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405991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docx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创建设施好、质量高、师资优的民主、和谐、令人向往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性质和办学目标

第二条学校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北街小学。

创立于1960年。

学制6年。

校址:

长青路二段39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

双塔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不同的学生的到不同的发展为目的,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学生学会做人和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办学目标:

让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勇于创新,面对未来更具竞争力。

学校精神:

团结奋进,争创一流。

办学理念:

学生快乐发展教师成功发展学校和谐发展

校训:

尚德、励志、博学、笃行

校风:

勤奋、守纪、求实、创新

教风:

爱生、博学、务实、善教

学风:

勤业善思求真进取

第五条学校培养目标:

教育者成为阳光教师,用健康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学生,体现主人翁精神,树立牢固服务意识。

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道德行为习惯,能主动掌握、运用学习方法的自强、互助、求新、健美的阳光少年。

学校近期目标是:

德育为核心,科研为先导,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质量,注重个性培养,使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由教导处责成专人负责。

第六条学校招收学区内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非学区域范围的转学生、借读生一律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条教学采取班级授课制,每班设正班主任一名,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对学生实施全面教育;教学班学生一般不超过45人。

第八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直接升入对口中学;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学历,编入相应年级,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

第九条转学生按上级主管部门转学要求,由家长申请,学校申报,上级审批决定,由教导处安排班级就读。

第十条学年末学科考试不及格者,准许补考。

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按双塔区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

学生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

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原校保存备查。

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十二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辍学学生,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学籍管理,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建立好学籍档案,长期保存。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学校由双塔区教育局主管,设校长1人,副书记1人,副校长2人,工会主席1人,下设教导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少先大队部辅导员1人、综治办主任1人、后勤处2人。

各处室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三)根据法定要求和学校实际,遵循有关权限和程序,对副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国家拨给的办学经费及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学科课程。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教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五)加强总务后勤管理,坚持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七)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在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副校长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二)草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并提交校长室审定,负责学校大型材料的把关工作。

(三)审定各处室制定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检查多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与评定。

(五)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主席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全校的工会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善于把党对工会的要求和职工对工会的要求结合起来,领导工会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

3.通过做好工会工作,提高教职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带领职工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

(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组织工会委员会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设,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4)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5.深入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了解群众的愿望,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

6.精心组织安排,搞好工会文体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校职能部门。

学校设教导处、综治办、少先队、总务处等职能部门,是学校管理的日常执行机构。

(一)教导处。

负责学校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和教师执行行政办公会议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

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过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二)综治办。

负责学校校园安全教育工作、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定期进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帮助学校解决疑难问题,重视和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确保师生安全。

(三)少先队。

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少先队组织执行行政办公会议关于德育工作的决策。

(四)后勤处。

负责学校的财务后勤工作。

理好财,管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及校园的绿化、美化,为师生服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和舆论的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

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德育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

(二)各学科、各类课程必须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校会、国旗下讲话、思品课、队活动、班会、晨会等主渠道课程专时专用,禁止挪作他用,并且要有详细的教案(晨会指记录)。

行政领导要坚持定期和经常性的德育工作检查,并记录在案。

做好每学期学校及个人进行德育工作总结及评比。

(三)加强班队的集体建设,每学期评选“北小红旗中队”。

积极做好少先队工作,每周国旗下的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定时开展活动,活动要形式多样,富有针对性。

(四)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坚持正面教育,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不得歧视,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规范地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小学管理规程》,采用班级授课制,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计划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与环境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要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生生互动,师生协作,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二十六条坚持领导听课制度,每位教学行政管理人员至少每学年听课60节,并进行评课、议课。

坚持教师互相听课制度,每学年不少于40节。

第二十七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理念,优化课堂教学,借助电教媒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依据《新课程标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不得擅自调课或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以教科研为龙头,以课题研究为抓手,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周以年级为单位进行一次集体备课。

校长室、教导处人员每周至少听1~2节课,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积极实施课题滚动发展战略,鼓励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撰写论文、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

第三十条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六认真工作”指导与检查。

教师在教学中应博学善教、精益求精、特色鲜明。

对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教科研等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应环环相扣,环环落实。

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抽样检查,作业、备课展出等活动,不断提高“六认真”质量。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订阅或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二条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整班性补课。

严禁有偿家教。

第三十三条学校每位教师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制订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要做好学期中、学期末的教学总结和质量分析。

改革考试制度,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做好学生素质报告单的填写工作。

第三十四条依照《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每学年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春、秋两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要通过谈心、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对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业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矛盾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培养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加强学籍管理,按主管部门要求健全学籍档案,规范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手续和程序。

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和制度。

第三十七条切实加强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四十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

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第四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和教改试验,自觉开展课题研究。

第四十三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的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四条指导好学生的课内外、校内外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社区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科任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组织实践活动;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有关教师要做好组织、辅导工作;除此以外的竞赛活动要经学校请示上级方可参加。

第四十五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根据《北街小学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五十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手拉手”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㈠、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㈡、接受平等教育。

对教师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㈢、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㈣、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上获得公证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㈤、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三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㈠、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㈡、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㈢、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㈣、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㈤、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光添彩。

学生干部有为学生、集体服务的义务。

第八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四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纪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专职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根据上级规定,为学生进行防病治疗。

第五十五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校医要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防病知识,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

第五十六条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证师生安全;班级或年级外出要经学校批准,学校组织外出要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

第九章后勤保障、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后勤保障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五十八条学校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管理机构:

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

第五十九条学校实行财务申请审批制度。

程序:

学校依法向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财政局)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报请批准。

第六十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

第六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管理和使用好“绩效工资”,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帐目由双塔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六十二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第六十三条学校应切实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职工在住房、职称、医疗、离退休等方面福利待遇的规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在保证事业发展的同时,应当力所能及地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和分配原则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校内津贴分配方案。

教职工平均收入应逐年有所提高,大多数教职工的实际收入应逐年有所增长。

第六十五条后勤保障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规定管理。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六十六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六十七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

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

教室里的板报(宣传园地)和校园内的画廊及宣传板报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校园之声广播站定时广播。

第六十八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样子。

第六十九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七十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七十一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七十二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门前摆摊设点。

第七十三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朝阳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第七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朝阳市学校章程备案表

学校名称

北街小学

地址

长青路二段39号

学校性质

教育部门办

法定代表人

王秀华

批准办学机关

政府

办学许可证号

46493003—8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教师代表大会

时间

4月24日

应到人数

31人

实到人数

30人

赞同人数

30人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校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教职员工代表签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校长

王秀华

主任

韩丽杰

教师

肖淑霞

副书记

陈晓华

辅导员

初旭辉

教师

卢敏青

工主席

郑树会

教师

赛敏

教师

于海莺

副校长

茹云天

教师

佟学武

教师

郭强

副校长

张立军

教师

李颖

教师

窦清彬

主任

张艳

教师

张晓丽

教师

张海丽

章程主要章节

第一章

总则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和办学目标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八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九章

后勤保障、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章

附则

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王秀华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

教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

意见

备案编号:

(盖章)

备案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二份,填写完备后,备案受理机构、申请备案单位各一份。

2、本表应附学校章程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

3、本表电子文稿发至电子信箱cydd261432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