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建筑工程概算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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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建筑工程概算计算规则

 

河北省05定额

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旧建筑的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是在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的基础上,依据现在行的国家和河北省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及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以主带次的原则进行综合圹大编制的。

在执行时不得因具体工程情况,设备规格型号和施工方法不同而调整本定额。

四、本定额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均为指导价,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以根据市场价进行调整。

五、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二十米以下考虑的,超过二十米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外),按十六章有关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六、具体工程的装饰面层如与定额综合的装饰面层不同时,可根据定额中的装饰项目做相应的换算。

七、本定额中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预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构件实际采用蒸汽养护时,每立方米预制构件按实体积增加养护费60元;如采用基他养护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养护费。

八、钢筋(含铁件)的调整

根据工程结构的不同或抗震裂度的要求,钢筋(含铁件)的含量可参考以下规定进行调整,并将其费用列入定额直接费。

1、当工程为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时,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钢筋(含铁件)含量增加15~25kg。

2、当工程抗震烈度为八度时,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钢筋(含铁件)含量分别增加5~10kg、22~32kg、25~35kg。

3、其他结构不做调整。

九、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到达施工现场价(包括商品混凝土出厂价及运输费),如发生泵送时,另按泵送增加费项目计算泵送费,同时按十五章相应项目扣减垂直运输费。

十、零星工程包括包干费(指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概算定额项目无法包括的零星工程项目)按直接费的3%--5%计算(其中人工费为16.12%、材料费为70.82%、机械费为13.06%)。

十一、其他直接费按定额直接费中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的20.93%计算(其中人工费为6.66%,材料费为9.67%,机械费为4.6%)。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和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临时设施费。

十二、本定额项目不得拆项使用,缺项时可参考2003《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的相关项目补充。

十三、本定额凡注明“××”本身,凡注明“××以外(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基础工程

说明

1、机械挖土方项目,适用于地下室、水池、地坑等大开挖工程。

土壤含水率编制的,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2、机械挖土方项目中包括了机械挖不到地方的人工挖土,不得另行计算。

如遇排水工程时,可参照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有关规定计算。

3、人工挖土灌注桩综合了钢筋混凝土护壁,如设计做法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增。

4、地下室钢筋混凝土发设计要求防渗灰土时,另行计算防渗灰土,但不扣除回填土体积。

5、地下室回填土如设计要求防渗灰土时,另行计算防渗灰土,但不扣除回填土体积。

6、基础由不同材料构成时,应以材料为分界线,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

7、本章中均未综合护坡项目,如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机械挖土方、按建(构)筑物底部最宽处(不含垫层)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室外设计地坪至基础底部)以体积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身横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现场灌注钢筋混凝土桩、砂桩按设计桩长乘以桩管外径横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4、人工挖土灌注桩(扩底墩桩)按设计实体积计算。

5、打送桩项目可参照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有关规定计算。

6、条形基础均按设计轴线长度乘以基础横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T形接头重叠部分、暖气沟通过的孔洞及构造柱所占的体积,但靠墙暖气沟挑砖部分亦不增加。

7、满堂基础、设备基础、独立基础及杯形基础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8、各种桩承台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混凝土工程

说明

1、本章未综合装饰内容的项目,应根据设计要求按本定额相关的项目套用。

2、各种钢筋混凝土屋架及天窗架均未包括支架系统,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按轴线长度乘以构件横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各种钢筋混凝土柱、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均按设计实体积计算,依附在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应并入柱工程量内合并计算。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自柱基表面算到柱顶面。

(2)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按设计全长计算。

3、板:

凡带有梁(包括主、次梁)的楼板,梁和板的工程量分别计算,梁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梁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板按图示尺寸净长乘以净宽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执行相应子目。

第三章墙体工程

说明

1、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从设计室内地坪(±0.00)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砌内外墙体中已考虑了外墙挑檐、腰线及其他凹凸面部的艺术形式,不论墙面如何均按定额执行。

3、砖墙砌体中综合了圈梁、过梁、构造柱、压顶,如设计与定额含水量量不同均不再调整。

4、外墙内侧及内墙的两侧均综合了抹灰及涂料项目,如室内装饰做法与定额综合内容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按本章的相关项目直接套用定额。

外墙的装饰工程应根据要求按本章相应的外墙装饰项目另列项目计算。

5、现浇混凝土墙的模板是按支模高度(楼地面到板底)3.6m编制,超过3.6m时,每超过1m(不足1m者按1m计),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另外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墙体的高度:

平屋顶外墙高度按设计室内地坪(±0.00)至挑檐板下表面(女儿墙按图示净高度)计算;坡顶带檐口者,算至望板下皮;砖同檐者,算至挑檐上皮;山墙按墙长乘以山墙的平均高度计算;内墙按设计室内地坪(±0.00)至结构层顶面高度计算。

