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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尔巴乔夫政治体制改革评述

戈尔巴乔夫政治体制改革评述

潘庆森

2012-1-1012:

01:

01  来源:

《东欧中亚研究》1993年第4期

  1991年12月独立国家联合体的成立,标志着原苏联地区进入—个新的历史时期,同时也宣告戈尔巴乔夫6年多的改革的终结。

6年多来,苏联的改革主要是在政治领域内进行的,因此,苏联的政治体制改革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主要对象。

在这方面,苏联的教训很多,本文力图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揭示苏共及其领导人的重大失误。

—、戈尔巴乔夫的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与苏联政局变化概述

  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改革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阶段:

1985年3月—1988年6月。

从抓经济入手,着重迸行经济体制改革。

政治方面主要是调整干部队伍,树立改革意识。

  1985年4月提出“改革”,1986年2-3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七大确定了“加速战略”。

1987年苏共中央一月全会以对待改革的态度作为取舍干部的“决定性标准”,撤换大批干部。

六月全会强调“民主化是改革的决定性条件”,“不怕争论,不怕意见和观点冲突”,并通过了《关于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

开始考虑下放权力。

  在此期间,苏共党内和社会上开始对历史问题进行重新评价,掀起了批判“斯大林模式”、“填补历史空白点”的运动。

  1988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提出必须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中心是解决党政职能分开问题,使苏维埃成为“国家权力和管理的中心”,提出应重新划分联盟与加盟共和国的权限。

与此同时,苏共党内和社会上的争论日渐激烈,先后出现了“叶利钦风波”和《苏俄报》、《真理报》两报之争,社会上涌现出了大批“非正式组织”。

  第二阶段:

1988年7月—1990年2月。

经济体制改革受阻,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改组国家权力机构。

  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其核心是把国家权力重心从党的机关转移到苏维埃机关。

1988年10月修改、补充了苏联宪法,苏联人民代表选举法也开始生效。

1989年苏联第—次人代会召开,对国家权力机关进行了改组。

1989年9月召开‘的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党在当前条件下的民族政策》行动纲领,提出了联盟与加盟共和国分权的具体设想,规定苏共中央不再管加盟共和国共产党的组织与干部问题。

  在国家权力重心转移过程中,国家权力出现“真空”,通过“自由选举”—批反对派人物进入国家权力机关,—些地方苏维埃的权力落入反对派和民族主义者之手。

1989年夏爆发了大规模煤矿工人罢工。

12月立陶宛共产党发生分裂,多数派通过了脱离苏共的独立宣言。

  第三阶段:

1990年2—11月。

苏共放弃宪法规定的领导地位,形势不断恶化。

  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同意取消苏联宪法第6条关于苏共领导地位的条款,接受多党竟争现实。

苏共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日益衰弱。

1990年3月苏联第二次人代会再次修宪,正式修改了宪法第6条,多党制成为合法,同时决定设立苏联总统职位,之尔巴乔夫当选首任苏联总统。

  在苏共二十八大前夕,俄罗斯联邦共产党宣告成立,苏共面临党内派别化和“联邦化”两大威胁。

二十八大通过的纲领性文件、党章和—系列决议,取消了有关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指导思想的提法。

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戈尔巴乔夫提出建立“主权国家联盟”以代替原有的苏联。

会议期间叶利钦宣布退党。

1990年5月29日叶利钦当选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

在他领导下俄罗斯联邦第—次人代会通过了《俄罗斯国家主权宣言》,各共和国频起效尤,联盟权力开始失控。

  第四阶段:

1990年11月—1991年8月。

在反对派与苏共争夺国家政权的同时,联盟中央的权力逐渐被削弱。

  1991年3月初苏联公布了新联盟条约的草案,3月17日就联盟前途问题举行了全民公决,约76%的公民赞成保留联盟。

新联盟条约几经修改,共和国的权力大大增加,中央专有的权力只剩下国防权和外交权了。

4月23日戈尔巴乔夫和九个共和国的领导人签署了“关于稳定国内局势和克服危机的刻不容缓措施的联合声明”。

“9+l联合声明”客观上形成了—种新的国家权力中心,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被撇在—边。

