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文五四评选.docx
《3号文五四评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号文五四评选.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号文五四评选
武商院团字〔2015〕3号
关于五四评选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校团委决定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包括校级优秀班集体团支部、十佳学生社团(协会)、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员(干)、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校级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文明之星”和“读书之星”。
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民主评选,选举表彰先进集体、个人,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认真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事迹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严格申报标准,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绩出色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通过此次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有关事宜请与团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84791364,电子邮箱:
sytw2015@
附件一: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方案
附件二:
关于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方案
附件三:
关于评选“武汉商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方案
附件四:
关于评选“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和“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的方案
附件五:
关于评选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的方案
附件六:
关于评选“文明之星”和“读书之星”的方案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
五四评选通知
送:
团市委;市教育团工委;校领导。
共青团武汉商学院委员会2015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一: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方案
根据《团章》有关要求,以团的民主生活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一、民主评议对象:
学校2013级和2014级团员
二、民主评议程序
1、自评阶段
参加民主评议的团员应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民主评议表撰写自评小结并打自评分,自评结果上报所在团支部。
2、团支部民主评议阶段
各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通报团员自评情况,并以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位团员进行背靠背式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评议结果与评议记录一并上报各院系团总支。
3、各院系团总支民主评议阶段
各院系团总支召开团委会对各团支部上报情况进行评议,并交各院、系审核,上报校团委。
4、校团委民主评议阶段
校团委召开团委会议评议上报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反馈到各团总支。
三、民主评议标准
此次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1、优秀团员(团干)的条件
符合合格团员的标准(见下),经民主投票方式推选产生。
2、合格团员标准
⑴符合《团章》第一、二、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团的干部还必须具备《团章》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所规定的条件。
⑵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自觉地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⑶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任何场合不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⑷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政纪、法纪。
⑸正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缴纳团费。
积极参与并践行学生“知行行动”和“致远讲坛”。
3、不合格团员标准
⑴违背团的章程,不履行团员义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团员的作用,甚至起不好的作用。
⑵受到学校、院(系)党政团组织记过以上处分,且未解除。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4月13日—4月15日
2、团支部民主评议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3、团总支民主评议阶段4月21日—4月22日
4、校团委民主评议阶段4月23日
五、民主评议说明
1、青年教工团员的民主评议活动,由青年教工团支部负责,
并将民主评议结果报校团委。
2、本次民主评议结果不合格者按照团内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六、民主评议要求
1、各级团组织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避免片面性、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2、广大团员要通过此项民主评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分清是非,统一认识,克服缺点,严明纪律,加强团结,提高战斗力的目的,保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同党保持一致。
附件二:
关于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方案
一、优秀团员的评选
1、产生办法:
各支部民主评议优秀团员1人,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评选优秀团员2人。
2、奖励办法:
载入个人团员档案,授予荣誉证书。
二、优秀团干的评选
1、评选条件:
⑴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工作作风踏实,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本职工作完成好。
⑶专业思想牢固,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⑷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敢与歪风邪气作斗争,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⑸能够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与并认真践行学生“知行行动”和“致远讲坛”。
2、评选名额:
⑴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评选1名。
⑵校团委评选10名。
(3)各院系团总支根据《优秀团干表彰名额分配表》,结合院系实际,召开团委会,民主分配优秀团干名额。
3、奖励办法:
先进事迹登记,载入个人团员档案,授予荣誉证书。
附件三:
关于评选“武汉商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方案
为宣传表彰我校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技能精湛、努力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素养,弘扬他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努力圆梦的奋斗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教职工脚踏实地,创新创造,凝聚实现个人梦想与学校发展相融合的正能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武汉商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复兴“中国梦”为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本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和青年教职工自身特点,广泛开展评选“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和一线青年教职工倾斜;近3年内评过的教职工原则上不予考虑。