2、砖墙、混凝土墙及各种砌体墙均以轴线长度乘以高度,按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不扣除框梁及柱、圈梁、过梁、压顶、板头以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墙垛以及凸出墙面的艺术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预制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等,以其体积按所依附砖墙厚度,折算成相应的面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面积中的计算。

5、砖、石柱不分柱身和基础按图示实体体积计算。

6、各种间壁墙均以轴线长度乘以设计高度,扣除门窗框外面积及洞口面积,但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面积,按面积计算。

7、填充保温墙按设计实体积计算,其厚度按隔热材料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

8、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9、“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10、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11、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说明

1、本章是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木脚手板为主编制的。

2、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计算建筑面积的混合结构、混凝土框排架结构等建筑物,不适用于钢结构、滑模施工的建筑物。

3、综合脚手架中已包括了砖基础、内外墙砌筑、现浇混凝土、现浇混凝土电梯井壁、内外装饰、地下室墙防水、预制构件安装及金属构件安装等所需的各种脚手架。

4、按综合脚手架计算时,有下列情况者,另加相应单项脚手架。

(1)底面积超过4平方米或深度1.5米以上的设备基础;

(2)高度超过1.2米的室内管沟墙;

(3)电梯安装;

(4)依附斜道;

(5)建筑物垂直封闭、临街建筑安全过道和建筑物临时防护栏杆。

5、如遇单项脚手架,可参照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有关规定计算。

6、综合脚手架中多层建筑的层高是按3.6米以内考虑的。

当层高超过3.6米时,应增加综合脚手架费用。

综合脚手架增加费以层高超过3.6米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单独出现的楼梯间顶层休息平台至屋面高度超过3.6米的面积)套用该工程综合脚手架项目并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

│  层高      │3.6m<层高≤5.0m│5.0m<层高≤5.8m│5.8m<层高    │

├────────┼────────┼────────┼────────┤

│   系数   │   0.4    │  0.6    │   0.8   └────────┴────────┴────────┴────────┘

7、墙体高度超过1.2米、层高在2.2米以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设备管道层、贮藏间、阁楼等综合脚手架增加费的计算,按该层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套用层高2.2米以内的综合脚手架项目。

8、内浇外挂结构、内板外砌结构、预制框架结构建筑按现浇框架结构综合脚手架项目乘以0.7系数计算,大板等全装配结构建筑按现浇框架结构综合脚手架项目乘以0.5系数计算,全现浇结构、内浇外砌结构、升板结构建筑按现浇框架结构综合脚手架计算。

9、建筑物接层工程的脚手架,其工程量为原建筑物的面积(不包括地下室)乘以0.4系数与接层工程建筑面积之和,按接层后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的综合脚手架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建筑面积按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2、建筑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为准(无檐口滴水时,建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到楼板顶面),如有女儿墙,其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

多层(跨)建筑物如高度不同时,应分别以不同高度计算。

同一建筑物中有不同结构时,分别以不同结构的建筑面积,按相应的结构类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及高度的综合脚手架项目计算。

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等其高度均不得不计算在建筑物的高度之内,但其建筑面积应按规定计算,并入相连的主体结构的建筑面积内,按建筑物的高度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项目。

3、单层建筑如与多层建筑相连者,以相连的分界墙分界,分界墙所占的面积并入较高建筑物内,如建筑物高度相等者,以相连的分界墙中心线分界,分别套用综合脚手架项目。

第五章门窗及木作工程

说明

1、普通木门和木窗两节均按我省现行通用标准图综合计算,编制概算时,无论具体设计如何均按定额计算。

2、各种木窗运输综合了5公里以内的运距,如果运距超过了5公里,按实际计算。

3、门五金费中未包括门锁的购置费,门锁购置另列项目计算。

4、木装修项目均综合了相关的工程内容,如设计与定额综合内容不同时,可以调整。

5、木屋架、钢木屋架均综合了水平撑、剪刀撑和托木工料。

6、清水屋架综合了刷桐油,混水屋架综合了刨光损耗及刷油漆工料。

7、中空玻璃窗参照铝合金窗项目计算,按价差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门窗工程除注明的计算单位以图示扇面积计算外,各种门窗均以门窗杠外围面积计算。

2、门窗贴脸、披水条、门窗盖口条、木窗台板、挂镜线、窗帘盒、窗帘棍扶手、栏板均按图示长度计算。

3、挂镜线如与门窗贴脸或窗帘盒相连接时,应扣除门窗框宽度或窗帘盒长度。

4、木窗台如图纸未注明长度和宽度时,长度可以按窗框宽度另加20cm,宽度可按凸出墙面5cm计算。

5、屋面上人孔、垃圾斗、出灰门、镜箱、信报箱、浴室毛巾杆帘子杆以个计算。

6、木楼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筒子板、玻璃黑板、木搁板、暖气罩、木格踏板均以图示尺寸按面积计算。

