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金融第六章信托与租赁知识点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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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金融第六章信托与租赁知识点2

第三节租赁概述

【知识点1】租赁的概念与功能

(一)租赁的定义(次重点)

1.租赁是以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的信用活动,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

2.特点:

在租赁期内,租赁转移的是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资产的所有权,取得使用权需要以支付租金为代价。

(二)租赁的种类

分为租赁服务和融资租赁两大类。

1.租赁服务:

包括各种有形资产、非金融类无形资产的短期和长期租赁。

租赁服务可分为以下两个小类:

一是短期租赁,包括机动车、休闲体育设施、个人和家庭用品的租赁;二是长期租赁,包括商业经营常用的其他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知识产权资产及类似产品的租赁。

租赁服务中最主要的是经营租赁,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又称服务性租赁。

2.融资租赁

(1)含义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租期大部分相当于设备寿命期。

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人。

(2)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根本区别

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通常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一定要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

融资租赁是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

(三)租赁的特点(次重点)

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3.租金分期支付

(四)租赁的功能(次重点)

1.融资与投资是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方式提供融资,融资上的便利必然会带来投资的扩大。

2.产品促销与资产管理是融资租赁的扩展功能

(1)产品促销功能与融资租赁的特殊业务形式有直接关系,在许多国家,生产企业已成为主要的租赁机构。

(2)资产管理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经营性融资租赁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

二是通过售后回租,实现资产转换,使企业固定资产变现,减少了固定资产占用,提高了企业收益率。

三是通过融资租赁可以使承租人更有效地使用设备,减少设备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知识点2】租赁的产生与发展

(一)租赁起源及其在国外的发展(非重点)

1.租赁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始于物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近代租赁业始于18世纪的工业革命。

2.现代融资租赁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1952年美国租赁公司的成立为标志。

(1)传统租赁按承租人租赁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按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2)现代融资租赁鲜明的特征

一是现代租赁是以融资租赁为重要标志的租赁信用形式。

二是租赁公司以租赁信用中介机构的形式出现。

三是租赁的功能更完善、经济关系更广泛。

(二)我国的融资租赁发展历程及现状(非重点)

1.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始于改革开放之初

1980年年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试办了第一批融资租赁业务。

1981年,中国东方国际租赁公司和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两家融资租赁公司先后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创立。

2.20世纪90年代融资租赁业欠租违约事件屡有发生,导致许多租赁公司陷入破产、清算或业务停滞的局面。

3.从1999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融资租赁交易构建了基本的法制基础,我国融资租赁业重获新生,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知识点3】租金管理

(一)租金的构成要素和支付方式(重点)

1.租金是出租人因转让某种资产的使用权而获得的补偿和收益,即承租人因使用租赁物件而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

2.租金的确定以耗费在租赁资产上的价值为基础,取决于租赁市场的供求关系。

3.融资租赁每期租金的多少,一般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包括设备购买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以及设备租赁期满后出售可得的收入;

二是资金成本,即租赁公司为承租企业购置设备垫付资金所应支付的利息;

三是租赁手续费,即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和必要的利润。

4.支付方式

一是按支付间隔期的长短,分为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等方式;

二是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为先付和后付;

三是按每次支付额的大小,分为等额支付和不等额支付两种。

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支付。

(二)租金的计算方法(次重点)

1.租金的计算方法很多种,常见的有年金法、附加率法、成本回收法、浮动利率租金计算法、不规则租金计算法等。

2.我国大多采用等额年金法。

(三)租金的影响因素(9个)(重点)

(1)租赁期限

(2)计算方法

(3)利率:

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4)付租间隔期

(5)保证金的支付数量和方式

一般情况下,支付的保证金越多,租金总额越小;反之则越大。

(6)营业费用

对于经营租赁,一般由出租人承担营业费用,出租人可以选定较低的租金形式,把部分节约下来的费用转让给承租人,以促成租赁交易;

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一开始就将租入的设备作为自己的资产,相应的也要负担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这可以防止出租人将营业费用作为较高的租金全部转移给承租人,减轻不合理的经济负担。

(7)付租方式

期末付租的租金要比期初付租高。

(8)计息日和起租日

(9)税收、支付币种、汇率的变动等。

【知识点4】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特征(重点)

1.定义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而非以租赁物或租金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在实践中,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合同应确定为无效,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都含有承租人不得中途解约的约定,即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即使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