  在政治斗争方面,苏共因党内要员退党、另起炉灶而日益衰弱。

反对派则声威大振,1991年6月叶利钦在首届俄罗斯总统选举中获胜,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大城市以及J冬他各共和国的大权也相继落入“激进派”和民族主义者之手。

叶利钦就任俄罗斯总统后不久便发布直接针对共产党的限制政党活动的第—号总统令。

  第五阶段:

1991年8月—1991年底。

苏联解体的最后完成阶段。

  —部分苏联领导人为阻止联盟解体,于8月19日宣布接管国家政权。

这—行动的失败使苏共的处境更加困难,“8·19事件”后复出的戈尔巴乔夫于8月24日宣布辞去苏共中央总书记职务并要苏共中央委员会自行解散,苏共亡党。

“8·19事件”中和事件后,俄罗斯领导人公开侵吞属于联盟的权力和财产,波罗的海三国最终完成了独立进程,其他各共和国也纷纷宣布独立。

  9月初召开的第五次苏联非常人代会通过了苏联总统与十国领导人的联合声明,又—次对国家权力机构进行改组,使联盟中央权力机构良失了对各共和国的约束力。

12月1日乌克兰宣布独立,表示决不签署新联盟条约之后,各共和国领导人撇开联盟中央成立了独立国家联合体,戈尔巴乔夫的政治体制改革终于以苏共亡党、苏联解体而宣告结束。

二、戈尔巴乔夫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前期:

在开展经济改革的同时,强调打破“阻碍机制”,“完善社会关系”。

  苏联改革的初始阶段,规定改革的任务是“克服停滞不前的过程,打破阻碍机制,建立加速苏联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可靠而有效的机制”[1]。

这时,苏联改革的重心放在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上。

为配合这—工作,在政治方而也有—些新的提法并采取了—些措施,这些提法后来成为戈尔巴乔夫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组成部分。

首先,认为加速发展的方针不仅仅是改造经济领域,还“要求完善社会关系”,“消除阻碍社会进步的—切东西”。

[2]第二,强调“只有通过民主和借助民主,改革本身才有可能实现”[3],而“不公开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民主、群众的政治创造性及参加管理”[4]。

第三,提出在管理国民经济方面,“广泛运用经济管理方法,抛弃发号施令和行政命令的方”[5],后来又认为行政命令制度也“扩展到了上层建筑,限制了社会主义民主潜力的发挥,抑制了社会主义民主过程”[6]。

第四,确定“对改革的态度、对实行改革采取的实际行动,是评价干部的决定性标准”[7]。

  1988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提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但“不是改变现有的体制,而是使这个体制有崭新的结构和成分,赋予它新的内容和活力”[8]。

  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之前,尽管戈尔巴乔夫改革政治体制的设想中已存在—些错误端倪,但总的来看,他还是强调改革要在社会主义范围内,在苏共领导下进行,重点放在克服“人与政权、与政治疏远”现象上,设想以此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叶。

  后期:

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楷模全面改造苏联社会。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宣告苏联全面转向政治体制改革,提出对政治体制进行“根本改革”,并确定了建立“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

戈尔巴乔夫在1989年11月26日发表的《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改革》—文中,进—步提出要“根本改造我们的整个社会大厦:

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

由于他把苏联70年形成的政治体制看成是“官僚专制制度”、“兵营式社会主义”,把改革搞不下去看作是由于“管理机构的官僚阶层以及与之有关的社会力量”的抵抗,因此在他看来,以往的体制并无任何可取之处,必须进行“根本改革”,并把“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作为改造苏联社会的楷模。

  为使自己的提法不被人视为异端,戈尔巴乔夫把“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说成是社会主义,并—再引用列宁的话: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为他采取他所欣赏的西方社会民主党治国方式提供理论根据。

他对研究“社会民主党所积累的丰富的、多方面的经验”非常感兴趣,希望用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全面改造苏联社会。

首先,他进—步深化了原有的以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声称“社会主义新面貌就是社会主义的人的面貌”,把实现人权作为社会主义的草本内容。

