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传统文化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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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姓名:
蒋俊峰
学号:
12014001583
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专业:
社会工作
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摘要】社会工作是一种道德实践,也是一种政治实践。
产生于基督教慈善事业的这种身份,就决定了社会工作与伦理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作为一门专业化、科学化的助人方法,社会工作产生于西方工业社会,在全球化背景下被我国引入。
这就向我们提出一个深刻而严峻的问题,如何引导社会工作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即本土化问题。
显然中国社工伦理与传统文化的关系这一议题实质就是回应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的问题。
伦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它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
但是“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的经典论述向我们昭示着,人类不可能割断他们与历史的联系。
对于传统文化更是如此,一方面,我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在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念上存在差异;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伦理观念与我国传统文化有某些契合之处。
只有抽象继承我们优秀的文化传统,发展符合时代的伦理道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
【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传统文化儒家
1、传统文化的两个维度:
大传统与小传统
文化是指一种由历史延续下来,被深深地植根于一个民族心中的,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阶层都无须思索地信奉和认同,并且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各个方面都会始终表现出来的传统精神。
中国文化就是这样的一种文化,它使中国人和其他人有着不一样的价值标准、社会生活习惯和精神气质。
在复杂的社会中传统文化表现出不同的层次和形式,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在他的《农民社会与文化》一书中提出了这种二元分析框架:
大传统与小传统。
大传统是指以社会中少数上层人士、知识分子所代表的文化,它通过正规、系统的教育产生和传播;小传统是指以社会中多数下层民众所代表的文化,它产生于自然的日常生活之中,是一种民间文化。
当然,上、下层文化并非全然对立,由于受到上层社会的介入,上层文化在或明或暗中影响着下层社会,下层社会在对上层社会文化的融合和变革中形成该群体所熟知或容易接受的文化形式。
在我国,作为小传统的民间文化是一种不分儒、道、佛的混融信仰模式,表现为实用性即信仰什么就祈求什么。
就大传统来看,儒、道、佛三家基本构成传统文化的主体,其中以儒家为大,始终占据传统文化的主导地位。
正如德克.布德也在《中国文化形成中的主导观念》中所说:
“中国人不以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
……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不是宗教(至少不是正规的、有组织的那一类宗教)。
”如果把儒家比作是盐,那么道家和佛家就好比是糖,糖纵然是好,但是天天吃的仍然是盐。
可见儒家文化之于中国人的重要性。
区分大传统与小传统对于我们准确的把握传统文化的多面性大有裨益,避免了对传统文化的简单片面阐释。
因此本文对传统文化的论述多以大传统中儒家文化为主。
2、对《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的分析
我国大陆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最早的版本由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于1990年代制定,该版本有四大板块共十七条条文。
随着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的普及和开展,早期伦理守则对社会工作的指导意义日趋淡化。
2012年,民政部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旨在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社会工作者积极践行专业价值理念、规范专业服务行为、履行专业服务职责。
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大陆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最新版本。
下表以美国及香港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为蓝本,对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基本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
伦理范畴
伦理标准
条例分布
(1)对案主的伦理责任
对案主的承诺
案主自决
知情同意
文化能力与社会多元
利益冲突
隐私与保密
与案主专业关系
服务的付费
服务的中断与中止
5
9
7
6
10
8
(2)对同事的伦理责任
尊重
保密
跨学科合作
咨询
转介服务
与同事间的专业关系
同事有不合乎伦理行为
协助同事发展
维护同事权益
同事之间有冲突
11、13
12
14
(3)对机构的伦理责任
督导与咨询
教育和训练
案主记录
转案
对雇主的承诺
推动机构发展
绩效评估
继续教育与员工发展
劳资争议
