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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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新型城镇化总体情况

x市位于XX省中部,下辖六区一县,总面积2584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20多平方公里。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驱动力,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动采煤沉陷区、工矿棚户区等综合治理与改造,积极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xx年,全市常住人口237.5万人,户籍人口243.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9%(城镇人口161.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7%(非农业户口111.1万人)。

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22.2个百分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建设美好X为目标,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实现城乡一体化、产城融合化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具有X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三、具体目标

到XX年,新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2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常住与户籍城镇化率差距缩小7个百分点;到XX年,新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3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常住与户籍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全市城镇化建设水平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咼,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初步建立。

到XX年,基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等体制机制;到XX年,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规划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规划编制实施法制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初步确立,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管理体制等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关系更加和谐。

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

山南新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煤化工园区与X区、x农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产城一体化全面推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产业发展、吸纳就业、聚集人口、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合X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依托X发展大势,主动融入、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加速推进合X一体化发展,实现在政策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无缝对接,提升战略地位,成为X经济圈的副中心城市。

――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基本建立。

投融资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市场化融资模式逐步确立,城镇化资金保障能力显著提咼。

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新体制初步建立,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四、试点任务

(一)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合理确定成本分担责任。

统筹建立市、县、乡(镇)成本分担责任体系,逐步形成政府高效引导、企业主动承担、个人主动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按照我市现行物价和公共服务水平测算,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12万元,试点期间预计转移31万人,总成本372亿元,其中政府承担60%,企业承担15%,个人承担25%。

政府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基本服务投入;企业承担部分成本,严格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农民工承担个人成本,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市财政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负责)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及合法稳定就业为前提,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合理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对本市自愿交出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失地或采煤沉陷区搬迁的农民,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根据自愿原则,落户城镇。

(市公安

局负责)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逐步建立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等配套政策。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房地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卫计委等负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拓宽赋予居住证的服务保障功能,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相统一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

局、市卫计委等负责)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人口统计、调查研究

等相关制度。

(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卫计委等负责)

3•促进就业创业。

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

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形成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

强化创业培训,落实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担保体系,提供创业孵

化服务,壮大创业指导师资队伍。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等负责)积极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实施“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雨露计划”等职业技能创

业能力提升计划。

(市人社局、市农委等负责)保障农业转移劳动者培训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负责)强化企业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比例。

建设和改造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推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

(市

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

4.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政策,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提高保

障能力和房源使用效率。

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在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改善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建制镇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

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在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覆盖。

落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

到xx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覆盖率达到23%左右。

(市房地产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负责)

增强教育保障。

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日益增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需求。

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在学前教育阶段,将随迁子女逐步纳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对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按照城镇学生同等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完善随迁子女异地中考制度和招生制度,为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提供便利。

在职业教育阶段,将随迁子女纳入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

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充分发挥x市职业教育集团功能,免费开展技能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6.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实行“三医”联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负责)完善属地化管理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社区分布状况,均衡合理配置服务资源,规划建设医院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逐步提高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免费提供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推进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市卫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7•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

确定合理的财政投入责任分担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对于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不受户籍限制,探索试行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负责)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为低收入农业转移家庭中的失能、高龄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市民政局等负责)探索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等负责)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决定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市物价局负责)放宽准入,完善监管,通过PPP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设施投资运营。

深化公用事业单位改革,放开市政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作业市场,政府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等负责)积极采用PPP模式,推进城镇供水、管道燃气、污水垃圾处理、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公共设施及部分保障房建设。

(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

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积极争取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额度。

(市财政局负责)争取扩大专项用于城镇化建设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探索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人行x市中心支行负责)

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作用。

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深入探索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融资新模式。

依托市级政府投资公司成立融资平台,按照“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原则,筹措低成本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市财政局、市房地产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要求

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布局。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动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乡进行撤乡设镇工作;探索乡镇撤并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进行整合,培育发展人口10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做强做大中心城镇,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逐步扩大中心城镇规模。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等负责)

2.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健全常住人口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编制《x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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