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需具备的基本素质.docx
《青年律师需具备的基本素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年律师需具备的基本素质.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青年律师需具备的基本素质
青年律师需具备的基本素质(精编)
(二)
(2009-04-3017:
44:
49)
转载
标签:
文化
分类:
业界资讯
青年律师需具备的基本素质(精编)
(二)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职业,如果一个人的职业形象被社会否认,那么我们在从事这个职业时,就不会感到有很大光荣。
职业形象光荣,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才会感到光荣。
有个笑话,大家可能都熟悉:
一位医生、一位教师、一位律师死后到了天堂,等待分配住处,圣彼得是耶稣的大弟子,掌管升入天堂的大门,圣彼得分给了医生一套充满阳光的房间;分给教师一套别墅;分给律师是一栋大厦,而且有许多舞女在为之轻歌慢舞,浅唱低吟。
医生和教师都不服气,找到圣彼得,问为什么给律师这么好的待遇,而给我们的比他还要差呢?
圣彼得回答说:
“物以稀为贵嘛,他是第一个到天堂来的律师,当然要住得好一点啦”。
这个笑话说明在西方国家,人们对律师的负面评价或者挖苦是比较多的,律师能够进入天堂的寥寥无几,医生和教师因为进入天堂的很多了,所以拿到一般的东西也就可以了。
在西方国家,律师行业受人羡慕的程度和在社会上受人尊重的程度是有差别的,是不成比例的。
律师是人们首选的职业,考法律职业是热门,但律师在社会上是负面形象。
我想,这与律师大多数处在争议与矛盾中,律师职业本身有招至不满的可能性有关,但更多还是自身原因吧。
国际律师联盟主席萨马诺,一个墨西哥人,他在首届中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说过这样一句话:
“世界多数国家律师的形象都不十分良好。
要让社会各界尊重律师,使律师职业有自已的尊严,需要每个律师从自已做起,以自已的良好形象体现律师的整体形象。
中国律师历史很短,目前的总体形象还是积极的、正面的。
我们的宣传媒体、影视文艺作品中,律师几乎都是仪表堂堂的正面人物,都是帅哥、美女类的。
但我个人感到中国律师有约束自己的必要,有注意自身形象的必要,有进行文化建设的必要。
记得在人民大学作讲座时,同学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律师如何对得起自已的良心。
当时,我第一个反映是,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
是什么原因造成他有这样的问题?
自已作律师是不是有违背良心?
职业形象是由执业群体的一言一行形成的,将来中国律师的职业形象取决于我们今天的表现。
如果各位有志加入律师行业,希望我们能共同牢记这一点。
我们谈律师,首先对律师含义和历史要有简单的了解。
什么是律师?
《律师法》规定: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可见律师是法律服务提供者。
律师也好,律师事务所也好,不应成为制造利润的工具,他的最终目标应是维护权利、促进公平与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如果一名律师把自已定位于商人,单纯为了钱作事,迟早会被社会所淘汰,被社会否定。
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很久,起源于古代罗马帝国。
在古罗马共和时期,辩护人、代理人便正式产生,一些熟悉法律,娴于词令的演说家接受委托,出庭辩护,代理诉讼,并收取报酬,后来逐渐形成了一个行业,叫作阿多克梯斯的辩护人制度,是西方律师制度的雏形。
这是具备律师性质的代理人制度。
我们在有关古罗马的影片中,留意的话,会看到这样的镜头。
一些人衣着华丽,手指戴有名贵的戒指,身后的仆人怀抱高高卷宗、亦步亦趋,在人很多的广场来回匆忙走动。
目的是提示别人,我是律师,你可以来请我,我有能力帮助你。
美国律师制度已有200多年了,已经渗透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管理之中,许多律师成为政治、经济方面很有影响的人物。
律师数量也很多。
但美国总统卡特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
