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炉区工艺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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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炉区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加热炉区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1.1烘炉操作规程
1.1加热炉点火前必备条件。
(1)、对加热炉炉体各部位及每个系统(耐火砖砌筑,风、煤气管道系统,热工测量系统,风机、引风机换向系统,步进系统,炉内辊道,各种控制阀门,水冷件,各种电动执行阀及手操器)做全面检查,并进行全面的冷试车,符合规定后方可烘炉,烘炉前打开炉门和进出料口,自然干燥24小时以上。
(2)炉内及炉区所有杂物清除干净。
(3)换向阀、鼓风机、引风机单机试车合格。
(4)换向系统和蓄热式烧嘴处于正常待投放使用状态。
(5)换向阀、煤气快速切断阀、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的控制、安全显示、报警、信号连锁按设计要求调试合格。
(6)从鼓风机出口调节阀到蓄热式烧嘴前空气蝶阀之间的空气管网、从煤气总管盲板阀到蓄热式烧嘴前煤气蝶阀之间的煤气管网、炉筋管及冷却系统试压、试漏合格。
(7)在工作压力下对蓄热式烧嘴及其与炉体焊接处进行严密性检查和气流通畅性检查合格。
(8)烘炉前必须先通冷却水,在烘炉过程中,冷却水温不得超过40℃。
(9)炉内装好压炉钢坯。
1.2煤气吹扫操作规程
(1)确认氮气已送至炉区氮气接点阀前。
(2)确认煤气管路上流量调节阀、稳压阀门及快切阀全开。
(3)确认放水阀、仪表取压阀门、取样阀和所有换向阀前手动阀门关闭。
(4)打开煤气管路上各放散阀门。
(5)打开氮气阀,通入氮气进行吹扫20-40分钟。
(6)逐个打开每个换向阀前和煤气烧嘴前的手动蝶阀,用氮气对煤气蓄热烧嘴进行吹扫,吹扫时间控制在30秒钟左右,随即关闭相应蝶阀。
(7)吹扫盲板阀与蝶阀间管道。
(8)吹扫完成后关闭氮气阀门。
1.3引煤气操作规程
(1)确认煤气已送至炉区煤气总管阀组前。
(2)确认煤气管路上流量调节阀、稳压阀门及快切阀全开。
(3)确认放水阀、仪表取压阀门、取样阀和所有煤气烧嘴前手动阀门关闭。
(4)确认煤气管路上各放散阀门开启。
(5)先打开煤气总管眼镜阀,再打开盲板阀前蝶阀,通入煤气。
(6)煤气通入20-30分钟后,在各支管取样口取样,做煤气爆破试验,检验合格后,即可打开所有仪表取压阀门,通气完成,煤气系统处于待用状态。
1.4烘炉烧嘴点火操作规程
(1)确认煤气已送至点火烧嘴前
(2)确认助燃空气已送至点火烧嘴前
(3)微开点火烧嘴空气蝶阀,将明火火把送到烧嘴喷口处,缓慢打开点火烧嘴的煤气蝶阀。
(4)确认煤气着火后,将火把撤出。
(5)如果未着火,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找原因,待炉内可燃气体排除后重复以上动作再次点火。
(6)如点火成功,顺次点燃其它烘炉烧嘴,并调整烘炉烧嘴处于稳定燃烧状态。
1.5烘炉操作规程
(1)加热炉在烘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升温曲线进行升温。
(2)烘炉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各点的温度变化情况,严格按烘炉曲线的温度变化进行控制,切记不得急升骤降。
(3)烘炉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加热炉各部位情况,发现支撑梁、炉墙、炉顶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升温,待处理后再继续升温。
(4)烘炉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耐火砖、浇注料的膨胀与开裂情况,如开裂严重要放慢升温速度。
(5)烘炉如因故停止造成降温,重新升温仍需严格按升温曲线进行升温。
