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469317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69.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docx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加强化工特有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流程图附后)。

第一条呈报鉴定计划

化工鉴定站应在每年三月份向化工鉴定指导中心呈报当年《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附件1),以便化工鉴定指导中心根据计划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呈报《职业资格证书征订审核表》,保证鉴定后及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申请与受理

申请鉴定人员需填写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

化工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格式的《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明、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向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

化工鉴定站)提出申请。

化工鉴定站根据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关于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通知申请人参加鉴定,并按标准收取鉴定费。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资格,需报化工鉴定指导中心复审。

第三条提取鉴定试题

化工鉴定站应从国家题库化工分库中提取鉴定试题。

对于还未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工种,应由化工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或授权编制试题。

化工鉴定站不得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题库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运行管理细则》执行。

第四条组织鉴定

化工鉴定站根据试题的要求,做好技能鉴定各项准备工作。

鉴定时由具有资质的考评人员到考场执行考评任务。

考评人员按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对鉴定对象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鉴定。

鉴定后,考评人员应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记录》(附件3)。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应以贴近企业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素质提高为指导思想,推行基于企业生产现场和岗位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鉴定模式。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者通过鉴定后,需填写由化工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格式的《化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请表》,作为综合评审的依据。

初级、中级和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由化工鉴定站负责。

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考评工作由化工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化工鉴定站协助组织。

第五条鉴定质量督考

鉴定考评时必须委派质量督导员现场督考。

质量督导员应按照《质量督导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现场督考职责,如实填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考报告》(附件4)。

第六条呈报鉴定材料

每次鉴定完毕,化工鉴定站应向化工鉴定指导中心呈报以下材料:

1、《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报告》(加盖公章)(附件5);

2、应用《考务管理软件》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3、本次鉴定应用的试卷和评分标准(电子版);

4、质量督导员报送《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考报告》;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

第七条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化工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对化工鉴定站报送的鉴定资料进行审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验印审定。

对符合规定者,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册》报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化工鉴定站负责送达。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印章的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印章和钢印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启用新版证书的精神,新版证书启用之日起,停止使用旧版证书。

新版证书发证机关印章启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九条上网查询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0个工作日后,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查询证书信息。

第十条违规处理

化工鉴定站要严格按照鉴定许可范围和本细则规定组织鉴定。

违反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查处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附则本《细则》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附件:

1、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2、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3、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记录

4、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考报告

5、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报告

6、关于鉴定站报送材料的要求

 

附件1

200年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序号

鉴定

工种

鉴定人数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考评员姓名

试题

来源

备注

高级

技师

理论

操作

理论

操作

理论

操作

化学工业

职业技能

鉴定指导

中心意见

 

化工鉴定指导中心意见(盖章)

年月日

中国石油

和化学

工业协会

意见

 

石化协会人事部(盖章)

年月日

化工职业技能鉴定站:

(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件2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民族

手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区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E—mail

身份证号码

现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专业工种

技术等级

从事本工种工龄

申报鉴定工种

申报鉴定级别

鉴定前培训时间

申请鉴定时间

 

职业技能鉴定站(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记录表

被考单位

鉴定工种

鉴定形式

鉴定日期

鉴定人数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应到

实到

 

考评员签字:

 

注:

此表由鉴定站留存

化学工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场督考报告

被督导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基本信息

质量督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

督导员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派单位

化学工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

(010)84885198

督导内容

执行情况

 

(一)

试卷的

使用情况

1.试卷来源

○受化工鉴定中心委托鉴定站编制并经审核采用。

○化工鉴定中心提供标准试卷;○传真清样;○网络发送清样;

2.试卷的印刷

○由化工鉴定中心监印;○由鉴定站印刷并有专人监印;○鉴定站复印。

3.试卷的运送

○由专人运送;○邮寄。

4.试卷的交接

○由专人交接并签名、封存;○由专人交接未签名、封存。

○无专人交接。

5.试卷的使用

○试卷在考场现场拆封;○试卷未在考场现场拆封。

6.试卷质量分析

1.考试内容与标准要求关联度

○考试内容全面且符合本职业标准要求;○考试内容基本反映本职业标准规定的内容;○考试内容与标准规定内容相差较远。

2.考试内容与当地实际关联度

○基本符合;○大部分符合;○相差较大。

3.难易度分析

○较难;○难度适中;○较易。

 

