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工程现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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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工程现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现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草稿)
1.0目的
为全面加强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部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明确处理流程,节约费用,杜绝浪费,确保资产有效利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部现场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工作;
2.2本办法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经公司批准,同意项目部报废的非固定资产、工程施工废旧物资。
2.3同意报废的非固定资产包括:
小型机器设备、工装器具、管理用具、产品、库存物资、废旧钢铁、铝材、门窗幕墙施工材料、产品包装箱、废旧包装物、施工生产中发生的残次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铝屑等有价值的资产实物,处置管理执行本办法。
2.4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2.5剩余工程材料处置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3.0处置权责
3.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向工程部提出废旧物资报废申请,报废申请附废旧物资清单。
3.1.1工程废旧物资清单,应按宗、品种分类;
3.1.2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应有项目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2工程部负责审核报废申请后,向公司提出工程材料废旧申报;负责组织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对废旧物资进行判定。
3.2.1综合部、财务部负责区分固定和非固定物资,鉴定是否报废;
3.2.2采购部、生产部负责鉴定非固定物资是否报废;
3.2.3项目部对可回收可利用物资和报废物资进行分类,列出清单;
3.3职责
3.3.1综合部负责审核固定与非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流程;
3.3.2工程部负责审核施工现场废旧物资的申报流程;
3.3.3采购部负责确认经公司批准同意报废的工程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
3.3.4物流部负责可利用物资申报流程;负责对可回收、可利用物资进行回收;
3.4物资再利用
3.4.1计划部对可回收利用物资下达使用计划,进入再利用使用流程;
3.4.2采购部根据可利用物资使用计划调整采购计划。
3.5物流部负责经公司批准同意报废的工程废旧物资出售工作;
3.6综合部、财务部及采购部负责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查验、监督工作;
3.7财务部负责货款的收缴、入账工作,项目部项目施工员负责各自范围出门证办理工作。
3.8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对废旧物资进行擅自处理,违者将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4.0处置流程
4.1废旧物资管理
所有废旧物资要指定存放地点,按有无使用价值和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存放地点要做明确标识,由项目部施工员组织进行清点,并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4.2废旧物资出售申请
项目部项目施工员对需出售的废旧物资进行汇总,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提交项目经理确认后报至工程部。
4.3废旧物资的分类:
废旧物资可分为(具体明细请见附表1):
A、可出售的废旧物资
B、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
C、无任何利用价值的报废物资(未含“D”)
D、危险性及污染性废旧物资
4.4废旧物资的鉴定
工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欲出售物资的规格、数量,判定其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并根据勘查结果在《物资报废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4.4.1对A类废旧物资的处理采用拍卖法,由项目部不定期制定废旧物资清单,由财务部核算其残余价值作为拍卖底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予以对外拍卖。
4.4.2对B类废旧物资,采购部可视情况而定:
若可用于现场场内进行再利用,则可直接转至项目部再利用,将再利用物资清单报计划部;若要回运公司带出现场外的,须持出门证出厂的由项目部项目施工员办理出门证。
铁桶、废木材、施工生产废粉、废胶、部分损坏门窗幕墙施工废料、玻璃、包装箱等由采购部定价,由采购部核准单价和数量后,购买者经公司指定部门审核后交费,门卫(现场施工员)凭购买者出具的出门证检查货物,方可予以放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项目部B类物资可免费赠送相关部门。
4.4.3对C类废旧物资,项目部应及时直接将废物清理至现场垃圾箱内或垃圾点。
4.4.4对于D类废旧物资的处理,由废旧物资产生部门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处理,再按C类废旧物资处置;过期化学试剂、污染物由项目部自行销毁,并将可回收的容器清理干净后,再按B类废旧物资处置。
4.5废旧物资的出售
4.5.1可出售废旧物资是指经过鉴定在公司内部无法二次利用的物资;
4.5.1.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项目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综合部签收。
(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综合部、项目部各一份。
(5)财务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综合部、项目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4.5.1.2现场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1)项目部把质检部开具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物流部签收。
(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4.5.1.1(4)、(5)的程序。
4.5.1.3现场施工、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1)项目部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物流部签收。
(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4.4.2的程序。
(3)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项目部管理。
4.5.2对于定期出售的原材料桶、包装袋等,采购部负责联系收购商并商定出售价格;物流部负责出售工作;
4.5.3财务部负责对出售物资的价格进行审核。
4.6废旧物资结算
4.6.1财务部根据《物资报废申请单》上确认的金额对废旧物资统一进行结算;
4.6.2出售部门有提成的,由财务部按提成比例将提成金额返还至出售部门。
4.7废旧物资的出厂(场)管理
4.7.1废旧物资外运出厂(场)时,综合部、财务部、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全程参与,核定外运物资的规格、数量;
4.7.2对需称重的物资,由出售部门进行称重,并按要求填写《地中衡计量通知单》;
4.7.3批准由项目部自行处理的废旧工程材料(附清单),标明废旧材料名称、数量等信息,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
4.7.4废旧物资的出厂(场)应符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出门证时,由项目部办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4.8废旧物资的调拨
经过鉴定,对还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共同商定调拨价格,经项目部、综合部、财务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5.0监督检查
5.1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出售废旧物资或以优良资产充当废旧物资私自出售的,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入,并处收入金额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涉及金额较大或影响恶劣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2对达到报废条件未及时处理,造成资源浪费或影响正常工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3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对因失职或违反操作流程造成公司损失的部门或个人,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6.0附则
6.1本办法是由工程部依据公司领导安排负责起草的;
6.2本办法与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配合实施;
6.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物资报废申请单
2、废旧物资分类表
工程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物资报废申请单
申报项目部
申报日期
年月日
施工项目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金额
物资报废原 因
填报人:
年月日
项目经理意 见
经办人:
年月日
现场勘查人员意见
人员签名:
年月日
财务部
意 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出售部门意 见
经办人:
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 见
年月日
备注:
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时,应在备注栏标明物资的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及其资产原值和净值。
附表二:
废旧物资分类表
序号
分类
代号
分类名称
范围
备注
1
A
可出售的废旧物资
空调、饮水机、旧电脑、打印机、废旧桌椅、报废的热电偶、碳棒等备品备件;不能利用但有出售价值的工程废旧材料。
2
B
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
门窗幕墙等材料、纸(木)箱、废报纸、废桶、生产废粉、磁泥、部分试剂瓶、废油、烧材、废木材、有回收价值的电镀废渣、报废工具等。
3
C
无任何利用价值的报废物资(未含“4”)
废塑料袋及不可回收的废碴、废料等。
4
D
危险性及污染性废旧物资
过期试剂、电池、胶、废玻璃、器皿、废切削液、倒角泥、废坩埚、无利用价值的电镀废渣等。
注:
以上范围为暂时拟定范围,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还将对其进一步扩充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