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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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办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市定海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委托,就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

招标编号

HJZZB-2015-042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预算采购金额

每年1499万元

公告发布日期

2015年8月28日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招标范围:

定海城区10条河道生态治理及日常养护,长度共计17515m,养护面积共计235750m2。

2、服务期限:

总期限合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

3、服务内容:

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水质养护/提升/净化或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需具有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正式证书(类型或范围:

水污染治理工程或环境生态工程或生态治理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要求无同类内河在建施工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同类内河在建施工项目书面承诺,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前2个月内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项目负责人为法人,可用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代替);

(5)投标人具有400万元以上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业绩或200万以上城市内河治理工程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2015年8月28日

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期

2015年9月9日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09:

00-11:

30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14:

00-16:

30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双拥路18号2楼

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节假日不受理。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和被介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业绩资料(工程合同、处理后水质合格检测证明材料)(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料。

注:

采购组织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对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9月17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7日15时00分

投标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

开标日期

2015年9月17日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

投标保证金

15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9月16日16:

3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形式交至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农行舟山檀树支行,银行账号:

19—。

并在开标时出具保证金交付凭据。

代理机构名称及地点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双拥路18号2楼)

联系人

张晶晶

联系电话/传真

第二章招标需求

编号:

HJZZB-2015-042

采购单位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一、项目要求

采购内容

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在河道现状条件下,恢复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景观效果、实现水质目标要求。

服务期限

总期限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2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1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建设工期及养护服务期

(1)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设备、管道、土建等工程实施完毕(由于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安装无法按时完成的,经业主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最多延长至三个月),合同签订后第三个月为项目试运行期。

(2)养护服务期:

自试运行结束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一年合同期满后若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决定是否续签。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因清淤整治等必须中止水质提升服务的,根据中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履行期限或经协商后解决。

2、技术需求

(1)、实施范围

列入本次养护范围的包括新河、洋岙河、城东河在内的10条城市内河,长度共计17515m,养护面积共计235750m2。

(各河道明细见附表1)

表1各河道明细表

表1各河道明细及城区一般养护河道水质提升计划表

河道参数

河道名称

养护长度(m)

养护宽度(m)

养护段水域面积(m2)

养护段

水质现状

治理目标

备注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

新河

2500

14

35000

开元桥(土城墩孙家塘)→昌国桥→解放桥→东港桥→海滨桥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Ⅳ类

2

城东河

3200

15

48000

开元桥(土城墩孙家塘)→开源新村→昌东桥→檀树南区→新港桥→洞桥→东河桥→海滨桥→增产碶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3

盛家塘支河

550

8

4400

新河(解放桥)→盛家塘新村→市骨伤医院→城东河(三叉口)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4

洋岙河

2620

20

52400

双拥路→舟山二中→梅园新村→金城里小区→城东河(洞桥);洞桥陆家嘴(六份头)→昌洲大道→舟山电信程控机房→香荷园东侧入口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Ⅳ类

5

蓬莱河

700

9

6300

新河→徐家桥→蓬莱新村→廷佐小学→环南河(蓬莱桥)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6

环南河

1000

9

9000

新河→环南新村→市物资大楼→陆家桥→新露亭花园→丰产碶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7

城关河

1000

15

17800

城关集贸站暗渠口→定海公园(暗渠)→观音桥→人民南路(暗渠)→新露亭花园暗渠口;定海公园(暗渠口)→环南招待所→海狮桥→孝娘桥→生产桥

水质较差,时常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8

解放河

3300

12

39600

新河→双拥广场→群乐桥→南珍桥→集市桥→区财政局→海山桥→顾家桥→兴中桥→西河桥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2015年已接入中水管网,中水水量充足时候水质相对较好。

9

城西河

1600

8

12800

小茅岭→尾山路→工农桥→晓峰桥→西河桥→利民碶

水质较差,时常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有中水出水口,当水量充足进行补充时大部分河段水质较好。

