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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XX街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坚定信念,牢记宗旨。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忠实履行职责,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树立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团结协作,敢于负责。

四、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五、刻苦钻研,精通业务。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办公技术,热爱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能力服务本领。

六、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八、谦虚谨慎,文明礼貌。

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不骄傲自满,在执行公务期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言谈举止礼貌、热情、大方。

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党建理论、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科学文化和有关业务知识等。

二、学习时间

街道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四下午,学习由机关支部组织实施,各科室在工作安排上不得与学习时间相冲突;街党工委中心学习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学习(学习计划,根据年初计划与各个阶段安排而定)。

三、学习方式

以集中学习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分阶段制定学习计划,一年内组织1—2次学习交流。

四、学习纪律

机关组织的学习与各项活动,采用点名制度与绩效考核挂钩。

机关干部除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与因公外出和病、事假、公休假外,均须参加学习、活动。

确需请假的,向机关支部说明理由。

五、学习要求

学习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会客,确需会客的,也应掌握会客时间。

学习时,每位机关干部必须随带笔记本,认真听讲,仔细记录,不得阅览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文件和报刊等。

会议制度

一、工委会

党工委会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街党工委成员参加,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

党政办主任负责党工委会议记录,党工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其议事范围主要是:

(一)传达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措施。

(二)研究全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三)研究确定全街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定及年度表彰奖励。

(四)研究、审议和批准街管干部(含直属企业负责人、事业干部及社区工作者)的任免、奖惩和福利待遇;研究上报街领导班子建设有关事项。

(五)研究决定本街资产管理、财务开支及其它重大事项。

(六)审议街纪工委提请党工委研究的事项。

(七)研究辖区范围内和全街工作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定解决的措施。

(八)其他需要党工委讨论决策的重要问题。

二、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由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书记办公会成员由正副书记组成,必要时科室(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参加,书记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一)分析和研究全街各方面的工作。

(二)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对党工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进行组织协调。

(四)研究决定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紧急事项、并将处理情况在事后向党工委会汇报。

三、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办事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主任办公会成员由办事处主任和分管主任组成,必要时科室(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主任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处理办事处行政重要工作。

(一)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二)调度安排全街行政工作。

(三)讨论提交街工委决策的重要工作事项。

(四)研究决定有关行政各部门的重要事项和重要请示报告。

(五)听取街各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

(六)分析研究办事处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进度,解决目标任务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其它事项。

四、党政领导工作例会

党政领导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或行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主要是党政工作互通情况,交流信息,讨论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宜,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形成全街工作一盘棋。

五、工作调度会

工作调度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的第一周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街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由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或指定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召开。

(一)布置调度月度工作。

(二)协调科室(部门)之间的关系,研究解决各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研究需要解决的其它工作和问题。

六、目标调度会

目标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工作调度会与目标调度会合并召开。

由街党政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责任人参加。

(一)分析全街各项区级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二)听取各科室(部门)季度工作小结和安排,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三)检查各科室目标执行情况,分析和解决目标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对下一季度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五)研究需要解决的其它工作和问题。

七、科务会

科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科务会由各科室责任人主持召开。

(一)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二)分析研究本科室各项工作及科室建设中的有关事项。

(三)讨论安排本科室的工作。

(四)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五)科务会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八、街机关干部大会

机关干部大会由街工委或办事处根据需要决定召开。

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领发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和发放机关的日常办公用品,并核定合适的采购规模,办公用品的领用必须登记,每季度核对领用情况。

(二)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大型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经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各科室按有关财务规定自行采购。

二、办公设施管理

(一)党政办负责街机关办公设备的登记造册和公共部位的设施管理,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的办公设施管理。

(二)各科室负责的办公设施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或造成损坏的,计入科室绩效考核评分。

(三)办公设施的自然坏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维修。

人为的损坏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三、门卫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门卫制度,确保办公楼安全,做到上班不离岗,不交班不离岗。

上班不得处理私人事务。

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

(二)负责办事处往来文、电、信件报刊的收发,机要文件的登记交接,做到及时无误,不错不乱,不私自拆阅,严守机密。

(三)按规定统一着装,仪表大方;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负责进出机关人员的登记;负责监控系统运行,并定期回放;负责大厅整洁,门前车辆停放、管理。