“我们有数量最多的律师,但我们没有把握说我们的正义就多”。
我们国家律师制度的历史很短。
在春秋时期有讼师制度,当时的大夫邓析,就是著名的讼师,但其作用只能是为参加诉讼者代写讼状和出谋划策,不能出庭辩护和代理诉讼,不是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只是律师萌芽。
所以,中国律师制度从恢复到现在还不到30年,同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相比很短。
但中国律师发展很快,律师在数量、业务范围、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上都可圈可点。
全国律师已达到12万。
现在北京的律师从业人员是1万多,律师事务所是1000多家,律师已被列入高收入阶层。
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很快,但同西方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无论是律师业务的国际化、全球化方面、地域发展、律所规模、管理、行业建设上。
对律师制度作这样的了解、比较很有意义。
纵向比,我们发展的很快,可以增加自信,可以总结经验;横向比,我们有差距,可以找不足,可以找准自已的定位。
律师应该具备的素质很多,我想谈谈我所认同的,或者说我所实践、作为努力方向的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第一、律师应具备政治素质
有人将律师有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型是政治家型的律师,律师在作业务的时候,始终具有一种政治的素质和思维。
能够最大程度参与政治活动,关心社会活动,关心国家现存问题。
在处理问题上,有高度,有远见。
国家、老百姓都很认同,能得到社会的普遍接受。
第二类型是学者型的律师,特点是追究学理,在办案的过程中,对里面的学问本质把握得很深,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得头头是道,在各个问题上都有自已的见解,而且这些见解是有深层次理论功底作为他的保障。
很多律师在办理一个诉讼或非讼案件后,一本书就出来了。
第三种类型是商人型的律师,从法律服务的商品属性出发,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标准,增加知名度,增加收入。
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上讲,我们并不完全否认商人型律师,律师能做到负责、诚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就是好的律师,会促进法制建设和法制进程。
第四种类型是讼棍型的律师。
说话不负责任,大包大揽,口无遮拦。
作法律掮客。
给人一种眼珠一转,计上心来的绍兴师爷形象。
这样的律师不是没有,这是我们所不耻的,造成人们对律师的负面印象,非常影响律师行业形象。
律师的职责是运用自已的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但是律师是学习法律的,法律是治理国家的规则,法学的本质应该是治国之学,我们现在讲依法治国,学习法律应该是学习治理国家。
从美国的历史看,美国总统有一半是律师出身,起草美国宪法的55位先贤里面,有30位是律师,在美国宪法最后文本上签字的39人中有24位是律师,美国参众两院里,1/3以上的议员都曾经从事过律师工作。
大部分州长也是律师。
中国的政治局领导好象大部分是学理科出身吧。
很小时候就知道“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这与我国国情和建国后的实际情况有关。
但我想,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法治的进步,会有更多学习法律的人走上政治舞台。
如果领导干部对法律有专业、系统的学习,有法律的思维和理念,我想我们法制环境会更好,我们的法治进程会加快。
西方国家政治体制使律师能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政治活动。
目前,中国律师的定位是提供法律服务人员,中国律师目前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和普通公民是一致的,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律师能当选为人大代表,可以说是最直接参政议政了。