10

庆丰河

1045

10

10450

东山新村--海军二支队(金丰路出海闸门)(包括屠宰场叉河45米)

一般,有黑臭现象

无黑臭

主要指标Ⅴ类

主要指标Ⅴ类

单独河道,与其他河道不通。

备注

养护河道总养护长度共计17515m,养护面积共计235750m2。

(2)、河道现状

编号

河流

名称

整治段河流概况

污染源

水质现状

1

新河

长约2500米,宽约14米,总水域面积约35000平方米,(开元桥(土城墩孙家塘)→昌国桥→解放桥→东港桥→海滨桥)

周边分布有菜场、居民区、及城中村,上游有一暗渠口,对水体存在一定污染,主要污染源集中在城中村附近。

夏季高温时受周边生活污水影响部分河段偶有黑臭现象

2

城东河

长约3200米,宽约15米,总水域面积约48000平方米,(开元桥(土城墩孙家塘)→开源新村→昌东桥→檀树南区→新港桥→洞桥→东河桥→海滨桥→增产碶)

沿岸有2个暗渠口位于昌国街道及小碶桥附近,主要污染源为暗渠、部分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生活污水。

夏季高温时小碶村附近受周边生活污水影响偶有黑臭现象,其他河段相对较好。

3

盛家塘支河

长约550米,宽约8米,总水域面积约4400平方米,(新河(解放桥)→盛家塘新村→市骨伤医院→城东河(三叉口))

主要来自于城中村及老旧小区生活污水。

水质一般,易引起发黑发臭。

4

洋岙河

长约2620米,宽约20米,总水域面积约52400平方米,(双拥路→舟山二中→梅园新村→金城里小区→城东河(洞桥);洞桥陆家嘴(六份头)→昌洲大道→舟山电信程控机房→香荷园东侧入口)

周边环境相对比较成熟,主要污染源为畚金暗渠、上游工业区及洞桥村生活污染。

水质相对较好,但在夏季排污量大的情况下也存在部分黑臭现象。

5

蓬莱河

长约700米,宽约9米,总水域面积6300平方米(新河→徐家桥→蓬莱新村→廷佐小学→环南河(蓬莱桥))

主要污染源为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生活污水污染。

水质一般,偶尔有黑臭现象发生

6

环南河

长约1000米,宽约9米,总水域面积约9000平方米(新河→环南新村→市物资大楼→陆家桥→新露亭花园→丰产碶)

原先主要污染源为城中村生活污染,目前该区域沿岸已拆迁,基本已无污染源

拆迁后水质相对较好,除上游蓬莱河黑臭后带来的交叉污染。

7

城关河

长约1000米,宽约15米,总水域面积约17800平方米,(城关集贸站暗渠口→定海公园(暗渠)→观音桥→人民南路(暗渠)→新露亭花园暗渠口;定海公园(暗渠口)→环南招待所→海狮桥→孝娘桥→生产桥)

主要污染源来自周边的城中村生活污水。

水质相对较差,时有发生底泥上翻,偶尔会发生黑臭现象

8

解放河

长约3300米,宽约12米,总水域面积约39600平方米,(新河→双拥广场→群乐桥→南珍桥→集市桥→区财政局→海山桥→顾家桥→兴中桥→西河桥)

主要为餐饮污染和老旧小区生活污水,海山桥及西园商业附近有暗渠。

2015年已接入中水管网,中水水量充足时候水质相对较好,但财政局附近餐饮集中区域河面存在油污漂浮的现象,海山桥闸门以西易发发生底泥上翻,偶尔也会发生黑臭现象。

9

城西河

长约1600米,宽约8米,总水域面积约12800平方米,(小茅岭→尾山路→工农桥→晓峰桥→西河桥→利民碶)