(四)每日要轮流对机关内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夜晚要加强办公楼巡查。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大楼内留宿。

发现隐患要妥善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四、会议室管理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会议室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以备随时使用。

(二)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必须提前在党政办登记,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三)使用部门负责会议室使用时的管理,督促与会人员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

(四)会议室内,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五)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会议室内卫生打扫和物品管理,关好门窗、电源,并向办公室交接。

(六)党政办安排专人定期对会议室内有关设备进行维护,确保会议室正常使用。

五、街机关办公楼管理

(一)按分配的房间办公,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换办公室。

(二)爱护公共财物,楼内所有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拆换或变更位置,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三)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在办公楼内随地吐痰,乱涂墙壁,乱扔废弃物;不准向窗外乱扔杂物,垃圾应倒入垃圾桶内。

(四)保持墙面整洁,所有墙面不得随意张贴和书写,更不准随意钉钉和打洞。

(五)为确保办公楼安全,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的安全防患工作,办公室的贵重物品、现金、文件等均要妥善保管。

因疏忽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六)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大楼内禁止停放车辆,违者处罚20元/次。

(七)讲究公共卫生。

各部门的房间必须经常保持卫生、整洁。

每天上班前或下班后整理办公室卫生,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进行卫生大扫除。

(八)注意节约水、电,做到随手关灯(水),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禁止使用电炉、电锅、电取暖器等(不含双制空调器),违者处罚20元/次。

每天下班后值班人员要进行一次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九)各科室上班时间一律不得放下窗帘,下班后及时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和门窗,违者处罚20元/次。

六、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

车辆使用原则上保障街处置突发事件和领导会议、检查、接待等公务活动,优先保障处置突发事件和党政主要领导用车。

车辆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派遣,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在党政办登记,办公室按出车的重要程度和登记顺序派车。

禁止公车私用、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非认可的司机使用,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

(二)车辆维护及停放

车辆的维修须报请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街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时,边维修边请示。

未经审批擅自作主的其发生费用自行承担。

车辆维护一律在区政府采购办规定的定点厂家维修保养。

车辆油耗要进行登记,加油使用IC卡。

车辆的停放按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行。

七、微机管理

(一)计算机设备维护

计算机及其设备的维护工作由党政办专人负责。

严禁各科室擅自打开机箱。

对由于擅自拆卸计算机所造成的计算机损坏,后果自负。

(二)计算机日常使用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脑,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并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检修。

各科室配置的电脑要有专人管理,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打开使用电脑。

严格按照保密制度保管电脑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传任何电脑资料,无关人员不得调用电脑资料。

输入电脑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秘密与非秘密文件分别进行备份,对于储有秘密文件、资料的电脑软盘,各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统一编号、登记、定期清点。

用完的打印纸、报废的软盘应及时销毁。

注意爱护电脑设备,定期检查保养电脑及附属设备,经常保持机器周围环境的清洁、通风和干燥。

(三)网络使用与计算机病毒预防

各科室不得在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等,禁止访问黄色网站。

街所有计算机均应安装防毒软件,并做到实时监控,各科室不应擅自删除该软件。

各科室应根据需要定期作好计算机防毒软件的升级工作。

八、文件传阅、借阅及有关资料归档

(一)文件传阅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有签收的上级、同级、下级来文,党政办公室要及时签收登记,送有关领导传阅。

领导有批阅意见的,应及时把文件转送经办人传阅,并将文件送交给党政办公室。

(二)文件借阅

上级、同级、下级来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印发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已存档的文件资料),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完毕后及时送还。

(三)文件归档

上级、同级、下级来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印发的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存档。

存档保存的文件、资料一式二份,送档案室整理归档。

九、发文审批

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行文的文件,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发方可行文,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文字的把关和文件编号、留存。

十、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是指凡是群众来街道机关咨询、办事的第一受理人就是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热情接待。

要向群众问明情况,认真倾听,需要时作好记录。

(二)耐心解答。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直到群众明白、满意为止。

(三)及时办理。

群众咨询事项,属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的,不得推诿,要及时妥当地按有关政策予以解决。

