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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新闻热点5

扶一把,别再让老人呛死街头

文/新浪专栏观察家李思辉

  路人突然倒地,围观民众该不该施救?

施救行为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媒体报道,《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即将出台,条例中有一点格外亮眼:

将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鼓励更多人加入到街头急救之中。

  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新闻不断,民众对此深感担忧。

8月30日,河南开封一位老人摔倒在大雨中,目击的路人却不敢上前搀扶,期间积水数度没过老人头顶,3分钟后当他终于被人扶起时已经停止了呼吸。

扶不扶不单单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很多时候它直接指向生命之重——诸如突发性疾病,如果救助及时可以有效减少死亡,专家称“发病后4至6分钟堪称黄金救治期”。

问题是,“不敢救”、“不会救”的问题阻挡着人们施救的脚步。

  为什么“不敢救”?

一是担心被讹诈,二是担心救援中出现意外自己还要担责。

人人都有道德的血液,人人也都有规避风险的本能,某种意义上说,救人的风险系数越高,救人的主动性就会越低。

一些摔倒老人讹诈搀扶者的事件虽然只是少数,但法律若不能为救人的义举撑腰,若无法让讹诈者得到相应惩处,摔倒的道德就很难搀扶起来。

整个社会一旦形成“不敢救”的气候,每个人都可能深受其害。

破解之道既在道德引领,更在法律兜底。

  此前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如果有“急救免责”的法律保护,毫不犹豫去救人的比例将从原来的36.8%上升到了93.9%。

这就是为什么近些年来有关“以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的呼声不绝。

不久前杭州出台了“见义勇为不担责”的原则性规定,如今上海又拟出台地方法规“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这些举措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它有助于打消人们见义勇为、积极救人的顾虑,促使人们第一时间搀扶起摔倒的老人、倒地的孩子以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人。

  网上也有一些人质疑此举的正当性。

有人认为无偿救人、见义勇为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立法不应逾越道德层面。

可当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乃至影响民众的生命救助效率时,它就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已。

这时,法律的及时兜底也是对社会道德的一种有力回应和支持。

从世界范围来看,减轻或免除“救人不当致死者责任”,早被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等诸多国家引入法律。

可见,在无偿救人、见义勇为这个问题上,法律的兜底不仅应该而且必须。

  还有人担心“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的规定,可能助长一些人“乱救人”。

比如,不具备科学救援技能,好心做了坏事。

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可能出现?

有。

但这是“救援专业性”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比如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那样从青少年开始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众的自救和救人能力等。

不能因为“民众救援专业性整体不足”,就反对见义勇为、及时施救,那样做只会把社会推向自私和阴冷的境地。

  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不是“乱救人”的太多,而是“不敢救”的问题太普遍。

就此而言,好人救人不仅应该免责而且应该嘉奖。

 

有了国家“撑腰”,广场舞能不再被嫌弃吗?

去年回老家,我第一次听说,在老家乡下的农村也有人开始跳广场舞了。

参与的人数不多,是村里几个比较活跃的农村妇女发起的,参加的人,老中青都有。

这事在我们村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骚动的源头,倒不是因为噪音太大,而是有人对他们聚在一起跟着音乐扭动身体的行为,感到不适。

有丈夫明确而严厉地要求妻子绝对不能掺和,还有人则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他们卖弄风骚、有伤风化。

一开始听到这事,老实说,我觉得有点黑色幽默,同时又有点真心的欣喜。

黑色幽默,是因为时空变换引起的,一项在城里被人视为土掉渣的活动,却在贫乏的农村被人认为过于前卫。

欣喜的原因,是我觉得:

村里人终于找到了一项打牌之外的互动娱乐节目;同时它也意味着,村里的妇女开始大胆地关注自己的身体和美,这是她们想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开始。

现在,每当听到有人嘲讽广场舞是“大妈舞”、简单粗暴、土里土气,我就会想起这事。

这件事告诉我,尽管人们反对和排斥广场舞的态度是一致的,但理由却可能完全相反。

它也提醒我,人们对一件事情的评价,常常受制于一定的文化和社会条件。

有些看起来非常“客观”、“准确”的评价,其实只是习俗和偏见的产物。

近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一个通知,要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

这个通知提到,要将广场舞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并要积极推广广场舞。

不说通知的具体内容,光是针对一项至今还难以准确定位的群众活动,四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这事就有点“不同寻常”。

此前早有一些地方政府介入管理和引导广场舞,但以这样的“规格”针对广场舞,还是第一次。

所以,有人分析说,这是国家在为广场舞“撑腰”,广场舞要被“扶正”了。

是不是“扶正”,难下判断。

但这个通知,的确和不少人对广场舞的态度,是不太一样的。

所谓“扶正”,无非就是有人觉得广场舞本就有点不够“正”罢了。

为什么被认为不够“正”呢?

