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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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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wencaijitwo\绸带般的“锡林河九曲湾”导游词.doc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处理好劳资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就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建议对策作一粗浅分析探讨。

一、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由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

当前我市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特点:

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

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市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且多以用人单位败诉为主。

从劳动争议发生的用人单位类型看,自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来,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直线下降,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明显上升。

主要是私营、三资、乡镇企业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

集体争议呈现突发性强、人数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

4、劳动争议案件发生量地域差异大,且更加集中。

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在沿海县(市、区),山区县劳动争议数量较少。

5、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

我市目前尚存在着大量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6、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二)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

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的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工资时压低计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截留一个月工资待春节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班组长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时常拖欠职工工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屡有发生。

3、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医疗、理赔而发生的争议案件也是目前劳动争议的焦点之一。

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条件恶劣,缺乏必要劳动保护设施,直接导致了职工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死者亲属或伤者为补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4、企业超时加班加点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职工超时加班加点现象较多,有的每天加班少则2、3小时,多则6、7小时,一些企业一个月只让工人休息1、2天。

不少企业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很多企业加班,事先没有征求工会和工人的意见,带有强制性要求,如不愿意加班就罚款、扣发工资和奖金,有的甚至按旷工处理导致矛盾激化。

5、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很多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少报、瞒报、漏报或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有的企业从工人工资中扣取本应由企业承担的保费。

部分企业则是经营困难的局面长期没有改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资纠纷乃至劳资冲突的发生。

有的企业主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力成本,驱动劳动者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获取丰厚利润,甚至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尽量节省企业支出。

(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

一是劳资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同。

广大的农民工和外来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社会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很小。

二是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同。

非公有制企业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甚小。

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工会

 

、党支部等组织,企业内尚未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调整机制。

此外,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家族制管理,许多重要岗位由企业主的亲友担任,一般劳动者在企业中处于弱势地位。

(三)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劳动争议。

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忽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有的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条款显失公平,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守法意识差,不认真履行合同,擅自离职违约“跳槽”。

有的外来员工缺乏长期就业的准备,抱着临时就业和流动就业的思想,劳动纪律观念差,在其权益受侵犯时,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别人甚至采取过激的行为,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四)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处理的调解机制不完善。

由于企业内部的协商调解机制未建立完善起来,劳动纠纷处理和沟通渠道较为不畅。

而有些企业内部虽然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但由于企业职工对该组织不了解不信任、企业领导不重视、调解员素质不高等原因,企业调委会作用没能得到发挥,劳资纠纷不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

劳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将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工资引发各类刑事案件。

从发案环节看,该类犯罪集中发生在建筑、装修、工艺、针织等劳动力密集、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的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或承包单位;从案件类型看,主要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从作案形式看,犯罪一般是在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引发纷争,冲动之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

其他如怠工罢工、毁坏劳动设备等行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如涉及范围较大则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投资环境。

对企业主进行人身攻击、群体性暴力事件、游行示威、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会引起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或社会波动,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议与对策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法机关和劳动监督维权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平安泉州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党政领导重视,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动纠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把这项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既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供保障。

劳动保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特殊工种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责令企业完善职工的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消防、工商部门应及时清理“三合一”厂房,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责令企业切实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

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的优势,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二)关口前移,健全和完善处理劳资纠纷的四级工作网络。

要把协调劳动关系的支点放在乡镇,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基础组建由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向村(居)委会延伸,构筑城乡一体的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劳动用工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其“近”(离企业近)、“明”(对企业情况明)、“快”(就地解决问题快)的特点,及时就近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要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将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有效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复杂问题。

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支持和指导其履行职能,使大量的劳动争议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劳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特别是对已发生的群体性劳动纠纷要区别不同情况,属劳动争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属劳动争议的也要尽量通过行政执法程序处理,遇到矛盾不得推诿,不得草率从事,更不得把应该由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

