有M是S,所以有的S是P'的有效性

如图所示,

第一步:

先输入全称的前提“所有M是S',荫蔽区域1、4

第二步:

再输入特称的前提“有的M是P,这句话意味着在M和P的共有区域或者说交集中至少有一个元素,即区域3、4的并集中至少存在一个元素,但4已被荫蔽,所以将x画在区域3中。

第三步:

检查结论,“有的S是P”说明S和P的交集中即区域3、6的并集中至少有一个元素,而x恰好在区域3中,结论成立。

第四步:

得出结论,该三段论是有效的。

再来看一个分号后的例子。

例三,证明第一格EAO式即“所有M都不是P,所有S都是M所以有的S不是P”

如图所示,

第一步:

输入“所有M都不是P”,即M和P的交集不含任何元素,荫蔽区

域3、4

第二步:

输入“所有S都是M',荫蔽区域5、6

第三步:

检查结论,“有的S不是P”意味着存在一个x并且那个x是S而不是P,即区域2、5的并集中存在一个x,检查图形却没有这个x。

因此该三段论按布尔的观点是无效的,我们继续论证该三段论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下是有效的。

第四步,检查有无只剩一个区域没有被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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