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七章6千伏厂用电动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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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七章6千伏厂用电动机

第五章6千伏厂用电动机

第六章380伏厂用电动机

第七章6/0.38千伏厂用变压器

保护检验

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与自动装置及其回路接线(以后简称装置),必须按本规程所要求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接线、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

1.检验种类及期限。

1.1检验分为三种:

1.1.1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1.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1.1.3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1.1.4对新型的装置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并经厂继电保护运行部门审查,其技术性能满足电网安全要求时,才能在系统中试用(投入跳闸)。

1.2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1.2.1全部检验

1.2.2部分检验

1.2.3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

1.3补充检验分为四种:

1.3.1装置改造后的检验

1.3.2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修

1.3.3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的检修

1.3.4事故后的检验

1.4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1.4.1当新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1.4.2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设备时

1.4.3当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过增设新的回路时,其检验范围由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未按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的新装置的及经过改造的装置禁止投入运行。

  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检验要求的装置,原则上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应向有关上及部门报告。

1.5定期检验应根据本检修规程所规定的期限﹑项目及部颁的或网(省)局批准执行的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

检验期限如表1。

 

表1 定期检验期限

编号

装置名称

定期检验的种类及期限

6千伏厂用辅机、辅炉电动机保护

新投入运行后的第一年需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需随发电机大修进行全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其余6千伏厂用电动机、

6/0.38千伏厂用变压器及380伏厂用电动机保护

新投入运行后的第一年需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各种类型的电流互感器

每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其变比变更时,即时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变压器瓦斯保护装置

每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5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操作信号回路中的设备

结合所属装置的检验进行

回路绝缘试验

每年进行一次绝缘测定,每5年进行一次绝缘耐压试验

1.6厂继电保护机构可以根据装置的质量、运行的环境及条件适当缩短其检验期限,此时应有目的、有重点选择检验项目

1.6.1当发现装置有需要经常予以监督的弱点或缺陷,或者处在很坏的运行条件下时

1.6.2当电力部、网(省)局继电保护机构有特殊的指示或反事故通报要求对装置所暴露的弱点或缺陷进行检查时

1.6.3新型的装置在试用期间,或在未获得足够的运行经验以前

1.7厂继电保护机构,对于制造质量优良、运行情况良好的装置,可根据局土情况列表报请厂总工程师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其检验期限,并报网(省)局继电保护机构备案。

1.8利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一般每年不宜少于一次。

1.9检修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所进行的检验应有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一次设备检修的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1.10装置的二次回路检修后,均应由厂继电保护机构进行检验,并按其工作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1.11凡装置拒绝动作,误动作或动作原因不清时,均应由厂继电保护机构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尽快进行事故检验,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提出报告,选网(省)局继电保护机构备查。

  当不得已将装置的不正确动作定为“原因不明”时,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经厂总工程师批准。

1.12在一般情况下,建议不同装置的定期检验尽可能配合在一次设备停电期间内进行。

1.13在现场进行所有继电保护工作都必须遵守本规程2、3、10、14、15所列的全部内容。

1.14新安装置的验收检验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

定期检验的全部检验按本规程中有*号及有△号的项目进行。

部分检验则只按有△号的项目进行。

定期检验中若发现继电器动作特性不符和标准而进行检修时,检修部分的检验项目与新安装的检验项目相同。

2.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2.1为了保证检验质量,对试验电源基本要求如下:

2.1.1交流试验电源和相应调整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一保证在最大试验负载下,通入装置的电压及电流均为正弦波(不得有畸变现象)。

如有条件测试试验电流的谐波分量时,试验电流及电压的谐波分量不宜超过基波的5%。

2.1.2试验用的直流电源的额定电压应与装置装设场所所用的直流额定电压相同,现场应具有自自流电源总母线引出的供试验用的电压为额定值及80%额定值的专用支路。

试验支路应设专用的安全开关,所接熔断器必须保证选择性。

不允许用运行中设备的直流支路电源作为检验时的直流电源。

2.2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必须确切了解所在现场的直流电源容量,电压波动范围,交流整流电源的波级系数,供电系统接线,各支路熔断器的安装位置容量及绝缘监视回路的接线方式和中央信号系统等等,以判定被检验装置的直流电源的质量及其供电方式是否合格。

2.3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前,应认真了解被检验装置的一次设备情况及其相邻的设备情况,据此判定在检验工作进行的全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错施,例如确定那些回路必须断开,那些屏或屏的哪些部分应予以防护并做出明显标志等。