目前,29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6位律师。
我个人认为,律师数量很少。
律师是最广泛接触社会的群体,在各级人大中应该有更多优秀律师的席位。
我想,一名优秀律师所反映的问题、所提交的议案会准确、客观、会有高度和理性。
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律师能做到提供好的法律服务,真诚负责作事情,就是好律师。
中国律师还不能具体从事政治活动。
但是律师可以作政治型的律师,应该有基本的政治素质。
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使终怀有维护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信念和终极目标,应该把自已的职业当作一种信仰去追求。
强调律师应具备政治素质和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并不矛盾,和律师赚钱并不冲突。
只是需要律师有这样的政治高度,政治思维,需要律师别丧失理念和信仰,别忘记学习法律的终极目的。
不能单纯为赚钱而赚钱,更不能麻木浮夸,放任自流。
一只青蛙直接放入热水中,它不能忍受;放入冷水中慢慢加热,它会不知不觉的死去。
律师执业久了,要保持基本的清醒。
不能把自已等同于普通公民,因为你是学法律的,你更知道权利的重要性,知道法治的含义,法治的意义。
律师要尽可能的作政治型的律师,有了这个终级目标作指导,决定你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接触什么人,决定你的社会活动,决定你读的书,决定你的思考。
有这样的政治素质,律师会更知道自已的身份,自已的定位,自已在社会中的坐标,能保持清醒和谨慎;律师有政治素质,能取得国家和老百姓的双重认同,能被社会所接受。
能构建自身的良好职业形象,能增加律师的社会地位。
学习法律的的人对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更容易感情用事。
“春江水暖鸭先知,司法腐败律师先知”。
律师对待不公正、不公平的事要冷静、理智、思考,要有积极的心态,要有政治上的高度。
西方有句话:
“法治之磨虽然磨得很慢,但它始终在磨”。
对待一些有时代局限性、有历史局限性,你还不能改变的一些现象,要尽量多说积极的、正面的话,多有积极的、正面的行为。
做不到的,改变不了的,即使先保持沉默,也不要人云亦云,跟着老百姓一起骂娘,这很低层次,缺少风度,这不是法律人的作为,不是律师的行为。
当然,作政治型的律师,也应注意把握“度”,要知道自已能作什么,清楚自已的社会定位。
第二、律师应具备哲人素质
一个好律师应该具有综合素质,律师对政治、经济、文学、艺术、心理等都应有好的理论和实践。
一名优秀的律师肯定是博学的,是社会精英。
众多素质中,我认为律师更应该具备哲人的素质。
什么是哲人素质。
哲人是智者,知常则明,哲人懂得规律,不违反规律,顺应规律。
讲哲人素质,我想更多谈谈老子讲的“道”。
其实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儒、释、道,很多道理是相通的,阐述的角度不同而已。
老子说:
“道可道,非常道”,这个道不好说,说不清。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反复(循环)是道的运动,柔弱是道的作用,这是老子重要的观点。
“反者道之动”,任何事物都会向对立面转化,“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先后相随,恒也”。
很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李叔同,后来的弘一法师,辑录了一些人生格言,梁实秋说它字字千金,值得人用一生去慢慢体会,其中很多是对“反者道之动”的思考、总结、经验。
比如:
“人家最不要事事如意,常有事不足处方好,才事事如意,使有不好事出来,历试历验,邵康节诗云,“好花看到半开时,最为亲切有味”;“君子得意而忧,逢喜而惧”;“居安思危,处治思乱”;“物忌全盛事忌全美,人忌全胜,”“盛者衰之始,福者祸之基”。
这些都是对“反者道之动”很好的解释,大家可以找来看看。
老子善于用水喻道,用弱喻道:
老子讲: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
”很多篇章中都含有这样的比喻。
水的特点、品格是什么?