不能当场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作出合理解释。

(四)作好引导。

群众咨询或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将群众引导到责任科室或相关人员处。

对群众的咨询,不得推诿敷衍或不理不答,如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十一、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不办理私事,禁止酒后上班,并实行挂牌办公。

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办事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及时受理群众来电、来访等咨询事项。

二、本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办事程序及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

窗口工作人员要为服务对象提供政务咨询服务,接收代办、初审及其他申请材料,凡回答咨询时,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

三、对来人、来电咨询办理事务须认真、逐项进行登记。

四、规范办事程序,公开有关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依据、期限和结果,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请示事项给予当场答复或办理,接办人员须在承诺时限内回复办理结果。

五、接办事项属于受理范围的,要认真审查,符合准入条件和规范要求的一次性受理或办理,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来访人具体承办单位。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考勤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闲聊、不串岗。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每天上班前要主动签名报到,因故请假、因公外出办事要按规定报批。

机关日常考勤工作由机关各科室轮流负责,监察科作好监督管理。

(三)凡街工委、办事处在业余时间、节假日、公休日安排的轮班、值班、加班、公益活动等,均纳入日常考勤管理。

对无故缺勤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必须向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报批,到岗位再补签。

严禁代签和弄虚作假,凡发现代签和弄虚作假者,双方当事人当日出勤均按旷工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五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二、病假

(一)机关工作人员病休,应持正式医疗机构病休证明请假,其中:

1天以内报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5天以下报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报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同时,病休证明报组宣科、监察科备案,未履行上述程序的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季度内,工龄未满五年的,病假在五天之内,工龄未满十年的病假在十天之内,工龄未满十五年的,病假在十五天之内,工龄未满二十年的,病假在二十天之内,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病假在一个月之内(均不含当年抵冲的公假)各类补贴不受影响。

超过上述天数的,每天扣除X元(从街道季度考核个人绩效奖中扣除),并取消季度评先资格。

三、事假

(一)机关工作人员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但必须写请假条。

其中:

请事假一天以内的报科室领导审批;三天以内的报街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者报街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批;同时请假条报组宣科、监察科备案。

否则,视同旷工处理。

(二)请事假者,扣除个人绩效奖X元/天。

(三)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0天;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

一年内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除按X元/天扣除个人绩效奖外,原则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公假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外出办公事、下基层、开会,必须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及外出地点、时间。

(二)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学习、开会,一天以内的报科室负责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三天以上的报党政主要领导。

五、加班

(一)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内、常务性的工作应尽量在工作日内完成,确需在休息时间加班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对整日加班时间可据实予以补休。

(二)因阶段性、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包括节假日值班)的,经街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可安排加班,其加班时间可安排补休或发给加班补贴。

补贴标准:

节假日值班、加班四小时以上补贴X元/次,四小时以内补贴X元/次;公休日(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在4小时以上补贴X元/次,4小时以内补贴X元/次;日常加班(夜晚)四小时以上补贴X元,四小时以内补贴X元/次。

六、公休假

(一)机关工作人员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按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安排,按照先批后休的原则,休假者填报休假申请表,报街分管领导批准,交组宣科统一登记后方可休假,否则视同旷工处理。

(三)机关工作人员短期病、事假,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冲抵公休假,超出部分,仍按相应病、事假处理。

冲抵情况须报组宣科备案。

七、旷工

(一)凡无故旷工者,每旷工1天扣发个人绩效奖X元。

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按日扣除个人绩效奖外,扣发所有绩效奖励,并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连续旷工达15天,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八、其它

(一)有关考勤处罚事宜,由党政办和监察科核实后通知财务室据实测算扣发。

(二)出现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工委会研究后酌情处理。

值班制度

一、机关干部须完成全街统一安排的各类值班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负责街道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机关内财物。

三、处理好各种应急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负责接听电话,妥善处理好上级部门与基层部门来人、来电需办的事。

如遇重大事情,应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及有关分管领导汇报。

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填写好值班日志。

六、值班人员若擅离岗位,给予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福利制度

一、独生子女费

(一)本单位干部职工,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从办证之日起至十四周岁止,按政策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

