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docx.docx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docx.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docx.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docx
******项目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地产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小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区项目部是****地产有限公司派驻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下设工程项目部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公司对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根据本办法实施奖罚。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相关工作程序
第一条****地产有限公司是本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业主)。
建设单位享有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水平、安全资质的确认权;并负责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的催要、施工外部环境的协调等。
第二条监理公司依据委托监理授权书对本工程建设行使所授予的直接监督管理职权。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自己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承担施工,对本单位承建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并接受监理方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的各种意思表达均应向监理方提出,需业主确定的事项由监理方与业主协商确定。
第四条工程签证规定:
现场签证必须由业主代表、监理、施工三方现场共同确认(或依据合同之规定),凡当天能确定工程量的,必须48小时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不予认可,并做到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有单价有总价。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要求,及时向监理方提交完成的工程量,先由监理方审核(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核算工程价款,签署支付意见;然后业主签署支付意见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验收程序: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需先行自检、互检、专职检自评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由监理方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七条工地监理例会制度:
每周二下午2:
30在施工单位现场会议室召开,由监理部总监主持;业主派代表参加;会议主要解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第八条施工单位职责:
8.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保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具),并指导其正确合理使用:
向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环境,满足工作人员生理工作方面的需要:
保证本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中安全生产及劳动卫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
8.2制定切实可行的总进度计划、关键节点计划;并分解制定可操作性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8.3开工前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并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做好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8.4检验批,尤其是隐蔽工程需先行自检、互检、专职检,自评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由监理方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隐蔽。
8.5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应及时做好施工交底。
8.6卫生间及特殊功能房间有做防水防渗的工程,应进行闭水试验,有排水要求的地面做泼水试验,并均需做好记录。
8.7屋面应做闭水防渗试验,并做好雨雪后的观察记录工作。
8.8管道工程应做试压、试水、试漏等相关试验;电气工程应做接地电阻测试。
8.9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每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做到检查上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使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8.10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交代不清或有严重问题时,应及时向监理方报告。
8.11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必须按规定测量、填写,做到及时、准确、真实。
8.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自检记录,必须真实,严禁事后补填,弄虚作假。
8.13对于监理人员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必须严格执行,不准拖拉推诿,造成既成事实。
8.14施工单位不准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内容及待用材料、构配件。
8.15施工单位对业主及监理下发的通知、联系单、罚款单应无条件签收,收到后如对文件有异议,可用报告、联系单等形式提出理由和意见,不准因有异议拒绝签收,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8.16每月25日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上报业主和监理报表有1、“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2、“材料质量评定试验统计表”,以上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业主和监理各一份。
报表内容形式,施工单位出样表,由监理确认。
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否则给予罚款200元。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监理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
每周二下午2:
30
地点:
现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
甲方项目部;总监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装主管、安全文明主管。
2.施工单位会议参加人的资格要求:
2.1项目经理要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正式委托,并加盖与工程合同文件中单位全称相符的公章;
2.2要确定负责参加会议的第一顺序人和第二顺序人,而且第一顺序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3委托书中要明确所委托的会议参加人,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法律效应。
3.会议内容:
3.1施工单位对上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总结汇报.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3.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周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
3.5对下周工作计划的安排及实现的保证措施;
3.6监理单位做上周工作总结,部署下周各单位工作重点,以及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工作内容。
4.会议程序:
4.1与会施工单位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计划安排要以书面形式(用A4纸打印)并加盖项目章提交监理部;
4.2施工单位到会后先行向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提交书面汇报会议内容与下周进度计划表。
4.3发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施工单位先汇报,其次监理单位总结发言,然后建设单位发言,最后讨论协调。
4.4每个施工单位发言结束后,监理部进行总结、部署。
5.会议纪律:
5.1与会人员必须签到,否则视为缺席处理。
5.2会议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第一顺序人带队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提前向监理部总监请假,得到批准后由第二顺序人带队参加。
但是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
5.3施工单位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再次进行正式的委托。
5.4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如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一小时请假并要得到准许,否则迟到一次罚款100元并要当天缴纳,不能当天缴纳由工程款中五倍扣除。
5.5缺席一次罚款500元并要于次日缴纳,否则由工程款中五倍扣除。
5.6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矛盾和意见统一由会议召集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不得争论喧哗,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至1000元的处罚。
5.7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否则一次处罚50元。
附注:
监理部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并要有固定的表格,会后与会人员确认内容无误签字,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第一手文字资料。
