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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大黄山豫新煤业公司质量标准化精细化考核标准及管理检查细则

(生产技术部负责部分采煤、掘进、地测)

未能有效提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从根本上做到质量标准化的精细化管理,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特制订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标准及检查细则:

一、采煤质量标准化

1、上、下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各罚200元,并罚主管队长100元,跟班队长50元。

2、综采面液压支架死架,每架罚100元。

3、上、下端头炮采采用四对八根长梁支护,综采采用二对四根长梁支护,放顶煤工作面前后溜子机头、机尾大棚,没使用或支护不符合规定的,罚300—500元。

4、上、下顺槽高度、宽度不符合验收标准或《作业规程》规定,每米罚20元;上下巷严重失修,未采取措施,罚主管队长100元,跟班队长50元;

5、上、下巷超前支护单体柱按规定穿柱鞋,少穿一个罚50元。

6、上、下巷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单体柱配合长钢梁或单体柱支护,超前支护的长度、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不按规定架设超前支护,罚责任单位300元,跟班队长100元;缺梁少柱或不合格柱梁,每根罚50元。

单体支柱与顶梁之间必须有防止单体柱滑到伤人措施,否则,每发现一根罚款20元

7、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发现一根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元。

8、机尾出现台阶(超过0.5m)罚责任单位200元。

9、梁端冒高及端面距超过规定的综采每架罚50元。

10、工作面出现冒顶,每次罚2000—5000元。

11、采面要做到“三直两平二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罚单位300元。

12、顶空每处超规定的罚100元(每棚、每架);工作面悬顶一处,罚款200元。

13、扩修巷道因工程质量原因出现冒顶,罚施工单位2000—5000元。

14、断梁,断腿或梁口掉、梁翻、错口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根罚50元;酿成事故的严格按事故追查处理。

此检查细则从2010年10月起实施,每月质量标准化考核达到要求的单位给队长、书记各奖励500元;副队长、副书记各奖励300元;技术员(技术员兼统计)奖励100元,每月考核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给队长、书记、副队长、副书记、技术员同等处罚。

二、掘进质量标准化

一、工程质量

1、保证项目

①、锚杆、锚网及锚固剂的材质、规格、强度等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凡发现锚杆直径、材质、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一根罚款200元;托盘规格型号达到设计值,凡发现托盘厚度、材质、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一个罚款100元。

②、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的质量、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凡发现达不到设计值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③、配合比、添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设计,凡发现达不到设计值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④、喷射混凝土强度一组试块的代表值不低于设计值;每一组任一块不低于设计值的85%,凡发现达不到设计值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⑤、钢梁支护巷道,钢梁必须按照设计标准制作,误差不得超过30mm,凡超过的,每超10mm,罚款20元。

2、基本项目

①、巷道断面(掘进断面和净断面)

巷道宽高按照设计值施工,-50mm~+250mm为合格品。

根据激光指向线要求,凡发现一处宽高达不到合格品的,10~50mm,每10mm罚款50元,50mm以上,每10mm罚款100元,若偏小的,必须刷大至合格品,工资及材料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②、锚杆、锚索安装质量,锚杆、锚索必须紧贴巷道壁面,凡发现一个螺帽、锚索头可再拧紧,锚杆1圈罚款50元,锚索安装时未上紧的罚款100元。

③、喷浆厚度,喷浆厚度必须达到设计值的90%以上,凡发现1处达不到,罚款50元。

④、巷道成型要达到设计要求,两帮要竖直,矩形、圆弧拱巷道两帮上下吊铅垂线,误差不得超过50mm,每超过10mm,罚款10元;梯形巷道两帮与巷道顶底部夹角要达到设计要求,两帮上下吊铅垂线,误差不得超过50mm,每超过10mm,罚款10元。

