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卫生检疫信息监测预警应急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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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卫生检疫信息监测预警应急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境卫生检验检疫

【卫生检疫监管工作】2006年,国际传染病流行态势复杂多变、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渠道增加、出入境人员数量逐年扩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种突发性事件接踵而来,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在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卫生检疫监管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执法把关水平,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能力,严格规范管理,完善检疫监测体系,建设海陆空全方位的安全防御网络,既严进,又严出,疫病疫情检出率大大提高,口岸卫生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完善口岸应急反恐管理机制,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工作能力

在积极应对口岸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卫生检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初步不断完善,为维护口岸卫生安全提供了机制上的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检验检疫系统共制订预案142个。

2006年,针对新疆检验检疫局报告的鼠间鼠疫疫情,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亲赴阿拉山口口岸进行具体部署。

2006年,全系统共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66起,比2005年增长50%。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完善口岸反恐应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系统应急反应工作。

各直属局、分支局建立和完善了口岸反恐组织指挥体系和专家队伍,并按照《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了技术装备,加快了实验室建设,加大了演练力度,反恐职责更加明确,机构更加健全,能力不断提高。

系统上下多部门及国际协作联合反恐工作有了新进展,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组建了“特大型港口计划”专家组,为中美会谈准备了技术口径,并与美国能源部就实施《关于合作防止非法贩运核及其它放射性物质的谅解备忘录》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在重点口岸实施核和放射性物质监测。

北京、新疆等检验检疫局建立了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反恐合作机制,深圳检验检疫局参加了国家反恐办组织的“长城3号”的联合演习,全系统应对口岸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国际卫生条例(2005)》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进程

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简称新《条例》)将于2007年6月15日正式实施。

2006年10月8日国务院决定新条例适用于我国。

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新《条例》的实施意见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外交部共同上报国务院,商定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为执行新条例的口岸主管当局。

一年来,全系统加强了对新《条例》的学习贯彻,举办了新条例宣贯培训班,编印了《<国际卫生条例>(2005)解读》等业务资料,为新条例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准备工作。

为适应国际公共卫生新形势,作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国务院将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改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始终认真贯彻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和要求,坚持严谨、科学的原则,通过组织系统内卫生检疫和法律专家召开研讨会、向检验检疫系统征求修改意见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反复推敲,悉心总结,先后经过十次修改,并将修改讨论稿交有关部委征求意见,为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打下了重要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口岸查验工作,建立疫情风险评估、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

2006年,人禽流感、鼠疫疫情继续蔓延,基孔肯亚病出现大规模流行,日本发生严重的“诺瓦克”传染性胃肠炎疫情,非洲的马尔堡、埃博拉流行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复杂的疫情形势,各级检验检疫机构严密监测,及时预警,快速反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进一步巩固了防控措施。

规范出入境人体标本的管理,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了入境环保微生物的符合性检验工作。

2006年全系统共检疫查验出入境人员3.5亿人次,比2005年增长22%;交通工具2066.1万架(艘、辆)次,其中航空器37.2万架次,船舶50.2万艘次,列车52.3万列,汽车1907.5万辆次,其他交通工具28.9万架(艘、辆)次;发放就诊方便卡13052份,查验集装箱3308.4万箱,行李304.3万件,尸体棺柩骸骨1893份;处置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出入境人员25048例;特殊物品共4142批次。

在加强口岸查验工作的同时,将传染病疫情防控通知以警示通报的形式发布,并明确了有效时限。

针对WHO报告疫情,2006年共发布疫情防控公告10个。

根据口岸发现的登革热等病例情况,发布警示通报6个。

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保健中心规范化管理,加大口岸传染病监测力度

2006年,经严格考核又有35个保健中心达标,使总数达到了167个。

通过动态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了保健中心不断发展。

加快保健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35个直属局保健中心全部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和ISO/IEC17025实验室认可,江苏检验检疫局各保健中心还通过了IEC17020认证。

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贯彻《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各类疫苗、试剂等产品实行资格准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在全系统启用了新的《国际旅行卫生健康检查证明书》和新的体检预防接种专用章,并向各驻华使馆备案。

继续推动保健中心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开拓社会体检服务,积极参与国际旅行者医学救助(IAMAT)等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了“重点口岸重点人群艾滋病监测”的合作项目,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6个直属局参加了相关培训、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通过与外事、经贸等部门协调,加强了对出国劳务、留学等高危人群的传染病监测工作。

2006年,全国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共对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21.5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8%;发现患有疾病11147人,比2005年增长11%。

