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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15

第一部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设备安装前,机电室负责《安全规程》审核和《安装质量标准》的监督执行。

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序安排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机电室会同技术室和“健、安、环”室审批认证后,方可进行安装。

2、外委安装单位要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否则不予施工。

3、压力容器及特殊设备、进口设备的安装,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招用有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施工。

4、安装工作要设专人负责,随时检查安装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5、安装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不得自行制定标准。

6、安装用的工具、机械、器材必须保证安全,不得损坏设备。

7、安装现场、周围的环境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8、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可并做好记录。

9、设备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要向机电室提供竣工报告,由机电室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

10、一般设备的验收要有煤矿技术、安检、机电、使用单位及分管矿领导参加。

大型设备、压力容器按级别要有质检部门和公司设备管理机构、供应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11、验收报告由矿机电室整理上报、存档,并由有关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12、设备验收移交使用单位,按设备规程规定进行试运转,到期后,如无重大问题可投入正常使用,如发现问题机电室书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门与安装单位交涉处理,重大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处理,并要按合同要求由安装单位赔偿损失,本单位安装要扣发工资、奖金。

13、不符合质量标准坚决不予验收。

二、设备点检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机电设备点检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并在机电设备管理中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系统的管理手段,特制定如下制度:

1、点检要求:

(1)点检工作是全面、细致、责任心较强的长期性工作,各点检工作者要持之以恒,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2)煤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点检内容、标准按时认真地逐项点检,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对点检出的问题要及时分析上报,以便及时防范和安排处理。

(3)煤矿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之余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和标准,不断提高点检业务水平和技巧。

(4)操作人员在点检过程中要对每台设备的各个部位、各部位的状态、存在问题及程度要做到了如指掌,并对其按程度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以便更好地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理。

(5)日常操作人员每班工作前利用半小时左右时间对日常点检内容要进行全面点检,并认真做好每班的维护、保养和文明生产;煤矿机电室在对日常点检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点检的同时,要对定期点检的内容进行全部点检,并通过点检对每台设备存在的问题(包括操作、维护保养)进行定期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6)点检记录每10天上交一次。

2、点检方式

(1)岗位操作人员(即包机者)进行日常点检,点检时间每天早班进行一次;爆破队设备管理小组每一个月组织对钻机进行一次全面点检,施工队的运输车辆及其它设备,施工队自行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点检,煤矿机电室负责监督。

(2)班组包机人员,日常点检时按已分部位分头进行,单人包机人员点检时按日常点检内容独立认真完成。

3、设备操作人员点检工作职责

(1)设备操作人员在点检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的工作。

(2)设备操作人员在点检过程中,对照标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3)认真做好并妥善保管好点检记录。

(4)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上报各自分管领导,以便及时合理地做出处理安排。

(5)定期总结设备点检情况,评价设备状态和维护保养水平,提出检修、维护、操作的合理化建议及防范的重点。

(6)不断强化自身素质,规范友邻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思想行为。

3、设备维护保养及包机制度

(一)、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所有设备操作人员都要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要求以及完好标准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

对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室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对上岗人员要进行培训,使之充分熟悉、掌握设备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要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执行包机制。

3、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运行记录,设备有故障应当班处理,处理不了的应详细告知下一班,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所有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动用设备。

5、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和应知、应会要求,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大型设备要做到台台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7、严格执行矿内制定的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整齐、清洁、安全、经济运行。

8、严禁设备超速、超载、超压、超温运行。

不准乱拆、乱卸、乱焊、乱改设备,更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9、发现设备跑、冒、滴、漏或有故障,司机应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

10、维修工要对所辖范围的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

11、机电室对设备查出的问题,要立即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处理。

12、锅炉和压力容器要严格按照劳动部门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3、仪器、仪表每年要按使用规定,由机电室组织定期检验。

14、设备的润滑工作要执行“五定”制度,并做好换油、注油记录。

(二)、设备包机制度

正确合理使用设备,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防止零件过早磨损是实行包机制的宗旨,包机制实行留名挂牌,分片包干的办法,做到责任明确,各种设备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维护保养。

(1)每台设备要配齐人员,固定岗位,操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每个包机组成员都要按照日常维护保养范围作业,合理使用设备。

