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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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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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解析.docx

全国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解析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1.综合评价表1

评分项目

1.1行业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1.1-2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统筹性和前瞻性,制定了省级发展规划或纲要。

评分标准: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十二五”省级公路养护发展专项规划或纲要,按数量或类别进行评分,满分3分。

评分标准:

1.应具有省局所发<”十二五”路政管理发展规划>的正式文件为检查依据或在“十二五”省级公路养护发展专项规划或纲要中体现路政管理方面的内容。

2.有规划或纲要,且规划或纲要内容满足交通部“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要求,对路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好指导意义,同时满足出台时间(2015年以前出台)和发布部门要求。

检查记录:

1、需补充“十二五”路政管理发展规划相关文档,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

2、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归档保存“十二五”路政管理发展规划,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有配套的路政管理发展规划。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1.综合评价表2

评分项目

1.1行业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1.1-3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统筹性和前瞻性,省级针对养护管理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发展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

评分标准:

针对部“十二五”重点路政管理工作制定了普通干线公路相关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按数量或类别进行评分,满分3分。

评分标准:

1.省局的正式文件为检查依据(“十一五”以来的均有效)。

2.针对路政组织模式(治超站建设、路政大队建设、路政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等)、推进路政管理信息化、路政非现场执法等重点工作分别制定了发展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

3.注意各类重点工作的发展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的出台时间和发布部门。

检查记录:

1、需补充“十二五”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相关文档,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

2、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归档保存补充“十二五”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相关文档,并有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1.综合评价表3

评分项目

1.4路容路貌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1.4-3国省干线公路路容整洁,基本实现畅、安、舒、美。

评分标准:

对路容脏、乱、差现象进行评价,查看非公路标志(牌)是否有缺损、平交道口管理是否规范、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否有违章建筑物、是否有未经审批的公路挡墙上的非公路广告标语、公路用地范围内加水洗车、摆摊设点、倾倒垃圾、堆放物品、非法占用等问题。

按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发现一处扣0.5分,共3分。

评分细则:

1.以公路穿越城镇路段为重点,对检查或途经路段的路容路貌做出直观评价。

2.对公路边沟外缘10米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牌)进行调查统计,并向设置单位和个人下发拆除通知书(已做审批但未到期的除外);对10米以外但在建筑控制区的广告牌纳入合理审批,完善审批手续,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重点排查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加水洗车、摆摊设点、倾倒垃圾、堆放物品、非法占用等问题,并做出相应的治理方案,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对近两年产生的个别违法建筑要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协调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调查未经审批的公路挡墙上的非公路广告标语,需要审批的完善审批手续,需要覆盖的予以覆盖,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检查记录:

上路检查督办。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4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1-1路政基础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评分标准:

路政执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费规模与执法人员数量、装备维护更新、路政任务相适应。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相关文件、资料为依据。

2.建立了路政执法经费管理与使用、执法证件管理、装备维护等管理等相关制度。

3.执行情况良好,为优4分,有1项存在不足的为良1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0分

检查记录:

省局缺失相关管理制度,需重新拟定并以红头文件下发。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5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1-2路政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与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健全并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评分标准:

路政执法及办案程序执行规范,执法行为文明。

路政案件处理、处罚及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制措施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正确。

按优4分、良2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正式文件、路政案件处理文书和现场抽查询问路政执法人员结果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统一的路政执法及办案程序,现场检查地市抽检2-3名路政执法人员,均能掌握相关执法程序,路政案件处理、处罚、强制措施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正确,为优4分;有1项存在不足的为良2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1分;没有统一规定的为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2、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6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1-3建立并应用了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

评分标准:

已建成并应用路政信息化管理系统。

评分细则:

1.以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和应用情况为评分依据。

2.已建立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在工作中得到良好应用为4分;。

3.检查时注意软件的功能要齐全,但开发单位不限。

4.按优、良、一般进行评分,满分4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7

评分项目

3.1基础建设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1-4开展扎实有效的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贯工作制度化。

评分标准: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抽检相关地市的宣贯工作落实情况。

按优3分、良2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3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正式文件及现场检查单位的抽检情况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正式文件,内容具体,职责清晰,现场检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得3分;有1项存在问题的为良2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问题的为一般1分。

3.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未制定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正式文件,得0分。

4.本项目得分只能为3、2、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8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2-1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监督巡查,建立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与协作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评分标准:

建立了路政巡查制度,建立了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与协作机制日常巡查及协作机制,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等符合要求,巡查记录详实,巡查频率符合规定。

按优4分、良2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及对现场检查单位抽查巡查记录结果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巡查管理制度、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与协作机制,有明确的主体、频率、记录格式规定,抽查现场检查单位的巡查记录,日常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等符合要求,巡查记录详实,巡查频率符合规定为优4分;有1-2项存在不足的为良2分;有3项及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1分;没有建立巡查制度的为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2、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9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2-2路政许可、执法档案管理规范化情况。

评分标准:

建立公路路政管理档案制度,路产登记规范有序;路政许可规范。

根据相关制度文件和抽检档案齐全、规范程度。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和现场检查单位的路政许可、执法档案管理情况为评分依据。

2.优秀的条件为建立了辖区内统一的许可、路产登记翔实、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涉路工程许可有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涉路工程监管有力,且有相关证明材料抽检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档案分类归档清晰便于查阅,得3分。

3.良好的条件为建立了辖区内统一的许可、路产登记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抽检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得2分。

4.一般的条件为建立了辖区内统一的许可、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得1分。

5.未建立辖区内统一的许可、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得0分。

6.本项目得分只能为3、2、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0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2-3路政许可权限、程序、条件是否符合法规规定,对重大涉路工程许可进行安全技术评价。

评分标准:

路政许可权限、程序、条件符合法规规定,对重大涉路工程许可进行安全技术评价,按优4分、良2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检查占用挖掘公路、设置平交道口、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行政许可是否规范、重大涉路工程许可是否进行安全技术评价为评分依据。

2.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行政许可的权限、程序、条件是否规范。

全部合法规范为优4分;有1项存在问题为良2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问题为一般1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2、1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1

评分项目

3.2路产保护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2-4涉路工程许可监管。

评分标准:

严格涉路施工期间监管、竣工验收工作,按优3分、良2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3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及现场检查单位抽检涉路施工监管相关工作记录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涉路施工活动的监管有明确目标要求,并能够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现场检查单位能够很好的执行省级工作要求,每月均有涉路工程监管巡查记录的为优3分;有1项存在问题的为良2分;有2项以上存下问题的为一般1分;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没有对对涉路施工活动的监管有明确目标要求的,为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3、2、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2

评分项目

3.3路域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3-1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乱占乱放现象。

评分标准:

实施路宅分家,穿村路段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公路上无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现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路域环境基本达到“八个无”。

满分8分。

评分细则:

1.以抽检地市或途经公路的现场查看结果和相关资料为评分依据。

2.实施路宅分家,穿村路段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公路上无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现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的为优8分;发现有5处以下路段存在问题的为良3分;发现有5处及以上路段存在问题的为一般1分。

3.重点查看穿村公路情况。

4.本项目得分只能为8、3、1分。

检查记录:

1、上路督查路域环境,应基本达到“八个无””(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基本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的设施、基本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基本无非植物、基本无摆摊设点、无打谷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基本无堆积物。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3

评分项目

3.3路域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3-2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涉路工程监管有力。

评分标准:

抽检地市或途经公路的穿跨越公路或在公路用地内修建管线、非公路标志等涉路设施,要求提供相应审批文件,不能提供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最多扣2分。

如果存在涉路设施明显影响行车安全等不规范现象或非公路标志过多、过乱的,无论有无审批文件,均为0分。

满分8分。

评分细则:

1.以抽检地市或途经公路的现场查看结果为评分依据。

2.抽查时,检查组应记录途经的有关非公路标志、跨越公路管线,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不存在问题的,得满分2分;不能提供的,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最多扣2分。

有过多、过乱、影响安全、歪斜等情况的,直接判定为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8、7、6、5、4、3、2、1、0分。

检查记录:

1、上路督查路域环境,应基本达到“八个无””(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基本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的设施、基本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基本无非植物、基本无摆摊设点、无打谷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基本无堆积物。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4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4-1建立了多部门协作的治超长效机制,制定了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相关治超管理配套实施办法。

评分标准:

建立了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多部门共同组成的治超工作机构,制定了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治超管理相关的配套实施办法和制度,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只以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正式文件为检查评分依据。

2.建立了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多部门共同组成的治超工作机构,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治超管理具体配套实施办法,得4分;正在建立治超工作机构并制定治超配套实施办法(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未制定治超配套实施办法和未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的,得0分。