其中HIV感染者659人,比2005年增长12%,性病2890人,结核病589人,肝炎6776人,其他疾病207人。

实施预防接种103.4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3%。

五、进一步加强口岸卫生安全控制,巩固口岸卫生安全屏障

2006年,口岸卫生安全控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深入贯彻《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确保口岸食品安全。

全面开展口岸环境因素卫生监测工作,为改善口岸环境卫生提供了科学依据。

继续开展国际卫生机场创建工作,广州白云机场和成都双流机场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考核,深圳宝安机场顺利通过复检,济南姚墙机场加快了创建步伐。

同时,还积极探索国际卫生海港的创建模式。

“创卫”工作为改善口岸对外形象、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扎实开展口岸媒介监测,努力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在2001-2005年口岸本底调查,基本摸清全国各口岸的医学媒介生物本底情况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向媒介携带病原体的分离、分子生物学检测和基因分析技术的发展上,实现了医学媒介生物监测控制能力的新突破。

宁波局从来自荷兰、秘鲁、墨西哥集装箱中成功截获我国大陆未见报道的外来蝇种——次生锥蝇。

首都机场局、新疆局分别在国际航班中捕获活鼠,并将信息及时提供给外交、商务等部门。

广东新会局与中山大学合作进行病媒生物的分子生物学研究,获取了11种蝇类的COⅠ和COⅡ基因序列。

黑龙江绥芬河、黑河局在蜱监测工作中,检出莱姆病、人埃立克体、人巴贝西原虫、森林脑炎、斑点热群立克次体5种病原体,其中“人巴贝西原虫”属于我国新发现人传染病病原体。

内蒙、吉林、福建、浙江、天津等局也开展了多种类型的媒介携带病原体检测工作,为虫媒传染病的防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2006年共颁发除鼠/免予除鼠证书11565张,同比增长4%;船舶卫生证书11438张,同比增长94%;发现传染病媒介生物1124.8万只。

为进一步减小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卫生处理工作安全和质量自查与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制订了《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并在江苏太仓组织各直属局进行了正式演练。

进一步规范药品、器械的供应、采购工作,制订了药品器械评审管理办法,对11个生产经营单位的13种产品进行了使用前评审,杜绝了不良产品在口岸卫生处理工作中的应用,保证了卫生除害处理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全年共进行卫生处理4.1万批(架、艘、辆)次,比2005年增长202%,其中消毒1.2万批次,杀虫1.9万批次,灭鼠1万批次。

六、进一步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提高了执法把关能力

组织演习、加强培训和开展技术比武,提高队伍战斗力。

2006年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组织演习演练37次,参加演练人员1518人,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2006年6—9月,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在南京和福州举办了全系统医学媒介生物快速鉴定技能竞赛和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因素卫生快速监控竞赛。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2006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0个(期),参加培训人员达2991人。

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吉林检验检疫局、江苏苏州检验检疫局和无锡检验检疫局的艾滋病确证实验室通过了卫生部的考核验收,全系统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达到16个。

164个检测实验室通过了能力验证。

广东检验检疫局的P3实验室顺利通过考核取得生物安全认可证书。

深圳保健中心PCR实验室通过了卫生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技术验收。

部分实验室陆续开展了人禽流感、登革热、鼠疫耶尔森菌和疟疾等检测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

国家质检总局开发的全国口岸卫生应急信息管理数据库和卫生检疫电子监管项目中的4个系统在全国正式投入使用。

深圳、广东、厦门等检验检疫局应用“旅检口岸红外视频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对旅检现场情况进行有效动态监测;山东检验检疫局利用“AIS”监控系统首次对入出境船舶实现了实时远程监控;福建检验检疫局开发“医学媒介生物远程鉴定及预警系统”,实现医学媒介生物远程鉴定。

宁波检验检疫局全面运行“宁波电子口岸出入境船舶网上申报系统”和“出入境口岸电子监管视频监控系统”。

通过建设电子信息化平台促进了卫生检疫各项工作,使得监控措施更加严密,信息传递更加及时,统计分析更加准确,服务企业更加高效。

加强科技创新和行业标准制订工作。

对全系统申报2007年科研项目进行了专家组论证,推荐项目共30个。

在2005年科技兴检奖评选中,卫生检疫专业共获奖1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3项,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在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方面,完成了26个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审定工作,其中22个项目通过了审定。

2006年共制(修)订了卫生检疫行业218项,其中已实施195项,已发布未实施13项,已制订未发布10项。

七、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圆满完成国际政治活动卫生检疫监管工作

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越南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与越南卫生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边境卫生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

还组织专家积极参加艾滋病防治、国际交通运输、辐射防护等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

北京、上海、广州等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为中非论坛北京峰会检疫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检疫任务。

