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阳镇第一初级中学校规校纪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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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阳镇第一初级中学校规校纪试行

湖阳镇第一初级中学校规校纪

  湖阳一中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要求

  

(一)湖阳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基本要求

  一、升旗仪式

  每周星期一早自习时间学校统一组织升旗仪式。

  1、每个同学必须穿戴整齐,不戴首饰,发型符合中学生要求;冬天不戴帽、不戴手套,夏天也不戴太阳帽。

  2、室外升旗仪式:

以班为单位,提前到达指定地点,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也不干其它与升旗仪式无关的事情。

  3、面向国旗,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同学行注目礼,每个同学都要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左顾右盼;如果确因有事迟到,则在原地立正,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升旗仪式结束后再迅速归队。

  4、爱护国旗,维护国旗,任何人不得弄脏或弄坏国旗,也不得遮盖国旗。

  二、学习纪律

  1、作好课前准备,预备铃响,立即归位,静候上课。

  2、教师进教室,值日生司“起立”口令后,静、齐、快地起立向老师表示敬意,教师示意后坐下。

迟到者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得到教师允许后才进教室入座。

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值日生司“起立”口令,等教师离开讲台或示意后才离开教室。

  3、上课做到五认真:

认真听讲、认真作笔记、认真思考、认真回答问题、认真做好练习。

  4、上课坐姿端正,不做小动作,不下位,不东倒西歪,不伏在桌子上,不交头接耳,不听随身听,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上甲课做乙事,不吃任何食品。

  5、按时按要求完成作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所有考试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6、讲究课堂文明礼貌,保持课堂秩序。

不赤膊,不穿背心、短裤衩、拖鞋进教室,不披衣散扣,不将茶杯、饮水瓶等杂物放在窗台上,上课不喝茶水饮料。

  7、上课不会客。

  8、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9、早读时认真朗读课文,不谈笑,不下位,不出教室,不妨碍别人,不做与早读无关的事。

  10、早晚自习都在本班教室进行,不能单独到空教室自习。

停电后不喧哗。

  12、早读不搞卫生(特殊情况除外),不利用这段时间做作业,早读结束后休息15分钟,直接上第一节课。

  三、集会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集合迅速,严肃认真,穿戴整齐;不做任何与会议无关的事,并作好记录。

  2、集会前各班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无故迟到、缺席。

  3、集会时,不准带任何食品进入会场,不丢垃圾。

坐姿端正,保持安静,作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追打,不打瞌睡,不看其他书报,不中途退场。

  4、散会时,各班按顺序列队依次退场,不拥挤,注意安全。

  5、观看各种表演,不起哄,不乱扔东西,要当文明观众。

  四、课间操纪律

  1、快:

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五分钟之内在做操地点集合好,以铃声为准,响铃后还未进入本班队伍的为迟到。

  2、静:

从班级整队到“解散”要保持安静,没有说话、谈笑的声音。

  3、齐:

人数齐、队形齐、动作齐(做操时不迟到、早退、缺席);除因病确实不能参加课间操的同学由班主任出示证明外,其他同学全部都要参加课间操,否则作缺席处理。

  4、准:

动作认真、准确、规范,冬天上操不穿大衣、不系围巾、不戴手套。

  5、跑步结束后,带走个人的所有物品,不留垃圾在场地上,保持场地卫生。

  五、眼保健操纪律

  1、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二节课后做眼保操,值日生可不做操,检查、督促本班同学做好眼保操,其余同学都要参加,不得借故上厕所或干其他事情。

  2、认真做操,不左顾右盼,不睁开眼睛,不边做操边讲话,保持安静。

  3、做操完后眺望远处或出教室活动。

  4、如果老师因教学原因没有及时下课的,要提醒老师按时下课,并及时跟上音乐做好操。

  六、就餐纪律

  1、按时就餐,不提前进食堂,不在非就餐时间到食堂买任何食物。

  2、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不在队伍中临时搭买或变相插队)。

  3、要在食堂内用餐,不端饭和带其它食品出食堂。

  4、节约粮食,不乱丢乱倒乱吐饭菜,剩饭剩菜倒在指定的容具内(不小心泼了饭菜要立即打扫),并将餐桌收拾干净。

  5、全体同学都在学校食堂就餐,不买校外盒饭等食品,更不到无证经营的小摊、小贩处买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6、尊敬食堂工作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不顶撞谩骂食堂工作人员,不无理取闹。

