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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

乐山市金口河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调整完善方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七年七月

乐山市金口河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调整完善方案

 

编制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组织编制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技术编制单位:

四川环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O一七年七月

第一章序言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省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规划部署,结合金口河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实际,编制完成了《金口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

本规划重点阐明了金口河区在新一轮规划期间内对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的安排和落实,具体包括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与安排,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落实情况,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安排,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与必要性

(一)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二)2014年11月,国务院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要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

(三)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二、区域概况

(一)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

金口河区位于四川省南部、乐山市西部,坐落在眉山、乐山、雅安、凉山四地交界处。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50′24″至103°10′24″,北纬29°00′24″至29°00′46″之间,东南与峨边自治县相邻,西与甘洛县、汉源县交界、北与洪雅县接壤,东北和峨眉山市相连,南北长42公里,东西宽约20公里,大渡河呈“∽”状南北流向横贯其间,全区幅员面积59816.39公顷。

2、地质地貌

全区地处四川盆地边缘,地势地质构造复杂,断层交错,前震旦纪系地属分布普遍,褶皱厉害。

断层走向主要呈南北向和西北向,主要断层有金口河文店子断层、大火夹断层、吉星断层、花茨断层、永胜和平断层、二道坪至流黄水断层。

褶皱构造较弱,主要褶皱构造有桃子坝背斜,分布于桃子坝西南园一带;背风向斜,分布于区境东部。

地貌以山地为主,占全区总面积的90%以上。

境内崇山峻岭、岗峦起伏,以位于大渡河两测的两大山脉为主体,一支由老鹰嘴至八月林,由西南向东延伸;另一支由蓑衣岭向东至巨北峰。

境内相对高差较大,一般在1500米左右,最大达到2793米,最高峰为南部的老鹰嘴,海拔3321米,最低处为西部大渡河谷的斑鸠嘴,海拔仅528米。

地表坡度一般在60-70度之间。

3、气候水文

受印度洋暖流和东南季风的控制,境内气候属于中亚热带季风类型。

主要特征是气候温和、雨量较多,日照较少,四季分明。

全区终年相对气温较高,即使是冬天也比相邻各县高出1-2℃,总日照平均时数1050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24%,以7、8两月最多,平均每月都在150小时以上,热量条件较好,适应多种粮经作物和林木生长。

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年平均降雨量787毫米,最多为1093.3毫米,最少为518.6毫米。

年均蒸发量1400毫米,为年降雨量的1.78倍,年均相对湿度75%。

年平均降水日为163.3天,最多达182天。

境内河流属大渡河水系,以大渡河为主干流,南北两岸的小河、溪涧均注入大渡河,水资源总量约417.20亿立方米,其中天然径流量5.47亿立方米,地下水0.95亿立方米。

除大渡河外,还有顺水河、野牛河、金口河和小河等四条较大的河流。

4、土壤植被

区内由于山地面积较大加之地面起伏,气候、植被、土壤垂直分带明显,生物气候带在很大程度上起主导作用。

土壤呈现有规律的变化,从山麓到山顶850~1600米为黄壤带,1600~2200米为黄棕壤带,2200~2800米为暗棕壤带,2800~3600米为灰化土带,3600米以上则为亚高山灌丛草甸土带。

全区林地面积50947.10公顷,森林覆盖率约85.17%,林木品种繁多。

由于地势高低悬殊,植被随海拔高度变化而发生垂直分异规律:

海拔2200以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2200~2400米为针、阔叶泥交林带;2400~3600米为阴暗针叶林带;3600~4000米以上为亚高山灌丛丛草甸带。

5、矿产资源

金口河区矿产种类多、储量较大,主要矿产有石灰石、白云石、磷矿、硅石矿等,其次有黄铁矿、铁矿、石膏矿、水晶石、锰矿、铜矿、铅锌矿、锆矿和煤等。

据地质部门初步调查:

石灰石储量2亿吨,可供开采1亿吨以上;锰铁矿储量60万吨,可供开采50万吨;白云石储量3亿吨;黄铁矿储量60万吨;铁矿储量100万吨;硅石矿储量1420万吨;磷矿储量4765万吨;铜矿储量0.87万金属吨。