第二条现场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3.有关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抓紧时间赶到现场,不得无辜缺席,否则对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章现场管理要求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之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中所规定的内容,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有方案未签字的视同无方案野蛮施工。
将处以500元罚款。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未交底将处以500元罚款。
2.项目部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采购或租赁的周转材料(如钢管、扣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否则按情节轻重情况,将处以200~2000元罚款。
施工机械进场后,要向监理部和指挥部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准用证”。
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施工现场,并处以500元/次罚款。
3.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孔洞口、基坑边缘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等危险性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一处未设置将处以200元罚款。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架子工、信号指挥、起重工、电工、砼工、焊工、施工电梯司机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非确定的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做到“定人、定机”否则发现一例将处以200元罚款。
电工、机械工、架子工、焊工、振动棒手等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物品,否则处以50元/人的罚款。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卫TN-S接零保护系统,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
主电盘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用电的总负荷,配备相应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电缆与电气设备。
配电箱、开关箱箱体材料应选用冷轧钢板,禁止使用木制电箱。
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
电线过路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架高不低于4m或埋深在土层70cm以下。
否则违背一项,除期限整改外,处以200∕处罚款。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完成,电工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穿好防护用品,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否则违背一项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机械设备用电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进出线采用橡胶护套绝缘电缆,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内私拉乱挂其它临时用电设备或使用破损的电缆线、护套线、花线,否则违背一项,处限期整改没收电线外,并处以200元/次罚款。
施工作业层临时电缆箱不能直接在钢管上或泡在水里,电缆接头要用绝缘胶带包好,外用防水绝缘胶带保护;电缆要架空在绝缘物体上;作业层要配有活动三级电盘,否则违反一处,将处以200元罚款。
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不听劝阻或强行施工的,后果自负并处以1000元罚款,并强制整改。
发生高压线落地时,非检查人员应远离落地10米以外。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凡在坠落高度2米基准面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度处进行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
并严禁高空抛物,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如发现不戴安全帽处以20元/人罚款;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处以50元/人罚款。
7.在露天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
大风、大雨及长时间停工后,必须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否则后果自负并处以2000元/次罚款。
8.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一旦安全技术设施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否则后果自负,并处以200-2000元罚款。
9.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以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之外,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否则立即停工并处以200元/次罚款。
施工用架子必须牢固、平稳,堆积的施工材料不准超过承载能力:
砖不准超过三皮。
脚手板两端必须支撑,探头长度≦20cm,脚手板(架子板)宽度在90cm以上,否则停工整顿,不听劝阻或强行施工者,后果自负并处以200元/次罚款。
10.模板支设支撑要牢固,平稳,要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杆件的纵距、横距和步距,不得随意加大,采用“大头柱“支撑时,斜撑要牢固,木托板厚度不能小于3cm,否则立即拆除或停工整改,并处以500元/次罚款。
砼浇筑应设置稳定的操作平台,钢管接头应错开,同位置的接头率≦50%。
平台上要满铺架子板,不能有探头板。
否则后果自负并处以2000元/次罚款,并强制整改。
在浇筑砼前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对模板支架进行彻底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浇筑,在砼浇筑过程中派专人进行检查模板及支设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工,作业人员马上撤离,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否则后果自负并处以500-2000元/次罚款。
11.砼达到强度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应遵循“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围挡、斜撑,最后拆紧固件,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分类堆放,不能及时运走的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放,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否则处以500-2000元罚款
12.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加节及附墙必须有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施工,安、拆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资料要齐全,并有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停机整改,后果自负并处以1000元/机罚款。
起重作业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在露天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现场群塔作业必须采取防碰撞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否则,后果自负并处以2000元/机罚款。
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拆除时,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设施,在拆除地点10m范围内设置安装、拆除警示标志及防护,有专人看护,否则将处以500元罚款;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保持润滑,并在水平地面段加以保护,严禁带病作业,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搭式起重机必须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必须满足作业照明的要求,塔顶及壁架端部装红色防撞信号灯,灯光不全,将处以200元罚款。
当在架空高压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否则停机整改,不听劝阻或强行施工者,后果自负,并处以500元/次罚款;各种机械的设备要经常保养、维护、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安全装置不全或带病的机械作业,否则处以500元/机罚款。
13.外架搭设前应有施工方案并附有计算书,符合规范要求。
并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外架搭设竖杆间距≦1.5m大横杆间距≦1.8m,主节点必须设置小横杆,外架立杆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并且连墙件必须与墙体或主体连接牢固,剪刀撑的设置依照规范要求,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m。
施工层脚手板要铺满、铺牢,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不低于18cm高的挡脚板,隔层拉设安全平网。
当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缝隙大于等于15c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外架搭设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高度超出施工层1.2m高。
外架(杆必须涂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刷黄色间隔50cm醒目油漆)。
脚手架要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人员、材料不得集中,要均布荷载。