  八、课外纪律

  1、服从师长教育,一切行动听指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敢于向错误倾向作斗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拾物不昧,不受利诱,不使用不传播假币,发现假币及时向教育处报告;爱惜名誉,不失人格,不乱拿、偷摸、敲诈别人钱物。

  2、热爱集体,积极为集体作贡献、争荣誉,不做任何对集体和别人有害的事,敢于对有损于集体的言行作斗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同学间保持正常交往,不谈情说爱,不以大欺小、不以多欺少,不聚众打架闹事,拉帮结伙,敲诈勒索,不抽烟喝酒,不贩卖不吸食毒品,不迷信、不赌博,不看黄色及邪教内容书刊和视频,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在公共场所起哄、不打口哨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

  4、严守门卫制度,进出校门主动出示证件,有特殊情况外出请先向班主任请假,在班主任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方可出入校门,并按规定时间按时返校;不强行出校或爬围墙出校,未经允许不带客人来校。

  5、各种球类运动要在规定的专用场地进行,不在教学楼、食堂、公寓楼内打球。

  6、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请吃,节约用水用电。

  7、诚实谦虚,不说假话,勇于认错,知错就改。

  8、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纪律,校内校外一个样,集体活动、个人活动一个样。

  九、午睡(休)纪律

  1、要求在教室午休时学生一律按时进教室午休,不得进行其它活动,教室纪律由辅导老师和学生干部检查,教室纪律由值班老师和各年级学生分会干部及学校学生会干部检查,各班还要派专人负责纪律。

  2、午睡时不讲话、嘻笑,不随意走动,不提早或推迟,在教室午休时不看电视、不开展其它活动。

  3、午睡时间各班不得召开任何会议或组织任何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教务处同意。

  5、回家吃中餐的走读同学,要及时回家吃中餐,路上不要逗留,在家中进行午休,按学校规定回校,切实注意安全。

  十、文明礼仪规范

  1、尊重全体教职工,教师、职员、工人师傅一个样,见面主动问候或打招呼;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不叫侮辱性绰号。

  2、语言文明,人人会使用“请”、“你好”、“您好”、“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麻烦您了”、“很抱歉”、“再见”等最基本的礼貌语言。

不骂人,不说脏痞话,做到举止文明、宽容大度。

  3、进老师办公室或家中先“报告”,进门后先称呼,后讲事情,离开时说“谢谢”或“再见”。

  4、见到老师或长辈要主动上前打招呼,与老师交谈或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不顶撞老师。

同学间有矛盾多作自我批评,不打架闹事。

  5、仪表端正,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佩戴校徽,校服上不涂改、不污染,保持校服整洁;男生不留怪发、长发或光头,前不遮眉后不盖耳。

女生不留披肩发,头发长的要扎起来,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所有学生不烫发、不染发,不穿奇装异服,不披衣散扣。

上课、自习、开会或在其它公共场所不穿拖鞋、背心、裤衩。

  6、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乘车、购物等要自觉排队,不故意拥挤、起哄、打闹。

  7、同学之间相互监督,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告老师。

  十一、卫生公约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到: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饭菜,不乱倒垃圾,不以任何形式玷污墙壁,不在教室、寝室、公共场所乱挂乱贴乱写乱画,不在教学楼、宿舍楼向楼下倒水或扔任何东西。

  2、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做到:

定时作息,饭后睡前刷牙,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饭前便后洗手,不吃腐烂变质不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用公共毛巾、茶杯。

  3、养成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卫生习惯,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

  4、不带食品进教学楼,不在寝室、教室吃盒饭和泡吃方便面。

  5、坚持教室、寝室、走廊、卫生工具房内外清扫、保洁制度,每天下午放学小扫一次,每天早自习前、课间操、午休下课、下午眼保健操有专人做好教室保洁,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做到:

地面无脏物、污垢,沟渠无污水,桌椅、门窗、电器无灰尘,墙角墙壁、天花板无蛛网,课桌椅摆放整齐,讲台上无灰尘,课后黑板擦拭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卫生保洁要落实到人,每日坚持。