主要来自于周边老旧小区及上游菜场城中村生活污水。

水质一般,上游有中水出水口,但水量不大,偶尔发生黑臭现象。

10

庆丰河

长约1045米,宽约10米,总水域面积约10450平方米,(东山新村--海军二支队(金丰路出海闸门)(包括屠宰场叉河45米))

与城区其他河道不通,周边主要为城中村生活污水污染

水质一般,污染量大时偶尔发生黑臭现象

(三)项目要求及目标

3.1项目要求:

3.1.1根据国家、浙江省和舟山市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对河道水质进行有效治理及维护提升,使之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水质标准。

3.1.2中标人应根据不同河道的水质状况合理划分水质提升作业区域。

3.1.3水质提升工作全过程包括设备设施安装施工阶段及运行维护阶段且期间均应确保河道的流动开放性,不得设置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排涝通航等功能的设施。

3.1.4水质提升所采用的技术应以生态方式为主,不得采用可能对河道造成二次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技术手段。

3.1.5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投入的设备设施类型、数量必须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拟投入设备设施类型、数量保持一致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向业主单位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租赁协议或发票,如有实际需要,在经得业主单位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根据水质情况及中标人合理要求进行设备更换或增减,费用不予增补。

3.1.6水质提升工作开展过程中,常用设备(如增氧曝气机等)日均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技术方案中明确各类设备的具体开启时段。

3.1.7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如确需调整的应报请业主单位确认。

3.2项目目标:

以水质提升为重点,通过相关措施,逐步恢复河道的水体生态,消除河道的黑臭和富营养化等现象,持续提升城区河道的水质。

具体目标为:

2015年消灭黑臭,2016年主要指标达到Ⅴ类标准,2017年主要指标达到Ⅴ类标准,部分主要指标力争达到Ⅳ类标准,其中新河及洋岙河2017年主要指标必须达到Ⅳ类标准,剩余河道主要指标力争达到Ⅳ类标准。

(具体指标分类详见《定海城区河道水质提升工作考核细则》)。

(四)、项目相关要求:

4.1针对本项目实施水质提升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场地租借、水、电、通信等事项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原则上不提供任何协助。

4.2投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若因投标人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重大影响的,除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水质提升管理计划及落实有关措施,制定日常的管理制度。

中标人在对本项目的水质提升管理过程中,应做到:

4.3.1有严密的网络通讯体系,信息24小时通畅;

4.3.2中标人应实行河道每日巡查制,并有相应的巡查记录;

4.3.3中标人应确保水质养护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损坏停运应及时上报业主单位并及时维修;

4.3.4中标人按巡查和水质提升、水质监测内容记录台帐;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台帐,以便业主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4.3.5中标人在菌种等隐蔽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提前通知业主单位并由业主单位签字确认,否则按照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分数及经费。

4.4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水质应急管理工作:

4.4.1在遇水质突发恶化情况下,需要及时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处理;

4.4.2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并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指挥;若受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则当月考核适当顺延,顺延日期根据受灾影响而定。

4.4.3在业主单位的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应主动做好各类创建活动期间的水质保障;

4.4.4自然灾害等发生前,水质提升承包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防患措施,若因承包单位防患不力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水质发生变化且造成水质监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酌情考虑对其的处罚力度。

4.5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4.6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发生则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4.7如果出现因清淤整治等必须中止水质提升作业的情况的,中止考核和水质提升费用的拨付,业主单位承担合理的设备拆装费用(设备拆装费用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确定),设备再次安装完毕后继续考核并按规定拨付水质提升服务费用,合同履行期限也根据中止时间作相应顺延或经协商后解决。

4.8因施工、河道占用等原因造成部分河段未养护的,当月养护费用需减去未养护面积后核算。

(五)、项目考核:

5.1水质提升工作由中标人根据投标方案全面展开。

招标人根据考核办法正式开展对口考核工作,并引入第三方监督、检测机构,对养护范围内水质提升河道的水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

