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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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贯彻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X〕4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XX〕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24号),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为主要途径,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乡村弱”和“城镇挤”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XX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问题基本解决,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显著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措施

(一)合理规划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1.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

各县市区要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XX政办字〔XX〕152号文件精神规范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XX教发〔XX〕127号)精神,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保证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已建成的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

不得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学校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

结合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充分考虑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库区和人口稀少地区,严格学校撤并程序,视情况适当保留部分设施健全的低年级(小学1-2年级)教学点。

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到XX年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基本解决。

各级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班额定期监测、通报制度。

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户籍管理和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完善和落实XX—XX年消除大班额规划,留足教育用地,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构建起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深化“互联网+教育”创新应用与实践,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基于云技术的教育教学创新和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管理。

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到XX年,中心校以上中小学校全部达到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建设XX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优质资源建设体系,利用“远程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远程教育模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个班级,实现学科资源城乡全覆盖。

全面完成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加强XX市教育视讯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与应用,实现城乡网络视频互动教研一体化,推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学教研互动。

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中小学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全部开通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

深入推进创新教育发展,加快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开展创客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校园创客空间。

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市区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精准定位中小学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促进教育均衡与公平。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二)加强师资队伍配置和建设。

4.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部门在总量内统筹分配到校,实行动态管理,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

全面落实《XX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XX年)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13号),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需求,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

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用好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结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创新招聘形式,使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

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建立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长效机制,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全科教师。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5.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健全工资管理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且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教师津贴补贴制度。

在核定绩效总量时,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

落实班主任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通补助、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补助政策,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落实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津贴补贴。

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优秀教师进行奖励。

落实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当前基础上再提高1—2个百分点的政策,完善职称评聘政策,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学校驻地周转宿舍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

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支持农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在城区购买住房。

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校长激励机制,落实校长职级工资。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6.提高城乡教师业务素质。

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总体思路,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教师培训。

完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实施XX市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分梯次培养一批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和教育名家,充分发挥骨干带动和辐射示范作用。

注重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置换培训等市级项目向农村中小学倾斜,评选XX名师、名校长,农村中小学名额单列。

开展送教下乡培训,组织名师、名校长等成立送教下乡培训团,以志愿服务方式,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

组织师范生参加教育实习,通过实习支教、顶岗实习等形式,安排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缓解农村中小学师资压力。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大力培养“四有”好教师。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三)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改革。

7.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阳光招生等政策。

科学划定学区,保证生源和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

改进管理模式,实行学区制改革,探索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招生模式,缓解“择校热”问题。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不得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生源。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8.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方法,实行“捆绑评价”,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一校多区管理模式,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区域教育整体提升。

通过城乡结对、学校联盟、学区化办学、名校托管、强校带弱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镇(街)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

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9.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市区教育经费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XX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XX教基发〔XX〕1号),按省安排部署启动实施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逐步统一市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规划市域内教师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10.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XX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建设平安校园。

充分运用安全教育平台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

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强化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综合治理。

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开展“星级安全校园”创建工作,实行星级评价、等级管理、分类指导,保证学生安全和饮食健康。

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XX〕168号),按标准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一键报警装置,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校园“三防”体系。

按照《X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查、管理职责,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1.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继续落实“课程、课时、作业、考试和节假日安排”五公开制度。

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

开齐开足课程,实施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

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的意见》(XX教发〔XX〕9号)等文件精神,深化课程改革和作业改革,规范作业量、作业布置和批改方式。

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并用好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的重要依据。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X教基函〔XX〕17号),结合实际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提升市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12.推进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

落实《XX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

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内容目标,发挥其在立德树人中的统领作用。

充分挖掘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的内在德育价值,发挥学科独有的育人功能。

开好XX省普通中小学中华传统文化课程,挖掘胶东红色文化等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中小学生正确价值观、高尚情操和传统美德。

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XX〕4号),培养学生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和创意物化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实践活动载体建设,建好用好市县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构建“学校为主体、社会大课堂补充、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提升”的金字塔式综合实践课程体系。

推动社会大课堂、多彩实践日和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三大实践活动德育品牌工程,建设校内外结合、多学科整合、多领域融合的XX特色实践教育体系。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让学生走出校园认知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增能的实践活动。

重视家庭教育,落实《XX市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行动计划(XX—XX年)》(XX教发〔XX〕110号),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思想、方法、行动教育培养孩子,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13.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科学研究。

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XX〕9号),实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做到“一校一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以强化学校管理促教育质量提升。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差异教学”研究、“和谐高效思维对话”型课堂建设、“大量读写、双轨运行”等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建设,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

深化“互联网+”背景下的教学研究,助推中小学课程改革。

抓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项目和初中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初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计划。

打造学校发展共同体,统筹区域内教科研力量,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4.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15.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职责,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关爱帮扶台账,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在农村社区或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各级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发挥镇(街)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16.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到XX年,全市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以上。

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要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不足30万人口的县市区,要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有条件的要建设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服务。

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依托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完善资源教室布局,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学要全部完成资源教室建设。

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中小学校的质量管理范畴。

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将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提供送教服务。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

高度重视中小学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明确部门职责,教育、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文明办、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完善城乡统一、各级政府(管委)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

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到30%。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建设工程进展,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资金分配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

各县市区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三)加强考核督导。

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对各级政府(管委)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要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等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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