⑤、架棚巷道,必须背帮背顶结实牢固,长度超过2m,空帮空顶,深30cm,1处罚款50元;架棚巷道,水平巷道支架前倾后仰不得超过±1°,凡超过的,每发现1处罚款50元;倾斜巷道迎山角不得超过设计值的±1°,不得退山,发现超过的,发现1处罚款50元。

3、允许偏差项目

①、锚网搭接及铰接

锚网搭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设计施工(目前公司规定不搭接、隔孔联结),有搭接的,发现1处罚款20元;联网每多隔1孔罚款50元。

锚网距巷道底部不得超过100mm,每超100mm,罚款50元。

②、锚杆、锚索间排距

间排距按照设计标准,-10cm~+10cm为合格范围,凡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小于10cm的1处罚款10元,大于10cm的1处罚款20元。

③、锚杆、锚索外露长度,锚杆外露为30-50mm,凡超出的,每超出10mm,罚款10元;锚索外露不大于300mm,凡超出的,每超出10mm,罚款10元。

④、锚杆、锚索角度

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允许误差范围为±5度,凡达不到的,发现1处罚款20元。

④、托盘反扣,发现1处罚款10元;双托盘,发现1处罚款10元。

⑤、架棚巷道,棚距要达到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为±50mm,凡超出的,每超出10mm,罚款10元;支架扭距不得大于80mm,超出的每超10mm,罚款10元;棚梁要水平,不得超过50mm,每超出10mm,罚款10元。

⑥、锚杆、锚索预应力必须达到设计值,凡低于设计值,发现1根锚杆罚款100元,1根锚索罚款200元。

4、工程质量的其它方面

1、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①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超过5mm,水平误差不超过10mm,凡发现不符合上述任一规定的,1处次罚款20元。

②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间距大于1m,一处罚款20元,连接件不齐全的,1处罚款30元。

③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凡发现不符合上述任一规定的,1处罚款30元。

④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凡发现无机头机尾戗柱的,1次罚款200元,刮板槽断口,漂链的一次罚款100元。

2、施工图板

①作业现场有规范的、符合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或进刀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凡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罚款100元。

②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图板不清、破损的,一处罚款30元。

③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不得超出工作面100m,悬挂位置超出100m的,一处罚款30元。

④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现场作业人员不能熟知三图一表的,发现一个罚款50元。

3、顶板管理

①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规程中明确规定,凡发现空顶作业的,罚款200元。

②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没按照要求的一处罚款50元。

③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现象,失修巷道及时处理,凡发现空帮空顶、冒落范围0.5m2,深30cm的,1处罚款50元。

5、光面爆破

①巷道开工前,必须将巷道断面图、上宽、下宽、巷道高、支护形式、形状,具体要求等诸项向施工人员讲解清楚,同时,把炮眼布置图的周边眼、掏槽眼、各个炮眼的位置、角度、个数、各部装药量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罚款100元。

②各工作面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炮眼布置图的技术要求的具体规定进行施工,此项工作由瓦检员,放炮员进行监督。

没有按照规定打眼,不得发放雷管,否则按照违章进行处理,上述情况发现一次,瓦检员、放炮员各罚款200元,工作面施工人员各100元。

③各炮眼装药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操作,特别是对煤巷顶部,要根据煤质情况进行调整,岩巷光爆半眼率达到40%以上。

岩巷半眼率达不到40%,1次罚款50元。

④施工人员每次打炮前,必须将巷道中心线用粉笔标定在工作面,根据中心线和炮眼布置图,标定出各炮眼位置。

此项工作由工作面施工人员操作,未标定炮眼位置,发现一次,罚本班次工作人员100元。

⑤光爆面炮眼必须装水泡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处理炮眼及封孔,凡没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1个炮眼罚款100元。

二、材料堆放

1、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堆放在距离工作面100-150m,不按照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同类材料、设备堆放不能超过2处,挂牌管理,不按照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考核兑现办法