(6)、烘炉时,先烘烤炉体,待炉膛温度达到300℃时,启动引风机,烘烤蓄热室
(7)当炉温达到600℃以上方可启动蓄热燃烧系统烘炉。
1.6启动蓄热式燃烧系统操作规程
(1)敞开所有的炉门,使炉内气流处于畅通状态。
(2)确认煤气压力在5000Pa以上。
(3)煤气管网的调节阀打开,换向阀前和煤气烧嘴前的手动蝶阀紧闭。
(4)启动空、煤气引风机及换向系统,并将换向系统置于手动状态。
(5)执行2.2.1.2煤气吹扫操作规程
(6)执行2.2.1.3引煤气操作规程
(7)分段从高温段逐个打开煤气烧嘴前手动蝶阀,向烧嘴中送入高炉煤气,待烧嘴着火后再开启下一个烧嘴,同时打开该段对侧煤气换向阀前和煤气烧嘴前的手动蝶阀,使该侧处于排烟状态。
(8)根据排烟温度或设定的时间手动换向几个周期,在系统稳定燃烧后,将该段燃烧系统置于设定周期的自动换向状态。
换向周期设定在90~120秒钟,同时考虑排烟温度不超过150℃。
(9)在低温段的炉内温度达到800℃以上后,依照步骤7),8)启动该段燃烧系统。
(10)在加热炉炉温升高到900℃以上时,可关掉烘炉烧嘴。
(11)在加热炉烘烤到烘炉曲线规定的最高温度并经保温后,加热炉即可投入正常生产出钢。
1.7加热炉点火(冷炉点火)操作规程
(1)执行2.2.1.1点火前准备操作
(2)操作各气动、电动控制阀门,到现场确认操作面板的阀门指示开度与实际开度是否一致,要灵敏准确。
(3)点火前先开鼓风机、引风机,检修后的风机启动需经电和钳工共同确认后,才可启动。
(4)确认风压、氮气压力、煤气压力、水压、电等全部就绪。
(5)执行2.2.1.2煤气吹扫操作。
(6)执行2.2.1.3引煤气操作。
(7)执行2.2.1.4烘炉烧嘴点火操作。
(8)炉温达600℃以上后,执行2.2.1.6启动蓄热燃烧系统操作。
(9)炉温在800℃以下,控制升温速度≯50℃/小时。
1.8加热炉停炉操作规程
(1)正常情况下根据生产安排停炉时应缓慢降温,炉温在850℃以上时降温速度以不超过100℃/h为宜,炉温在850℃以下时降温速度以不超过50℃/h为宜。
(2)关闭高炉煤气燃烧系统必须在炉温大于750℃的情况下进行。
操作步骤如下:
a.从低温段到高温段逐段关闭。
b.关闭烧嘴前手动煤气蝶阀,待整段关闭后将该段煤气调节阀调至最小,并调整该段烟气调节阀的开度。
c.调节该段空气调节阀以控制区段温降。
d.当炉温降至200℃左右时可停止引风机、鼓风机和换向系统的运转。
e.关闭煤气总管蝶阀及快切阀。
(3)停炉时间>24小时,关闭盲板阀,对煤气管网进行吹扫,放散阀常开。
(4)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快降温速度时,可直接关闭烧嘴前煤气手动蝶阀,同时保持空气蓄热烧嘴和空气换向系统及鼓风机的正常运转,并敞开所有炉门,但严禁向加热炉内喷水。
1.9加热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1)看火工在操作前应了解煤气热值、压力、仪表系统、换向系统、炉内钢种、炉膛温度及其他炉体设备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钢坯加热及炉温调节,要按热工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钢坯的加热温度和加热时间,加热关系见下表:
钢种
加热段温度
均热段温度
钢坯出炉温度
低碳钢
上:
1000—1180℃
下:
950--1150℃
上:
950—1150℃
下:
900--1100℃
920—1180℃
中高碳钢、低合金钢
上:
1059—1200℃
下:
980—1180℃
上:
950—1150℃
下:
930--1080℃
920—1200℃
(3)正常生产时,炉温不允许有大幅度波动,上、下限范围不允许超过温度制度中标出温度的±10℃。
(4)炉温调节是通过调节各段的空、煤气流量及其配比来实现的,分为手、自动控制。
在
手动控制时,根据炉温、煤气热值、压力及轧制节奏,通过鼠标或键盘调节各段调节阀参数
来满足各段温度控制要求。
自动状态时,根据加热钢种和生产状态调整好控制参数进入自动
状态。
(5)在增加供热量时,应先增加空气,后增加煤气,在减少供热量时,应先减煤气,后减空气。
(6)要经常注意钢温和炉温的情况,随时观察煤气喷口的工作情况并调节空、煤配比,空