访问了位于加拿大的国际旅行医疗救助协会(IAMAT),就IAMAT与我国检验检疫系统国际保健机构的合作与交流进行了交流,进一步密切了协作。

广西检验检疫局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山东检验检疫局为中国-俄罗斯军事演习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卫生检疫服务,受到好评。

为做好2008年奥运会期间卫生检疫工作,北京、天津、山东等检验检疫局制订了严密的工作方案,不断总结经验,积极主动探索,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做好积极准备。

(赵阳)

【卫生检疫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卫生条例(2005)》宣贯工作,加快了《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进程。

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07年6月15日正式实施。

国务院已于2006年10月8日决定新条例适用于我国。

为做好新条例的宣贯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调,拟定了贯彻新条例的实施意见,并由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外交部共同上报国务院。

质检总局及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为执行新条例的口岸主管当局。

(朱兆银)

【制订和印发卫生检疫“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6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十一五”口岸卫生检疫发展规划》。

该规划全面贯彻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检疫事业发展全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制订了“十一五”时期卫生检疫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系统卫生检疫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朱兆银)

【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积极应对口岸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卫生检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初步不断完善,为维护口岸卫生安全提供了机制上的保障。

质检总局和各级检验检疫系统共制订预案142个。

2006年,各检验检疫局积极落实各项预案,有效、科学应对了一系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王春洁)

【口岸反恐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根据2005年国务院批准总局印发的《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处置预案》,起草了《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处置预案》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检验检疫系统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等指挥领导体系。

与卫生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邮政局和国家环保局等部门初步建立了应对与处置口岸突发公共卫生和恐怖袭击事件合作与协调机制,并确定了联络人。

为贯彻国务院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开发了口岸卫生应急信息管理数据库。

(王春洁)

【口岸能力建设】根据口岸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和WHO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要求,为提高口岸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人员赴广西、福建、江苏等口岸就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进行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口岸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口岸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口岸卫生检疫查验对象的不同,对开展卫生检疫查验和应急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人员要求进行了详细列举和描述,明确了开展口岸卫生检疫查验和应急工作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的要求。

(王春洁)

【口岸人禽流感防控】截至2006年11月1日,全球人禽流感病例总数已达256例,死亡152例,其中我国21例,死亡14例。

为做好口岸禽流感防控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口岸防控人禽流感等传染病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同时,就各检验检疫局防控人禽流感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摸底调查。

并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使用<就诊方便卡>有关事项的通知》,与香港卫生署共同签署了《关于两地应对流感大流行口岸卫生检疫合作行动方案》,参加香港卫生署组织的航空界应对流感大流行研讨会和应对演习。

参与我国政府组织的禽流感世界捐资大会,制订质检总局的资金需求计划。

参加了由澳大利亚政府主办我国等有关国家参与的APEC禽流感防控演习。

此外,还参加卫生部组织的禽流感大流行研讨会,展现中国检验检疫工作成绩,同时学习禽流感防控的先进经验。

(王春洁)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监管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下发了《关于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为规范出入境人体标本管理,由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制订并印发了《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2006年8月1日开始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环保用和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微生物进出口环境安全及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环保总局共同起草了《关于环保用和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微生物进出口环境安全及卫生检疫管理的操作规程》。

(许凤)

【国内外疫情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针对WHO报告的苏丹和安哥拉的霍乱疫情、肯尼亚和尼日尔的流脑疫情、毛里求斯和印度等5国的基孔肯雅病、土耳其出血热、刚果肺鼠疫、科特迪瓦黄热病、柬埔寨等9国禽流感疫情,国家质检总局共发布疫情防控公告9个。

根据从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印度输入疟疾病例,以及柬埔寨、缅甸输入登革热病例情况,发布警示通报6个。

为了进一步规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执法依据,统一口岸依据疫情信息实施卫生处理等卫生措施的执法标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口岸卫生处理执法依据的通知》。

(王春洁)

【口岸艾滋病防控工作】2006年检验检疫系统对110.7万名出入境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监测体检,检出HIV病毒感染者659例,较2005年同期增长12.5%;圆满完成2006年质检总局支持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任务,为国务院3年规划的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协议,在重点口岸对入境的重点人群加强艾滋病监测工作,得到了中国CDC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好评;对质检总局发布的艾滋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修订和补充,起草了《口岸艾滋病防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检验检疫系统在口岸进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内容和做法。

(梁利波)

【加强储备有效应对禽流感疫情】 针对世界禽流感疫情的严峻态势,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协商,将1386人份预防禽流感药物“达菲”调拨至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药物储备,降低了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感染禽流感病毒的风险,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能力,确保口岸做好禽流感防治工作。

(梁利波)

