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案例政府补助案例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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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案例政府补助案例教材
海阔天空小组案例
案例主题:
政府补助
宗旨: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小组成员:
曹雪杏(组长)
张丽贤(副组长)
王嘉倩
赵美玲
彭望
李英豪
李昂
2013年5月23日
目录
案例名称………………………………3
知识运用………………………………3
案例背景………………………………3
案例导入………………………………4
资料来源和依据………………………5
思考题…………………………………5
讨论与分析……………………………5
案例延伸………………………………9
附录资料………………………………11
一、案列名称:
企业与政府补助
二、知识运用: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三种,分别是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3、案列背景:
政府补助属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用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
针对不同行业,地方政府的补贴方式也会不同,享受补贴比重较低的行业补贴率可能会高。
有相关研究表明,地方政府补贴程度决定行为更多体现了“保护弱者”特色,地方政府补贴对象决定行为更多体现了“扶持强者”特色。
由此说明,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选择市场竞争力较强企业作为补贴对象,但在获补贴企业中更倾向于给予市场竞争力较弱企业更高程度的补贴。
在内资企业内部,地方政补贴行为显著地向国有企业倾斜,而私营企业的获补概率和获补贴程度为其中最低者。
中西部地区政府在决定补贴程度时更多的考虑了“保护弱者”。
以浙江为例,2012年上半年,在265家上市公司中,共有243家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1.70%。
这些公司共获得21.6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9.12%,其中45家高于1000万元。
政府补助的资金,无疑来自政府收入,归根结底来自纳税人(其中自然也包括上市公司本身)。
但这些动辄上千万、上亿元的财政支出,却鲜见详细的科目对外公示,一些补助甚至不排除暗箱炒作的可能。
另一方面,如果剔除庞大的财政补助,大量上市公司的业绩将大打折扣,甚至出现巨额亏损,面临破产的危机。
政府对于上市公司的补助如何规范,将成为中国市场健康发展不得不先行解决的问题。
四、案列导入:
案列一:
慈星股份
慈星股份是浙江慈溪第一家创业板公司,总股份高达4.01亿股,于2012年3月29日上市。
该公司在上市之日正是一季度的末期。
但一季度的报表显示,公司已获得政府补助7050万元;并且在公司半年报中显示,2012年上半年共获得政府的各项补助8675万元,包括振幅奖励149.85万元,税收返还476万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上市扶持奖励”,高达8000万元。
案例二:
奥康国际
2012年4月26日,位于浙江永嘉的奥康国际上市。
该公司在登陆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永嘉县政府对其慷慨相助,其中关于扶持上司奖励就高达4683.34万元(其中2011上半年到账3000万元)。
而在2012年上半年的报表中显示,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174.53万元,则因为政府对其上市奖励减少了2800万元所致。
五、资料来源和依据:
1.案列来源于浙江证券网资料。
2.2012年浙江时代周报4月26日《一年补助5565万元,永嘉政府补助力奥康国际上市》。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详见附录一)
六、思考题:
1.为什么慈溪市政府对慈星股份如此大方?
地方政府频频对上市公司进行巨额奖励有何依据?
2.现在的政府补助政策具体能起到什么作用,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
3.结合案例阐述政府补助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4.新旧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处理方法有什么差异?
七、讨论与分析:
1.为何慈溪市政府对慈星股份公司如此大方?
地方政府频频对上市公司进行巨额奖励有何依据?