【多选题·2015年真题】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A.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C.融资租赁合同可单方解除

D.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E.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正确答案』ABDE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次重点)

1.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

3.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购买租赁物的义务;在租期内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的权利;合同期满,若承租人不续租或留购,有收回租赁资产的权利;根据租赁合同及时支付货款;保证租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充分使用权。

(2)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对租赁标的物及供货方有选择权;在租期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权利;依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正常方式使用并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的义务。

(3)供应商(出卖人)的权利与义务

收取货款;出卖人在买卖合同项下的义务直接及于承租人;出卖人对租赁物的质量有保证责任;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出卖人应按约定承担责任。

【多选题·2017年多选】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包括()。

A.及时支付货款

B.收取货款

C.购买租赁物

D.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E.对租赁标的物及供货方的选择权

  

『正确答案』AC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非重点)

1.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

(1)步骤

第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第二,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和商定的条件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2)融资租赁合同一经合法成立,便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不得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融资租赁合同,应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或事先通知担保人。

担保人表示不同意的,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双方仍协商变更合同,则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因此免除。

三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租赁物的,其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四是变更或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五是融资租赁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六是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因其所受损失向有过错的对方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知识点5】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体系

(一)融资租赁市场的法律体系(非重点)

1.199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融资租赁案例,印发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国才有了专门的融资租赁发展规范。

2.199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中的“融资租赁合同”部分全面规定了融资租赁交易的性质、交易当事人的权利责任等,改善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3.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参照国际惯例,将租赁会计划分为融资租赁会计和经营租赁会计,确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交易条件下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为我国租赁业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创新创造了条件。

4.2014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和完善,对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融资租赁市场的监管体系(非重点)

1.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呈现“多头监管”的状况

即金融租赁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监管;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批、监管;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监管。

2.2013-2014年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监管得到了统一和完善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由商务部对根据该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指出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三)融资租赁市场的运行体系(重点)

1.融资租赁市场的供给主体

(1)主要是融资租赁公司。

(2)可分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和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三类。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定位于服务特大型企业和项目,优势在于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成本低、客户资源丰富、企业信用信息量大,劣势在于受监管制约较多、缺少灵活性;

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定位于服务母公司的特定销售对象,优势在于具有较高的设备制造和维修的专业能力、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广泛的客户群体和了解客户经营的能力,劣势在于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以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主,优势在于受监管约束少、灵活性高、创新能力强,劣势在于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企业信用信息量较少。

2.融资租赁市场的资金运用

政府部门和工商企业都是重要的资金运用者。

从政府部门看,融资租赁是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

从工商企业看,航空、船舶、工程机械、医疗设备等行业具有较高的融资租赁业务渗透率。

第四节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知识点1】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重点)

(1)行业划分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金融业中的其他金融业。

融资租赁公司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租赁业。

金融租赁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是非金融机构企业。

(2)业务内容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经营正常后可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融资租赁公司只能从股东处借款,不能吸收股东存款,也不能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3)租赁标的物范围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在实际监管中还面临窗口指导,需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4)风险管理指标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按照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进行风险控制,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融资租赁企业按照“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的要求进行风险管理,在实际运作中,这个指标通常由出资人按照市场风险来考虑和确定。

【知识点2】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一)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形式、条件和程序(次重点)

1.含义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2.设立条件: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等。

金融租赁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自由贸易区、保税地区及境外,为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而设立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二)金融租赁公司的变更与终止(次重点)

1.变更

金融租赁公司对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股权结构、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等的变更必须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

2.终止

(1)金融租赁公司的终止主要在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下发生。

(2)可以导致金融租赁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决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3)可以导致金融租赁公司申请破产的情况包括:

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债权人要求申请破产的;因解散或被撤销而清算,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申请破产的等。

【知识点3】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运营(常考的重点)

(一)业务范围

1.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可申请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基本业务。

2.经营状况良好、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还可申请经营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等升级业务。

【单选题·2016年真题】根据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不能从事的业务是()。

A.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B.吸收非银行股东活期存款

C.同业拆借

D.向金融机构借款

  

『正确答案』B

(二)业务种类(重点)

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业务。

进一步分为:

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不承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1.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1)直接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企业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固定资产,并出租给该用户企业使用的业务。

直接租赁分直接购买式和委托购买式两种类型。

(2)转租赁,在转租赁交易中,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是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整个交易中称转租人。