15、16
17
(4)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
能力
失言
招揽
个人问题影响工作
18
16
(5)对专业的伦理责任
专业的正直
维护社工的权益
推动专业发展
评估与研究
12、18
19、20
(6)对社会的伦理责任
社会福利
公共参与
公共紧急事件
社会和政治行动
21、23
22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社会工作伦理在许多具体层面是空缺的,一方面,由于我国不同地区面对的情况并不相同,所以该指引只是为了起方向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与西方发达的社会工作相比我国的社会工作尚处于探索之中,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伦理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
3、社会工作伦理与传统文化之比较
作为一门产生于西方的学科专业,西方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在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念上存在差异。
当然,差异并不意味着对立,其中也有不少社会工作伦理观念与我国传统文化有契合之处。
本文选取传统文化的几个主要方面,与现代社会工作伦理之间作个比较,希望对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建构有所启迪。
(1)传统文化关于“仁义”的论述
在儒家看来,道德并不是社会强加于个人的外在的约束力量,而是人心天生具有的内在的自觉要求,用儒家的术语来说就是“仁”。
对于什么是“仁”,孔子在《论语.颜渊》中给出了简要的回答“仁者,爱人”,即爱人之心。
虽然这种“爱人之心”是由血缘亲情推导出来,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差序格局”,但是经过扩展这种爱人之心已经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普遍情感。
《论语》中有许多对“仁”的具体阐释,在《论语.雍也》中有“夫仁者,己欲立则利人,己欲达则达人”可以视为是对“仁”的正面描述。
《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视为是对“仁”的反面描述。
就是说要做到“仁”我们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
而在《论语.里仁》中“曾子曰: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可以视为对儒家仁学的集中概括。
孔子之后,明确提出“性善论”主张的是孟子,他对孔子的“仁”作了进一步的论证。
在孟子看来,仁、义、礼、智四德,是人心所固有的,分别来自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
即《孟子.公孙丑上》所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孔孟之后,除荀子明确主张“性恶论”外,绝大多数儒家代表人物都以“性善”作为其理论基石。
在我国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这种邻里互助的友好传统对于个人及家庭的困境的缓解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政府社会福利缺失的前工业社会这种互助显得弥足珍贵。
同样在西方,基督教的博爱精神成为个人及教会组织施舍救济的理念来源。
在很长一段时间,道德责任成为准社会工作者的精神支柱和动力,因此社会工作被称为道德实践。
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社会福利逐渐被描述为公民的权利,社会工作是政治实践的呼声日益突出,但是我国传统文化中这种“仁义”的理念对于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慈善事业大有裨益。
(2)传统文化关于集体主义的论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直以来集体主义都被主导舆论所强调,这也与我国传统文化具有相当大的一致性。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集体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宗法制,这种制度起初存在于个体家庭,经过先贤们天才的演绎推理逐渐上升到国家意识形态层次,成为一种国家法理制度,即所谓的家国同构。
孟子在《孟子.离娄》中所说:
“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作为这种制度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的表现就是一种以维护国家、民族和贵族为中心的集体主义,个人利益则要绝对地服从宗族的利益。
特别是在秦汉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模式不断加以宣传和强调,成为历代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的必备利器。
张东荪在《理性与民主》一书中对这种结构模式做了具体描述:
“中国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大家庭而套着多层的无数小家庭。
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层系。
所谓君就是一国之父,臣就是国君之子。
在这样层系组织之社会中,没有个人观念。
所有的人,不是父,即是子。
不是君,即是臣。
不是夫,就是妇。
不是兄,就是弟”。
随着时代的推移,到了近现代我们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思想洗礼,提出民主科学的诉求,传统文化中这种个人缺失的状况逐渐改善,个人意识逐渐苏醒。
新中国的建立,我们提出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这是一种抛弃血缘关系的新型集体主义,不可否认它是崇高的、理想的人际关系模式。
但是,由于长时间缺少相应的制度规范,我们的集体主义往往成为新的家长制。
在这种情形下一切以集体为中心容易产生“以集体之名行利己之事”,部分人成为既得利益者,多数个人的权益无法得以保障。
试想,如果离开了一个个具体个人的利益,“集体利益”又是谁人的利益?
