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与县司法局三重一大管理实施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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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与县司法局三重一大管理实施方案汇编
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与县司法局三重一大管理实施方案汇编
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
我是××,出生于1963年4月,1979年入伍,1983年退伍后在县百货公司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县百货公司总经理、县招待所所长、县委接待科科长、县外经委主任,xx年元月被任命为计物委主任,xx年由于机构改革被任命为县发改委主任,xx年县直单位班子换届,被再次任命为县发改委主任。
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现就近两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
近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恪尽职守,与委领导班子一道,率领全委干部职工,扎实工作,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打好为人民服务的基础
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从实际工作中体会到,学习应该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才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才能有一个好的工作思路。
近两年来,按照党的xx大报告和“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我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
坚持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专题理论报告会,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定期组织委机关理论知识学习及专题讨论。
通过理论学习,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我本着虚心学习的态度,通过外出培训,向上级主管部门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自学钻研等多种途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了自己对工作的适应能力。
(二)认真分析把握县情,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科学的发展战略规划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近两年来,我组织委相关人员开展了大量和广泛的调查研究,在综合平衡,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分年度分解“xxx”计划的各项任务,编制了xx年、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为全县经济工作提供了依据。
同时,坚持“走下去、走上去、走出去”的原则,准确把握和科学分析县情,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高质量地完成了《××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县xx—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xxx”规划》等9个中长期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思路和依据。
(三)加大力度跑部进厅,多方争取国家投资
作为一个省级贫困县,要实现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单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外脑、借助外力、借助外资,我努力学习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把握国家资金投向,不失时机地抓机遇,不断加大上跑力度,跑市进省,跑部进京,把我县的项目和国家的政策对接,带着项目向国家、省、市发改委请示、汇报,求得理解、信任和支持。
通过我的努力,近两年来,我县共争取无偿资金3631.46万元,包括县法院审技大楼、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层司法所建设、饮水安全工程、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
目前,县中心医院已挤进国家计划笼子,有望争取国家资金xx万元,西部政策比较支持县方面,全省仅计划向国家申报10个县,我县在35个县的激烈竞争中,以位列第8位上报到国家发改委,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和社会发展司两个司长的表态支持。
争取到的这些项目,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四)立足项目建设,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
项目建设是我县经济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发改委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拟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综合全县实际情况,认真筛选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其中xx年39个,xx年40个)。
二是制定了年度《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考核标准,一抓到底”的管理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进行责任制考核,实现奖惩兑现,提高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抓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跟踪管理,协调服务。
我们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定期督查,及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并及时组织召开重点建设项目调度会,分析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
xx年来,全县重点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72亿元,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2。
(五)坚持依法行政,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为给基层、企业多办事、办实事,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我们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方法,尽量减少行政审批手续和不必要的限制,做到该简的简,该免的免,该取消的坚决取消,把行政审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发改委承担着项目审查、备案、审批、申报等职能,行使职能的过程,既是服务基层的过程,更是一个行政执法的过程,在审批项目时,我们着重从四个方面规范执法行为,把好“四关”。
一是把好产业政策关。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变通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严格把关。
二是把好规划关,对新上项目,需事先听取城建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城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三是把好环保关,所有新上项目必须以环保作为前提条件,否则不得审批。
四是把好土地关,在项目选址、用地标准、投资强度等方面配合国土部门严格把关。
(六)抓好巩退项目实施,促进贫困山区经济发展
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是国家为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而出台的新政策。
我们根据上级要求,于xx年初配合省林业勘测设计院完成了《湖南省××县xx-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分8年实施。
xx年12月份,国家下达了xx年度计划,项目总投资731.2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20万元,包括10个乡镇49个退耕还林村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四大类计划项目建设。
为充分发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作用,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县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多次深入乡村,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益。