一开始的源头,是一个看起来很枯燥的技术问题,也就是广场舞发出的噪音扰民。

广场舞最早进入公众的视野,也正是由于噪音扰民引发的各类冲突。

但是,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的不足和设计规划的不合理。

也就是说,问题根子不在于广场舞身上,而是无奈的环境使然。

当然很多人认识不到这点,而固执地相信,问题就该归咎于广场舞本身,归咎于那些热衷于跳舞的妇女,归咎于所谓的无知和粗鄙。

这种归因的错位,有时候是不自觉的,有时候是自觉的,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它总会让归因者产生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这种优越感,并不真实,它来自阶层间品位的区隔,或源自代际之间的偏见。

比如,代际之间的偏见,让很多人认为,广场舞是老一代人迷恋过去的集体主义,而这种集体主义是与时代不符的、落伍的。

但实际上,在广场上跳舞的人群,很多时候,就是在广场中玩耍和散步的居民,很难说他们是什么集体。

一开始可能只有几个人跳舞,尔后有越来越多的人被吸引进来,其中也有不少年轻人,跟着领舞一起活动身体。

音乐结束了,大家也就散了,没有其他多余的互动。

有时候,乍一看,上百人甚至几百人跳舞,场面很壮观,但其实他们除了努力跟上标准动作外,基本没有其他的交流。

在这种时候,尽管参与的人数很多,但依然谈不上“集体行动”,任何人都可以随时离开,毫无压力。

对于广场舞,因为这种偏见的存在,也因为各种区隔的存在,人们有一种“过度诠释”的倾向。

这种倾向,有的很羞涩含蓄,但大部分都带着清晰的焦虑印迹。

这种焦虑,实质是由于人们渴望一个开阔的公共空间而不得;渴望一种真正有益的公共生活而不能。

它反过来放大了人们的偏见,并把这偏见转换成对广场舞嘲笑、对大妈的嫌弃。

但如果有心人愿意扒开这层焦虑就不难发现,这嘲笑和嫌弃的背后,恰是人们对自己处境的自怜和不满。

 

很有意思的病,和有点意思的道歉

文|蔡方华

每天读新闻的时候,就像在布满海藻的水域里潜水。

“这个有意思,那个没意思”,眼睛代替大脑不时做出冒失的判断。

那么,对于我眼睛里那个神秘的分拣者来说,有意思和没意思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一定要给个解释,大概可以这么说:

有意思的事情总是包含某种诗意的成分,某种多义的、含混的、不透明的东西,它让你下意识地兴奋或紧张;至于没意思的事情,它就是没意思。

估计看到这里,有人就不耐烦了。

  还是说说有意思的事吧。

安徽省高院在一家地方性晚报上登了一个公告,它的面积比一块豆腐还小,但还是被眼尖的家伙发现了。

因为它是一个道歉公告。

三年前,安徽省高院在审理一桩轰动性的非法吸储案时,维持了亳州中院的判决,但两级法院的判决却被最高法院撤销了。

案件重审时,检察机关对被告中的19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一下子把安徽高院给闪着了。

在当事人的一再要求下,安徽高院决定支付赔偿金,并登报道歉、消除影响。

  高级法院在报纸上登公告给当事人道歉,这事儿实在太新鲜了。

过去,有的冤假错案在平反时,公检法机关会向当事人或其家属当面道歉,但登报道歉这种事几乎不会发生。

沉冤得雪,还得到了国家赔偿,一般人这时候都会发自内心地“感谢政府”,哪里还好意思提出公开道歉的非分要求呢?

但亳州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可能比较执拗,坚信自己是被冤枉的,所以非要法院给恢复名誉不可。

那么,安徽高院该不该道歉呢?

不好意思,我又要说,这事儿需要“辩证地看”。

从情理上说,法院判错了案子,给当事人道歉也算合理。

但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未必就有道歉的义务。

错案的发生有多种原因,责任未必都在法院。

如果每一起错案都要道歉,不仅法官们忙不过来,法院恐怕也要变成“道歉机关”。

  法院要不要道歉,不仅要看是否存在这样的法定义务,还要看道歉对法院和法律的形象有无正面价值。

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道歉对法院的形象有好处,我不反对法院道歉。

但是,如果存在矮化法律的可能性,就应该三思。

一个社会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律和司法的权威是必不可少的。

这种权威来自公正审判、来自依法纠错,而不是被动地打人情牌。

安徽高院的道歉或许可以安抚人心、息事宁人,但它对法治本身究竟有什么积极意义,还真不好说。

  前几天和家人去吃涮羊肉,在叫服务员加汤时,我特别地小心和客气,生怕出现意外情况。

因为我记得,朋友圈里都在说,别惹我啊,我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这个拗口的精神卫生术语为什么如此流行呢?