(二)

考场

1.考场准备

准备依据

○完全按技术准备通知单做;○有部分调整;○没有按技术准备通知单做。

场地准备

○良好;○一般;○较差;○混乱。

设备、仪器准备

○齐全且符合要求;○一般;○较差;○混乱。

人员安排准备

○人员充足、分工合理;○人员少且分工不合理。

2.鉴定现场情况

1.鉴定对象安排

○鉴定结束者和未鉴定者有效分开;○鉴定结束者和未鉴定者没有采取措施分开。

2.考场秩序

○良好;○一般;○较差;○混乱。

(三)

考评人员情况

1.考评小组

○按要求组建;○由有关人员指派;○无考评小组。

2.考评人员资格

○完全符合;○部分人员符合;○均不符合。

3.考评情况

○考评员佩戴胸卡,严格遵守考评守则;○没有严格遵守考评守则。

(四)

鉴定对象

的资格审查

1.经过审查

○按申报条件严格审查;○审查不严格。

2.未经过审查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鉴定站未安排。

(五)

实操考试

1.场次的确定

○抽签决定;○人为安排;○考生自愿。

2.位置的确定

○抽签决定;○人为安排;○考生自愿。

3.测评打分

○按要求独立打分;○全部考评员的综合意见;○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考核分数的处理

○鉴定后及时整理、汇总成绩;○鉴定后未及时整理、汇总成绩。

(六)

出现技术问题后的处理方式

1.现场处理方式

○由考评小组组长按有关规定现场处理;○由站长处理;○由考评人员协商解决。

2.处理结果

○如实记录并上报;○没有记录。

(七)

其他情况

 

 

附件4

质量督导员签字:

督导时间:

年月日—月日

附件5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报告

化工职业技能鉴定站:

(盖章)负责人:

(签字)鉴定时间:

年月日

 

序号

 

 

鉴定

工种

 

鉴定人数

鉴定结果

鉴定成绩

理论

操作

 

 

 

 

高级

 

技师

%

%

最高

最低

平均

最高

 

最低

 

平均

 

 

合计

化学工业

职业技能

鉴定指导

中心意见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盖章)

年月日

中国石油

和化学

工业协会

意见

 

石化协会人事部(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关于鉴定站报送材料的要求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每次鉴定完毕,化工鉴定站应向化工鉴定指导中心呈报1、《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报告》;2、《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3、本次鉴定应用的试卷和评分标准;4、《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考报告》等材料,材料齐全后,转入制作职业资格证书工序。

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鉴定报告

1、填写《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报告》(附件5),鉴定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鉴定站印章后传真或随照片邮寄我中心。

2、各鉴定站如有破格取证的人员,要有单位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如鉴定许可证范围以外的化工工种,须向我中心报增项报告,批准后方可鉴定。

二、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各鉴定站每次鉴定完毕,应用考务管理软件生成《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应用考务管理软件时,请注意以下要求:

1、各鉴定站考务人员将本次考生的报名数据和成绩数据利用考务软件录入,生成上报数据后,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fenglei.1968@、hgjd1309@)

2、在录入时,设定一个批次,按工种或级别录入。

在上报成绩数据时,软件自动生成的文件名不要改动。

3、在录入完毕后,请考务人员认真核对每一个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尽量不要出错。

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姓名较长,在录入时,录入不全,在向我中心上报鉴定人员名册时,需将不全的名字填全。

4、考务软件要定期升级,以便中心及时接收数据和制作证书。

三、试卷和评分标准

每次鉴定的试卷,都需报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备案试卷包括1、理论试卷及评分标准;2、技能试卷及配分评分标准。

备案试卷用电子版的形式报送。

四、质量督考报告

质量督导员应从取得资质的人员中选派。

质量督导员在鉴定后要实事求是填报《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考报告》(附件4)并签名负责。

五、制证照片的要求

制证用的照片要用1寸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

各鉴定站将合格人员的照片按鉴定人员名册的顺序码放整齐,并在照片的背面写清姓名和身份号(一定要用圆珠笔写),邮寄至我中心。

六、费用结算

每批证书作好后,我中心将制证清单和证书一同寄至各鉴定站,鉴定站收到证书后,将本批的制证费用汇款至我中心帐号,款项到帐后,我中心将发票寄回各鉴定站。

鉴定管理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机械仪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