8、木屋架、钢木屋架均以图示杆件尺寸的竣工木料按体积计算,挑檐并入屋架内计算。

水平剪刀撑及三角托木已综合了在定额含量内,不得另行计算。

9、木吊柜按正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六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1、本章按05J1楼地面工程做法编制了部分概算子目,可直接套用。

2、防潮层项目均综合了平面、立面情况,在使用中不再分平面、立面防潮层。

3、各种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和木地板均综合了相同材料的踢脚板,如设计面层与定额不同是时可以按本章相应项目换算,但含量不变。

4、木地板包括基层和面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

5、台阶、散水、坡道均包括垫层、面层、伸缩缝,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6、素土垫层是按30cm计算,实际与此不符,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垫层、防潮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地板均以图示轴线尺寸按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柱、附墙烟囱和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应扣除设备基础、楼梯、电梯井(一层不扣除楼梯面积)。

2、立面防潮层按图示轴线长度乘以设计高度,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和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

3、变形缝按图示长度计算。

4、台阶、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七章天棚工程

说明

1、带双层楞天棚,大楞中距为1.5m,断面为7×12cm,每100平方米天棚包括大楞55.52m,合计木材0.466立方米。

如设计不同时,大楞木材可按比例换算,其他工料和机械不变。

2、板天棚胶合板面层是按三层胶合板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换算,其他式料不变。

板天棚综合了木压条,如设计无木压条者,每100平方米天棚面积减去人工4.7工日,烘干木材减去0.342立方米。

3、天棚保温项目不包括面层,面层应另列项目计算。

4、设计天棚的面层与定额综合内容不同时,可根据本章天棚面层项目换算,但定额含量不变。

5、本章按05J1天棚工程作法编制了部分概算子目可直接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抹灰天棚、板天棚、轻钢龙骨天棚吊顶、天棚保温均按轴线尺寸以面积计算。

不扣除墙、检查洞、穿过天棚的柱、垛和附墙烟囱所占的面积,天棚检查洞和通风洞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带井字梁或密肋梁的天棚,按图示轴线尺寸以投影面积计算。

第八章屋面工程

说明

1、水泥瓦、粘土瓦、石棉瓦规格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其数量可以换算,其数量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作调整。

2、卷材屋面中找平屋、油毡收头材料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坡度超过15度的卷材屋面,或锯齿形屋面、弧形屋面、折板屋面,人工费增加10%。

4、铁皮排水项目包括咬口和搭接工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瓦屋面按屋面水平设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

高跨比:

1/2,1/23,1/4,1/5,1/6

坡度系数:

1.414,1.515,1.118,.1.077,1.054

2、卷材屋面按图示外墙轴线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计算。

3、拱形屋面按外墙轴线面积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拱形屋面系数:

高跨比:

1/2,1/3,1/4,1/5,1/6

系数:

1.5,1.25,1.15,1.10,1.07

4、屋面铁皮排水,均以图示长度计算。

5、落水管、落水口已纳入零星工程包干费中,不再单列项目计算。

6、架空隔热屋按外墙轴线间面积计算,如楼梯间、水箱间等未铺面积应予扣除。

7、出屋面的通风孔,房上烟囱均以图示外形体积计算。

8、定额项目中(屋××),均为05J1工程作法,但不包括保温,使用时根据图纸要求参照保温子目组合。

找平层按照1:

3水泥砂浆计算,砂浆中掺聚丙烯或锦纶-6纤维(0.75~0.9kg/m3)按实际价格另计。

细石防水混凝土加入的外加剂按实际价格和用量另计。

第九章楼梯、阳台、雨篷、挑檐及其他混凝土工程

说明

1、阳台、雨篷四周外边沿的弯起部分(板上表面至弯起顶面)高度超过6cm时,按全高计算套用栏板项目。

2、现在浇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零星构件适用于混凝土扶手,柱式栏杆及其他未列项目且单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小型构件,其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

3、阳台或楼梯的栏板、扶手设计与定额综合内容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换算,但定额含量不变。

4、本章含装饰的项目,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换算,但定额含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梯间按水平投影面计算。

横向按轴线尺寸计算,纵向按楼梯梁的外边缘尺寸计算,应扣除宽度在50cm以上的楼梯井的面积。

2、阳台、雨篷、挑檐均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阳台、雨篷伸出墙外超过1.5m时,梁板分别计算。

挑檐的外边沿上翻高度超过30cm时,其超过部分的垂直投影面积并入挑檐水平投影面积。

3、池槽及零星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4、各种栏板、砂浆搁板、窗台板、厕所隔断挡板均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预制水磨石水池按个计算。