(3)每个包机组成员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4)每个包机组要细心管好设备,不准损坏和随意拆卸零配件,不准有零部件残缺和部件连接松动现象。

(5)对大型设备必须明确包机责任人,每台设备各指定一人;包机人员对所包设备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6)包机人员发现设备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7)包机人员必须认真作好设备运行日志,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故障等记录。

(8)包机人员应经常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卫生。

(9)设备经大修后要严格执行磨合规定。

(10)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督促包机人员维护保养设备。

四、设备使用、动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掌握设备运行动态,充分利用好每台设备,真正做到管理使用紧密统一。

(一)、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2、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工具情况、材料消耗等情况以及领导有关指示详细介绍给接班人员。

3、交接班双方人员要按照交接班规定项目逐项点检和检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名。

4、交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保证设备及场所清洁、整齐。

5、如在交接班前发生事故未处理完,交接班人员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班。

6、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病态或喝酒,可向领导汇报原因并拒绝交班。

7、接班人员发现上述2、3、4、5条中规定的对交班人员的要求未完成,可向领导汇报原因,并拒绝接班。

8、交班时间已过,但接班人员尚未到达,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应报告领导处理,并在此期间内继续坚持工作。

9、交接班记录簿应认真填写,并装订成册,保存一年备查。

(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辖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

专项安全检查按规定周期执行,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跌落保险有无虚接触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可靠。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项目。

对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半个月进行1次安全巡查。

如遇到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

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对线路造成损坏。

(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绣断情况。

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4、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项目。

电缆线路要做好电缆的安全运行与检查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电缆的敷设方式、结构布置、走线方向及电缆头位置等。

对电缆线路要求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应经常监视其负荷大小和发热情况。

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须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电缆终端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

对冷补电缆接头,还应检查有无高温溢胶现象。

(2)对明敷的电缆,应检查电缆外表有无锈蚀、损伤。

潮湿有水而设置的沿线支架有无脱落,线路上及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强腐蚀性物质。

(3)对暗设及埋地的电缆,应检查沿线的盖板和其它覆盖物是否完好,有无挖掘痕迹,路线标是否完整。

(4)电缆沟内有无积水或渗水现象,是否堆有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5)线路上各种接地是否良好,有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

5、变压器的巡回检查项目。

(1)变压器的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2)油枕及套管油色油面正常,无漏油,呼吸器内硅胶不变色;

(3)套管清洁、无破损、裂纹、电晕现象,无放电痕迹;

(4)各阀门和所有接洽面有无漏油,防爆管安全膜是否完整;

(5)套管导电部分及连接处有无放电及发热情况。

支持瓷瓶无裂纹、放电现象;

(6)变压器各部温度是否正常;

(7)冷却器有无振动和异音;

(8)电缆有无破损、腐蚀、电晕等现象;

(9)变压器接地是否良好。

6、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7、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拦,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进入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0.7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否则,必须切断分支电源。

五、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设备润滑的“五定”

(1)定点:

确定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所处的位置和数量,掌握其结构和润滑方法。

(2)定质:

确定润滑部位应该使用的油品,其质量必须符合使用要求。

(3)定量:

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按节约的原则确定润滑部位的用油量(定额)。

(4)定期:

按各种设备润滑要求,定期加油、添油、换油,但对大型设备或用油量较大的部位,换油前要进行油品化验,不能以定期换油的时间为依据,要依油品报废的标准为依据。

(5)定人:

确定各润滑部位的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2、润滑技术人员职责

(1)在机电室的领导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拟定各级润滑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和工作条例,并监督执行。

(2)编制各类设备的润滑卡片、图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3)切实抓好润滑“五定”工作,指导润滑工正确润滑操作。

(4)根据各单位的用油消耗定额,油脂管理人员按时向矿机电室提供年、季、月润滑材料申请。

(5)指导工人进行润滑油的配制和代用工作,组织废油的回收和再利用。

(6)掌握国内外设备润滑的先进经验,推广新润滑材料。

3、润滑材料的管理

(1)润滑材料要施行专罐、专储、专管、专输。

(2)矿机电室按计划要求的时间和牌号及时采购润滑油。

(3)严禁露天存放润滑油,油库必须符合防火、防雨、防尘要求。

(4)贮油容器在库房中必须分类放置,各种润滑油要有清晰的标志,同时要标清油种、牌号、生产厂家、进货日期、有效期限。

(5)供应单位或使用单位采用代用油必须经机电室和分管领导同意,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凡使用代用油必须注意先作试验,作对比分析并记录效果。