2.4对新投入运行设备的装置试验,应先进行如下的准备工作

2.4.1了解设备的一次接线及投入运行后可能出现的运行方式和设备投入运行的方案,该方案应包括投入初期的临时继电保护方式。

2.4.2检查装置的原班接线图(设计图)及与之符合的二次回路安装图,电缆敷设图,电缆编号图,断路器操作机构图,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图及二次回路分线箱图等全部图纸,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出厂试验书等,以上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

2.4.3根据设计图纸,到现场核对所有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各保护所使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安装位置是否合适,有无保护死区等。

2.5对装置的整定试验,应按有关继电保护机构提供的定值通知书进行,检验工作负责人应熟知定值通知书的内容,并核对所给的定值是否齐全。

所使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值是否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

2.6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在运行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事先取得发电厂或变电所运行值班员的同意,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在运行值班员所用专用的连接片将装置的所有跳闸回路断开之后,才能进行检验工作。

3.对试验回路接线的基本要求

3.1试验工作应注意选用合适的仪表,整定试验所用仪表的精确度为0.5级,测量继电器内部回路所用的仪表应保证不致破坏该回路参数值,如并接于电压回路上的,应用高内阻仪表;若测量电压小于1V,应用电子毫伏表或数字型电表,串接于电流回路中的应用低内阻仪表,绝缘电阻测定,一般情况用1000V摇表进行。

3.2试验回路的接线原则,应使通入装置的电气量与其实际工作情况相符合。

例如对反映过电流的元件,应用突然通入电流的方法进行检验。

对正常接入电压的阻抗元件,则应用将电压由正常运行值突然下降,而电流由零值突然上升的方法,或自负荷电流变为短路电流的方法进行。

在保证按定植通知书进行整定试验时,应以上述负荷合故障实际情况的方法作为整定的标准。

模拟故障的试验回路,应具备对装置进行整组试验的条件,装置的整组试验是指自动装置的电压、电流二次回路的引入端子处,向同一被保护设备的所有装置通入模拟的电压、电流量,以检验各装置在故障过程中的动作情况。

3.3在向装置通入交流工频试验电源前,必须首先将装置交流回路中的接地点断开,除试验电源本身允许由一个接地点之外,在整个试验回路中不允许由第二个接地点,当测试仪表的测试端子必须有接地点时,这些接地点应接于同一接地点上。

  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在现场进行检验时,不允许直接接到直流电源回路中,以防止发生直流电源接地的现象。

4.外部检查

4.1装置的外部检查应包括:

4.1.1装置的实际构成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合

4.1.2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导线与端子以及采用材料等的质量

4.1.3安装外部的质量

4.1.4与部颁现行规定或反事故措施是否相符合

4.1.5技术资料试验报告是否完整正确

4.1.6屏上的标志应正确完整清晰,如在电器,辅助设备和切换设备上以及所有光指示信号,信号牌上都应有明确的标志,且实际情况应与图纸和运行规程相符。

  涂去装置上闲置连片的原有标志或加标“闲置”字样,该闲置连片端子上的连线应与图纸相符合,图上没有的应拆掉。

4.2装置上各继电器的外部检查按各有关试验规程进行

4.3所有装置的端子上以及继电器与其他设备的接线杆或连接片上的电缆芯和导线的称号应正确完整,质量应良好,且应与图纸和运行规程相符合,并检查电缆终端和沿电缆敷设路线上的电缆标号是否正确完整,质量是否良好,是否与相应的电缆编号相符合。

4.4检查屏上的设备及端子排上内部、外部连接线的标号是否齐全,与图纸是否相符

5.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的检验

5.1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铭牌参数是否完整,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是否齐全,如缺乏上述数据时,应由有关的基建或生产单位的试验部门提供下列试验资料

5.1.1所有绕组的极性

5.1.2所有绕组及其抽头的变化

5.1.3电压互感器在各使用容量下的准确度

5.1.4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准确度(级别)及内部安装位置

5.1.5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各抽头)

5.2只有记实互感器的变比、容量、准确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允许在现场安装,安装竣工后,由继电试验人员进行下列检查

5.2.1测试互感器各绕组间的极性关系,核对铭牌上的极性标志是否正确,检查互感器各次绕组的连接方式及其极性关系是否与设计符合,相别标示是否正确

5.2.2电流互感器的一次通入大电流检查工作抽头的变比是否正确

5.2.3测绘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工作抽头U2=f(I2)的励磁特性曲线,一般应测录到饱和部分

