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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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机房工程(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
2019年1月7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机房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备案[2018]1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房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机房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
2.3建设规模:
项目机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机柜采购及安装约260个
2.4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约5100万元,其中机房工程约3000万元、机电安装工程约2100万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150日历天,以招标人及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
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及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工程。
不含系统消防工程、安防系统工程、IT网络综合布线系统、UPS蓄电池不间断电源系统工程及机房小母线系统。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规格书以及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含全部内容以及有关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深化设计。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工程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含智能化及机电安装工程)且机房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数据中心机房工程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投标人若无法提供省级(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无在建证明)和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或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予开具证明的文件或声明的复印件和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承诺书原件。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监督〔2018〕238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
(2)”,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抽取β值。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1月11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
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不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招标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代理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1.3
项目名称
长沙银行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机房工程
1.1.4
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
1.2.1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建设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新数据中心(一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及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工程。
不含系统消防工程、安防系统工程、IT网络综合布线系统、UPS蓄电池不间断电源系统工程及机房小母线系统。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规格书以及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含全部内容以及有关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深化设计。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约150天,以招标人及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他要求: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1
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1月11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
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9年1月11日(含)17:
00时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补遗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9年1月11日(含)17:
00(北京时间)时前。
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2.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布,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肆仟捌佰柒拾陆万贰仟壹佰零玖元叁角肆分(¥48762109.34元)。
投标人可自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请于最高投标限价发布后五天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若有调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其它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5.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因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尚未出台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总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都应由本单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扫描件,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企业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并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没有附注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的;非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没有附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复印件、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没有在投标报价文件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企业法人公章,没有在上述规定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或盖章不完整。
出现上述情况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分别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技术标部分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技术标编制具体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部分”要求。
2、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含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
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
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
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
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投标函及商务标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包装分四包,投标函部分正本副本一起包装,商务标部分正副本一起包装,技术标部分正本单独包装,技术标部分副本单独包装。
4.1.2
投标文件封套
标识要求
封套上须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正本、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月28日上午9:
00时整(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
2、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他专家评委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评委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招标人指定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或银行转账提交方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监督〔2018〕238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
(2)”,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抽取β值。
10.2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
10.3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