1、每周检查1次,时间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并在安全例会上公布本周奖罚结果。

2、月终组织验收工程质量时对本月进行总结,凡当月罚款超过1000元的工作面,对该工作面主管队长罚款500元,大班长罚款300元,质检员每人罚款300元;当月罚款超过2000的工作面,对主管队长罚款1000元,大班长罚款600元,质检员每人罚款600元;按月完成计划任务,工程质量全优的,对该工作面班组至少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主管队长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大班长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质检员每人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

备注:

巷道支护材料标准

①、金属锚杆:

∮18x1.8m或、∮18(∮20)x3m,误差范围±50mm;锚杆托盘:

长宽15cmx15cm,厚度5mm或15x20cm,厚度5mm,误差范围0.5mm。

树脂药卷:

锚杆支护采用规格为k2350或k2350锚固剂;

②、锚索:

∮15.24mm钢绞线锚索,长度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而定,最短不低于6m;锚索托盘:

长250mm的14号槽钢或11号工字钢或18kg/m轨道。

锚索支护采用2节规格为k2350或k2350锚固剂。

③、金属锚网:

网格5cmx5cm金属网,12号铁丝。

联网铁丝:

长20cm的14号双折铁丝。

④、喷浆材料

水泥:

32.5级,中(粗)砂,水;配合比:

1:

2:

2。

三、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

一、技术管理及装备8分

技术管理3分

  1.主管部门应每年修订必备的六种制度:

  

(1)部门及个人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3)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4)资料质量责任人、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5)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6)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检查所有制度,并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情况,缺一个大项扣0.3分,执行不好者扣0.1-0.2分,未修订扣0.1-0.2分

  2.具备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或技术补充规定,缺一种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或技术补充规定扣0.2分。

  3.坚持定期部门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检查部门议记录,没有记录或坚持不好者扣0.2分。

  4.必须具备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无计划或未经批准者扣0.2分。

  5.地测资料管理应达到标准:

  

(1)分门别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查找方便;

  

(2)相对集中,符合防火、保密要求;

  (3)文字、基础数据一致,资料管理不当,每存在一个问题扣0.1分;图、文、数有矛盾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

  6.加强内部培训,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无计划、无记录扣0.2分。

 技术装备5分

  1.地测常规装备的品种和数量满足工作需求查现有设备,每缺一种扣0.5分;台数不够者,每缺一台扣0.2分;该使用未使用者,酌情扣0.5-1分。

  2.仪器使用:

  

(1)采用全站仪和陀螺定向测量技术;

  

(2)采用2种以上物探手段,并得到有效使用,应采用新技术却未采用的,每一项扣0.5分;该使用未使用扣1分。

  3.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并建立数字化成图系统,各种地测成果图件均实现电脑处理和数字化,不符合规定,发现一处扣0.2分;在地测远程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种地测图件、文档、数据库未按规定及时更新上传,发现一处扣0.3分;临时需上传的资料,未及时上传扣0.5分,不符合要求者,发现一处扣0.1分。

  4.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室、仪器保管室、资料室、制图室,四室达不到要求酌情扣0.2~0.5分。

二、矿井测量15分

 测量基础成果4分

  1.有健全、完整、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井上、下控制测量成果和图件。

  ①导线观测手簿中,只能划改,不能涂改,每页划改不能超过3处,超出一处扣0.2分;

  ②记录手簿中详细记录工作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前后视人名、仪器型号、编号等,缺一项扣0.1分;

  ③每一项测量工作,记录本中均应绘制草图,缺一处扣0.2分;

  ④观测中各项限差超限一处扣0.5分;

  ⑤工作面导线形成闭合后,应有完整的导线成果资料、精度评定、闭合差分配、附图等,缺一项扣0.2分;闭合差超限一处扣0.5分;

  ⑥井下导线计算簿应注明工作地点、计算日期、计算者,检查、审核者签字,每缺一项扣0.1分;

  ⑦未对算的发现一次扣0.5分;