【保健中心规范管理】 继续做好保健中心资质准入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系统内专家开展第三批、第四批保健中心考核,截止2006年底,全系统考核达标保健中心已达167个;设计、启用了新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调整了出入境体检项目,并就此照会各国驻华使馆;制订下发《关于加强保健中心业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保健中心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整个业务工作流程;在各直属局保健中心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IEC17025实验室认可工作,全系统35个直属局保健中心全部通过了认证认可,促使保健中心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梁利波)

【实验室建设】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吉林、重庆、苏州和无锡4个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验收考核,截止2006年底,全系统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已达17个。

大力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对卫生检疫实验室质量控制进行考评,分别对166个实验室进行职能考评和能力验证工作,进一步确保了各卫生检疫实验室工作质量。

(梁利波)

【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演习】 2006年1月9日,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举行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综合演习。

质检总局、民航总局、海关总署、卫生部、上海市政府、香港卫生署和全国35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席会议的代表观摩了演习。

此次演习进一步提高了检验检疫系统处置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对于预防和控制空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旅客旅途飞行健康安全,维护口岸畅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梁利波)

【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 2006年,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在对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等实施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上报医学媒介生物信息26365条,发现各种媒介11247926只,其中鼠类2251只、蚊类150775只、蝇类8492131只、蟑螂2138190只、蜱类1068只、螨类4613只、蠓类7227只、蚤类200100匹、其他251571只。

截获的媒介分别来自132个国家或地区,涉及口岸203个。

其中典型案例有:

北京、新疆检验检疫局分别在入境国际航班中捕获活鼠;宁波检验检疫局从来自荷兰、秘鲁、墨西哥等地集装箱中捕获我国大陆未见报道的外来蝇种-次生锥蝇;山东检验检疫局在入境船舶中捕获山东口岸未见分布的外来蚊种-埃及伊蚊;新疆检验检疫局在口岸发现新疆未见分布蚤种-适宜怪蚤和印鼠客蚤等。

18个检验检疫局开展了病原体检测,其中生物携带病原体检测项目18项,机械携带病原体检测项目22项。

(曹鑫)

【口岸食品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口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2006年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管理、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许可管理、对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实行风险分析和分级管理。

为了确保《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制订印发了《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补充说明》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宣贯培训。

(曹鑫)

【口岸室内环境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监测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提高口岸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口岸室内环境微小气候监测工作水平,国家质检总局举办了两期全系统口岸室内环境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监测培训班,为此组织系统内专家编写了口岸室内环境微小气候监测培训教材,共来自33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113名卫生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

(曹鑫)

【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 国家质检总局对2001—2005年全国131个口岸的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初步掌握了131个口岸范围内的八类医学媒介生物的本底总体情况,摸清了口岸八类医学媒介生物的种类分布,为口岸的医学媒介生物控制和对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外来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奠定了基础。

2001—2005年131个口岸媒介本底调查总体情况:

鼠类19属39种,蝇类74属208种,蚊类8属87种,蜚蠊9属18种,蚤类25属47种,螨类10属32种,蜱类5属16种,蠓类2属34种;5个口岸发现新纪录物种鼠类1种、蝇类18种、蚊类2种。

(曹鑫)

【举办医学媒介生物快速鉴定和标本制作技能竞赛】 2006年7月14-15日,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在江苏举办了医学媒介生物快速鉴定和标本制作技能竞赛,全系统共有29个直属检验检疫局58名选手参加竞赛,并派领队和其他人员前往观摩。

竞赛共分理论知识、图片鉴定、实物标本鉴定和标本制作四个项目。

(曹鑫)

【口岸室内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监测技能竞赛】 2006年9月9-10日,在福建举办了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口岸室内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监测技能竞赛,全系统共有27个直属检验检疫局54名选手参加竞赛,并派领队和其他人员前往观摩;竞赛共进行了温度、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等十个项目的竞赛,共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曹鑫)

【国际卫生机场创建活动】 2006年4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通过了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考核验收,认可白云国际机场为“国际卫生机场”并签署了备忘录。

2006年12月4日,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通过了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考核验收,认可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为“国际卫生机场”并签署了备忘录。

通过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活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传染病综合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在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展示出监管严密、机制健全、设施先进、服务优良的全新面貌。

2006年12月6日,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也顺利通过“国际卫生机场”复检的考核验收,再次确认为“国际卫生机场”。

(曹鑫)

【口岸卫生处理安全检查】 2006年6月15-26日,6月28日-7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分二批对全系统开展了卫生处理自查和互查工作。

此次活动共检查了34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卫生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辖区内的51家卫生处理单位。

通过自查和互查确保了口岸卫生处理安全,卫生处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到位,卫生处理各个工作环节安全环保并消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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