对慈星股份如此大方是依据慈溪市政府的扶助政策:
新上市公司在上市前一年度缴纳的税费中,地方留存的部分予以全额返还给企业。
所以慈星股份公司应得返还额总计8600多万元。
为鼓励企业加快整合重组及上市步伐,2007年以来,永嘉县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嘉县鼓励企业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对企业在整合重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新增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奖励。
2010年6月,奥康国际报告永嘉县政府要求享受该政策。
永嘉县相关部门对奥康国际整合重组和新增税收奖励政策进行核对测算,剔除2010年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该企业应享受奖励资金为4374万元。
考虑到2010年企业所得税尚未汇算清缴的原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是2011年5月底),为此没有给予全额拨款,于2011年1月份先予预拨奖励资金3000万元。
2011年6月,永嘉县有关部门再次对奥康国际的奖励资金进行核实,确定该企业奖励资金总额应为46833358.93元。
其中:
1.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新增所得税奖励资金19102912.54元;2.其他税种新增税收奖励资金5142093.22元;3.相关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返还金额22588353.17元。
报经永嘉县政府批准后,于2011年8月将剩余奖励资金16833358.93元(剔除2011年1月份预拨奖励资金3000万元)拨付给企业。
实际上归根究底这一切都是地方性政府出台的政策。
2.现在的政府补贴政策具体能起到什么作用,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
我国现在的会计制度,已慢慢与国际会计准则相符合。
而政府为上市公司提供补助,可以利用产业政策正确的引导产业发展。
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出台一些扶持本地区企业发展的政策。
就如我们案例中所说的慈星股份和奥康国际,两公司上市前,上缴所得税增值税等,但政府为支持这类企业发展,把留存的一部分税收通过补贴的方式返还给上市公司,这是一种地方政府促进本地企业发展的常见方式,它使政府能够有效引导本地区企业向合理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减小企业发展压力,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对于一些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等政府补贴计入当期损益,能有效引导国家新兴产业的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加快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提升综合国力。
至于可以改进的地方,证监会应当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同时加强地方性政府出台的政府补助政策的管制。
就我们案例二中的奥康国际,因得到政府补助而上市,但在上市后的2012年上半年的报表中显示,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而这一减少是因为政府对其上市奖励减少了2800万元所致。
这样的扶持显然不具有持续性与长久性。
因此我们的政府补助需谨慎处理,适可而止,不能太过于放松,避免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
3.结合案例阐述政府补助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政府对企业的政府补助源于不同的动机,或者是增强企业的经营能力,或者是对政策性负担的补偿,它们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方面,如果财政扶持是对企业自主决策行为的扶持,财政扶持与企业的经营目标趋于一致,有利于提高财务绩效。
从这方面来说,政府的补助给次慈星股份以及奥康国际带来了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增强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掩盖了刚刚上市的慈星股份和奥康国际经营的低效率。
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把政府补助作为干预企业经营的手段,希望以财政扶持换取企业对政府目标的遵从,则政府补助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具有负面影响。
首先,政府为了使这些刚上市的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必须对企业进行事前的保护或者补助。
以案例中浙江慈溪的慈星股份为例,慈星股份获得政府补助后,对慈溪政府承担相应的政策性负担。
由于政府与慈星股份之间信息不对称,政府无法精确的知道政策性负担给慈星股份带来的损失具体是多少,也很难分清慈星股份的低利润是政策性负担造成,还是企业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或者企业自身的管理不善造成的。
这就容易造成慈星股份的经营管理人员将各种损失甚至亏损,包括因政策性负担形成的损失、管理不当和追求自身的道德风险等造成的亏损都归因于政策性负担,夸大政策性负担的范围。
而慈溪市政府又无法分清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不能推脱因政策性负担造成的亏损时,只好把慈星股份所有的亏损责任都肩负起来,给予慈星股份财政补助,形成了企业的预算软约束。
同时慈星股份为了要适应政府的非经济目标,原有的盈利能力可能要大打折扣。
其次,直接财政补贴政策的副作用是显著增加了慈星股份的偿债能力,掩盖了企业经营的低效率,短期内其亏损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导致了企业管理层的寻租及偷懒行为。
最后,慈溪市政府为了在资本市场中争夺资源,积极参与慈星股份的盈余管理,对慈星股份进行了大范围的税收补贴和财政补贴,以满足监管部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这不仅导致了税务竞争现象,还极大地扭曲了会计信息。
4.新旧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处理方法有什么差异?
(1)政府补助返还的会计处理不同:
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相关递延受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旧准则中企业需要返还已收到补助的,应当在确定实际返还时,冲减相关负债。
(2)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的影响不同:
新会计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计入权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政府补助将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不是权益。
(3)计量基础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旧制度规定中,政府补助全部按照成本计价。
(4)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这一科目,有关政府补贴形成的收入,在“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科目中反映。
八、案列延伸:
1.不合理的政府补贴有哪些形式?