  对多绕组电流互感器应按所得的U2=f(I2)曲线分析核对各绕组的级别,以检验各绕组的使用分配,是否合理。

5.3对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外部检查

5.3.1检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在接线箱处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5.3.2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地点与接地状况,在同一个电流回路中允许存在一个接地点

5.4对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外部检查

5.4.1检查电压二次回路接地点与接地状况,对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的电压互感器,在每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中性点各自直接接地

5.4.2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在接线箱处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5.4.3检查放电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

5.4.4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所有熔断器的装设地点熔断电流是否合适,质量是否良好,能否保证选择性,自动开关线圈阻抗值是否合适

5.4.5检查串联在电压回路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切换设备触点接触的可靠性

5.5利用导通法依次经过所有中间接线端子,检查由互感器引出端子箱到操作屏、保护屏、自动装置屏或至分线箱的电缆回路及电缆芯的标号,并检查电缆薄的填写是否正确

5.6自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端子箱处向整个电流回路通入交流电流,测定回路的压降,记算电流回路每相与重相及相间的阻抗(二次回路负担),将所测得的阻抗值结合第5.2.3条的U2=f(I2)曲线,按保护的具体工作条件验算互感器是否满足10%误差的要求。

5.7测量电压回路自互感器引出端子到配电屏电压母线的每相直流电阻,并计算电压互感器在额定容量下的压降,其值不应超过额定电压3%

5.8用1000V摇表检查绝缘电阻

5.8.1互感器二次绕组对外壳及绕组间

5.8.2全部二次回路对地及同一电缆内得各芯间,定期检验只测量全部二次回路对地的绝缘

5.9对采用放电器接地的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需检查其接线的正确性及放电器的工频放电电压。

定期检查时,可用摇表检验放电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一般当用1000V摇表时,放电管不应击穿,而用2500V摇表时,则应可靠击穿

5.10新投入或经更改的电流、电压回路,应直接利用工作电压检查电压二次回路,利用负荷电流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电压互感器在投入系统电压以后:

5.10.1测量每一个绕组的电压

5.10.2测量相间电压

5.10.3测量零序电压,对小电流接地系统的电压互感器,在带电测量前,应于零序电压回路接入一合适的电阻负载,避免出现铁磁谐振西纳降,造成错误测量。

5.10.4检验相序

5.10.5定相

5.10.6测量每相零序回路的电流值

5.10.7测量各相电流的极性,及相序是否正确

5.10.8定相

5.10.9对接有差动保护或电流相序滤过器的回路。

测量有关不平衡值。

6.安装在断路器,隔离开关传动装置内的有关装置及回路的检验断路器及隔离开关中的一切与装置二次回路有关的调整试验工作,均由管辖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有关人员负责运行,但继电保护人员应了解掌握有关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其调试结果,并负责检验自保护屏引至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二次回路端子排处有关电缆线连接的正确性及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6.1继电保护试验人员应了解:

6.1.1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及辅助合闸线圈的电气回路接线方式

6.1.2辅助触点的构成方式及触点容量

6.1.3断路器二次操作回路中的气压、液压监视回路的工作方式

6.1.4二次回路的端子排的接线图

6.2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经新安装装置检验及检修后,继电保护试验人员应及时了解以下调整结果

6.2.1与保护回路有关的辅助触点的开、闭情况或这些触点的切换时间

6.2.2与保护回路相连接的回路绝缘电阻

6.2.3断路器跳闸及辅助合闸线圈的电阻值及在额定电压下的跳、合闸电流

6.2.4断路器最低跳闸电压及最低合闸电压,其值不低于30%额定电压,且不大于65%额定电压

6.2.5断路器的跳闸时间,合闸时间及合闸时三相触头不同时闭合的最大时间差,如大于规定值而又无法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

6.3继电保护试验人员应检查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接线箱端子排至保护回路侧电流接线的正确性及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7.有关操作信号及其回路的检验

7.1对操作信号的所有部件进行观察,清扫与必要的检修及调整,所述部件包括:

与装置有关的操作把手、按钮、插头、灯座、位置指示继电器、中央信号装置及这些部件回路中的端子排、电缆、熔断器等

7.2检查信号灯及限流电阻的容量是否与设计符合,当信号灯座断路时是否保证不会发生误合或跳闸的现象

7.3检验熔断器,当继电器及其他设备新投入或接入新回路,核对熔断器的额定电流是否与设计相符或与所接入的负荷相适应

7.4利用导通法检验操作屏、继电保护屏、自动装置屏、转接屏、中央信号屏等回路的电缆、电缆芯的标号以及全部接线应与设计相符,电缆编号薄的填写应正确

7.5用1000V摇表测量电缆每芯对地及对其他各芯间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定期检验只测量芯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7.6新投入运行时,检查中央信号装置中各继电器逻辑回路的动作特性,各种音响信号、光示信号工作的正确性

8.继电器及辅助设备机械部分检验

8.1继电器与辅助设备机械部分检验,按各有关继电器或保护装置的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新安装的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8.1.1检查外部是否良好、清洁,可动部件及元件接触部件不得有灰尘,并应有防止灰尘侵入的措施

8.1.2可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可靠,其间隙、串动范围及动作行程应符合规定

8.1.3触点接触与返回均可靠

8.1.4端子排的连线应接触牢靠

定期检验时,主要进行外部检查,同时注意检查触点是否有烧损,动作是否灵活

  装置内部的所有焊接头,插件接触的牢靠性属于制造工艺质量的问题,主要依靠制造厂负责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新安装装置的检验时,试验人员只作必要的抽查

9.有关回路的绝缘检查:

9.1在保护屏的端子排处将所有外部引入的回路及电缆全部断开,分别将电流、电压、直流控制信号回路的所有端子各自连接在一起,用1000V摇表测量下列绝缘电阻,其阻值均应大于10MΩ。

9.1.1各回路对地

9.1.2各回路相互间

9.2在保护屏的端子排处将所有电流、电压及直流回路的端子连接在一起,并将电流回路的接地点断开,用1000V摇表测量回路对地(屏板)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此相检验只有在被保护设备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全部停电及电压回路已在电压切换把手或分线箱处与其他单元设备的回路断开后,才允许进行

9.3当新装置投入时,按9.1条的绝缘检验合格后,应对全部连接回路用交流1000V进行1min的耐压试验

 对运行设备及其回路每5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高于1MΩ时,允许暂用2500V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的方法代替

10.继电器于辅助设备电器性能的检验

10.1保护屏上每一继电器应按有关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特性检验。

保护整定计算所用的继电器特性及误差范围与相应检验规程所规定的技术指标相一致,对于整定有特殊需要或试验规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技术数据,应在“保护定值通知单”上标明作为现场整定试验的依据

10.2电器特性的检验项目和内容应根据继电器装置的具体构成方式及动作原理拟定

10.2.1对经常接入运行电压的继电器,应检验当通入额定值1.1~1.2倍额定电压时的性能

10.2.2检查当动作量为整定动作值的1.05~1.1倍或0.9~0.95倍时继电器的动作是否可靠

10.3继电器的新安装装置验收项目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0.3.1按厂家技术资料重点复试某些重要的及时数据,以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10.3.2在整定位置下记录整定的电器特性和测量某些主要电器参数,作为以后定期检验时核对的原始数据

定期检验的项目原则上只作整定位置的某些特性,并与过去的记录核对,用以判明各回路的参数是否变化,元件的机械状态是否良好等

10.4在进行电器性能试验时,因试验方法及使用仪表设备等方面所产生的总的幅值误差不得超过±5%,总角度误差不得超过±5°,总的时间误差不得大于相应的技术规定

10.5所有电器性能的技术(质量)指标的制订,主要是以制造厂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但必须考虑运行的具体情况加以补充,一般应遵守以下的原则

10.5.1继电器“标度”的动作(返回)值与实际动作(返回)值的误差应不超过制造厂技术说明中所允许的离散范围

10.5.2电器特性曲线一类的检验结果与制造厂提供的典型曲线比较,在相同的横坐标值下,纵坐标值相应不应大于±10%

10.5.3继电器线圈直流电阻的测量值与制造厂标准数据相差应小于±10%

10.5.4所有互感器变比的测量值与标准值相差应小于±5%

10.5.5所有直流继电器的动作电压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70%,而其下限也不宜过底,应按具体使用条件适当规定。