要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努力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针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逐个企业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纠纷,要坚持“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主管部门要及时化解,避免酿成事端。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惩处用工者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多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纠纷发生时,劳动者经济十分困难,个别的甚至连衣食都难以保证,如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院要积级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并申请缓减免的劳动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手续费,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要坚持公正裁判,强化效率意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法院要提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工作,受理后尽快判决,判决后及时移送执行,执行庭采取拍卖等措施筹集资金,并优先发放工资款。

(五)要建立完善信息预警机制。

综治、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横向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日常排查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隐患;通过在企业的信息网站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动向;通过日常接访发现事件苗头;通过多渠道掌握劳动关系变动情况。

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单位劳动关系变化的总体情况,对不同时期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尤其对可能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应予高度重视,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六)加强对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理。

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险部门等。

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上下联动,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和依法迅速果断处置原则,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化解矛盾。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对企业经营者逃逸、群体性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依法迅速处理,保障外来劳动者生活和追回劳动报酬。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遵规守法意识。

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

如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双方用工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避免纠纷产生;劳动者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时提出申诉并积极收取证据,以免发生争议时缺少证据。

而且,通过正反面案件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认识其采取堵路等极端手段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消除一些劳动者“打官司跑断腿,不如集体上访、上路拦车讨钱快”的错误认识。

注意发挥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我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我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的用工行为,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我镇是个工业重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从业人员中外来务工人员所占比例较高。

职工因劳动保障问题投诉企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尽快建立有效的劳动保障机制,减少劳企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是我镇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对我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劳动保障的现状

1.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自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等都相继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有关劳动保障的法规规章、实施办法等。

比如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先后颁布了《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等多个部门规章,省人大、政府、劳动保障厅等部门也配套或自行制订了大量的法规和规章、实施办法等。

从内容上来看,这些法规和政策基本上涵盖了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领域。

法规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力推动了我镇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2.安全生产管理逐渐规范。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历届党委和政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起了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四项制度的实施上: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镇、村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企业逐级签订到分厂、车间、班组、个人,将责任明确到每个人。

年末奖金评定、企业评优、干部考核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二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企业设置注册安全主任,经培训后,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安全生产台帐制。

强化基础管理,注重规范运作,将企业的设备、制度、人员等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限期整改制度。

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面上以片线为单位,由联村干部指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重点企业由镇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书,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的规范运作,改善了劳动者的作环境,保障了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社会养老保险初具规模。

养老保险是在乡镇一级推行的第一种社会保险,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于1994年,至今已累计有13000人参保,但由于该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水平较低,所以影响面较小。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开始于20xx年,经过连续三年的扩面,目前已达到一定的规模,而且由于缴费和待遇水平较高,影响面也较大。

截止目前,全镇已有280家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达到了企业参保率100%。

共有9236名职工在保,占到全镇职工总人数的81%。

4.劳动合同管理引起重视。

劳动合同管理是劳动保障的源头和基础工作,许多劳企纠纷的发生,就是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解决争端的有效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规范劳企双方的行为,有效避免各种纠纷的发生。

截止目前,全镇已有33家企业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有180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数达到12100人,占全镇企业职工总数的8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资纠纷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11月份全镇共发生劳资纠纷88起,其中因工伤引起的纠纷有36起,因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有52起,因职工离厂扣压工资引起的纠纷有45起。

这些劳资纠纷发生后,虽经有关部门调解,都到妥善解决,但都或多或少地给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

更有甚者,有部分劳资纠纷因当事人处理不当,发生过激行为,引发刑事案件,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2.社会保险扩面阻力增大。

虽然经过连续三年的扩面,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并且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目前参保人数只占到全镇企业职工总数的81%,离全县提出的90%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而且现行的养老保险扩面模式已经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企业普遍不愿参加养老保险,而政府暂时没有有力的制约措施,如果按照现行模式继续扩面,工作难度将显著增大,而且也不利于其他险种的后序跟进,因此急需探索一种新的养老保险扩面模式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3.人员法制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业主,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对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在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职工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收取押金、拖延工资、扣压工资、过于严厉处罚、加班不加薪等。