目前,xx年度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已完成95的工程量,仅有部分后续产业项目因受季节性影响尚未完成。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退耕区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益,有力的推动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严于律己,积极推进廉政建设
廉政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我作为发改委一把手,深感责任重大,时常告戒自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廉政建设上不仅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更是以身作则,做出表率。
(一)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在日常工作中,我严于律己,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作为委里主要负责人,我坚持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从不到委里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和家庭支付的费用,从未收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贵重物品,从未利用各种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在各种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按规定办事,力行节约,不搞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搞特殊化。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xx年来,我建立健全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狠抓责任制的落实。
从工作分工起,就将党风廉政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成员,要求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了委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三)加强班子廉政建设
为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我每次逢会必讲廉政建设,经常提醒大家要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近两年来,本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出现任何违纪问题,保持了为政清廉的良好作风。
三、查找不足,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我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我也认识到,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时工作作风还不够实。
发改委工作点多面广,上要汇报衔接,下要协调服务,周末还经常加班加点,有时自己觉得比其它科局所做的工作要多,更辛苦,因而对工作在思想上有些松懈,一些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必须参加的会议和各类公务活动,我认为一些不重要的会议和活动,存在着请班子成员代会的现象。
此外,由于平时忙于应酬,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少,对一些项目的情况了解不够,如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只安排分管副职配合县畜牧水产局到项目实地了解情况,自己没有深入实地调研,仅根据分管副职的汇报和县畜牧水产局的意见确定了上报项目,特别是第一批项目,市里直接向分管副职打招呼要求增加了平福头邓某的养殖场项目,分管领导与县畜牧水产局商定后增加了该项目,待项目上报后才向我汇报,致使个别项目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部分养殖户意见较大,影响了一些项目的申报,我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对项目申报把关不够。
二是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的现象。
一直以来,我存在着发展改革工作主要就是争取项目的思想误区,把项目和资金争取多少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标杆,认为自己把项目争取回来了,就完成了任务,而对于项目的实施管理,自己过问较少,在思想上没引起高度重视,缺乏过硬的监管措施,导致了一些项目资金被挪用的现象发生,如五星岭白果脚村公路维修资金被挪用的问题。
为帮助该村解决公路维修缺口资金问题,xx、xx年分别安排该村以工代赈公路维修资金4万元。
项目建成后,我委以工代赈办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以工代赈办核准的工程量,该项目符合验收标准,我便签署了项目报帐的意见,随后村干部办理了资金结算手续,由于我本人没深入到群众中调查研究,被该村的村干部和在外工作人员偷梁换柱的手法所蒙蔽,导致该项目资金被挪作他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三是存在从项目单位提取工作经费的现象。
我县是省级贫困县,县级财政保运转都十分困难,每年县里预算我委的工作经费10万元,只能维持机关日常正常运转。
我委在项目争取过程中,存在着到有关单位提取工作经费的现象。
如在xx年争取县检察院侦技大楼项目和xx年争取县法院审技大楼项目上,当时全省公检法司项目竞争十分激烈,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在了解信息后,争取项目积极性十分高,并迅速展开了项目前期工作,“两院”主要领导还与我一同赴省进行了汇报衔接,了解到有争取的希望,但限于自身业务工作繁多,没有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参与跑项目,便主动提出由我委全权负责项目的争取,在项目争取成功后,按到位资金10的比例提取工作经费,经费从“两院”自有资金中解决。
我委为争取项目,多次赴省市发改委汇报衔接,分批从“两院”预借了工作经费用于项目争取,县检察院侦技大楼项目于xx年争取成功,县法院项目于今年9月争取成功。
检察院侦技大楼项目争取成功后,委财务室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按当初的承诺到该院对工作经费进行了结算;而法院审技大楼项目只在项目争取时向该院预支了3万元工作经费。
这种方式虽然是当初“两院”主动提出,并履行了有关报批手续,但仍在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的。
四是遵守县委有关纪律和规定存在不足。
对于县委的有关纪律和规定,我在思想上没引起重视,没能严格遵守,表现在:
在公务活动中有时存在宴请超标和接受吃请现象;休息空闲时存在打牌娱乐的现象;生活上有时存在公车私用和自己驾车的现象;对家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逢年过节,有时接受了他人赠送的土特产,如五星岭白果脚村为了感谢我对该村公路维修的支持,当年春节,送了我两担木炭、十多斤猪肉和一些野味。
针对上述不足,我将以这次述职述廉为契机,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特别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正确用权,秉公办事,进一步构筑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真正在思想上树起自重、自警、自立的自我防犯意识;要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调查研究有关民情、社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认真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监管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制度,又要营造方便群众办事服务环境。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委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行政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实行制度管人,做到“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四是清正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做到慎独、慎言、慎行,自觉防微杜渐。
从自我做起,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在项目审批和申报方面推行公示制,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
县司法局三重一大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对“三大一重”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三重一大”事项
(一)重大决策的内容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
2、需要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事项。
3、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和要求。
4、本支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
5、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工作目标、任务、规划。
6、本单位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7、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
8、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