  ⑧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测量基础成果资料的,每项扣0.3分。

  2.井下平面、高程控制测量成果符合《煤矿测量规程》。

  3.按规定上传各种测量基础成果。

 开采沉陷治理2分

  1.各类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及时、合理,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无差错保护煤柱设计不及时,扣1分;未上报审批扣1分;设计出现差错扣2分。

  2.各种“三下”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复垦、迁村购地、塌陷区治理等未出现差错,效果明显“三下”工程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隐患,有一项扣1分。

  3.及时填绘1:

5000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图,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图未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填绘修改者,发现一处扣0.3分。

  4.台帐类:

  

(1)因采煤造成地表塌陷裂缝治理补偿台帐;

  

(2)矿井因采煤造成地表塌陷裂缝治理补偿明细表;

  (3)矿井范围内受采动影响土地塌陷情况表;

  (4)村庄搬迁台帐,地表塌陷裂缝治理补偿台帐未及时填写,发现一处扣0.3分;图纸、台帐、协议书内容不一致或缺一种扣0.5分。

 矿井测量4分

  1.地面近井点、井下控制点的布设,井下基本控制导线的延长,高程点的设置符合《煤矿测量规程》

  

(1)每一井口近井点数不得少于3个,点位、高程精度应满足规定;

  

(2)井下永久导线点应按级别统一编号,用油漆标记;

  (3)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每隔300~500m设置一组,每组3个点,高程点间距30~80m;

  (4)延长导线前应对上次最后一个水平角进行检测;地面近井点及井下控制:

①近井点数、点位精度、高程精度应满足规定,每发现一处点数不够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扣0.3分;

②井下导线点未统一编号或编号混乱、未用油漆标记或点位设置不牢固者,发现一处扣0.2分;

③井下基本控制导线、采区控制导线未按规定及时延长的,基本控制导线扣0.3分,采区控制导线扣0.2分。

井下高程点的设置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处扣0.2分;

  ④导线延长前未检测或不符值超限者,发现一次扣0.3分。

  2.井下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工程责任事故。

  

(1)建立完整的中腰线标定计算台帐,应有施工地点、计算日期、计算者,检查、审核人员签字及草图;

  

(2)中腰线标定计算应两人对算;

  (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4)巷道开工通知单应提前三天发送施工单位;

  (5)重要巷道开口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井下中腰线:

  ①中腰线不及时或有差错,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3分;未建立完整的计算台帐扣0.3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②中腰线标定,未对算者扣0.2分;

  ③起算数据缺检测者扣0.5分;检测水平角的不符值满足《规程》要求仍采用的,扣0.3分;

  ④巷道开工通知单提前发送,时间少于3天或无标定工作设计图,每发现一处扣1分;

  3.3000m以上的重要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3000m以上重要贯通工程或两井间的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处扣4分(指未造成工程事故的小偏差)。

  4.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贯通通知单提前量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接到巷道开工通知单,擅自放线的,扣1.0分;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3分;如造成工程事故,此项不得分。

  5.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前,机掘巷提前两天、突出煤层60m前)发送施工单位、分管领导及生产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贯通通知单未按时发放,有一次扣2分;通知单间发放缺一处签字,扣0.5分。

  6.各项通知单的发放要有发放人、公司领导、相关部室、接收连队等的签发、签收及日期。

 基本矿图5分

  1.煤矿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矿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8)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9)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10)矿井瓦斯地质图,比例尺1:

5000或1:

10000检查全部矿图(重点检查采掘工程平面图):

  ①图种不全、比例尺小于《规程》规定均视为缺图,每缺一种扣3分;

  (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不符合使用年限的视为缺图。

片盘或没有车场的斜井、平峒,可不绘井底车场平面图、井筒断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可不单独绘制)

  ②每一种图中,图幅不全或错漏严重,质量不合格,扣2分;

  ③抽查延续使用的原聚酯薄膜图及原图版。

发现一处错漏扣0.2分;图面线条、符号、颜色、注记等与图例有明显不符或各种不同图种、图幅之间数据、内容有矛盾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

