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1.5
1.5
1.5
适用的0型圈mmxmm
34.7x2.65
43.8x3.1
43.8x3.1
40.9x2.65
双空心杆长度L±50mm
500,1000,2000,4000,7800,8000,8250,8500,8750,9000
注:
括号内0型圈为内径x截面直径。
4双空心抽油杆内杆
4.1双空心抽油杆内杆材料和规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双空心抽油杆内杆材料和规格
规格
SKG38
SKG42(42Q)
SKG46Q
SKG50
内杆规格①x3,mmxmm
16X0.8
19x1
23x1
23x1
内杆材料
304
304
304
316
隔热层厚度,mm
2
2.5
3.5
3.5
护套管规格①x3,mm
19X0.4
25x0.4
31x0.4
31x0.4
法兰规格x厚度,mm
M13/4x8
M17/8x8
M2X8
M21/8x8
法兰端轴伸长度士1mm
12
12
12
12
4.2内管按外管长度减去(5士1)mm定尺,两端进行倒圆角加工,用19(23)-0.02-0.10mm标准
模口作缩口处理,其长度不少于25mm
4.3内杆的一端应焊有支撑法兰,法兰应用氩弧焊接,严禁假焊、穿孔、塌陷和夹渣。
4.4焊接的法兰一端轴伸端长度应为(12士1)mm
4.5内管在作隔热处理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小于9MPa保压1min不应有压降和渗漏。
4.6内杆的隔热层应均匀平整,不应有大于5X5mm凹坑,非法兰端应留有25mm光面,不应粘有
各种胶类。
4.7装入护套管应到位,不应与法兰留有空位。
5成品组装
5.1按顺序把对应的内管从内螺纹端装入并旋紧,测量法兰平面至螺纹端面深度为(64士0.5)
mm
5.2在公螺纹端的内孔螺纹里用专用的扳手定位好螺母,不应高于公螺纹端面,凹陷不应大于
1mm
并检查两道O型圈是否齐全。
6技术要求
6.1C级、D级和H级的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的外材料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6.2对于制造双空心抽油杆的材料应由正规厂家生产,并随货同行有材质报告单和产品合格证,
空心杆体必须冷轧加工,并进行无损伤检验,探伤检验按照GB/T7735进行。
6.3每批材料入库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学分析,化学分析应按GB/T223进行。
6.4每批材料入库前应对力学性能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试样按GB/T3077取样。
6.5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体圆柱度偏差不应大于0.25mm,杆体全长任意
1000mm内的直线度对于杆体不应大于2.0mm。
6.6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的纵向不应有裂纹,不应有大于0.5mm深、5mm
长
的折叠、沟槽、夹渣等。
6.7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的横向不应有裂纹,不应有大于0.3mm深、5mm
直
径的凹坑。
6.8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杆的焊缝处内、外飞边不应高岀杆体0.5mm杆
体与杆
头的同轴度不应大于0.5mm。
6.9焊缝和焊接热影响区的抗拉强度应符合相应级别的力学性能指标。
6.10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的外杆的密封试验压力,SKG5(规格不应低于
31.75MPa,其余规格不应低于25MPa
6.11双空心抽油杆、双空心短杆及双空心光杆外杆应进行整体拉伸试验,拉力为该材料屈服点的
95%,伸长率不应大于0.1%。
6.12双空心抽油杆内杆在通入95C热水5分钟后,内外温差应》7°Co
7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7.1双空心抽油杆的检验
7.1.1双空心抽油杆的检验项目见表5o
表5双空心抽油杆的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尺寸检验
3.5
7.1.4
V
V(抽检)
2
形位公差
6.5
7.1.4
V
V(抽检)
3
螺纹精度
表3
7.1.5
V
V(全检)
4
力学性能
3.1
7.1.6
V
V(抽检)
5
密封性能
6.10
7.1.7
V
V(抽检)
6
整体强度
6.11
7.1.8
V
V(全检)
7
表面质量
6.66.7
7.1.4
V
V(抽检)
