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办64号.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372287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1.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政办64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水政办64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水政办64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水政办64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水政办64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政办64号.docx

《水政办64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政办64号.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政办64号.docx

水政办64号

 

水政办〔2017〕64号

关于印发水磨沟区质量强区实施纲要

暨质量强区战略2017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

《水磨沟区质量强区实施纲要暨质量强区战略2017年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4日

水磨沟区质量强区实施纲要暨质量强区战略2017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部署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强区实施纲要暨质量强市战略2017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219号)要求,以质量促转型、促发展、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水磨沟区质量强区战略,全面提升全区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供给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防止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发生,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力争培育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1个;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包括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和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地产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办结率达到90%;水利小型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旅游业游客满意度达到82%;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结案率达到97%;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抽检合格率达到95%;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0.55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以上;确保我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强化脱硝设施监管,确保电力行业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

有效控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农林水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水务局)、文化体育旅游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产品质量。

1.提升农牧林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对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品、食用菌等农产品的例行监测。

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到的产品和相关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

针对重点区县、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1-2次专项监督抽检。

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活动。

以农产品品牌协会为核心经营主体,组织、引导、帮助和吸纳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涉农机构开展品牌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对全区果树的病虫害防治均使用无公害农药,确保安全用药,普及绿色防控。

开展“新疆好粮油行动计划”,加强对小麦、玉米、稻谷等新收获及库存原粮质量安全监测和品质测报。

(区农林水牧局、林业园林管理局、商务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农村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民族药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禁用药物、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监督抽检,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中掺假、假冒、虚假宣传、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违法行为整治。

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行为。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扩大“明厨亮灶”的覆盖面。

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治理,加大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专项整治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3.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

重点做好妇幼用品、学生用具、建筑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家具、新兴消费品、节能环保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业、产品的质量提升,力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

(二)提升工程质量。

1.推进数字化工地建设。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加大数字化工地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

通过大数据平台,全面收集、管理和利用工程质量安全关键数据。

通过现场视频监控、关键岗位履职记录仪、建筑工人实名记录仪等设备有效采集实体质量安全状况和人员履职情况,逐步实现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状况全记录、可追溯,逐步建立企业和人员质量安全信用档案。

(区建设局(水务局)牵头负责)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探索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创建样板引路和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示范项目,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和分户验收制度,利用数字化工地逐步实现分户验收信息化。

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和新材料。

重点鼓励发展钢结构、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相关新技术、新产品。

(区建设局(水务局)牵头负责)

3.推进靓化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不断提升市政市容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水区市政道路的服务功能,为市民创造更为宜居、宜游、宜商、宜学、宜业的环境。

(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负责)

(三)提升服务质量。

1.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开展A级景区创建工作,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开发旅游新产品。

加强景区标准化建设,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示范企业和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创建活动;举办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实施“名导进课堂”工程;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宣传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开展2017旅游服务诚信年活动;开展旅游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牵头负责)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顿,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

到2017年底,完成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初步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培育一批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院。

(区民政局牵头负责)

3.提升电梯维保工作服务质量。

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社会公示试点,落实维保单位的责任。

开展电梯安全“回头看”,集中整治电梯隐患,努力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提高电梯投保率。

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

(四)改善环境质量。

深入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按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目标。

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目标管理,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年度考核机制。

(区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

(五)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水平。

提升标准化基础保障能力。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标准化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企业成为标准领跑者。

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激励机制,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

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工作及提升计量基础保障能力,开展“万家企业”能源消耗数据采集工作,实时监控能耗数据,分析能耗趋势,及时掌控能耗预警信息,加强区重点耗能企业及机构能源计量数据的科学监测和管理。

探索推动定量包装生产企业C标志自我声明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计量保障能力。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

(六)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以产品质量合格率、服务质量满意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指标为重点,逐步研究建立科学的经济发展质量指标体系。

配合上级部门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应用体系,提升质量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促进质量数据和信息向社会开放。

各责任单位应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全年质量分析报告报送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区环境保护局上报上一年度的环保质量分析报告)。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统计局、建设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农林水牧局、商务局(粮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民政局、林业园林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府主导责任。

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实施质量发展“一把手”工程,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质量强区工作目标责任体系。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遏制以降低质量为代价的恶性竞争。

健全完善质量工作组织保障,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扶优治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落实质量工作考核,促进行业、区域质量工作持续、均衡发展。

认真完成各级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质量工作。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强化质量强区工作考核。

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强区实施纲要暨质量强市战略2017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219号)要求,按照质量强市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各片区(街道)、相关部门质量强区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工作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效果显著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保障。

制定《水磨沟区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强区实施纲要暨质量强区战略2017年实施方案》,完善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规范有序的质量工作机制。

加大对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质量工作财政经费投入。

适时召开质量强区战略工作会议,推动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深入开展。

完善质量考核指标和内容,继续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质量考核对质量工作的推动作用,促进全区质量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素质提升保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培训,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素质。

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突出质量服务民生,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扩大质量月社会影响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务求实效,狠抓落实。

各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将质量提升工作与“学转促”专项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水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质量提升,求真务实,抓好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质量提升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质量强区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各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质量工作中的亮点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质量强区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4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