2)定期重点检查各部件润滑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观察历次换油的情况,并详细登记备案。

4)设备的注、换油周期要根据设备维护说明书进行,同时参考设备的运转时间及老化程度,而且要同设备大、中、小修结合进行。

(6)换油技术标准:

1)油的粘度变化不超过2%。

2)油的酸值不大于1。

3)管道、原件不应出现腐蚀。

4)新设备在试车加油前,必须将内部防锈油(脂)彻底清洗干净。

六、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根据生产任务,由矿机电室会同技术室和“健、安、环”室决定当期的各种设备动用台数,制定设备动用计划,具体确定动用设备的编号。

2、凡未列入动用计划的设备,必须封存;特殊情况不能封存的,必须报矿长批准。

3、需要封存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保养规定安排保养,经矿机电室验收合格,方准封存。

经办理封存手续,停放由机电室指定地点。

4、设备需要启封时,必须先办理启封手续,并进行必要的保养后,方可启动;启动后应仔细观察,进行试运转,经过调试和维护后,确保安全,方可使用。

5、封存和启封手续由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经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室主任签字。

6、封存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检查和整修,恢复设备原有的外观和使用性能。

7、保持设备完整,不允许有任何零部件的缺少和损坏现象。

8、封存前,必须按接近档次的保养标准对整机进行保养,并采取防锈、防尘、防火、防老化等技术措施。

9、封存设备必须配齐消防器材,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要远离火源,严禁停放在高压线下和易塌方、易沉陷的地方。

油缸活塞杆应尽量缩回,压气系统要排放干净。

10、设备封存后,钥匙应交给本单位机电技术员保管,或根据需要,交给看守人员保管,并做好记录。

11、设备启封前,使用单位必须先到机电室办理启封手续,机电室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启封。

12、设备启封前,应进行彻底清扫,清除机体上的污物,目检有无损坏和渗漏等,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

13、设备启封前,对电气系统仔细检查,检查线路有无松动、老化,测量电机绝缘,必要时对电机进行烘干;检查电机轴承情况,并注油;检查碳刷情况,清理换向器表面灰尘,用吸尘器将电路板和控制柜清扫干净。

14、动力设备启封前必须连续预热8-24小时,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启动前检查项目详细检查,并给各部注油。

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启动。

15、卡车发动机的启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16、设备启封后,应按照新设备磨合使用的有关规定仔细观察使用,负荷要逐渐增加,尽量避免冲击,不得突然加大负荷。

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

17、设备超过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并修复费用超过设备总值的80%以上,可以申请报废。

但不易购置的设备虽然修复费用较大仍修复使用。

18、设备报废时,必须由分管副矿长、机电室长、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技术鉴定,按设备报废规定,填写报废申请书上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19、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在设备台帐上注销,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如整台报废时,其中某些部件可以继续使用时,应作为备用品登记。

报废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未核报前应妥善保存,不准随处乱放。

七、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周期的规定

1、设备维修周期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月检

小修

中修

1

水泵

1

6

12

2

电动机

1

3

3

2、运输设备检修周期

机械设备保养、润滑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说明进行,汽车运行12万公里后进行大修。

3、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周期

(1)平地机、推土机保养、润滑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说明进行,工作5000小时后进行大修。

(2)锅炉:

小修1年;中修2年;大修5年。

设备检修制度

1、煤矿的设备检修工作要执行设备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方针。

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

2、大型设备的检修周期与技术质量标准一律执行原煤炭部颁发的各类设备检修规程,凡是规程以外的其它设备由矿机电室统一制定维修规程。

3、日常检修、小修、中修均由煤矿自己承担;采剥设备、运输设备等大型设备的大修理一律外委;一般设备日常检修自己承担。

4、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纳入生产计划,并要考核完成情况。

5、各科、队每月要编制各自的月维修计划并报“健、安、环”室、技术室和机电室审核批准,然后按计划维修,“健、安、环”室、技术室和机电室负责验收完成情况。

6、设备的中修、大修前,各队要提出计划,报“健、安、环”室、技术室和机电室,煤矿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批准后,下达检修任务。