表5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8
装配精度
5.15.2
7.1.9
V
V(全检)
9
热传导性能
6.12
附录A
V
V(抽检)
7.1.2双空心抽油杆抽样按每个包装(5X5=25根)抽取2根进行,其中1根不合格既为不合格。
7.1.3出厂检验按表4进行,检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整个包装进行返工,若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
予以验收,返工三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废品处理。
7.1.4双空心抽油杆的尺寸检验,形位公差和表面质量按SY/T5550相关条款进行。
7.1.5双空心抽油杆的螺纹精度检验按SY/T5029和SY/T5550的要求进行。
7.1.6双空心抽油杆的力学性能检验,截取整体试样400mm长,两端内孔嵌人芯棒,用1000KN
试
验机进行检验。
7.1.7密封试验取双空心抽油杆两根对接后,配用标准接头,用》31.75Mpa的试压泵以水或油
为介质,SKG50规格升压至31.75Mpa,其余规格升至25Mpa。
7.1.8整体强度试验,把焊接完成的每根双空心抽油杆丈量尺寸,以mm为单位,做好记录,装
入自制的整体杆拉伸试验机内,逐渐升压规定值,保压1min,泄压后再测量尺寸,伸长不超过
0.1%为合格,超长的把两端螺纹截掉,重新调质处理。
7.1.9装配精度由专职检验员进行,达到5.1和5.2要求为合格,不合格的重新返工。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双空心抽油杆的标志应打在外螺纹端扳手方平面上。
8.1.2标志内容包括:
生产厂名、厂址、双空心抽油杆的代号(SKG、杆体的外径X壁厚(如42x5.0)、
强度等级(如D或H)、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
8.2包装
8.2.1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杆的内外螺纹应涂有中性防锈油脂,装好O型圈,双空心抽油杆的
杆体
上应涂有防护涂层,双空心光杆的杆体上应涂有中性防锈油脂,并用塑料薄膜袋套装。
8.2.2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的两端的内螺纹和外螺纹上应带有防护丝堵和防护丝帽。
8.2.3双空心抽油杆每25根为一个包装,分5根X5层,层与层之间用木质或硬胶质板条垫隔,
外用钢质框架包装,每个包装框架数不少于三个。
8.2.4每个包装的两端包装框架上应栓有合格证标签,标签上应标明品名,规格,支数X长度,
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检验员签名(章)。
8.3贮存
8.3.1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应按不同规格,等级和长度分别贮存。
8.3.2双空心抽油杆和双空心光杆严禁露天存放,注意通风防潮,杆体不得接触地面,并远离腐
蚀性物
体。
8.3.3包装的双空心抽油杆堆码高度不得高于四个包装高度,并要求对齐对正。
严禁歪斜。
8.4运输
8.4.1运输双空心抽油杆的车辆的车箱长度不得小于双空心抽油杆的长度。
不得外露以防弯曲。
8.4.2运输车辆应有防雨器具,并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8.4.3装卸过程中严禁弯曲和磕碰,注意保护好两端螺纹不受损伤。
同轴式双空心抽油杆循环加热地面装置
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同轴式双空心抽油杆循环加热地面装置(以下简称加热地面装置)的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热地面装置的生产和检验。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T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2516-2003
GB/T5657-1995
GB/T8163-1999
GB/T13306-1999
GB/T10544-2003
普通螺纹极限偏差
离心泵技术条件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标牌
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GB/T2828.1-2003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
样计划(ISO6508-1:
1999,IDT)
JB/T7985—2002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