因为南京交管局微博发布调查结论说,撞人宝马的司机在作案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坊间因此一片哗然,有人说,司机现在分为三种:

司机、女司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司机。

对这种歧视女性的说法,我当然是坚决反对的。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病。

好好的人,忽然就可能发病。

发作完了之后很快又好了,跟没事人一样。

要我说,这个病本身就是个神经病。

大家之所以质疑鉴定结果,恐怕跟这个病太神经也有关系。

  有钱和有权的人要想减轻刑事责任,患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个不错的办法。

它矫如神龙来去无影,雨过天晴不留后患,你见过这种不需要吃药打针做理疗就能自愈的病吗?

但转念一想,万一宝马司机在作案时真的是犯病了呢?

从当时的报道情况看,这种可能性还不小。

如果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压根不考虑嫌疑人的精神状况,或者明知他有精神疾患也铁面无情,那岂不是很不人道也很不公正么?

要摆脱这个两难困局,就不能只凭个人好恶下判断。

首先要尊重科学,再不靠谱的病,那也是教科书上明确记录的病,如果南京脑科医院不能令人信服,那就再找一个名声好点的鉴定机构。

更重要的是,还要相信法律。

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只有法院才能做出最终结论。

一个鉴定结果,还远不是司法结论,用不着那么着急上火。

  舆论对鉴定结果做出过激反应,说到底还是对司法不够信任。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宝马这个车型不信任。

既然能开宝马,就有可能左右司法。

很多事情就是在这种杯弓蛇影般的集体无意识中,开始变得有意思的。

法院虽然还没出场,就已经成了躺枪的主角,这不是也很有意思吗?

  一个在持久的转型中有点没型的时代,会出现很多不该出现的现象。

这话太绕了。

我其实想说的是,有的有意思的事情,在任何年代任何社会都很有意思。

另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只在当下、在这里才有意思。

后一种事情越少,社会就越健康。

还是太绕,就这样吧。

若无人性照耀,人人都是难民|周末侃

2015-09-1313:

23:

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团结湖参考

  

  周四的清晨,我被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的长篇演讲深深触动。

这篇演讲中,容克呼吁整个欧洲团结起来,庇护那些试图逃离叙利亚战火的不幸难民。

“几乎每一个欧洲人都曾经是难民。

我们的共同记忆,充满了数百万欧洲人从宗教或政治压迫中、从战火、独裁中逃亡。

”欧盟强制各国按配额安置难民,这个方案的实施注定阻力重重,现实政治不可避免地横亘在难民议题跟前。

但人道主义的光辉仍给予了人们一些虚弱的安慰。

阻止世界变坏的,可能正是这样的光辉吧。

愿光辉不灭,善意长存。

  

  善意之光,何枝可依

《圣经》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犹太人遭到打劫,受伤躺在路边,不止一人路过,包括祭祀和神职人员,但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救助了他。

要知道,耶稣时代,犹太人蔑视撒玛利亚人,嘲讽他们是混血的异族。

想想路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悲凉现实,撒玛利亚人的美德实在震撼人心。

几天前,安徽有个女大学生把一个受伤的老人送到了医院,并且在家属的要求下垫付了2000元钱。

她觉得自己做了好事,老人一家却坚持说人是她撞倒的。

后来大学生找到了目击证人,希望事情很快水落石出。

可惜多数情形下,类似事情的事实认定困难重重。

罗生门也不止发生一两次了,你甚至会怀疑,那是平行宇宙中同时发生的不同版本的故事。

“不是她撞的,她为什么要拿钱?

为什么要到医院陪着?

”被撞倒的安徽老人家属如此解释他们所理解的故事版本。

撞了人才有义务救助,没义务的人,哪儿会有那么好心?

别急着愤慨,要知道,这种想法真的很有市场。

即使是最讲“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官,也会这么想。

比如当年彭宇案的一审法官就凭这样的推理做了判决。

后来据说彭宇承认撞了人,可这就能说明这套逻辑可成立么?

这个判例会扭曲人们的道德认知么?

现实给出了不大乐观的答案,这让人无所适从。

对了,后来撒玛利亚人成了助人为乐的代名词。

英美地区以撒玛利亚人命名了他们的“好人法”,保护那些紧急状态下提供无偿救助的人,如果救人过程中失误伤害了被救者,救助者会被免除责任。

然而这样的法律并不能解决“扶不扶”的难题。

撒玛利亚人法只能保护助人为乐者,而不能给肇事者免责。

在“你若不撞人,为何会救人”的逻辑下,救人者很可能没来由地被认作肇事者。

这很荒谬,但证据缺失的情况下,的确有口难辩。

套用到那个《圣经》故事里,救人者提供救助,只有一种可能:

是他打劫伤害了犹太人,救助是他的义务。

不知道在这套逻辑面前,善良的撒玛利亚人会作何感想?