(四)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以评选为契机,广泛宣传青年教职工岗位成才的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校园氛围,激励广大青年在学校的示范建设工作中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评选范围:
(一)全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在我校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5月4日后出生);
(三)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中积极进取,爱岗敬业,贡献突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教学事故,群众评价良好;
(五)熟练掌握适应本领域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本岗位业务能力,拥有可以推广的创新型工作方法或工作成果,具备学习创新能力,不断追求业务创新、制度创新或管理创新,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工作安排
(一)推荐:
各部门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具有代表性的青年岗位能手,填写《武汉商学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报校团委。
(二)评选:
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实际考察和综合评估,经总评后,评选出拟表彰对象若干名。
(三)公示:
在学校各校区、各醒目地点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四)表彰:
学校对评选出的校“青年岗位能手”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接本通知后,请迅速着手开展推荐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择优推优,广泛听取基层和有关方面意见,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各类材料。
即日起至4月21日为推荐申报阶段,上交申报表、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生活照电子版2张(正面照),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徐倩倩,联系电话:
84791364,邮箱:
sytw2015@。
附件四:
关于评选“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和“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的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大学生第二课堂,更好的引导学生社团(协会)开展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协会)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社团(协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校团委决定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和“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14年以来涌现的学生社团(协会)先进集体、个人。
学生社团(协会)包括学术科技专业社团、文娱社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自律委员会等。
(二)优秀集体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协会)。
具体要求为:
(1)社团(协会)人数不少于20人,有指导教师定期指导,社团(协会)管理制度、章程完备,社团(协会)简介清晰。
有完善的社团(协会)组织机构,社团(协会)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活动材料等齐全,组织运行良好。
(2)经常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时效性强广受同学欢迎的社团活动。
在建设积极进取、朝气蓬勃、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文明健康的良好校园风气方面有突出表现和重要影响。
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得成绩和表现突出社团(协会)优先。
(3)社团(协会)无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等不良现象,社团(协会)会员能遵守学校相关制度,遵守本组织章程制度。
(4)能积极参与、践行并进一步推动学生“知行行动”和“致远讲坛”的社团(协会)优先。
(三)个人参评对象为学校注册的各社团(协会)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具体要求为:
(1)在社团(协会)工作半年以上;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贯彻执行社团(协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
(4)工作有计划性,按期提交计划、策划、总结;
(5)有适应社团(协会)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奉献意识;
(6)工作认真,勤奋踏实,准时参加社团(协会)例会,及时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成绩突出,组织过社团(协会)主要活动,为社团(协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
(8)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工作富有成效,其表现得到会员广泛认可,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9)学习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无挂科,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10)能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到学生“知行行动”和“致远讲坛”中来,并为这两项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建言献策。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1.参加评选可通过组织自荐、团组织或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
2.自荐或推荐的学生社团(协会)、学生社团(协会)干部撰写自评小结,各院系团组织或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谨慎推选。
集体需认真填写申报表、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主要活动电子照片5张或活动视频(注明活动内容)等;个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
所有材料于4月21日前统一上交到团委办公室。
所有填报材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团委邮箱sytw2015@。
(二)确定对象阶段
召开学生组织主席团联席会议,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评定工作,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将对象名单通过商院团委网站和“商小莔”微信平台向全校进行公示。
根据集中座谈与反馈情况,确定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及十佳学生社团(协会)干部。
附件五:
关于评选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
“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的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学生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的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
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各不超过10人)。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可参与技能服务、环境保护、大型赛节、关爱帮扶、公益宣传等一项或多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240小时以上;遵守校纪校规和《武汉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试行)》,无任何处分和批评记录;成绩优良,工作认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践行学生“知行行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时刻有服务学校和社会的意识;有典型事迹或在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全校及社会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志愿者。
