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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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
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
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
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
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五)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篇二: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
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
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
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
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
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
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内容:
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组织原则:
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原则: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对招标投标
活动进行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
二、公司组织机构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1名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
1、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工务、办
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
2、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
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电话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
3、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公司的提案管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
5、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
6、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人事档案、招聘和录用工作
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
四、财务部工作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
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2、严格执行财务手续和本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开支范围和
开支标准;
3、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等工
作,做好附件完整,数字准确清楚;
4、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号现金及银行帐,做到账账
相符,日清月结,核对无误;
5、对公司固定资产、材料和十五的报关情况、安全情况进行
监督;
6、忠于职守,热爱财务工作,热心为员工服务。
五、业务部工作
1、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
2、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
3、负责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
4、负责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
5、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技术部工作
1、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及法规、基本建设
程序咨询服务,为招标信息、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有关企业资质等信息查询服务;
2、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与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
的建立和工作;
3、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整理工作;
4、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及招
标过程的协调工作;
5、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工作守时
篇三: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办法
受控章
1.目的
规定了开发部、工程部工作中所涉及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及对与供应商签定合同的管理规程,使公司项目管理工作与现行的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接轨,逐步符合建筑市场的经济规律。
2.范围
适用于对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单位的选择工作,适用于与上述各供应商签定合同的管理工作。
3.权责
工程部负责监理、施工及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开发部负责设计的招投标工作及以上合同的管理工作。
4.要求
招投标选择各供应商
建设工程项目获批准后,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工程项目报建,并根据项目规模及投资主体性质,报公司总经理决定采取何种发包方式(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
本指导书为主阐述招标发包(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直接发包除工作流程不受限制外,其选择依据可参考招标发包。
招投标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工作程序可按附图1的流程图执行,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工作程序可参照此程序做适当修改后执行。
在该流程图中,建设单位主要工作是编制招标文件和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
格审查。
A.因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在厦门市执行多年,已形成一套相对规范的工作程序,工程部可参照厦建建字〔1998〕024号关于推行使用《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和《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来编制招标文件。
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文件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其专业特点修改编制。
B.招投标工作中,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也是非常关键的,如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评价标准可参照附表1.
C.对于招投标中的相关工作,工程部可参照《厦门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招标投标服务指南》来操作。
与各供应商签定合同的管理
与各供应商签定合同的管理可参照附表2.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厦门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招标投标服务指南》
厦建建字〔1998〕024号关于推行使用《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和《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6.记录表单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XX-020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96-020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GF-90-0101)《工矿产品订货合同》(GF-90-0102)《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QR-1)《评标报告》(QR-1)《中标通知书》(QR-1)
附图1招投标程序框图
附表1各供应商的评价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