气、煤气的流量比例控制在0.70-0.80左右,可根据煤气质量的变化和燃烧情况在实际操作
过程中进行适当的调整并观察炉膛火焰,以确定最佳配比。
(7)保证钢坯加热温度均匀,确保钢坯的出炉温度,钢坯温度与颜色关系见下表:
温度
颜色特征
温度
颜色特征
800℃
鲜明樱桃红色
1000℃
黄色
850℃
鲜红色
1100℃
鲜明黄色
900℃
黄红色
1200℃
黄白色
950℃
浅黄色
1300℃
亮而有点白色
(8)炉膛压力通过调节引风机前的电动调节阀开度和换向阀前的排烟调节阀的开度配合进行调节和控制。
原则上均热段的炉压处于微正压状态,炉尾进钢口的炉压处于微负压状态。
正常生产中应经常检查炉膛压力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空、煤气排烟阀门开度,使炉压尽量在20--40Pɑ之间波动。
(9)注意调整排烟温度,排烟温度通过引风机前的电动调节阀和换向系统的换向周期的改变配合进行调节和控制,当排烟温度超过150℃,手动或自动进行强制换向,并缩短换向阀的换向周期。
(10)生产过程中,注意水底梁排水温度≯40℃。
(11)看火工在操作过程中应做到“三勤”,即勤联系、勤观察、勤调整,根据轧制节奏正
确调节、控制炉温。
(12)在生产中,要经常主动和调度室联系开、停轧时间,炉温根据轧制节奏进行控制,确保开轧时不待温。
及时与主控室做好联系,控制好出钢速度。
及时向出炉工发出出钢与停止出钢的信号。
(13)根据不同的钢种执行不同的加热制度,做到不过热、不过烧、不脱碳,不烧低温钢。
(14)对高碳钢、易脱碳钢的加热应注意:
绝对不允许在还原气氛下加热,必要时可在氧化气氛下加热。
(15)当轧制节奏较慢或待轧保温时,可在均热区采用快速加热和形成保护气氛。
(16)加热炉待轧时必须按下列待轧制度操作:
a.按温降值相应减少煤气和空气的供给量。
b.适当调节煤气和空气的配比,使炉子具有弱还原性气氛。
c.炉膛压力要比正常生产时稍高;严密关闭装、出料炉门。
d.经常与轧机联系,掌握准确的开轧时间,在开轧前把炉温恢复到正常生产的温度,但必须避免提温过早浪费燃料。
e.加热炉待轧时的温降值与提温时间:
待轧时间
(分钟)
下降温度(℃)
提前升温时间(分钟)
均热段
加热段
均热段
加热段
<30
0
0
0
0
30-60
20
0
15
0
60-90
50
20
30
30
90-120
70
30
40
40
120-180
90
40
50
50
180-240
120
50
70
70
240-480
150
50
100
100
>480
850-900保温
950保温
200
200
(17)气动三联件应定期进行加油和清渣,排水。
a.加油时先关闭气动三联件前的手阀,然后卸下油杯加油。
油料为气动三联件指定的雾化油,亦可用32#透平液压油替代。
b.油的雾化速度调整至2—3天雾化一杯油为宜,2—3天内必须加油一次。
c.加油时一起进行清渣,排水。
d.如气动三联件不雾化油,应及时对三联件进行检修或更换。
1.10事故处理操作规程
(1)排烟温度报警处理:
a.排烟温度超标,而强制换向和缩小换向周期不能降低排烟温度时,应检查小球的积灰、堵塞情况,必要时应及时清洗和更换小球。
b.清洗或更换小球时,打开烧嘴箱后支撑挡板,拆除耐火材料,小球自动滚出,小球清除后,将炉蓖子拿出清洗。
装球时先将炉蓖子放入,然后将耐火砖砌至球床高度,再将小球装入,然后封好开口,安装挡板,做好密封。
c.在换向时排烟温度高低差异很大,或者是排烟温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过高。
可能是蓄热体损坏或短路;处理办法是关闭该对烧嘴煤气、空气、煤烟气、空烟气手阀,继续保持换向,检查更换小球或蓖子。
(2)换向系统故障处理:
注意观察每一个换向阀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找相关人员处理,换向系统发生故障报警时,根据控制屏上显示的报警阀门的位置,关闭换向阀前进气阀及排烟阀,立即判断原因处理故障(必要时可停风机和引风机进行处理):
a.如果属气管爆裂或脱落,立即更换相应的气管。
b.如果属限位开关松动不能接触阀杆上的圆形铁片,可立即调整限位开关的旋转角度,保证换向阀阀板在前后极限位时和限位开关解轮的正常接触。
c.如果不属上述a,b原因,检查电磁阀是否正常,必要时更换电磁阀。