  6、绿化校园,爱护卫生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不攀折树枝、花果。

公共区的杂草、枯叶每周清除,公共区的白色垃圾每天清除。

  十二、安全及财产保管

  1、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配合门卫及保卫工作人员的工作。

  2、任何同学不得带不三不四的人来校,学生来客不准在校留宿。

  3、教室、寝室、阅览室、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会议室、保管室、教研室、梯形教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学生用非法手段进入。

  4、发现陌生人在校内,特别是宿舍区内活动的要进行报告,特别是行迹可疑者,应及时向学校值班老师报告。

  5、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在校园内生火,不乱接各种电器设备,不乱开电灯开关,不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学校,不攀越建筑物(包括围墙、校门等),不携带任何凶器,不抛掷砖头瓦块,不在校内放鞭炮,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将冰雪带进室内,不做有碍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游戏。

在刮大风、下大雨、下雪或冰冻之日,不在围墙、护坡、池塘边活动。

在进行劳动、卫生和体育活动时,要切实保证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发现险情及时向学校报告。

  6、遵守交通规则,不爬车、跳车,不强行搭车,不在马路上追逐游玩,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

  7、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的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床铺管理到人,切实负起保管责任,不损坏、不丢失。

如有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8、所带金钱衣物要妥善保管,箱子要随时上锁,五十元以上现金必须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需要用时可到班主任处取用,校园里消费一律刷卡。

拾到校园饭卡要立即交政教处,不得趁机消费损害他人利益。

不乱拿别人东西,更不准偷摸盗窃,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劝其转学。

  9、爱护学校的一切建筑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生活设施、文娱体育器材、卫生工具、电灯开关、水龙头、花草树木,不擦抹学校的告示等,发现损坏、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10、节约水电,反对浪费,水电用后即关。

  十三、学生寝室管理

  1、成立学生寝室管理小组,由有关老师和学生若干人组成,负责管理学生寝室的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全体同学必须服从寝室管理小组的领导。

每间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负责管理本寝室学生的纪律、安全、卫生、财产等工作,全寝室同学要服从寝室长安排,自觉维护寝室同学的利益。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上操、自习、就餐、上课、就寝和参加集体活动,不能迟到、缺席,严格遵守公寓大门落锁制度,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入,违者严肃处理。

  3、就寝铃响后(含午休)迅速安静入睡,停止一切活动。

不迟到、缺席、外出、谈笑、打闹、嬉戏、敲打墙壁等,熄灯后任何人不随意开灯,不在任何地点开晚班。

  4、任何同学不得外宿(特殊事情要回家或必须外宿的,需经法定监护人和班主任同意,由学生公寓老师备案),不擅自改换寝室或床位,不得两人共床,不得到外寝室就寝,不得随便进出外寝室。

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寝室。

  5、上下宿舍楼脚步宜轻且靠右行,不大喊大叫,不追打拥挤。

  6、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不打架骂人讲粗痞话,有矛盾协商解决,不闹事;不带刀、棍进寝室,不带篮球、足球、排球等入寝室,更不在寝室内进行各种体育锻炼。

  7、各寝室每天起床后要按标准进行内务整理,值周生要认真负责,每天要自觉打扫、清理,星期一大扫除要彻底干净。

寝室做到整日清洁、整齐、美观(包括星期六、日、假期离校回家前,寝室卫生同等要求)。

  

(二)学生违纪惩处条例

  为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帮助学生杜绝不良行为,严格学校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

  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处分,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个人认错的态度,分别给予谈话、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转学等处分。

  二、处分过程:

  对学生给予处分,一般先由学生对自己所犯错误写出书面认识,并填写违纪登记表,班主任签出意见,报年级组。

年级组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提出处分意见。

年级组有权对学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记过以上的处分则将处分材料报政教处,政教处决定对学生的处分。

留校察看、劝其转学的处分均报校长室。

  三、处分细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不请假者。

  

(2)不遵守课堂纪律、自由散漫、讲小话、做小动作多次者。

  (3)多次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多次不交作业者。

  (4)有意损坏公物者。

  (5)进入中学生不适宜进入的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者。

  (6)进出校门不尊重门卫、不按时归校者。

  (7)破坏卫生,乱涂、乱刻、乱写、乱画、乱扯、乱擦、乱扔者。

  (8)语言不文明、服装不整洁者。

  (9)不爱劳动,不讲个人卫生、集体卫生者。

  (10)不遵守就餐纪律、午休纪律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受警告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继续犯有类似或新的错误者。