考核遵循分季节、按月以河道为单位的考核原则,及时测定水质指标,评估水质维护提升工作效果,按考核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5.2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五《定海城区河道水质提升工作考核细则》。

(六)、处罚制度

6.1考核总分以上述水质考核评价指标为基准,辅助日常管理、应急响应和景观效果的综合评分机制。

其中水质考核评价指标基准分为100分,占总分的80%,最高占80分;科室日常管理考核总分20分,其中景观分占5分。

优秀分为95分(含),合格分为85分(含)。

6.2考核付款办法:

85分(含)-94分(含)的,每分值按该河道月度养管费用的3%予以扣除;85分以下的,扣除该河道当月养护费用的60%,按该河道当月养护费用的40%核拨;75分以下的,扣除该河道当月养护费用的80%,按该河道当月养护费用的20%核拨。

7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该河道当月养护费用。

6.3若合同期内发生养护河道黑臭现象没有在5天内处理完毕的,当月考核直接审定为85分以下;每条河道一个月内出现连续7天黑臭或当月黑臭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不拨付当月考核费用。

6.4同一条河道年度内累计两月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执行正常扣款责任外,同时要求水质养护单位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有效落实。

6.5同一条河道年度内累计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执行正常扣款责任外,扣除该条河道的全年水质提升服务费用的30%。

6.6同一条河道年度内累计四次考核不合格的,除执行正常扣款责任外,扣除该条河道的全年水质提升服务费用的40%。

6.7同一条河道年度内累计五次考核不合格,除执行正常扣款责任外,扣除该条河道的全年水质提升服务费用的50%。

6.8同一条河道年度内累计考核6次及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水质提升合同。

注: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技术要求进行逐项响应和说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条款响应表)。

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定海区白泉流域城东河、解放河等10条养护河道清河净水项目

招标编号

HJZZB-2015-042

2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3

本项目预算金额

每年1499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

服务期限

总期限合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2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1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5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要求报出单年度的投标总价及年度综合单价;

本项目单年度总费用的最高限价为RMB:

1499万元,单条河道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一览表备注中的金额。

单年度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单条河道报价超过该条河道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年度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

但如发生所养护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以业主单位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业主单位与养护单位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投资费用:

根据技术路线投入的各类设备、装置、材料及附属设施等的折旧成本及安装调试费用(所有设备、装置、设施等(除水生植物)所有权都归中标人所有)。

(2)日常养护费用:

各级管理养护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奖金、福利费用等;运行电费,燃料费用,截污费用,各类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等。

(3)水质自行检测费用、水质应急处置费用、防汛防台等环境保障费用。

(4)企业管理费用,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与水质维护相关的各项费用。

注:

其中水生植物包括支架、浮岛等固定设施所有权归业主所有,合同到期后原养护公司不得擅自处理。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本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下浮2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6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9

资金结算

1、第一年: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所有设备、管道、土建等工程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第三个月为项目试运行期;项目试运行结束后预付合同价的20%。

从第四个月起养护经费按月结算、核拨,月度核拨经费的累计总额为合同总价的60%。

如合同期内养护单位养护质量无出现重大问题的,合同期满且达到既定水质目标后7日内付清余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2、第二/三年:

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起养护经费按月结算、核拨,月度核拨经费的累计总额为合同总价的80%。

如合同期内养护单位养护质量无出现重大问题的,合同期满且达到既定水质目标后7日内付清余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3、若在年度合同履行完毕后,水质提升承包单位单方面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的,则扣除上一年度合同总金额20%的服务经费。

4、考核所扣取的经费直接在当月核拨的养护经费中扣除。

5、养护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否则招标人按规定扣罚。

10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整

1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于采购单位,金额为年度合同价的10%。

13

投标文件的

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本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相关内容。

15

投标文件的

提交份数

投标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16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

1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7日15时00分

18

开标地点

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

19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7日15时00分

20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5年9月9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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