第二,接受社会民主党人关于社会主义思想来源多元化的观点,并写进苏共二十八大文件。

第三,在国家问题上,进—步明确公民社会和法治国家的概念,确定“人的存在不是为了国家,而是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人”[9],其实质是否定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暴力机关。

第四,接受社会民主党人关于拥护多党制、坚持社会斗争的观点,放弃苏共领导地位,接受多党制现实。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从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开始,逐渐向西方卒拢,接受了西方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形式,根本改变了苏维埃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已经70多年,加之戈尔巴乔夫思想变化有个过程,因此,他的改革指导思想也是—个混合物。

其中西欧社会民主党的东西居主导地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也在不断增多,唯独社会主义的东西越来越少,后来主要成为口头上的、形式上的东西了。

对于仅存的—点苏联原有的东西,如人代会、苏维埃,当感到它们对他推行激进改革有举肘作用时,也想方设法另搞—套来取代它们。

  在改革后期,特别是1991年起,戈尔巴乔夫的指导思想己起不了多大作用了,政治斗争、苏共反对派的大肆活动开始左右苏联社会的发展方向。

三、苏联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的错误

  在党的问题上

  1.合理划分党政职能无可非议,然而戈尔巴乔夫却错误地套用了“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从以党代政、党包揽—切的极端走到放弃党的领导的另—个极端。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确定,凡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全部重大问题,都由国家机关去研究解决,党不再对国家机关直接下达指示。

继1990年2月苏共宣布放弃在政治体制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之后,苏共二十八大更加明确规定,要“彻底完成将全部政权交给各级苏维埃的工作”。

苏共二十八大产生的苏共中央政治局,除戈尔巴乔夫外,所有人均未担任重要的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

同时,党不再管干部工作,使苏共失去了执政地位的组织保证。

加之党内各派斗争激烈,党的纪律松弛,国家和政府机关中的党员不执行党的决议,结果,党的总的领导作用和通过党员在国家和政府机关执行党的决议来体现党的具体领导均无法实现。

  2.1989年12月前,戈尔巴乔夫并不同意在苏联实行多党制,但在党内右翼和非正式团体的压力下,1990年1月他在立陶宛发表讲话,接受了多党制现实。

接着,苏联第三次人代会修改的苏联宪法、1990年10月通过的《社会团体法》,以及苏共二十八大纲领性声明,以宪法、法律和党纲的形式把多党制固定下来。

在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未发生相应变化的情况下匆忙实行多党制,其结果必然是“政治家们”利用各种政党、组织争权夺利,政治斗争陷入混乱,在党内和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无法控制的政治局面。

3.在党的自身建设方面,戈尔巴乔夫在强调发展党内民主、提倡“意见多元化”的同时,把开展正常的党内思想争论等同于放弃党的纪律约束,允许各种思潮自由发展。

苏共二十八大把党的指导思想改为“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利用进步的社会思想成果”,党的奋斗日标变成了“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多元化和含混不清,必然影响到党的政治思想统—。

在党内生活方面取消民主集中制原则,允许党内不同意见具有—定的组织形式,造成党内派别存在,威胁了党的组织上的统—。

到苏共二十八大时,苏共性质发生根本变化,战斗力丧失殆尽,根本无法发挥团结和联系各民族人民的作用,无法保证改革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

  在苏维埃问题上

  1.“全部权力归苏维埃”导致苏共丧失对国家的领导权。

  戈尔巴乔夫没有充分考虑苏联70年形成的实际,即苏共作为权力的核心,实际上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提出了国家权力重心从党的机关向苏维埃机关转移的任务。