  

(2)学期无故旷课达10节以上者。

  (3)考试有舞弊行为者。

  (4)有违纪行为,对学生干部、值勤人员及其他同学的批评打击报复者。

  (5)课余时间故意大吵大闹,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者。

  (6)寄宿生不请假外宿者,利用借卡、递卡、翻墙等手段非法出校者。

  (7)故意以大欺小、以强欺弱、霸占运动场地没有造成恶劣影响者。

  (8)没经批准私自进入老师办公室和教师宿舍,不到规定的时间擅自进入寝室者。

  (9)故意破坏公物,情节较轻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受严重警告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继续犯有类似或新的错误者。

  

(2)学期旷课达20节以上者。

  (3)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邪教等书刊和音像制品者。

  (4)故意损害公物,造成较大经济影响者。

  (5)私藏携带管制刀具、烟酒、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进入校园者。

  (6)扰乱课堂秩序、与老师顶撞者。

  (7)打电话、通过网络、写匿名信等故意诽谤老师和同学者。

  (8)造谣生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未造成重大事故者。

  (9)欺骗教职工、同学、家长未造成重大事故者。

  (10)冲撞门卫,谩骂保安,强行出校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受记过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继续犯有类似或新的错误者。

  

(2)、一学期旷课达30节以上者。

  (3)、抽烟、喝酒、赌博者。

  (4)、参与打架、聚众斗殴、或邀约、指使他人斗殴者。

  (5)、敲诈勒索别人钱物者。

  (6)、行为不检点、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7)、侮辱老师、同学,造成较坏影响者。

  (8)、谈情说爱造成不良影响者。

  (9)、推销、售卖中学生不宜的游戏光碟、黄色音像制品、烟酒或其它违禁物品。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受记大过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继续犯有类似或新的错误者。

  

(2)一学期旷课达40节以上者。

  (3)经常盗窃,屡教不改或影响极坏者。

  (4)为首聚众斗殴或因打架造成严重后果者。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劝其转学处分。

  

(1)在留校察看期间,继续犯有类似或新的错误者。

  

(2)一贯偷盗,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3)破坏社会治安,触犯国家法律者。

  (4)道德品质败坏,思想素质极差者。

  (5)受坏人利用,犯有严重政治错误者。

  (6)故意骚扰异性者。

  四、其它:

  

(1)给予各种处分的学生必须考察一段时间才能撤销处分。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考察时间不少于3个月;记过、记大过的学生,考察时间不少于6个月;留校察看的学生,考察时间不少于一年。

  

(2)受处分的学生考察期内,能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由本人申请,班委会、班主任、年级组长分别签署意见,经原处分审批单位批准,可以撤销处分。

对于到毕业时仍未撤销处分的学生,学校将其受处分情况如实记入该学生的个人档案,并不予发给毕业证。

(3)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被处分的学生及其家长与学校签署《违纪学生处理协议》。

(4)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具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交由司法部门从严处罚。

  (三)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随意请假,凡有非常特殊情况非请假不可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1、学生遇下列情况可以请假出校:

急病重病可以请假;家中亲属急重病情况危急或已去世可以请假;学校、年级组或班级有重要事情需要办理的可以请假;其它情况不能请假。

  2、学生遇下列情况可以请假提前回寝室:

因病不能坚持上课需要回寝室休息的(由班主任提供假条);因生理原因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回寝室处理的;由教育处、公寓老师、班主任安排需要提前回寝室有特别任务的。

  3、凡要求请假出校的同学,需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说明原因,班主任根据情况或征得家长同意后,学生持请假条经门卫保安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路途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和家长承担;需要请假进寝室的同学,需要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的原因,请班主任批准签字后再持审批条回寝室。

  (四)走读生管理实施条例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及生源结构的变化,我校走读生的比例成逐年上升趋势,为加强走读生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走读生学习期间的饮食、交通及生命安全,由政教处制定方案并报校长室同意,决定对全校走读生实施管理,规定如下:

  一、走读生的确认

  1、根据我校走读生人数多,出校情况不一的特点,经学生申请,家长和班主任确认后,学校为所有走读生办理出门证同时为方便门卫管理,出门证一律为家长与学生的合影。

  2、出门证的办理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一学校下发《湖阳一中食宿校外学生家长承诺书》,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要求家长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班主任与家长见面再次确认后写出证明,学生及家长凭此到微机老师处照相,办理出门证。