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在架体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连墙件,脚手架必须定期检查,大风、大雨后或长时间停用后,要进行检查,如有扣件松动、杆件倾斜或安全网破损情况,应及时加固或更换。
外架拆除时,必须依照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先清理干净,架体若有松动或危险,应先加固,再拆除。
严禁拆卸物件向下抛扔,施工人员不得先拆除附件,地面要做好警示标志和围挡。
脚手架在防雷保护范围之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登高作业,其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以上如违反一条,将处以200~2000元罚款。
14.施工现场使用的卸料平台必须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撑,都应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在卸料平台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施工要求和限量荷载,否则违反一例处以1000元罚款。
15.安全通道要平整,无任何杂物和垃圾,要有防护栏杆并加设围挡,进出口处上方应有防护棚,挂安全通道标志牌和照明灯,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16.凡在高处落物坠落半径范围内的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必须搭设防护棚,搭设防护棚必须依照行业规范搭设,无防护棚的或防护不合格的将处以500元/处罚款。
17.施工作业层、屋面、架体上,严禁大量的堆放材料与周转材料,堆放材料要计算其荷载,不得超过设计的允许荷载,做到合理分散堆放,否则处以500元罚款。
18.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楼板、屋面、各种平台边缘及其他一切有坠落可能的临边,必须设有明显的防护标志及规范的防护装置,其中电梯井口、施工电梯口、龙门架口要求有临时防护门,门高度≥1200mm,采用Φ12以上钢筋焊接,竖向间距净距≤110mm,并可开启,不作业时要保证处于密闭状态,缺一处防护门罚款200元,楼梯口、梯段边设置防护栏杆,刷黄黑间隔50cm醒目油漆,缺一段防护罚款200元。
19.施工现场从办公区到加工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或措施,由专人负责落实,并要根据不同作业条件、不同材料合理配备灭火器材,违犯一处将处以200元罚款。
当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30m时,为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的问题,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水量,立管直径在2英寸以上,配备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并在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违犯一处将处以200元罚款。
20.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存放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距明火10m以外,乙炔瓶禁止倒放,防止丙酮外溢发生危险,否则违反一处处以200元罚款。
21.开工前与劳动作业人员签订安全合同,给劳动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缺一项将处以200元罚款。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聋哑人、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及其他不适合现场作业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并严禁使用童工,如发现责令辞退,并处以500元/人罚款。
22.项目部要根据建筑面积大小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体系,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确保对工人教育时间不少于70小时/每栋楼,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遵章守纪,施工作业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
每道工序作业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处以500元罚款;安全员要做到日常检查施工机械、电器、架子、防护等安全工作;要有检查、整改与教育记录。
否则缺一项罚款100元。
现场项目专职安全员要做到在施工现场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对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写出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完毕,每发现一个问题,必须现场监督整改。
对走马观花,不深入实际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凡工程部及监理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根据情节轻重处200~5000元罚款。
第二条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按市文明标准化工地合理布置,进口处要有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不全或张挂不整齐每违规一处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位置,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划定区域堆放,堆放要整齐,有标识、标牌,否则违犯一处罚款200~500元。
2.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围墙结构坚固、标高一致、美观大方。
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立大门,且开启灵活,不堆放建筑材料,如有违犯,罚款200元。
3.现场大门按照企业形象标准要求设置,为加强管理,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现场,并有“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和“施工重地,谢绝参观”等字样。
否则违犯一处罚款200元。
4.建筑物立面采用合格的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张挂整齐,无破损、无污染,禁止张挂软体条幅,物料升降机架体外侧使用立网防护。
违犯一处罚款200元。
5.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通风良好,现场办公室、仓库、厕所地坪要硬化、墙体要批白,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m。
违犯一处罚款200元。
6.现场办公区应做到整洁有序,并有绿化措施,办公室内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严禁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等标牌,违犯一处罚款200元。
7.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地面要硬化,做到平整、无积水,并保持整洁,现场要有建筑垃圾池。
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横幅。
违犯一处罚款200元。
8.施工现场的砂、石等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不得侵占现场道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施工。
并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周转材料、工具一头见齐、钢筋要分规格存放,有材料标牌,否则每项罚款200元。
9.搅拌机、吊盘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砂、积水,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安全通道和“四口”及“临边”的防护栏杆,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安全通道及加工区的防护棚要搭设双层,并有足够的抗冲击能力以及防雨作用,否则违犯一处罚款200元。
11.施工现场要清理干净,并保持整洁,施工层内每道工序,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2.进入工地严禁穿拖鞋或光背,不准说脏话、骂人,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临时用水:
要节约用水,水龙头和管子口不能长流水、乱流,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钢筋必须架起离地不低于30cm,外面覆盖,严防锈蚀,否则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15.施工道路两边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垃圾必须远离施工现场或按规定的地点堆放,如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16.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1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旱厕。
现场厕所必须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和责任人上墙明确。
厕所打扫及时,地面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
18.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如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9.施工现场内严禁乱写、乱画,如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0.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21.对下发的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另处罚款500~1000元罚款。
第三条现场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1.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为管理目标。
施工方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出项目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节点)进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经建设单位、监理方认可后实施,未及时上报处罚1000—5000元。
2.在工程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定计划严格执行,认真组织施工。
业主有提前工期要求的,按双方制定的补充协议实行奖罚。
3.各种计划检查时发现滞后,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