  

  机器人敲响警钟

  前几天,腾讯新闻发出了一篇财经报道,众多同行看后都“哭晕”了。

除了文通句顺之外,那篇报道乏善可陈,但要命的地方在于,它的作者,是一枚机器人。

下意识震惊了一下之后,我迅速恢复平静。

毕竟,机器人能抓数据、理逻辑,但终究没有闪光的智慧和人性的温度。

机器人写得了团结湖参考的文章么?

别逗了。

机器人还理解不了微妙复杂的社会风气。

让写稿机器人写“扶老人”这样的题,他估计会写得比思路最不清晰的记者还要乱吧。

然而写到这里,我又不禁哆嗦了一下:

如果程序足够精细,变量足够充分,机器人能够做到的事,估计远比写一篇结构完整的财经报道要精妙得多。

到那时候,被机器人威胁到饭碗的,就不只是不肯花功夫钻研、满足于复制粘贴的三流记者了。

不过我相信,人脑始终比一切机器都要精密和深刻,只是一旦陷入懈怠,放弃思考,智慧就会慢慢退化,难说会被机器人赶超。

机器人的升级敲响了警钟,好在现在醒悟过来还来得及。

  

  星座与人,隔着生活本身

  南京有个学院给新生们发了一张特别的问卷,里面的问题包括,你是否早上7点之前起床、晚上11点之前睡觉、是否打算转专业、修双学位。

哦,还有,“你的星座是什么?

”学院想知道这些,是为了给新生分配宿舍。

这个学院的辅导员认为,相似的人住在一起更和谐,室友间的摩擦会减少。

现如今,“感谢室友不杀之恩”已然是脍炙人口的问候,辅导员愿为宿舍和谐下功夫设计分配方案,确实挺令人动容。

这个新闻让我想起一个朋友的朋友。

她和别人初次见面的时候,问的第一个问题肯定不是“你叫什么名字”,而是“你的星座是什么”,仿佛星座能够决定这个人未来在她的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

生活在星座构建的世界观中是什么体验呢?

我并不能想象,即便我也很喜欢谈论星座。

那个辅导员的世界观显然要丰富很多,至少他知道,除了星座之外,也有其他因素决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可惜的是,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是列举不完的。

人终归是很复杂的动物,几点钟睡觉、属于什么星座、未来有何志向,这些答案组合在一起,也勾勒不出人的性格骨架,更别说填上丰满的血肉。

把这些按照一定的参数合并同类项,未必能组合出一辈子的好基友。

更何况,这么做真的是在保护学生么?

纯粹的和谐压根是不存在的,而无害的摩擦或许能让人更从容地面对生活本身。

再说了,理论上不对付的星座之间,可能也会碰撞出火花,完成对星座理论的逆袭。

  

  假若人生如编程

  逆袭的故事好像每分钟都在上演。

比如这个:

话说有个小伙子一穷二白,上了非诚勿扰之后惨遭全场24个女嘉宾灭灯,在“可惜不是你”的遗憾中落寞离场。

4年之后,小伙子创业成功,身家过亿。

这时候他再去相亲,发现世界颠倒过来了,“以前别人怎么都看不上我”,而现在……我不大喜欢这个故事,说得好像相亲的姑娘都是去找饭票似的。

不过我忍不住做了一种假想:

如果人的爱情与婚姻都能由几个可见的因素决定,那会是何种体验?

进而,如果你是什么样的人、会过何种生活,也可以像一道程序一样,输入因变量,就能输出结果,那会是一种什么场景呢?

比如说身家过亿,便会收获24盏炯炯发亮的灯,便能预知未来的幸福;比如说星座相合,便能和睦相处。

嘿,听起来还挺不赖的。

也许人生会因此简单轻松许多吧,因为满满都是确定性。

只是那一定很无趣,甚至很荒诞。

生活突然变成了一条严格的逻辑直线。

我们付出的那么多情感与泪水,书写出的那么多诗句与音符,会因此变得徒劳可笑。

在我写完这些文字的前一天,天津爆炸事件中最后8位失联者被宣布已无生还可能,这次灾难中,一共有165人遇难。

谁该为这些无辜的生命负责?

总有一天会有答案。

尽管世界不可能是一道不会出错的程序,但至少我们有可能以闪亮的智慧、人性的温度,去修复那些bug,增补进一些安全与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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