控股股东想救子公司,如果自己直接出资,就只能计入资本公积,不能表现在净利润上,因此母公司就可以跟政府达成某种协议,把这笔钱给政府,通过政府的周转,以政府补贴的名义转给其子公司。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是本地上市公司不戴帽、不退市,只需在净利润上做点文章,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甚至出台地方性的法规为政府的这种行为服务。
这类补贴是不合理的,是在用纳税人的钱进行利润操纵,对公司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只能保住“壳资源”,但不能提高企业的发展能力。
壳资源是指股份制公司的股票具有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资格,该公司也同时享有上市公司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但一般经营较好的公司是不会随意放弃这一资格的,只有经营亏损,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场。
其他想上市而无法获批的公司,此时可通过股权收购等手段成为已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这就是所谓的“借壳上市”。
例如A公司想上市募集资金,但根据证监会的规定,达不到上市的条件(比如说要求资产达到一定数量,连继三年盈利等条件)。
于是A就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B公司的控股权,这样A公司就可以由B增发股票(因为B有这个资格)的方式,进行融资.就是说B公司是A公司在股票市场融资的"壳"。
B这样的公司就叫作"壳资源"。
2.如何在报表上反映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关于递延收益在报表项目的列式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
(1)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大多数企业这样处理)原因:
未来的收益现在一次确认,所以属于负债。
(我们小组认为严格意义上不符合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但递延收益是使企业经济利益增加。
)
(2)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原因:
符合资产定义,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未来能使经济利益流入本企业。
但应列入资产的贷方,使报表相平。
九、附录资料:
附录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4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六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披露
第十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附录二:
利润表
2013-03-31
2012-12-31
2012-09-30
2012-06-30
2012-03-31
2011-12-31
指标
数值
占比
数值
占比
数值
占比
数值
占比
数值
占比
数值
占比
营业收入(元)
4.39亿
100%
21.2亿
100%
16.3亿
100%
13.0亿
100%
7.63亿
100%
33.2亿
100%
营业成本(元)
2.64亿
-60.18%
13.0亿
-61.30%
9.85亿
-60.29%
7.81亿
-60.06%
4.57亿
-59.81%
18.6亿
-56.06%
营业税金及附加(元)
424万
-0.96%
1692万
-0.80%
1486万
-0.91%
1203万
-0.92%
566万
-0.74%
2408万
-0.72%
期间费用(元)
4382万
-9.98%
3.26亿
-15.39%
2.59亿
-15.83%
2.02亿
-15.50%
9183万
-12.03%
4.12亿
-12.41%
销售费用(元)
3390万
-7.72%
1.98亿
-9.37%
1.34亿
-8.18%
1.08亿
-8.32%
3395万
-4.45%
1.84亿
-5.53%
管理费用(元)
2542万
-5.79%
1.91亿
-9.00%
1.71亿
-10.49%
1.20亿
-9.23%
5457万
-7.15%
2.03亿
-6.10%
财务费用(元)
-1550万
3.53%
-6318万
2.98%
-4644万
2.84%
-2661万
2.05%
331万
-0.43%
2576万
-0.78%
资产减值损失(元)
922万
-2.10%
5386万
-2.54%
1024万
-0.63%
484万
-0.37%
-86.3万
0.11%
954万
-0.29%
其他经营收益(元)
24.1万
0.05%
519万
0.24%
468万
0.29%
312万
0.24%
222万
0.29%
1518万
0.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元)
--
--
--
--
0
0.00%
--
--
--
--
--
--
投资收益(元)
24.1万
0.05%
519万
0.24%
468万
0.29%
312万
0.24%
222万
0.29%
1518万
0.46%
营业利润(元)
1.18亿
26.84%
4.28亿
20.22%
3.70亿
22.64%
3.04亿
23.38%
2.12亿
27.82%
10.3亿
30.98%
加:
营业外收入(元)
503万
1.14%
1.07亿
5.04%
1.01亿
6.16%
9118万
7.01%
7140万
9.35%
7714万
2.32%
补贴收入(元)
--
--
--
--
--
--
--
--
--
--
--
--
减:
营业外支出(元)
1159万
-2.64%
8196万
-3.87%
1687万
-1.03%
1941万
-1.49%
161万
-0.21%
2015万
-0.61%
利润总额(元)
1.11亿
25.34%
4.53亿
21.38%
4.54亿
27.76%
3.76亿
28.90%
2.82亿
36.96%
10.9亿
32.70%
减:
所得税(元)
2571万
-5.85%
7388万
-3.49%
6653万
-4.07%
5576万
-4.29%
4131万
-5.41%
1.69亿
-5.08%
净利润(元)
8561万
19.49%
3.79亿
17.90%
3.87亿
23.69%
3.20亿
24.61%
2.41亿
31.55%
9.18亿
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