(二)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参评对象为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一贯重视理论学习并身体力行,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参加集中学习出勤率高,无旷课、早退现象;参与学习效果显著,逐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十篇以上的学习体会或论文,能理论联系实际;在践行学生“知行行动”和“致远讲坛”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和批评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1.参加评选的个人可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
2.个人撰写自评小结,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开展民主评议,评选出1—2名候选人。
候选人认真填写申报表,交由学校青年志愿者总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总会,由总会于4月21日前将申报表、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正面照)2张统一上交到团委办公室。
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团委邮箱sytw2015@。
(二)确定对象阶段
校团委组织召开团委会议,邀请候选人推荐人参会,陈述推荐理由,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评定工作,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将对象名单通过商院团委网站和“商小莔”微信平台向全校进行公示。
根据集中座谈与反馈情况,确定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
附件六:
关于评选“文明之星”和“读书之星”的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在学生“知行行动”活动期间涌现的各类典范,鼓励更多的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文明修身”实践活动和“走进图书馆”活动中来,促进“文明校园”、“书香校园”的建设,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文明之星”和“读书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
“文明之星”、“读书之星”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文明之星”参评对象为我校2013级、2014级全体在校生,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优先考虑参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武汉商学院学生文明礼仪规范》,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表现良好,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能在“无烟校园”、“文明校园”创建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严格要求自己、做行为表率同时,敢于劝导、批评不文明行为,并带动、督促别人积极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在践行文明行为的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突出的成绩或者先进典型事迹。
凡在教室、食堂、图书馆、宿舍等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读书之星”参评对象为我校2013级、2014级全体在校生;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发挥走进图书馆读书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经常在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并形成质量高、内容生动的读书心得;在学校组织的走进图书馆等各项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新枫读书节等读书活动中获奖、读书心得在校报、校园网或其他各类社会媒体上发表的优先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1.参加评选的同学可通过个人自荐、团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
2.个人撰写自评小结,各院系召开团委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开展民主评议,各评选出2名候选人。
候选人认真填写《2015年武汉商学院“××之星”申报表》,由各院系团总支于4月21日前将申报表、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正面照、像素高)2张统一上交到团委办公室。
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团委邮箱sytw2015@。
(二)确定对象阶段
学工部(处)、团委负责组织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评定工作,并将对象名单通过“知行行动”专题网站、商院团委网站和“商小莔”微信平台向全校进行公示。
根据集中座谈与反馈情况,确定“文明之星”和“读书之星”。
2014—2015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一览表
团总支团支部:
序号
姓名
自评分
支部
测评分
序号
姓名
自评分
支部
测评分
团支部书记意见
辅导员意见
团总支书记意见
注:
“自评分”一栏填具体分数,“支部测评分”一栏标识“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团员推荐一览表
团总支:
合计:
人
序号
姓名
所属团支部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团内外职务
辅导员
优秀团干推荐一览表
团总支:
合计:
人
序号
姓名
所属团支部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团内外职务
辅导员
优秀团干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校级优秀班集体团支部
获得优秀班集体的支部每班1名
校团委
10
工商管理学院
12
商贸物流学院
12
体育与马术学院
4
应用外语系
6
应用艺术系
6
信息工程系
6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9
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
7
机电工程与汽车服务学院
10
优秀团员(干)申报表
团总支:
所属
团支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团内外职务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是否青年志愿者
先进事迹
(此栏不够可附页)
申报
类别
1、优秀团员2、优秀团干(在相应类别后划“√”)
团支部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团总支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武汉商学院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职务
或职称
技术
等级
个
人
简
历
获
奖
情
况
所
在
部
门
意
见
年月日(章)
校
团
委
意
见
年月日(章)
学
校
意
见
年月日(章)
注:
此表一式二份;请另附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请将纸质版递交团委办公室(北区行政楼214),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sytw2015@
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属支部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所在志愿者组织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
累计参加服务时数
主要服务项目
(选择一项打“√”)
技能服务环境保护大型赛节
关爱帮扶公益宣传
个人简历:
(需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推荐人(教师或学生)
推荐理由
推荐团组织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推荐人”、“推荐理由”一栏,如无需推荐,则填“无”。
校级优秀“特研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属支部
递交入党
申请书时间
联系电话
所在“特研会”组织
何时起参加“特研会”
参加“特研会”活动次数
全年思想汇报份数
个人简历:
(需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推荐人(教师或学生)
推荐理由
推荐团组织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推荐人”、“推荐理由”一栏,如无需推荐,则填“无”。
十佳学生社团(协会)申报表
社团(协会)全称
成立时间
社团人数
E-mail
所属院系
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指导教师
院系
联系方式
主
要
事
迹
(可附后页)
所属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