6、旅游景观

金口河区自然景观众奇丽多姿,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有着得天独厚的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潜力极大。

区内有四川大渡河峡谷地质公园、八月林自然保护区、四川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白熊沟、三岔河森林公园、五池等自然景观以及关村坝隧道车站、铁道兵博物馆、二坪彝族村落、古建筑卷洞桥等众多人文资源。

(二)社会经济概况

1、人口情况

2014年辖区内共有两个建制镇和四个乡,总人口52722人,自然增长率-1.70‰,人口密度为88人/平方公里。

按从事劳动性质划分,全区农业人口37511人,占总人口的71.15%,非农业人口15211人,占总人口的28.85%,农业人口占绝对优势;在民族构成中,以汉族为主,此外还分布有彝、回、苗等13个少数民族,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

2、社会经济

2014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98252万元,人均GDP为60497元,在GDP构成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61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34946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684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0%、4.20%和11.30%。

三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为5.50:

78.80:

15.7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30%、67.20%、29.50%,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20、3.40和1.50个百分点,可见第二产业的比较优势非常明显,这其中,工业总产值又占到了第二产业的95.33%,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推动力。

3、交通运输

区内交通以公路为主,包括乐西公路、金乌公路、和平至共安乡道工程、峨金公路等,已实现村村通路,公路总里程294km,其中二级路28km,四级路215km(含通村公路),等外级路26km,专用道25km,大桥两座;成昆线由东至西纵贯全区,境内运营里程35公里,设有3个车站;水运仅有大渡河干流,航运条件较差,动力和运量都非常有限。

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修建完成通车后,将极大地促进金口河区、峨边县等大小凉山民族地区的发展。

4、城镇化

金口河区城镇建设成效显著,以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外来项目和资金,加快小城镇和非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向城镇有序和有效转移,统筹城乡互动,到2014年,全区城镇化水平已达45.84%。

5、基础设施建设

全区的教育、文卫、医疗设施建设取得很大发展,城乡电网、水网、通讯网络进一步优化,广播覆盖率96%,电视覆盖率98%,移动信号覆盖率99%。

三、规划调整目的

(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土地管理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落实这些新要求,必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

(二)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根本要求。

二次调查成果数据显示,我省耕地面积虽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面积并未增加,人均耕地少的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的形式依然严峻。

调整完善土地规划,首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也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

(三)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推进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共享应用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在听取二次调查汇报时明确要求在完成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划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四)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我国特殊国情、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

要以土地规划调整完善为契机,优化“三生”空间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城乡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要求。

调整完善土地规划,是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加强和改进土地规划管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发挥土地规划统筹管控作用,为推进土地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国土奠定基础。

四、规划调整任务

(一)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充分衔接。

(二)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按市级要求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三)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建设用地规模管控,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五、规划调整依据

(一)国家政策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

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26号);

4、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解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调控指标的通知(乐市国土资发〔2017〕46号)。

(二)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三)相关政策与规划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及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县、马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1]122号);

2、《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

3、《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4、《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规划》;

5、《金口河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6、《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7、《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8、《乐山市金口河区旅游项目开发概念性规划(2015-2035年)》;

9、《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10、《乐山市金口河“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11、《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

12、金口河区志;

13、《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年鉴》(2005—2014年);

14、《乐山市金口河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年11月);

15、金口河区发改、交通、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环保、旅游、卫计等相关部门发展规划;

16、金口河区其它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数据资料。

六、规划调整期限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以2014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七、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乐山市金口河区紧紧围绕乐山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坚持“一个取向”,明确“四个定位”,推动“五个转变”,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推进金口河“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确保与全市同步实现小康。

八、规划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省规定》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省规定》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省规划》,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

根据本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给予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的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揭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九、规划调整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金口河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2镇4乡,分别是金河镇、永和镇、永胜乡、吉星乡、和平彝族乡和共安彝族乡,幅员面积59816.39公顷。

一十、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金口河区2015-2020年间实施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城镇、村庄和工矿用地规模及用地空间布局应与本规划相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一、规划调整完善基期数据转换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期数据为:

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含批而未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对变更数据二级分类进行了重新的拆分、组合。

二、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金口河区2014年土地总面积为59816.39公顷,其中,农用地56967.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24%;建设用地840.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其他土地2008.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6%。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366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园地741.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林地50945.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7%;牧草地55.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其他农用地155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726.70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54.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86.60公顷、采矿用地8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交通水利用地10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其他建设用地1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52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7%;自然保留地1488.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9%。

三、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显著

金口河区为山区县,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0%以上,受地形地貌影响,城乡建设和耕地大都分布在大渡河及其支流两侧地势较为平坦的低山河谷区域。

(二)土地利用程度高

除了少量河流滩涂和荒草地外,其余土地均得到了利用,全区土地利用率高达98.6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林地比重大

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其中以林地所占比重最大,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5.17%。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全区耕地面积较小,土地垦殖率为6.13%,人均耕地面积仅0.07公顷,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区耕地质量较差,中低产耕地的比例占到了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土地垦殖率低,综合生产能力低。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一、规划目标调整

为全面落实金口河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土地利用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自身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状况,结合当前土地供需现状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出如下规划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根据2006-2020规划,规划到2020年,全区耕地实际保有量为3355公顷,划定基本农田3300公顷。

因金口河区25°以上耕地较多、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无法避让地占用基本农田等原因,故本轮规划需要对现有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行调减。

根据规划期内耕地的补充和占用情况,规划到2020年,全区耕地实际保有量为130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1030公顷。

与2014年现状比较,耕地保有量调减23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减2303公顷。

(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在规划期内加大境内土地整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本轮2006-2020规划中,到2020年,预计通过土地整治,全区增加耕地45公顷,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在本轮规划调整中,到2020年,预计全区增加耕地30公顷。

(三)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在2006-2020原规划中,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1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9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63公顷。

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840.9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6.7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40.10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4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2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30公顷以内。

(四)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在2006-2020原规划中,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18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62公顷以内。

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12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90公顷以内。

(五)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在2006-2020原规划中,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187公顷,新增建设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1公顷以内。

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127公顷,新增建设耕地规模控制在80公顷以内。

(六)土地集约用地目标

全区土地利用率由基期年的97.51%提高到2020年的97.5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基期年的125平方米/人减少至2020年120平方米/人以内。

全区通过优化城镇和工业布局,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挖掘工业企业内部低效用地潜力,进一步提高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庄、工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区域平衡。

(七)生态目标

加强境内的森林资源管护、草地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大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在2006-2020原规划中,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3.39%。

在本轮规划调整中,全区的森林覆盖率由2014年的85.17%提高到2020年的88.42%。

金口河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详见附表1。

二、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落实情况

规划期内,金口河区耕地保有量面积为1300公顷,其中永和镇80公顷、金河镇90公顷、永胜乡610公顷、吉星乡420公顷、和平彝族乡30公顷、共安彝族乡70公顷。

规划期内,金口河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30公顷,其中永和镇51公顷、金河镇68公顷、永胜乡454公顷、吉星乡389公顷、和平彝族乡19公顷、共安彝族乡49公顷。

(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为了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实现占补平衡,在规划期内,金口河区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为30公顷,其中永和镇2公顷、金河镇6公顷、永胜乡13公顷、吉星乡4公顷、和平彝族乡3公顷,共安彝族乡2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金口河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947公顷,其中永和镇293.19公顷、金河镇148.98公顷、永胜乡154.05公顷、吉星乡87.44公顷、和平彝族乡172.88公顷、共安彝族乡90.37公顷。

规划期内,金口河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达到822公顷,其中永和镇264.43公顷、金河镇116.36公顷、永胜乡119.38公顷、吉星乡76.20公顷、和平彝族乡164.62公顷,共安彝族乡81.08公顷。

规划期内,金口河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330公顷,其中永和镇77.56公顷、金河镇44.87公顷、永胜乡70.47公顷、吉星乡20.59公顷、和平彝族乡93.92公顷,共安彝族乡22.80公顷。

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

(四)新增建设用地

规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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