一是柔弱,二是停留在卑下的地方,三是滋润万物而不与争。
最完善的人格也应该具有这种心态与行为。
海纳百川,善下乃大,老子认为这是符合道的。
人生道理、规律很多,我认为老子的“道”很适合指导我们的行为和思考,会让我们受益。
律师是一个知识性行业,更是实践性行业,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积累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量变的过程会很久。
需要你先付出后才会有收获,先舍后得。
不要认为刚作律师就会很顺利,会很成功。
律师执业生活动中,处处充满了“反者道之动”的规律。
很多人刚进入律师行业,更多会感到困惑,感到失望,感到和理想中、期望中的律师相差太大。
这个过程你要学会等待和积累,要耐得住寂寞。
在执业过程中,也不要为取得一点小小成绩沾沾自喜,洋洋自得,才刚刚开始而已,需知事物是会转化的。
律师也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更多还向别人学习。
把学习成为自觉性,才能取得别人的帮助,才能有更快的进步。
相对其他职业,律师的人生经历和思考要多,经历的困惑多、选择多,经历的痛苦也多。
作为律师,对事物转化的规律、对作人谦下的好处更要明白。
这样会有利于你目光放远,看淡得失,有助你的成长和进步,有助你的人生质量。
“言有宗,事有君”,懂得道,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你在考虑、处理问题时会更全面,也更能利于解决问题,实现个体价值。
会更从容、清醒和理性,有助于你心态平和。
做人还是需要具备一些哲学素质,要有一些哲学思想作指导的,作律师尤其是这样。
在规律面前要多总结、多思考、多反省自已,自已的行为是不是符合规律,是不是违背了规律。
我们讲要心存敬畏,成大事者必有大畏。
人在规律面前太渺小了。
老子对具备“道“的人有这样的描述,写得也很美,我很喜欢,愿意把译文背给大家听。
“古时候善于行道的人,微妙通达,深刻玄远,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正因为不能认识他,所以只能勉强地形容他说:
他小心谨慎啊,好像冬天踩着水过河;他警觉戒备啊,好像防备着邻国的进攻;他恭敬郑重啊,好像要去赴宴做客;他行动洒脱啊,好像冰块缓缓消融;他纯朴厚道啊,好像没有经过加工的原料;他旷远豁达啊,好像深幽的山谷;他浑厚宽容,好像不清的浊水。
谁能使浑浊安静下来,慢慢澄清?
谁能使安静变动起来,慢慢显出生机?
保持这个“道”的人不会自满。
正因为他从不自满,所以能够去故更新”。
第三、律师应具备诚信的素质
诚信是做人的范畴,做人不好讲,不敢讲做人,你跟别人讲做人,你自已是不是能做到,你今天做到了,明天是不是能做到,孟子讲:
“人之患好为人师”。
但律师的诚信很重要,应该谈一谈,就算是共勉吧!
鲁讯说:
“没有一本书可以教会你写文章”,也没有一本书能教会你作人。
在书店有很多关于写怎样做人的书,比如说乐观、自信、沟通,坚持……。
说得都很对,孔子说“一以贯之”,做到了任何一点,都不容易,都会受益,都会帮助你成功。
但律师首先要作到诚信,诚信是做人的基础。
“诚者,天下道。
思诚者,人之道”。
“子张问行。
问孔子怎么才行得通?
孔子说:
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
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说话忠厚诚信,做事老实谨慎,偏远地方也行得通;说话虚伪欺诈,做事不老实谨慎,本乡本土也行不通。
诚信首先是从事某些职业的资格。
《公司法》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因你的原因造成其他公司破产或倒闭,三年内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法也规定: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不能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可见,在很多行业、职业,诚信首先是一种资格,是权利能力的限制。
同时,诚信本身就是一种财富,比如说,你有信用,你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解决上学、住房、投资等问题。
律师的诚信更重要。
首先对律师的个人发展很重要,律师不同于其他职业,你的收入更多来源于你的社会评价。
拥有律师执照,没有业务的律师大有人在,不管你是硕士、博士、海归。
人家给你付律师费,甚至是非常高昂的律师费,仅仅因为你有律师执照吗?
你是律师吗?