  ④各种数字图件要分层绘制,分层不清或有关内容未上到指定层,发现一处扣0.2分;图面线条、符号、颜色、注记等与《图例》有明显不符或各种不同比例、图种、图幅之间数据、内容有矛盾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

  ⑤各种矿图未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补充,每发现一处扣0.2分;

  ⑥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子目录上传动态采掘工程平面图,扣1分;

  ⑦图面不协调酌情扣0.5~1分;

  ⑧所有图件均每年年底保存一份备份光盘及移动硬盘,不按时备份数据的扣3分;(主要巷道平面图可不单独绘制,微机制图的成果可视为原图)

  2.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

  3.所有图上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

  4.数字图要求:

图层清晰,图面整洁,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按图例要求的字体、大小注记;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

  5.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更新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每3个月更新填绘一次,其它图种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更新。

  6.有永久保存的备份光盘或移动硬盘。

三、矿井地质20分

 地质报告5分

  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矿井和生产区的高级储量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

  ①地质报告缺一种扣2分。

矿井零星补钻未按规定提出地质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地质报告未修编和审批验收者,以缺项论处。

地质报告质量不高,不能指导生产的酌情扣分(零星补钻应提供地质资料);

  2.矿井地质报告必须通过评审验收,报告须结论明确,有针对性,能指导生产。

  3.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每8~10年修编一次,并经省一级的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地质说明书8分

  1.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生产部门须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任意点名抽检当年提交的“三书”10份(10份中必须包括采区、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三种地质说明书;不划分采区的矿井,可只抽检后两项)。

  ①有缺项者,每缺一项扣2分;

  ②对照采掘工程设计,施工日期,提交“三书”的时间达不到《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者,每一处扣0.5分;

  ③没有委托书者,缺一次扣1分;按委托书提交时间达不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0.5分;

  ④说明书的内容不全或有错、漏,以及互相间有矛盾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对带压开采的工作面,要采用有效物探手段查明邻近区域内隐伏构造及充、导水性,并及时验证;

  ⑤无坑透资料或对异常区无钻探验证,扣0.5分;

  ⑥台帐、图纸、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

  (如下达任务通知书较晚,提交“三书”的时间,从接到通知单之日算起)

  2.必须有按《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生产部提交的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

  3.“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等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4.综采工作面应有坑透资料,并及时对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

对带压开采的工作面,要采用有效物探手段查明邻近区域内隐伏构造及充、导水性,并及时验证。

  5.建立健全各种地质台帐,包括主要巷道见煤点台帐、陷落柱台帐、断层台帐等。

  6.每年元月修编一次构造纲要图、陷落柱分布图、三维地震采勘对比图、年度坑透与其它井下物探成果验证总结等。

 地质预报及采后总结7分

  1.地质预报应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并进行简要的围岩工程地质评价,检查当年全部地质预报书,缺年报扣4分,月报每缺一次扣2分;临时预报每缺一次扣1分

  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主要地质情况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图、表不全或内容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预报内容简单,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处扣0.5分;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每发生一次扣2分。

  4.地质预报应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存预报未按规定保存或丢失,每发现一处扣1.0分。

  5.已结束的工作面均应进行采后总结,在此基础上,按规定要求进行采区的采后总结,缺一份工作面采后总结扣0.2分,缺一份采区采后总结扣0.3分。

四、矿井防治水45分

 水情水害预报10分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

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进行观测,扣2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探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0.5分。

  2.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月底、季末、年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检查当年全部水情水害预报:

  ①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扣1分;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每发生一次扣10分;

  ②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预报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

  ③图表不符,水害符号及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无附图扣1分;

  ④涌水量观测次数不达要求,每一项扣0.5分,台帐内容记录不全有一次扣0.3分;未对涌水量动态变化及异常原因进行分析或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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