5型号和基本参数
5.1型号
示例:
X—RQ—85为X公司组装生产,气体燃料,最大热负荷为85kW的加热地面
装置。
5.2基本参数
加热地面装置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型号
RT—RQ(SW—85
热水温度,C
<120
最大工作压力,MPa
2.5
最大循环水量,m/h
2.8
最大输岀热功率,kW
85
最大燃气用量,m/h
10.5
最大颗粒质生物燃料用量,kg/h
22.8
热效率,%
>85
噪声,dB(A)
<70
4制造技术要求
4.1产品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如需更改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2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包括零部件)进厂后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当图样规定的原材料需要更改时,允许用其性能不低于原设计材料性能的材料代用,但使用前必须办理代
用手续。
4.3轻型多级离心泵
轻型多级离心泵的过流部件应全部用不锈钢304制造,长期工作温度》120C,选用外置式
机械密封式的QDLF2-260型,满足2.8m3/h的流量和(1.5〜2)MPa压力。
其它指标按GB/5657-1995验收。
4.4储液罐
储液罐的容积160L,选用钢质内外搪瓷结构。
顶端必须留有等压呼吸孔。
内外表面搪瓷要
均匀,无掉瓷和麻孔现象。
罐体有进水口、岀水口和排污口,罐体上有长度不小于400mm的磁翻
板液位计,观察距离不小于10m罐体外层做好保温处理,保温层厚度不小于10mm外包铝箔层。
4.5缓冲罐
缓冲罐的容积严禁大于5L(压力容器规定25L)。
并且为球型设计,钢质结构,壁厚不小于
5mm应有进液口、岀液口、测压孔和排气阀。
缓冲罐用前必须经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6.3MPa
4.6加热器
4.6.1加热地面装置优先选用燃气加热器,在没有可燃烧气体的情况下,可选用生物质颗粒燃料
加热器。
4.6.2加热器的热载体循环通道(过水部件)材质为35CrMoA的无缝钢管制造,壁厚不小于3.5mm,
内径为(35士0.5)mm结构为双层螺旋管设计,每层螺旋管的容积为(24±0.5)L。
最大工作
压力3MPa。
4.6.3燃气加热器
4.6.3.1燃气加热器的燃气能适用套管气、天然气、煤层气、液化气、瓦斯气等气体燃料。
4.6.3.2燃气加热器的技术性能按户外设计,具有防风性能(全方向6级以下风力不影响正常
燃烧)。
463.3燃气加热器的燃气管路应装有燃气调压器(阀),燃气调压器(阀)的进口在(0.02-
2)MPa的燃气压力下加热器应能正常工作,燃气调压器的额定流量应》5mi/h。
4.6.3.4燃气加热器的燃烧器装有电子连续点火装置,停气后再恢复送气能可靠的点火燃烧。
4.6.3.5燃气加热器的燃烧器能自动控制,与控制箱内的温度显示控制仪表同步显示。
4.6.4生物质颗粒加热器
4.6.4.1做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原料为可再生能源,且为农林副产品,主要有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木枝叶、木屑等。
464.2生物质颗粒加热器的燃料舱容积不小于0.8m3,填充一次燃料可连续工作24h以上。
4.6.4.3生物质颗粒加热器的燃烧器能自动控制,与控制箱内的温度显示控制仪表同步显示。
4.6.4.4生物质颗粒加热器设有熄火和故障报警装置,在发生故障和熄火时能及时提醒职守人员。
4.7控制系统
4.7.1控制系统能实现对热载体的给、回液温度显示,给液恒温控制,循环泵启停,鼓、引风和给料调速(只适用生物质颗粒加热器)。
整个控制系统组装在一防护型开关箱内,防雨设计,允许室外露天使用。
4.7.2控制箱内设有总电源开关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7.3控制箱内的温度指示控制仪选用数显式,显示范围满足(0〜120)C,全量程内测量误
差W2°CO
4.7.4温度指示调节仪的设定温度与继电器开关温度误差W2Co
4.8配套零部件
4.8.1图样中未注公差按GB/T1804-2000中的皿级加工。
4.8.2零件的热处理按图样要求的方法进行,其硬度值符合图样要求。
4.8.3零件的螺纹按GB/T2516-2003中的6H或6h级加工。
4.9组装
4.9.1组装用的零部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
4.9.2零部件组装前,必须清除毛刺、铁屑和赃物,密封面不允许有如划伤、碰伤和裂纹
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钢件表面必须进行磷化处理。
4.9.3加热器装配前对热载体循环通道进行预循环清洗,然后用电动试压泵逐渐升压至3MPa,