拥有法律的专业知识是一方面,更多还是基于信任,一种综合评价,相信你能把事情办好,愿意把事情托付给你。
“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有时候当事人所托付是身家性命啊。
律师诚信对行业很重要。
我刚才讲,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职业。
律师行业形象好,律师社会地位会高,律师自己也感到光荣。
职业形象是由执业群体的一言一行形成的,很多人一生可能只接触一次律师,他所接触的律师的印象就代表他对行业的评价。
所以说,律师诚信对整个律师行业很重要,是对律师行业的形象负责。
律师的诚信,对法制环境的影响、进步也很重要,培根说: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因为犯罪虽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这句话对律师也是适用的。
律师也是法律工作者,律师的职责、存在价值是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不诚信,会让人对法律失去信心。
律师讲诚信,首先要说真话,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很多时候是信息不对称的,当事人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不知道你有没有隐瞒。
你要尽可能说真话,尽量真诚。
不要为了迎合别人而改变自己。
很多时候,不见得你说一些大话,说一些不负责的话,人家就能相信你,就会给你付律师费,就能达到目的。
更多时候是因为你的真诚,人家才信任你。
“诚于中,形于外。
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
记住一句话,永远不要觉得别人比你笨,比你傻,比你容易上套。
尽量让自已是透明的,没有不可告人之处,随时可以拉出来晾晾。
别怕暴露自已的缺点,人有缺点,同时不掩饰自已的缺点才真实、才可信、才自信。
孟子讲:
“大人者,必不失其赤子之心”;老子讲“复归于婴儿”,什么时候单纯、坦诚到婴儿状态了,就接近道了
律师千万不要不懂装懂。
其实律师懂得很少,在很多时候,对具体业务、对事实的了解你是比不上当事人的。
当事人在其行业工作积累的时间比你长,他对业务流程更了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你清楚,只是没有你全面、综合而已,没有相应的法律思维而已。
人家有事情,找到你,如果律师不谦虚,下车伊始,不了解事实就夸夸其谈,只会让人嘲笑,让人轻视,这是律师常见和普遍的毛病。
在了解事实方面,谦虚一些,这样会赢得尊重。
很多非讼诉或讼诉案件,对事实的了解就很困难,律师了解事实的工作量有时要占到所提供法律服务总量的30%-50%。
律师是需要同别人交换信息,才能提供服务的,你对事实不了解,就谈不上提供好的法律服务。
强不知以为知,实乃大愚,什么时候你能说、敢说自已不懂了,说明你是自信的。
知道自已不懂,才会自觉去学习,才会进步。
另外,不要卖弄法律,尽量将法律师语言转化为让人能听懂的话,不是满口专业术语就能表现出你很专业,你有深度。
在非专业场合,对非专业人员,将专业术语深入浅出,让人明白,才是真有水平。
你刚加入律师行业,可能没有能力,没有机会,但你可以积累你的信誉,信誉比背景、比学历、比业绩更重要。
你今天的言行就是你明天的信誉,就是明天的机会,一定要对自已负责。
对待诚信也要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从个人来讲,你的社会正面评价是你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积累形成的,是你努力约束自已得来的,但因你一次的不诚信或失职、失误就会变得失去诚信了;从行业讲,律师行业的信用是由全体律师的言行积累起来的,但也会因一个律师的不诚信而使别人认为整个行业不诚信。
这就是100-1=0。
要多谨慎,多反省自己,要多自觉规范言行,珍惜自已的声誉,小处不可随便。
第四、律师应具备平和心态
一个人成功来自于两方面满足,一方面是物质需求的满足,另一方面来自于社会对你的评价,精神上获得的满足。
一个人的名、利可以作为外界对你成功评价的标准。
但我更认为应该将一个人是否具有平和心态,作为衡量个体幸福的指标。
作为最终衡量成功的标准,而不是金钱的多少、名声的大小。
尽管名、利的获得可以促进你、帮助你心态平和。
物质丰富,经济安全,社会评价高是好事情呀,“仓廪足,知礼节”吗。
而且,一个人的社会评价越高,他对自已的要求也会越严。
幸福更多是你自已的心里感受,不是用来给别人看的。
曾办理过一个案件,当事人在失去亲人的痛苦情况下,积极追求快乐、追求心态平和,让我很有感触。
我写了一篇《以积极的心态治疗情感疾病》的短文,有这样的观点:
“人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产生不好情绪。
人的身体会患病,人的情感丰富,不亚于身体器官的复杂,人的情感也会因各种原因而患病,诸如悲伤、烦恼、失落、愤怒、嫉妒……。
人身体患病的症状是身体上有感觉,不舒服;人情感患病的症状是心态上不平和。
人在身体患病时会积极去治疗。
但人在患情感疾病后,主观上往往缺少去治疗的心态,没有相应的措施。
情感疾病也需要积极去治疗。
治疗身体的疾病用药物,治疗情感疾病靠积极的心态,靠自已做自己的医生。
有了积极治疗的心态,才会有相应的治疗措施。
具体办法因人而异,但只要是合法的、道德的、不自虐的方式,不侵害她人权益的方式,只要有利于“健忘”,有利于减轻痛苦,有利于心态平和,怎样做都是对的,都不过份!