3.检查时应注意相关正式文件的出台日期及出台部门。

4.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2、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5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4-2超限检测站规范化管理。

评分标准:

加强在用检测站的规范化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对有关文件进行公示(设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罚标准、执法岗位职责、监督举报电话、“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执法流程图等)。

站点外观形象和站点名称符合规定,检测、执法处理、卸载、停车等基本功能区布局合理。

按优4分、良3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及现场检查单位实际抽查情况为评分依据。

2.依据《关于做好治超检测站站点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现场抽检检测站达到外观标识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为优,得4分;存在1项不足的为良,得3分;存在2项及以上不足的为一般,得1分。

3.检测站的外观标识符合交通部“四统一”建设标准,检测、执法处理、卸载、停车等基本功能区布局清晰、醒目合理的,视为优。

4.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站以及经查证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得0分。

5.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3、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6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4-3流动治超执法行为规范。

评分标准:

建立并严格执行规范流动治超管理制度、治超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治超卸载、规范治超执法文明行为标准。

根据制度和检查情况,按优4分、良3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和现场检查单位的实际抽查结果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建立了规范流动治超管理制度、治超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基准制度,现场检查单位资料能够体现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标准,抽查2-3名治超执法人员熟悉相关制度标准,为优4分;有1项存在不足的为良3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1分;未制定相关制度标准的为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3、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7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4-4治超信息联网工作开展情况。

评分标准:

在用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纳入部省联网管理的,得4分。

评分细则:

1.结合现场检查单位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评分依据。

2.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8号2009年10月16日)要求,在用检测站(不含量检测点,下同)全部实现了治超信息系统部省站联网互通,并建立了相关运行维护制度的,得4分;部分在用检测站实现了治超信息系统部省站联网管理,并建立了相关运行维护制度的,得3分;在用检测站基本实现了治超信息系统省内联网,但未实现部省联网的,得2分;在用检测站未实现省内联网管理的,得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3、2、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8

评分项目

3.4治超管理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4-5积极探索和推广不停车检测和非现场执法。

评分标准: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是否有积极探索和推广不停车检测和非现场执法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

不停车检测系统在治超检测站普遍得到推广和应用,部分治超检测站装备有不停车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能力获得应有效果。

根据方案和检查情况,按优4分、良3分、一般1分进行评分,满分4分。

评分细则:

1.只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相关资料为评分依据。

2.探索并推广了不停车检测系统、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得4分;研究并探索了非现场执法管理相关管理和制度,但并未推广不停车检测系统,得2分。

未研究且未推广推广不停车检测和非现场执法的,得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4、2、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19

评分项目

3.5执法监督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5-1、3、4公示路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及时核查处理群众投诉问题;督导检查制度健全,实现督查常态化、制度化。

评分标准:

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罚标准、执法岗位职责、监督举报电话、“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执法流程图;群众投诉有记录并有反馈;督导检查指导健全,督查工作有考核记录。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8分。

评分细则:

1.严格按规定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罚标准、执法岗位职责、监督举报电话、“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执法流程图,满分2分;每发现一辆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2.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畅通,群众投诉有记录并有反馈,满分3分,举报电话故障或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扣1分;群众投诉没有记录,扣1分;群体投诉处理意见未有反馈,扣1分,扣完为止。

3.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有执法督导检查相关制度,市州、县公路管理机构应有配套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且有督导检查的情况通报或督导记录。

满分3分,没有相关制度的,扣1分;没有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的,扣1分,扣完为止。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主要检查人签字:

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规范化检查自查表(普通干线公路)

3.路政管理表20

评分项目

3.5执法监督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得分

检查内容:

3.5-3建立了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考核评议制度。

评分标准:

制定了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考核评议制度,对各单位和每名执法人员开展了考核评议,做到考核评议制度化、经常化,按优2分、良1分、一般0分进行评分,满分2分。

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正式文件及相关资料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路政执法单位、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考核评议、通报制度,并能够体现奖优罚劣、过错追究原则,对各单位和每名执法人员开展了考核评议,做到考核评议制度化、经常化,为优2分;存在1项不足的为良1分;存在2项及以上不足的为一般0分。

3.无相关规范或考核不能体现奖优罚劣、过错追究原则的为0分。

4.本项目得分只能为2、1、0分。

检查记录:

 

检查组组长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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