如中途更改走读生身份,需交回出门证,家长、班主任、政教处三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三、走读生出入校门的规定

  所有的走读生出入校门时需提前将走读证拿在手上,正面朝上,在缓冲区排队依次通行,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出入校园。

每一张卡每天在规定的时段和时间点内出入校门,每天出入校门的具体时间段和时间点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凡超过以上时间段和时间点出入校门的视为迟到,数据统计后,由门卫处直接反馈到班主任处,并纳入班级常规评比。

  四、走读证的使用、挂失、补办

  走读证学生需妥善保管,严禁折叠、涂画、粘贴。

走读证一人对应一个号码,如丢失需第一时间挂失、补办,补办时需写出书面说明并由家长、班主任签字后方可到微机老师处查明后补办,补办期间由班主任下发临时走读证;走读证严禁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如因转借他人而导致严重后果,则由转借人及其监护人承担所有责任。

  五、对走读生的补充要求

  1、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体现湖阳一中学生优良的精神风貌,不随意乱丢垃圾(特别是校门外马路处)。

  2、不在校外小摊小贩处购买食品,严禁从校外带盒饭、各种食品、有色饮料进校,校外购物时主动拒绝塑料袋。

  3、按时出校、返校,走读生必须参加学校早读及各种集会,不在校外逗留、闲逛,不进网吧、游戏厅,不与不良社会青年交往。

  4、参加学校晚自习的走读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能迟到或早退。

  5、走读生管理权将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共同行使,保安代表学校具体实行,在实行过程中如有学生违规强行出入,不服从保安管理,甚至顶撞、谩骂、侮辱保安的,政教处将从严、从重处理。

  六、相关违规处理办法参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五)学生进出校门的规定

  湖阳一中是一所寄宿制学校,门卫岗亭工作事关学校安全,一直以来实行全封闭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保卫工作,保障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政教处特制定《湖阳一中学生出入校门规定》如下:

  一、所有学生必须树立排队观念,文明有序通过校门,严禁喧哗吵闹。

  二、所有走读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必须向门卫出示走读证,否则不予通行。

  三、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配合门卫及保卫人员的工作,决不允许顶撞、冲撞、侮辱保卫人员,若有违反,视为严重违纪,政教处据情节给予其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入档案。

  四、所有学生严禁非法出校(指未获得任何请假证明,未履行任何手续私自出校、强行出校),走读生严禁借走读卡给寄宿生出校,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严重违纪,当事学生视情节均要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入档案,全校通报批评。

  五、任何同学不得带不三不四的人来校,学生来客不准在校留宿。

  六、寄宿生每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出校,确需请假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电话请假或书面请假,学生在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方能出校。

  湖阳一中对本规定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学生手机使用的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秩序,减少手机无序使用对学生健康、生活、学习的影响,保证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湖阳一中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手机使用需要申请:

学生如要配备手机,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家长、学生签字后再交学校,得到学校批准的学生才能配备和使用手机。

  

(二)、手机号码必须登记注册:

得到手机使用授权的学生必须在班主任处登记电话号码,各班班主任在每期开学第二周周五前将全班学生电话号码表形成电子稿,年级组收齐统一上交教育处以便核对、管理。

  (三)、手机使用的规范化要求:

  1、得到手机使用授权的学生,手机必须交由班主任保管,且只能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使用:

  ①所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小阶梯教室、会议室等地方全天24小时都禁止学生使用手机,且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②学生在午休、晚寝时间一律禁止使用手机,具体时间为:

中午12:

40后学生手机必须关机;晚上熄灯就寝后学生手机必须关机(以公寓熄灯哨为准);③任何时段禁止学生在教室为手机或手机电池充电。

  2、处罚规定:

  

(1)如有学生违反上述规定,全校任何一名教师有权当场收取该生手机,并转交班主任处理。

家长于一周后来校在班主任处办理手机领回手续,本学期内取消该生手机使用的资格。

  

(2)在考试中发现有使用手机作弊的同学,禁止该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再次使用手机,按违纪舞弊情节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此外还将扣除相应的纪律分,该分数与班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挂钩。

  (3)凡是使用手机散布不良言论和图片、上网等并带来严重影响者,禁止该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再次使用手机,按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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