根据这次代表会议的决议,苏共撤销了领导经济的机构,却没有在苏维埃中建立起新的机构。

苏共丧失了权力,苏维埃也没有掌握“全权”,执行机关被反复多变的决策搞得无所适从,苏联国家管理体系逐渐陷入全面素乱。

  戈尔巴乔夫曾设想通过选举使共产党人继续掌权,但由于他—方面把苏共看作是影响改革的“阻碍机制”,另一方面又扶持各种社会团休与苏共竞争。

其结果是各种社会组织利用苏共历史上的错误和戈尔巴乔夫对苏共的自贬大造声势,抢夺苏共让出的苏维埃权力。

  由于国家权力机构的改组以及人民代表的选举都是在政治多元化和舆论对苏共不利的情况下进行的,致使—批苏共的反对派人物被选进国家权力机关。

议会中派别林立,成为政治角斗场,大多数议员醉心于政治斗争,对经济并不关心,使经济改革无法正常进行。

同时各加盟共和国自行其是,严重地威胁了苏联的国家权威。

  2.从苏维埃制到三权分立—国家管理体制的根本变化。

  在“恢复苏维埃全权”的过程中形成了国家失控的局面,当新的苏维埃权力体系不能正常发挥其管理国家的职能时,戈尔巴乔夫便把目光转向西方国家政体模式,幻想采用西方国家治理国家的办V;来摆脱困境。

这时他不再考虑从人民与国家权力的关系角度来完善苏维埃制,而转向从权力制衡学说寻找出路了。

于是,西方国家的现成东西便成了他学习的样板。

这就是他在1990年3月在苏联改行总统制并出任总统的思想背景。

在国家政体转换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计划,具体操作过程混乱,国家最高管理系统处于频繁的变动中,国家管理机构不能正常行使其管理职能。

1988年以后先后四次修改、补充宪法,每—次都涉及国家权力结构这个重大问题,这不能不对国家管理工作产生消极影响。

  随着苏共的衰弱,国家权力系统处于各种政治派别争夺的中心。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都陷入混乱之中。

立法权的拥有者——议会仍然是空谈家们角逐和各派政治力量亮相、斗争的场所,重大问题议而不决。

在各共和国闹独立,宣布本共和国的法律高于—切的情况下,苏联的立法机关实际上已无权可言。

行政权的拥有者——苏联总统由于在政治斗争中失去了最大的支持者——苏共,而变得无足轻重了。

戈尔巴乔夫当选苏联总统后,拥有相当大的行政权,后来还掌握了—部分立法权。

但由于他在改革指导思想上与党内外反对派逐步趋于一致,因此,很难与他们进行斗争。

司法系统则遇到了各共和国挑起的“法律战”、“主权战”,根本无法正常行使护宪职责。

  在处理联盟与加盟共和国关系问题上

  1.思想反复多变,缺乏始终如—的标准。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对改革联盟与加盟共和国的关系这—重大问题考虑不够,戈尔巴乔夫只是笼统地说“各加盟共和国在完成对全苏的义务之后”可以自行发展以满足其需要。

此后,他提出了“建立强大的联盟,强大的共和国”的设想。

这—提法遭到—些人的批评之后,在《党在当前条件下的民族政策》行动纲领中修改为“没有强大的联盟就没有强大的共和国,没有强大的共和国也就没有强大的联盟”。

这意味着把突出联盟地位变成了联盟与加盟共和国平分秋色。

1990年2月,戈尔巴乔夫又提出联邦联系多样化问题。

在苏共二十八大上,他的看法又发生了变化,认为“联盟的改革不能仅仅局限于扩大,即使是大幅度地扩大各共和国和自治地区的权利。

那必须是一个真正的主权国家的联盟”。

戈尔巴乔夫在分权问题上反复多变,固然同国内形势变化有关,同时也反映出他在这一事关重大的问题上缺乏深思熟虑。

  2.分权是在不利条件下进行的。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后,形势对苏共越来越不利,苏共的执政地位开始动摇。

1990年3月波罗的海三国共产党在共和国大选中均告失利。

此后,苏共在其他—些共和国里也左右不了形势。

统—的苏联所以能够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统—的苏联共产党。

1989年以后,苏共从思想分裂发展到组织分裂。

由于缺乏统—的意志,民族主义在—些共和国中急剧膨胀。

在这种形势下搞分权,扩大加盟共和国的权力,等于剪断维系联盟存在的纽带,加速了联盟解体进程。

  3.分权的方式不当。

戈尔巴乔夫的分权基本上是沿着破除条条专政即部门专政、扩大块块专政即加盟共和国专政的思路搞的,而不是把权力尽可能地放到企业。

由于经济改革并没有认真搞下去,企业本身没有成为享有经济自主权的实体。

因此,在联盟将权力下放给共和国时,势必壮大加盟共和国的实力,而当民族主义分子掌权并把握共和国经济命脉之后,民族共和国便会朝谋求政治独立的方向发展。

  4.对违宪者斗争不力。

戈尔巴乔夫执政后,加盟共和国的某些人利用宪法中有关“加盟共和国主权”的规定,以恢复“加盟共和国主权”的名义提出若千要求,实际上是在搞分立活动。

1988年9月,波罗的海三国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人聚会里加,利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提出扩大加盟共和国自主权之机,搞了一个名为《共和国经济核算协商基本原则》的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明显分立主义倾向的要求。