 第十章耐酸、防腐、保温工程

说明

1、本章项目适用于楼地面、墙裙、踢脚线、设备基础、平台等工程的面层,也适用于地沟、地坑的面层。

2、各种面层中,均未综合踢脚线,如设计有踢脚线者,采用相应面层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块料面层、整体面层、隔离层工程量,均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后,按实铺面积计算。

2、平面砌双层耐酸块料,按相应定额加倍计算。

3、保温隔热工程量的计算按实铺面积乘以保温隔热层的净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厚度)。

4、金属结构按设计重量以吨计算。

第十一章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1、各种构(配)件的制作不分铆接、焊接、螺栓连接均执行本定额。

2、屋架单榀重量在1.0吨以下者,按轻钢屋架项目执行。

3、金属结构构件焊连缝无损探伤加参照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结构构件以吨计算。

2、各种构(配)件均按图示主材(型钢、钢板、圆钢和钢管)计算重量,不扣除切边、孔眼的重量,多边形按矩形计算。

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承以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3、依附于各种构件上的牛腿、檩托等,并入各个所依附的构件重量之内计算。

 第十二章构筑物工程

说明

1、本章项目是根据现行国标图集,选用我省常用规格编制的。

如设计与本定额所编项目出入较大进,可参照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计算。

2、烟囱项目未包括基础部分,应根据设计图纸另列项目计算。

3、本章项目均综合了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垫层铺设、脚手架的搭设、主体的砌筑或浇筑、常见的外装修及内衬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十三章厂区附属工程

说明

1、化粪池、排水检查井、阀门井均按国际图集计算。

阀门井同时适用于圆形水表和地下室消火栓进。

2、水表井井深系指自垫层上表面至板底表面。

3、道路工程的路面项目均未包括路边石(道牙),如设计需要时,可另列项目计算。

4、围墙项目包括场地平整、脚手架、抹灰、油漆等所有项目,工程量以基长度计算,但门柱、大门应另列项目计算。

第十四章商品混凝土工程

说明

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是运送到施工现场的价格。

如使用权的商品混凝土价格包括泵送费用时,其价格可以调整,但定额中规定的泵送增加费不再计算。

第十五章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到檐口滴水线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2、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垫等的费用。

3、同一建筑多种结构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

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应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4、本章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全部为现在浇的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在浇时按现在浇框架项目乘以0.96系数。

如楼板也为现在浇混凝土时,按现浇框架项项目乘以1.04系数。

5、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项目计算。

6、单层钢结构工程按预制排架项目计算。

7、多层钢结构工程套用其他结构乘以0.5系数。

8、本章是按Ⅰ类厂房为准编制的,Ⅱ类厂房项目乘以1.14系数。

厂房分类如下表:

┌────────────────────┬─────────────────────┐

│Ⅰ类                              │ Ⅱ类                              │

├────────────────────┼─────────────────────┤

│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或│

│、制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车间   │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如铸造、锻压、电镀、酸│

│                                       │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医药、食品等车│

│                                       │间隔                                     │

└────────────────────┴─────────────────────┘

注:

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巾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9、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10、本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11、采用卷扬机、塔式起重机机施工已包括构件安装,因建筑物造型所限,构件安装不能就位时,部分构件安装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安装时,应另行计算。

不扣除项目垂直运输台班量。

12、结构类型划分:

┌──────┬────────┬─────────────┬───────────────

│混合结构  │现浇框架结构  │全现浇结构         │    其他结构            │

├──────┼────────┼─────────────┼───────────────

│      │分为柱、板框架系│承重墙和楼板均为现浇混凝土│除混合结构、现浇框架、全现浇、│

│      │统;柱、梁、板框│,并包括电梯筒壁,应有于高│滑模结构及预制排架结构以外的 │

│ 砖混结构 │架系统;剪力墙框│层住宅、宾馆、饭店       │结构类型                     │

│      │架系统         │             └──────┴────────┴─────────────┴───────────────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1、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

2、贮水(油)池不分高度按容量以座计算。

三、其他不能计算建筑面积和不能按座计算的构筑物工程的垂运费,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实计算。

四、采用泵送混凝土的工程其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以下方法扣减:

按泵送混凝土数量占现在浇混凝土总量的百分比乘以5%,再乘以按项目计算的整个工程的垂直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垂直运输费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物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带地下室的建筑物按檐口高度套用相应项目,地下室面积与地上面积合并计算。

单独的地下建筑物套用地下室相应项目计算。

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计算。

2、构筑物垂直运输费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3、地下室垂直运输如地下室是三层,可按二层项目乘以0.9系数;如地下室是四层,可按二层项目乘以0.8系数。

第十六章建筑物超高费

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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