9、应当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内容范围
1、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
2、股级干部的任免职务建议。
3、一股干部的轮岗交流、调整变动。
4、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惩以及推优评先的确定。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范围
1、本单位承担实施的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的安排。
2、本单位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
3、本单位经费根据县政府安排的年初预算、半年调整预算和年底决算,及时向班子成员、集体通报有关使用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范围
1、专项经费使用,大额办公经费(固定支出除外)开支,重大活动及会议经费的开支在5千元以上的。
2、固定资产的购置(批量采购10000元以上,单项采购5千元以上)的事项。
3、挂钩联系村的资金扶持事项。
4、其他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原则、实施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原则
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实施
1、重大决策
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应根据决策内容,由负责经办的股室提出初步设想和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于科级后备干部推选,若组织部门有相关要求和程序,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和程序办理,若无具体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对于本系统股级干部的任免,要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报人事部门批复。
对于一般干部轮岗交流、调整变动需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
对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年度考核、奖惩以及推优评先的确定,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和支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员,报人事、组织或有关部门批复。
3、重大项目安排
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负责经办的股室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或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其他“三重一大”事项需通过局长办公会或支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程序
1、议题确定
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根据议事规则和工作分工确定。
支委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凡“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要事先沟通。
列入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到重大项目投资、重大改革举措、整体规划等要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可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属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事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2、会议通知
会议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的有关材料同时送达。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改变议题。
3、会议人数
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局长办公会或支委会进行研究,原则上班子成员(支委委员)须全部参加,若遇个别班子成员(支委委员)一段时间不在岗的情况下,须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班子成员(支委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4、议题讨论
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全面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
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认真听取每名与会成员的意见,对于少数人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5、会议表决
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个表决。
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其中,涉及干部人事事项的,执行相关规定)。
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决。
所形成的决定涉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必须按工程建设程序和要求办理。
涉及干部任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办理。
6、决策实施
会议作出决议后,按照分工,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对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
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四、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会议时,提前把会议的时间、讨论的议题、决策的事项报告县纪检组。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追究
凡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告“三重一大”事项,不接受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的,发现一次由县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书面责成其整改;发现两次由县纪委、监察局通报批评,计入年终考核;三次以上由县纪委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其纪检监察年终考核评先资格,对其单位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重点检查。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按规定事项、范围、程序决策的,造成领导集体决策失误的。
2、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化整为零使用大额度资金、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行为的。
3、向会议提供虚假情况造成错误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故意违规执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中,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有关秘密、个人隐私,给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造成损失的。
5、在执行决策中发现决策失误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6、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所)负责人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要将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股室(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主动支持和督促具体负责人开展工作,为制度贯彻执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严格执行程序。
凡列入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严格责任追究。
各股室(所)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按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不按时报、干扰或阻挠如实报告或请示的,将视情节轻重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规避监督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决策过程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不按决策执行而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以及引发严重社会矛盾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