稳压5min,不得有渗漏和泄压现象。
4.9.4密封试验:
加热地面装置在厂组装后,循环系统用软化水试水压3MPa,稳压5min,整个
系统无渗漏。
4.9.5强度试验:
循环系统用软化水试水压5MPa稳压5min,整个系统无渗漏,试验后钢体零
件无永久性变形,其它件无损坏。
5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5.1试验方法
5.1.1外观检验,目测,零部件表面有无划伤、碰伤、毛刺、裂纹等缺陷。
5.1.2尺寸检验,用长度计量器具和数显游标卡尺进行测量,误差按图样规定。
5.1.3螺纹检验,用符合要求的螺纹规检验,通端(T)应能顺利通过,止端旋入不的超过两圈。
5.1.4轻型多级离心泵,按GB/T5657-1995离心泵技术条件验收合格后,用电动试压泵进
行密封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3MPa,并稳压5min,无渗漏为合格。
5.1.5密封性能检验,用水压试验法。
先对加热器和缓冲罐单独做密封试验,试验方法用电动
试压泵逐渐升压至3MPa和6.3MPa,稳压5min,无渗漏为合格。
合格后再将整套装置组装,整个循环系统进行密封试验。
试压介质为软化水,试验压力为3MPa稳压5min,整个系统不渗漏。
5.1.6强度试验按照4.9.5条款
5.1.7整体地面桥架装配完成后,连接好控制阀门和压力表、流量表。
慢慢开启循环泵阀
门调整循环流量,符合表2要求为合格。
表2
流量,m/h
1
1.2
1.6
2.0
2.4
2.8
取大扬程压力,MPa
2.32
2.28
2.14
1.98
1.79
1.58
5.1.8噪声用声级计测量,压力用压力表测量,液体流量用液体流量计测量,气体流量用气体流量计测量。
5.1.9温度校对用误差0.5级的标准玻璃温度计和被测仪表放入同一恒温槽内,升温对比测量。
5.2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5.2.1岀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螺纹、流量、压力、温度和密封试验。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
厂检验。
检验中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则判该台产品为不合格品。
5.2.2型式试验
5.2.2.1型式试验为标准中的全部要求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产品正常生产时,每隔一年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2每批产品按10%抽检,每批抽样不得少于2套,如果检验中有一套指标不符合本
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检,当检验结果仍有一套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即判定整批
产品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6.1.1加热地面装置应安装铭牌,其尺寸应符合GB/T13306-1999的规定。
铭牌应安装在加热
器上。
6.1.2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型号;
b)产品名称;
c)主要性能参数;
d)出厂日期;
e)执行标准编号;
f)出厂编号;
g)制造厂名;
h)制造厂址。
6.1.3加热地面装置(含配套机组在内)的出厂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出厂合格证;
b)操作维护说明书;
c)安装技术要求;
d)必要的图样和备件图(按合同规定的供图清单提供);
e)合同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图样。
6.2包装
6.2.1各总成分别用塑料膜包裹后,再用木箱包装。
木箱中间位置应有如下标识:
a)产品规格型号;
b)数量;
c)重量;
d)生产日期;
e)制造厂名;
f)厂址和防雨标志。
6.2.2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其外表面的中间位置应喷字标记:
a)公司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6.3运输
在运输时,应使用大于产品尺寸的车厢装运,且应采用吊具慢吊慢放的方式,防止碰伤,车辆应有防雨装置。
6.4贮存
加热地面装置禁止露天存放,贮存场地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产品的有效贮存期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