针对这种情况,苏联当局本应根据联盟宪法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可是戈尔巴乔夫竟然接受了他们的要求,致使分立主义者得寸进尺,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1990年6月12日俄罗斯联邦人代会通过《俄罗斯联邦国家主权宣言》,宣称俄罗斯宪法和法律在本国境内高于一切。

此后其他一些共和国也搞出了类似的东西,从而引发了“法律战”和“主权战”。

戈尔巴乔夫虽然意识到这一宣言的危害性,但他又不愿意采取强硬措施加以制止,致使无政府主义进—步泛滥,最终导致联盟权力的丧失。

  在民主与法制问题上

  苏联转向政治体制改革后引发的混乱,与戈尔巴乔夫倡导的“民主化”和“公开性”有着密切的关系。

戈尔巴乔夫—面猛烈抨击苏联几十年来“口头上宣扬民主原则,实际却是独断专行”,一面讲“给人提供对任何问题发表自己意见机会的政治自由”。

这种“民主”口号加剧了舆论界否定社会主义、否定苏共的倾向。

社会上出现了声讨“兵营式的社会主义”—边倒的情况。

相反,1988年波罗的海地区出现了具有强烈民族主义色彩的“人民阵线”,只是由于它们口头上“支持”“改革”,立刻博得戈尔巴乔夫的青睐。

显然,这种“民主化”、“公开性”是有鲜明政治倾向的。

一些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反共的文章和言论也正是以“民主化”、“公开性”的名义出笼的。

从1938年开始苏联的民主化逐渐超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界定,滑向“大民主”。

  在民主问题上出现混乱的同时,法制建设中出现了偏差。

这表现在,

(1)修改宪法第6条,取消苏共的领导地位,使苏共沦为一般性的政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大为削弱,

(2)抹杀法律的阶级性。

修改后的苏联宪法第7条意味着,只要不使用暴力便可建立各种政党、团体,可以改变宪法制度。

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选举法、大众新闻媒介法、社会团体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这为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珊上政治舞台开了绿灯。

(3)忽视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统一性。

戈尔巴乔夫时期制定的—系列法规与以1977年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各种法规反差过大。

1977年宪法规定的是一党制、苏维埃制、议行合一制、等额选举制、苏共领导下的统一集中的司法体制和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戈尔巴乔夫领导制定的法律体系则表现为:

多党制、议行分开、差额竞选制、总统制、三权分立制、司法独立和以私有化、市场经济为方向的经济体制。

在短短几年间法律发生如此巨大变化,势必引起混乱。

一些法律由于频繁修改,失去相对稳定性。

由于民族问题的出现,各加盟共和国不再以苏联宪法和立祛纲要作为规范本共和国法律的依据。

所有这些导致全国性的进退失据。

(4)政治动荡、执法机制遭到破坏、法律失去强制性和威严。

由于各共和国、各地区自行其是,无政府主义泛滥,联盟法律不起作用,执法机关纵向联系中断,执法机关对“民主化”理解不一,步伐不一致,影响了同违宪、违法活动和犯罪行为做斗争。

  在对待群众团体问题上

  1.苏共领导人片面强调个人、集团、群休的利益,放弃了无产阶级代表社会各阶层根本利益这—原则,为某些人谋求私利开了绿灯。

苏共领导人对社会上涌现出的大最“非正式团体”倍加欣赏,当—些组织已经大肆进行反社会主义活动时,仍要求苏维埃机关工作人员学会与它们打交道,进行“有益的对话、合作”。