(二)独生子女托幼费,凭单据每月报销X元。

(三)机关干部未满18周岁子女药费按区统一规定,凭单据每年报销180元(事业人员参照执行)。

二、学杂费

(一)干部职工子女的中小学学杂费可适当补助,小学X元/学期,初中X元/学期,高中X元/学期。

(二)鼓励干部职工用业余时间进行提高学历的学习。

对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经街组织部门批准备案,在上级组织、教育部门认可的学校就读,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凭者,凭入学通知、毕业证书和学费缴款单据,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大学本科补助X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补助X元。

(三)参加学历学习者,必须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得影响工作,复习考试确需占用工作日的,经批准可安排公休假,超出公休假的按事假处理。

三、丧事补助

机关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去世,可给予一次性慰问费X元;旁系亲属(本人配偶的父母)去世,可给予一次性慰问费X元;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去世可给予一次性慰问费X元。

四、慰问费

(一)机关工作人员生病住院,由街组织部门、机关工会和病人所在部门一起按X元标准慰问;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由街组织部门按X元标准慰问。

(二)机关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按X元标准慰问。

(三)机关育龄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由街组织部门和所在部门一起按X元标准慰问。

(四)机关干部退休按X元标准一次性慰问。

(五)“三.八”妇女节,机关妇女干部按X元标准慰问。

(六)“六.一”儿童节,机关干部子女未满14周岁的(含14周岁)按X元标准慰问。

(七)“八.一”建军节,机关转业军人干部按X元标准慰问。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财政收支实行账户统一管理。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规定开设资金帐户。

市场办、社区服务中心可开设一个基本账户。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财政收支预决算制度。

街办事处按区财政预算要求,编制综合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并报送区财政局批复。

预算草案一经批复后,必须严格按预算收支计划执行,非政策性原因,不得突破预算。

确属特殊原因需超预算支出的,须向区财政局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办事处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和各科室工作需要,本着量入为出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各科室的年度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分类立项。

各科室必须按预算控制支出,合理安排。

如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的,必须报办事处主任办公会或工委会审批。

办事处所有预算外收入须同预算内收入一道纳入综合财政收入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各科室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三、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和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保障街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加大对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投入。

公用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的批复文件执行,不得随意突破。

办公经费、车辆经费及会议经费的开支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

凡超过X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以及车辆购置、办公楼改造修建等项目的预算安排和开支,须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全街财务由办事处统一领导,经费由办事处主任按开支权限审批。

严格开支审批权限。

全街各部门的各类支出一律由办事处主任审批,方可报销.X元,由办事处主任负责审批;X元,由主任办公会或党政领导工作会决定;X元以上由工委会研究决定。

经费报销必须使用合法的财政或税务票据,并注明开支用途、经手人,科室负责人为证明人,按审批项目和审批权限审批。

经费报销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为逃避上级领导审批而把一次性开支拆零,分多次报销。

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未按规定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严禁以各种形式的“白条”抵押为库存现金。

财务室原则上只办理X元以下的现金结算业务,X元以上的以转账形式支付。

四、职工工资补贴奖金福利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政策性补贴奖金福利,均按区有关规定标准、政策统一执行。

参加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区委党校统一组织的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凭正式通知报批,并附通知按审批权限报销。

其他方面组织的外出学习活动,原则上不参加,必须参加的,须经办事处主任办公会或工委会研究确定。

五、职工奖励制度。

为了激励创先,奖励先进,按工资开支渠道,重复奖项以级别高的部门计算,多种奖项累计计算,上级已奖的下级不重复奖励。

兑现时必须出具文件依据或荣誉证书,按审批权限审批。

奖励标准为:

国家级:

获国家级先进集体相关人员,按500元/人奖励;获国家级先进个人,按X元/人奖励。

省级:

获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门先进集体相关人员,按X元/人奖励;获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门先进个人,按X元/人奖励。

市级:

获市委、市政府或省部门先进集体相关人员,按X元/人奖励;获市委、市政府或省部门先进个人,按X元/人。

区级:

获区委、区政府或市部门先进集体相关人员,按X元/人奖励;获区委、区政府或市部门先进个人,按X元/人奖励。

获得年度优秀或通报表扬的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按区政府统一规定奖励。

六、政府采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经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向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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