各个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必须完全一致。

(3)回租,是指出卖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

在回租交易中,金融租赁公司以买受人的身份,同作为出卖人的用户企业订立以用户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或所有权转让协议。

同时,金融租赁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该用户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1)联合租赁

联合租赁是指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金融租赁公司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并由其中一家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无论是相关的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都由牵头人出面订立,各家租赁公司按照所提供的租赁融资额的比例,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享有该融资租赁项目的收益。

(2)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指融资租赁项目中大部分租赁融资由其他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的形式提供,但是,这些金融机构对承办该融资租赁项目的租赁公司无追索权,同时,这些金融机构按所提供的资金在该项目的租赁融资额中所占的比例,直接享有回收租金中所含的租赁收益。

【单选题·2017年单选】金融租赁公司在开展租赁业务时,可以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业务是()。

A.转租赁

B.直接租赁

C.委托租赁

D.杠杆租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种类。

金融租赁公司同其他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联合租赁和杠杆租赁两类。

3.公司不承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融资租赁项目中的租赁物或用于购买租赁物的资金是一个或多个法人机构提供的信托财产。

租赁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同作为委托人的这些法人机构,订立由后者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和处分的信托合同。

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全部归委托人,租赁公司则依据该信托合同的约定获取由委托人支付的报酬。

【单选题·2015年单选】下列融资租赁业务中,金融租赁合同不需要自担风险的是()。

A.转租式融资租赁

B.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

C.联合租赁

D.委托租赁

  

『正确答案』D

【知识点4】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筹集与盈利模式

(一)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筹集(重点)

1.资金筹集是金融租赁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前提。

2.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银行信贷资金、委托租赁资金、信托资金、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3.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的资金筹集方式

可以发行金融债券融资,可以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的定期存款,还可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通过同业拆借等方式来解决资金头寸、应对不时之需。

金融租赁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可以获得较低价格的资金,但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公司的资本净额。

(二)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模式(重点)

(1)债权收益

债权收益=租金收益-资金成本

金融租赁是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是金融租赁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模式。

利差和租金收益的高低与面临的风险密切相关,金融租赁公司通常对中小企业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来控制风险,同时对低风险的优质客户则可适当降低利率。

(2)余值收益

余值收益是指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设备回收再出售或者再次租赁获得的价差收入。

金融租赁公司往往对租赁设备使用较高的折旧率,在账面保持较低的设备净值,因此,当客户提前终止合同选择购买设备时,或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转卖或者再次租赁设备时,租赁公司就能获得高于账面价值的交易价格,产生余值收益。

与厂商系租赁公司相比,金融租赁公司在设备估值、管理能力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将承担余值风险的设备限定于少数市场透明度较高的大型通用设备,如飞机、铁路设备等。

(3)服务收益

金融租赁是一种综合服务模式,服务收益也是金融租赁公司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

服务收益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租赁服务时收取的手续费、财务咨询费、贸易佣金等服务费。

租赁手续费:

其大小取决于租赁业务的金额、风险大小、期限长短、交易结构和出租人的风险偏好等;

财务咨询费:

金融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所收取的财务咨询费;

贸易佣金:

金融租赁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方和投资方,促进了设备的流通,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扩大了市场规模,金融租赁公司可收取贸易环节中的各类佣金,如销售佣金、规模采购折扣等。

(4)运营收益

运营收益是指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资金统筹、财务杠杆运用、金融产品组合和规模经营等运营方式获得的收益。

【单选题·2016年真题】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采购设备后,向承租人租赁设备获得的租金收益与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收益,称为()。

A.债权收益

B.余值收益

C.服务收益

D.运营收益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模式。

债权收益是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采购设备后,向承租人租赁设备获得的租金收益与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收益。

【知识点5】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与监管

(一)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风险及管理(次重点)

1.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2.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是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类型

(1)信用风险:

租赁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控制,要求交易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

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引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因金融租赁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

操作风险可以通过正确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

(3)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来自资产负债利率重定价期限错配及市场利率的变动。

金融租赁公司的外币业务还面临汇率风险。

(二)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重点)

1.目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对金融租赁公司建立起以资本监管为核心、适应金融租赁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

2.金融租赁公司应遵守以下监管指标的规定:

指标

标准

资本充足率

不得低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单一客户关联度

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全部关联度

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单一股东关联度

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

同业拆借比例

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多选题·2016年多选】根据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为包括()。

A.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为资本净额的40%

B.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为资本净额的40%

C.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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