人在患情感疾病时,应以积极、正面、乐观、平和的心态和面貌示人,否则,除表现自已软弱,引起亲人痛苦或传染情感“疾病”,没有任何意义。
以积极心态治疗情感疾病,追求心态平和,这也是一个人心理健康、坚强和成熟的标志!
心态平和是一种综合素质,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品格。
心态平和的人是自信的、是懂得规律的,是明白道理的,是有智慧的、有宽容大度的,是有能力、有希望、有未来的。
我在首都师范大学曾对他们讲,女生找男朋友都要找心态平和的,都要以心态平和作为择偶标准。
男友心态平和,你的幸福指数高,你的未来有保障,有希望。
即然女生找男朋友以心态平和为标准,男生是否应多锻炼自已的平和心态,作心态平和的人呢?
心态平和不是讲出来的,不是说平和就能平和的,更多是经历出来的。
我经常说,一个人三十岁以后取得的成绩、你的成熟度,心态是否平和,取决于你三十岁之前的经历,更多是你所经历的失败、挫折,以及痛苦之后的思考。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一些逆境、挫折、经历一些不如意,越早经历越好,不是什么坏事。
不要怕失败,越早失败越好。
“反者道之动”,现在是坏事,对明天就是好事。
贫而不怨难;富而不骄易。
对待顺境、逆境要有正确的心态。
顺境时,要淡然,要尊重别人,要感恩,要谨慎。
要多反思自已,有多少是你主观努力得来的,有多少是偶然性,是别人的帮助;你的付出和收获是不是成比例,其他人付出的比你多,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成绩;逆境时,要泰然,要冷静,乐观、学会等待。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坚持住,没关系,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顺境、逆境,都把它当做追求心态平和的过程。
经历了,感受了,思考了,才能做到心态平和,才能做到平常心做事。
很喜欢一句话: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
做律师还是需要有平和的心态,需要有一颗平常心的。
上面是我谈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子贡问君子,孔子曰:
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意思是说,把你要说的话先作了,先实践了,再说出来,这是君子。
我所谈律师素质我也不能完全做到,只是我所认同的,是需要我实践和努力的。
也许你不作律师,但任何事物都是相通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启迪,能有共鸣。
子在川上日:
“逝者如斯夫”。
学习前者,同时否定、批判前者也是规律,后来者居上也是规律。
如何做好律师助理?
这个问题包含了很多内容,是个大题目。
我本人不具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仅结合过去在法院工作的一些体会谈两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注意培养扎实的工作作风:
认真、认真、再认真。
作为一名律师,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是其职业的基本要求。
扎实的工作作风,集中体现在“认真”二字上。
认真是一种态度,认真是一种素质,认真是责任心的体现。
要做到认真,就要克服侥幸心理,切忌浮躁情绪,从点滴做起。
我们要不断地告诫自己:
认真、认真、再认真。
由于工作作风不认真引发的教训实在不少,尤其在法律文书校对环节上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
记得某基层法院有份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不足1200字,却出现了18个错别字;有的法律文书首部将当事人的姓名写错,还有的将民族、性别写错了,影响很不好;有的法律文书尾部署名的合议庭成员并不是实际开庭的成员;有一件案件,送达给原、被告的法律文书内容差异很大,然而印章都很齐全。
还有份法律文书甚至将判决主文中“被告付给原告货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