现代社会工作伦理强调个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受助者个人价值的独立性和重要性,主张个人自我决定。
当下我们应当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人权和社会参与,防止“家长式”集体主义死灰复燃。
(3)传统文化关于自强不息的论述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张岱年先生对中华民族精神的概括。
自强不息出自《周易.乾》: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天道刚健,周而复始,永无止息,因此人们也应当效法天道,自强不息。
在传统文化中,诸子百家往往把宇宙时空作为他们思想的起点,儒家也不例外,天人合一是他们追求的人生境界。
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关于自强不息的寓言故事和真切感人的历史事迹,这一理念也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内心深处。
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是“助人自助”,对于国人来说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心理效应。
一方面,许多人可能认为“家丑不能外扬”或者是碍于面子他们不愿意向别人寻求帮助。
另一方面,中国人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恰恰是这种“自助”的理念所需要的。
自助就是提升服务对象有效利用自身及社会资源的能力,常言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也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服务对象具有改变自我的强大精神动力,相信服务效果一定是事半功倍的。
(4)传统文化关于人际和谐的论述
儒家主张人际关系和谐,“和为贵”是儒家的共同信条。
众所周知儒家是强调“礼”的,《论语》中讲“礼”的地方特别多。
在孔子看来“礼”不仅仅是一种动作、姿态,也不仅仅是一种制度,而且它所象征的是一种秩序。
《论语.学而》中有“礼之用,和为贵”,意思是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说到底“礼”是为“和”服务的。
但是,这种“和”不是简单的整齐划一、全面一致。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可见孔子明确区分了“和”与“同”不同的内涵。
“和”应该是指一种有差别、多样性的统一,“同”则是一味地附和、趋同甚至是结党营私。
很显然,孔子主张的是和而不同,在个性中把握共性。
能够做到宽厚待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君子人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方面。
在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具有敏感的文化能力,不因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教育程度、身体状况、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对于同事社会工作者也应与之建立平等互信的工作关系等等。
尽管传统社会中的“礼”具有许多压迫、反人性的成分,但抛开“礼”的具体形式,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工作中对人际关系的要求与我国传统文化中“和”的理念不谋而合。
(5)传统文化关于“学”与“仕”关系的论述
《论语.子张》中“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很好的诠释了传统社会中学习和做官的关系。
意思是说“做官的事情做好了,就更广泛地去学习以求更好;学习学好了,就可以去做官以便给更好地推行仁道”,而对“学而优则仕”的庸俗化理解,就成了读书是为了做官。
无论导致这种误读的原因是对文本本身的庸俗化理解,还是统治者加强社会控制的政治手段。
这种观念业已影响深远,推动了儒家文化与仕途道路的融合。
众所周知儒家文化是以伦理为本位,突出君子之道,即对道德素质的极高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对人才的考评逐渐模式化——科举制产生了,不可否认科举取士使得许多优秀的中下层读书人走向仕途,也成就了他们造福世人的崇高理想。
但是,任何制度都有其局限性,到了明清之际尤甚,八股取士更是严重束缚了读书人的独立思考能力,逐渐流于形式,读书仅仅是为了做官,难怪被启蒙思想家们讥之为“伪道学”。
尽管儒家这种“官本位”思想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儒家原本的出发动机,但在现代社会这种思想依然十分盛行,当下“公务员热”持高不下与之不无关系。
据笔者对昆明市社区工作者的调查统计分析:
百分之六十的工作人员认为要留住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需要将社会工作纳入事业编制与公务员对接。
当然这也与社会工作者待遇、福利水平较低有关,但或多或少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官本位”的思维在短时期内是难以根除的。
显然传统文化中“官本位”的思维模式与现代社会工作对市民社会的强调是根本对立的,而且与社会工作利他主义的动机背道而驰。
(6)传统文化关于民本思想的论述
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是我国古代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学说。
孔子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孟子则大胆的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仁政思想,告诫统治者“爱民”、“利民”。
有学者将我国民本思想概括为一个核心理念与三个基本思路,即核心理念是“以民为本”,基本思路是“立君为民”、“民为国本”、“政在养民”。
三个基本思路从政治本体、政治关系和施政原则三个层面全面论证了“以民为本”的终极依据、政治理据和操作原则。
纵观中国历史大多数统治者都认同民本思想的基本思路,甚至可以说,中华帝制的政治原理是以民本思想为主体框架之一而精心构筑的庞大的思想体系。
在当代“为人民服务”是新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与传统民本思想不同的是:
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在民。
传统民本思想只不过是开明君主专制,尽管以民为本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广大人民的福祉,但终究是统治者的施舍、恩惠,这也是传统民本思想的局限。
从宏观层面来看,现代社会工作要求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福祉,这与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有共通之处,但这种追求的假设是“人有获得生存、安全、爱和尊重、发展的权利”,这与统治者的施舍、恩惠显然是不同的。
因此,对于国人来说,我们不能沉浸在往昔对圣明君主、清官廉吏的渴望里,公民主人翁意识的提升,社会法治的健全才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福祉的基本条件。
4、小结
传统文化已经根植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对社会工作产生影响是必然的。
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它们之间的关系,传统文化中既有与我国社会工作伦理有相互冲突的成分也有彼此融合的成分。
对于传统文化笔者认为,应该抽象继承其中合理进步的内涵,抛弃其中纷繁复杂、愚昧落后的表象。
譬如眼下十分流行的“国学热”小朋友们穿汉服、学周礼等等,其实是对传统文化的机械式继承,不理解汉服、周礼背后的文化内涵不过是邯郸学步。
正如学者指出的社会工作者绝不是什么“卫道士”、“伪君子”,而是各种道德价值的反思实践者,促进道德解放,而不是道德压迫和道德欺骗。
对于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笔者以为大概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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