7、大型采剥设备的各种检理均由采剥队提出维修计划,“健、安、环”室、技术室和机电室审批后下达正式检修计划。

验收工作由“健、安、环”室、技术室和机电室组织实施,验收标准按检修规程标准执行。

8、每项检修任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重大维修项目要成立维修指挥组。

维修期内充分发挥调度工作,随时掌握进度。

9、大修要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度,设备维修竣工后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行和效能测定,隐蔽工程要做中间记录。

大修设备应由承修单位保修,保修期不少于三个月。

10、矿用配电线路每年要进行春查、秋查,对避雷接地系统要进行耐压试验和接地电阻测量。

八、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

维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并悬挂“正在维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

车辆在维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比较平的空地上,拉死手刹,同时将车轮挡死。

防止溜车。

在液压下修车时,除支好液压外,在车斗与大梁交接处用枕木进行支垫。

2、电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电器维修工进行。

3、电焊、气焊、切割的工业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时,要防止火花溅落到作业区或油箱上,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修理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蓄能器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

6、矿内开关、水泵、电机、减速机、电缆如需要外委修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擅自外委修理或不履行程序,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九、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对设备事故实行全面管理,不论何种原因引起,不论事故大小,包括设备故障在内进行全面管理。

2、对设备事故进行全面管理,不仅设备管理人员要管,而且生产操作人员也必须进行管理,对违章指挥设备操作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运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3、要管事故的全过程,组织事故抢修,主持事故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止事故的措施。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4、事故范围与分类。

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零件、部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者由于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1)重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在五万元及以上者,或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一万五千元以上者;或者主要生产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6小时以上。

(2)一般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损失费在五千元以上,在五万元以下者;或者设备的修复费在一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者,或者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4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

(3)小设备事故,不足一般设备事故损失条件者均为小设备事。

(4)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转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调整者称为设备故障。

5、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报机电室,重大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在两小时内报机电室,一般事故在设备恢复后报机电室(在24小时之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

小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每月24号以前向机电室报停机时间。

6、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中断一次计算一次。

事故时间:

(1)按设备停机到设备恢复生产能力之间的时间。

(2)在设计上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设备开机的时间。

设备事故损失费:

包括设备修复和减产损失费。

修复费包括在更换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

减产损失费=单位产品利润*小时计划产量*影响生产时间。

7、对发生设备事故的责任者,根据责任情况,进行相应处分。

十、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资料、档案要科学管理,做到资料完整、准确,及时为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提供资料。

2、档案资料应分门别类编号入档案柜保管,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3、各种资料摆放整齐,有相关的记录。

4、原则上图纸资料不外借,在办公室查阅后放归原处,如必须外借,一律签字,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并到时一定归还。

5、查阅资料时,要爱护资料,不允许有撕页及涂脏现象。

6、新到设备随机资料交机电室统一保管,未交者按资料丢失予以处罚。

7、机电室所有资料、记录除机电副矿长以外任何人没有外借的权利。

十一、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设备的备用零部件和随机专用工具的供应状况,直接影响到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煤矿部门必须做好该项管理工作,为了实现对设备备件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管理小组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和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

维修用备品、配件原则上采用主机公司配套产品,特殊的备品、配件经设备组研究经矿长同意签字后采购。

2、备品、配件应建立帐、卡,分类存放,妥善保管,账物相符,定期保养,严防腐蚀及变形。

3、备品、配件出入库要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4、备品、配件存放期间的保养要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定期保养。

十二、电缆管理制度

1、机电室会同“健、安、环”室和技术室核查煤矿使用的电缆种类及数量,建立本矿各类电缆的总台帐。

2、机电室要建立电缆的具体使用台帐。

条目要具体到每一台设备或每一条分支。

3、机电室每条电缆要实行编号及铭牌管理,铭牌要标明其规格型号、电压级别、长度、使用设备编号、电流流向、责任人等。

4、机电室要严格按“交旧领新”的制度办理新电缆的领用。

对领用新电缆长度超出旧电缆很多时,要问清原因,交旧领新必须履行交接手续,由分管副矿长批示后,经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

对新增设备或分支而需新电缆的领用必须由分管副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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