d.如果不属上述a,b,c故障,检查气缸是否内漏,限位开关和电磁阀的接线是否正常。
(3)煤气总管低压报警处理:
a.煤气压力低于3500Pa时,关小煤气量和相应的空气量或关闭一段。
b.煤气压力低于2000Pa时,切断煤气快切阀,及时关闭换向阀前手动蝶阀。
c.煤气压力恢复后,打开煤气总管煤气快切阀,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4)压缩空气低压报警处理:
压缩空气压力低于0.4Mpa时,可切换氮气作为控制系统气源,如压缩空气及氮气均低压,控制系统预先报警并切断煤气总管快切阀,同时区段空气、煤气调节阀应调至最小,及时关闭烧嘴前手动蝶阀,执行停炉操作。
(5)停煤气事故处理:
煤气总管停煤气或因煤气快切阀故障切断会发生停煤气事故:
a.应立即把各支管煤气电动调节阀关闭,并关闭全部换向阀前阀门,换向系统打至手动状态;同时关闭鼓风机、引风机。
b.通知当班调度并询问有关情况,如果短时间停煤气,按煤气低压报警操作处理;如果停煤气24小时以上还应关闭眼睛阀,并进行管道吹扫操作。
c.如果是煤气快切阀故障,可立即修复按煤气低压报警操作处理;不可立即修复按停炉操作处理。
d.待有煤气后,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6)停水事故处理:
a.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供水持续时间。
b.如无法继续供水,执行停炉操作程序。
c.密切注意水温变化,随时观察水冷部件有无异常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d.恢复供水后,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7)停电事故处理
a.立即启动备用电源。
b.若备用电源因故无法启动,加热炉区全部停电,总管眼镜阀及蝶阀不能关闭,鼓、引风机全部停车,则应立即确认煤气总管及各段煤气支管快切阀处于关闭状态,换向系统打至手动状态。
c.若短时间停电,则不必吹扫管道及关闭煤气蓄热室前手动蝶阀,若长时间停电(30分钟以上),则应关闭蓄热室前手动蝶阀并密切监视加热炉区煤气浓度。
d.待加热炉区恢复供电后,吹扫煤气管道,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8)风机因故障(或跳闸停电)突然停风处理:
a.确认煤气总管快切阀切断,关闭各段空气、煤气及烟气电动调节阀,关闭引风机,换向系统打至手动状态。
b.风机故障排除后,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c.若故障无法排除换备用风机,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d.由于跳闸启动备用电源。
e.若长时间停电,按停炉程序操作。
f.来电后,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9)引风机因故障(或跳闸断电)停机处理
a.确认煤气总管快切阀切断,关闭各段空气、煤气及烟气电动调节阀,关闭其它引风机,换向系统打至手动状态。
b.风机故障排除后,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c.若故障无法排除换备用风机,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d.由于跳闸启动备用电源。
e.若长时间停电,按停炉程序操作。
f.来电后,按点火操作程序操作。
(10)煤气泄露事故处理:
a.首先应确认煤气泄露点和泄露程度,必须两人以上,手持CO检测仪对报警点进行检查。
b.若泄露较轻,可设置可移动风机强行通风并设立警示标志。
c.若泄露较严重,采取上述方法无效时,应立即停炉,管道吹扫后进行处理。
d.煤气泄露严重且遇明火时,可能发生着火事故。
e.如发生着火事故,凡直径≤100mm管道可直接关闭煤气调节阀灭火,≥100mm的管道,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氮气逐渐加大压力直至灭火,严禁直接关闭煤气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