相反,对工会、共青团等原有的社会团体,苏共领导人却批评它们不能反映自己成员的利益,指责它们行动缓慢,跟不卜“改革”步伐,从而加速了这些组织分裂和瓦解。

  2.苏共领导人以是否“支持改革”划线,把自发势力视为推动改革的力量,幻想以此带动原有社会团体和苏共进行自身改革。

苏共领导人肯定大量社会组织的出现是“积极现象”,无视—些人和组织利用支持改革的旗号作掩护,制造动乱,试图改变社会主义侧度的事实。

许多非正式组织配合苏共“民主派”向苏共发起进攻。

在此期间,戈尔巴乔夫更多地是指责原有社会团体和苏共跟不上改革形势,而对右翼势力的进攻并未给予有力的回击。

在右翼势力日益发展壮大的情况下,苏共领导人却接受了西方社会政治斗争规则,把“自由竞争”原则引进政治领域,使国家陷入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的泥潭。

  3.苏共—改过去严加控制群众团体的做法,滑到另外一个极端:

放松直至取消党对社会和社会团体的领导。

改革之初,苏联还坚持社会团体都应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其职。

能的原则。

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戈尔巴乔夫多次提到要在党和社会团体之间建立“新型的关系”,鼓励它们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不要受党政机关的约束。

苏共对群众组织放任自流,使各种群众组织包括共青团纷纷宣布“独立”,这削弱了苏共的力量,同时又给苏共的反对派以可乘之机。

—些非正式组织和政党利用苏共历史问题大作文章,公开把反对苏共作为自己的主要口号,并通过与苏共对抗来提高自己的声望。

  4.没有依法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规定和约束。

首先,苏共领导人未能依法对非正式组织的活动进行合理的和必要的干预,听任反共、反社会主义的组织大肆开展活动、发展壮大。

其次,法律的制定大大落后于现实生活。

当各种社会团体大量涌现并积极活动时,长时间缺乏法律规范的约束。

在无政府主义已在全苏蔓延的情况下,1991年生效的工会汪,和险会团体法对各种非正式组织和独立工会的活动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再次,苏联宪法修改补充法和有关法律存在着漏洞,为各种反共、反社会主义团体的存在和活动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例如,根据宪法第7条,不用暴力,而用和平的方式、蛊惑人心的宣传来改变苏联宪法制)蛋和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完整性似乎是“合法的”。

  在干部问题上

  1.前期:

形而上学地对待干部任用问题。

  苏联在干部问题上长期采用委任制。

戈尔巴乔夫执政初期仍沿用这种做法,各加盟共和国和各州的主要负责人仍由中央任命,有时甚至不征求当地组织的意见。

1985年5月戈尔巴乔夫指出,凡是不想改变工作方法的,尤其是阻挠解决新任务的干部应该走开。

在1987年苏共中央—月全会上他又把如何对待改革问题视为取舍干部的“决定性标准”,并以此对干部队伍进行了大幅度调整01985年2月至1987年2月州委以上千部约有160人被撤换。

到1989年10月,苏共中央政治局中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政治局委员只剩下戈尔巴乔夫和谢瓦尔德纳泽两人。

  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在选拨干部问题上存在形而上学的表现。

凡声称“支持改革”者,他都认为是可用干部,而不管他们真实思想如何。

例如,1988年先后撤换了波罗的海三国党,仁央第—书记,换上来的对改革持“积极态度”的布拉藻斯卡斯等人却以“改革”为名积极支持分立活动。

—年后布拉藻斯卡斯领导的立陶宛共产党率先宣布脱离苏共独立。

波罗的海三国发生的问题有复杂的原因,其中两戈尔巴乔夫任用千部不当有很大的关系。

  2.后期:

对干部任用放任自流。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后,由于国家权力重心开始转移到苏维埃手中,人代会代表和苏维埃代表的选举又是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当选者即掌握国家或—个地区的“全权”,从而使苏共事实上无法再管国家机关的干部问题了。

由于党内纪律松弛,当选各级苏维埃代表的苏共党员不执行党的决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党组织对这些党员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从而使通过在苏维埃中工作的党员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成为空话。

《党在当前条件下的民族政策》行动纲领提到加盟共和国有权独立解决干部问题,实际上放弃了苏共中央对加盟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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