有些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不知道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助长了业主的违法行为。

4.缺乏长效监督机制。

随着企业的转制,企业使用、管理职工的权力增强,自由度加大,但随之发生违法行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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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也加大了。

近几年,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虽然已经出台了不少,但有效监督和约束企业行为的机制尚未形成。

比如对于工资支付方面发生的纠纷,一般是采取限期整改的办法来解决,而缺乏一个有效的预警机制。

因此,应该尽快将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由“事后解决”转向“事前预防”,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对策与建议

1.注重宣传引导。

借助报纸、电视、培训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现行有关关于劳动保障的各种法规政策,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使企业在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实施员工管理时,能自觉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在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法制意识增强后,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企业也能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2.强化基础管理。

通过加强对企业的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起长效的约束机制。

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以明确,互相监督,有效约束双方的行为。

严格执行劳动年检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跟踪档案,对记录不良的企业在每年一次的年检过程中不予通过,进行专门整顿。

试行劳动保障诚信工程,根据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定出信用等级,定期在媒体上公布,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劳动管理水平。

3.加大执法力度。

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各类投诉、纠纷,对一些违法较企业要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一些影响较大的违纪行为要作为负面典型进行曝光,引起社会的关注,借助媒体、舆论来监督企业的用工行为。

积极、主动开展劳动监察,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清除隐患,逐步改善用工环境。

4.创新管理模式。

企业改制后,真正做到了自主经营,与政府的关系也不再是传统的下与上的关系了,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应该有所改变。

在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的过程中,单凭传统的行政命令模式,已难以奏效,需要综合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来推进。

比如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仅靠层层分解任务,由联村厂干部逐个去做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遇到的阻力将越来越大。

如果改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然后由企业申报名单,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将会取得更好的预期效果。

跟岗学习工作计划

一、学习宗旨:

在名师的引领下,践行而成,寻道而长,不断提到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通过双向听课、上课评课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通过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在向名师、同行的学习、交流、借鉴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师德师风,打造专业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再创职业生涯的新高。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个人博客,使之成为一个汇报本人学习、思索、成绩的一个窗口

2、学习日期间每日撰写一篇《跟岗学习日志》,并发布于个人博客

3、完成三级课题开题报告,并进行部分课题研究工作

4、听课不少于6节,上课不少于2节(含1节汇报课)

5、开发一节优秀课例

6、写3篇教学反思和2篇读书笔记

三、具体安排

10月21日:

上午参加深大附中座谈会,下午制定本人跟岗学习计划及专业发展规划,晚上撰写跟岗学习日志一。

10月22日:

上午到育才中学听刘良华教授讲座,下午听胡老师“个人教育博客建设”的专题报告,晚上撰写跟岗学习日志二。

10月23日:

完成跟岗学习计划,并发布于博客

10月24日:

完成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并发布于博客。

设计《学生自主活动对思想政治课学习影响的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案(初稿)

10月25日:

上午听胡老师“如何进行教育科研”的专题报告,第四节听刘明会老师课。

下午到北师大附中听张玉新教师报告。

晚上写跟岗学习日志,备周三的课

10月26日:

听课3节,评课,完成教学反思一篇,晚上备课

10月27—29日:

本人上课2节,参加评课活动,听其它老师的课、评课。

写教学反思一篇,并发布于博客。

10月30——31日:

阅读教育类书籍,写第一篇读书笔记,并发布于博客

11月3——5日:

教材研讨,课题交流研讨,形成最终方案

11月6日——7日:

阅读教育类书籍,写第二篇读书笔记,并发布于博客

11月8日——10日:

参加市、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完成一篇教学反思,汇报跟岗学习的体会和收获,完成跟岗学习总结报告,发布于博客。

完成课题研究方案和跟岗学习个人考核表。

参加跟班学习结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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