例如,对于出口中间继电器,应特别注意防止在端子发生接地时与直流电源绝缘监视回路构成回路而误动作,其值一般不低于50%额定电压

10.5.6作保护测量元件用的交流继电器,其动作值的超正式范围一般不允许超过稳态动作值5%

10.5.7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方面的技术指标应按运行的具体条件并综合装置的性能补充制订

10.5.8定期检验与新安装装置检验的电器特性相差应在第10.4条规定的试验误差范围之内

10.5.9所有继电器的触点在实际回路负荷下应不产生足以使触点烧损的火花

11.各种常用继电器及其辅助设备的基本检验项目

11.1对中间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11.1.1测量线圈的电阻

11.1.2动作电压(电流)及返回电压(电流)试验,定期检验时,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11.1.3用两个线圈以上的继电器应检验各线圈间极性标示的正确性,并测定两线圈间的绝缘电阻(不包括外部接线)

11.1.4保持电压(电流)值检验,其值应与具体回路接线要求符合,电流保持线圈在实际回路中的可能最大压降应小于回路额定电压的5%

11.1.5动作(返回)时间测定,只是保护回路设计上对其动作(返回)时间有要求的继电器及出口继电器和防跳继电器才进行此试验

防跳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应与断路器跳闸线圈的动作电流相适应,在相同的实际断路器跳闸电流下,继电器的动作时间应小于跳闸回路断路器辅助触点的转换时间

定期检验时,出口中间继电器及防跳继电器的动作时间检验与装置的整组试验一起进行

11.1.6检查、观察触点在实际负荷状态下的工作状况

11.2对机电型时间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11.2.1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11.2.2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试验,其部分检验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11.2.3最大、最小及中间刻度下的动作时间校核,时间标度误差及动作离散值应不超出及时说明规定的范围

11.2.4整定点的动作时间及离散值的测定,可在装置整定试验时进行

11.3对信号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动作电压(电流)的检验,对于反映电流值动作的串联信号继电器,其压降不得超过工作直流电压的10%

11.3.1当一个信号继电器串联接入可能最多的并联中间(时间)继电器,其压降不得超过工作直流电压的10%

11.3.2当几个信号继电器并联后,串联接入可能最少的中间继电器时,检验其动作的可靠性,串联动作(电流型)信号继电器的表示电压(动作电流)应较所接入的继电器的动作电压低,并应检验保护屏受可能出现的外力振动时不致误表示

  定期检查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11.3.3对有两个绕组,新安装装置验收时需检验两个绕组间绝缘电阻

11.4对电流(电压)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11.4.1动作标度在最大、最小、中间三个位置时的动作与返回值

11.4.2整定点的动作与返回值

11.4.3对电流继电器,以1.05倍动作电流及保护装设处,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检验其动作及复归的可能性

11.4.4对低电压及低电流继电器,应分别加入最高运行电压或通入最大负荷电流,检验其应无抖动现象

11.4.5对反时限的感应型继电器,应录取最小标度值及整定值时的电流-时间特性曲线。

定期检验只核对整定值下的特性曲线

11.5对带饱和变流器的电流继电器(差动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11.5.1测量饱和变流器一、二次绕组的绝缘电阻及二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

11.5.2执行元件动作电流的检验

11.5.3饱和变流器一次绕组的安匝与二次绕组的电压特性曲线

11.5.4校核一次绕组在各定值(抽头)下的动作安匝

11.5.5如有均衡(补偿)绕组而实际又使用时,则需校核均衡绕组与工作绕组极性标号的正确性及补偿匝数的准确性

11.5.6测定整定匝数下的动作电流与返回电流及执行元件线圈两端的动作电压

11.5.7对具体制动特性的继电器,检验制动与动作电流在不同相位下的制动特性,录取电流制动特性曲线的斜率为最高,最低及两电流相位相同时的特性曲线,定期检验时,可只检验两电流相位相同时特性曲线中的两、三点,以校对特性的稳定性

11.5.8通入4倍动作电流(安匝),检验执行元件的端子电压,其值应为动作值的1.3~1.4倍,并观察触点工作的可靠性

11.5.9测定2倍动作安匝时的动作时间

11.6对瓦斯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11.6.1加压试验继电器的严密性。

11.6.2检查继电器机械情况及触点工作情况

11.6.3检验触点的绝缘(耐压)

11.6.4检验继电器对油流速的定值

11.6.5检查在变压器上的安装情况

11.6.6检查电缆接线盒的质量及防油、防潮措施的可靠性。

11.6.7用打气筒或空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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