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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台湾与内地特教学校的个案比较研究

采域外之石 铺发展新路

——英国、台湾与内地特教学校个案的比较与启示

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魏善庆

由江苏省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南京职业教育技术学院承办的两期“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班”,分别安排了学员们出境学习并对外地的特殊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考察,本人有幸随团于2011年12月到台湾进行特教学校办学情况考察,于2013年10月,赴英国的进行曼彻斯特地区特教学校的办学情况考察。

通过聆听报告,品味专家们多年教育心得箴言,感悟其执著的人生信念,内心深受震撼与洗礼;通过实地考察,领会到域外特教发展的巨大成就,感受着域外特教个案学校独特的教育智慧,让人深受启迪与鼓舞。

一、英国特殊教育个案学校的考察之比较与启示

世界特殊教育起源于欧洲,近一个世纪以来,英国的特殊教育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当我背上行囊,踏上去英国的飞机的时候,我就在想象那边的学校是怎样的?

他们那边的特殊教育的安置形式是怎样?

他们学校的硬件设施到底有多先进?

……有幸参观学习了英国Manchester曼彻斯特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后,让我对英国的特殊教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一)、英国的特殊教育现状。

从总体上看,英国的特殊教育已经形成了能满足不同特殊儿童需要的完备体系。

为了深入地研究英国特殊教育的学校管理,2013年10月,我们在英国重点走访了两所案例学校,听了许言忠博士等三位专家的专题报告,通过学习与考察研究,基本上领悟英国特殊教育办学的模式和特点。

1、英国特殊教育的理念、目标及政策。

英国政府及学校的整个教育的理念是“每个孩子都重要”。

英国政府于2003年颁布了《每个孩子都重要:

为孩子而改变》(EveryChildMatters:

ChangeforChildren)的绿皮书。

关心每一个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最大程度的保护每一个孩子的兴趣与爱好,帮助每一个孩子提高成就目标,激发每一个孩子发挥最大的潜能,自然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本的目标与任务。

英国的学校里,坚持以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为根本的理念贯彻得比较到位,可以说已经落实到了每一个方面。

目标及政策。

英国在立法上对特殊教育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并从不同角度对特殊教育立法的实施制定了有关章程和指导性文件。

与此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还根据立法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具体的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加强对特殊教育的规划和管理。

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学校的特殊教育目标是:

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为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各校又制定了相应的特殊教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特殊儿童的入学资格,评估和鉴定,特殊教育支持小组的组成,学校资源的利用,与家长及外界的联系,一体化教育的实施等.每所学校在这些政策方面都各有侧重和特色。

这些特殊教育政策的确立,使学校的特殊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就从客观上保证了特殊教育的有效实施。

2、英国特殊教育全纳教育的管理与实施。

英国实行全纳教育,这是促进学生参与就近学校的文化、课程、社区活动和减少学生被排斥的过程。

政府在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中承担几乎全部的经济责任。

英国的特殊教育机关分以下几类:

<1>特殊的教育学校(走读或寄宿)。

如上文所提到的一些专门的聋、盲、哑学校等。

<2>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班级,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

<3>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如一些癫痫病儿童、身体羸弱儿童可就读。

<4>设在医院中的特殊学校.<5>在家庭中或医院中进行的个别教育。

英国几乎每一个地区都有设备齐全的聋、哑、盲、弱智、精神残疾、肢体残疾等特殊学校;与此同时,每一所普通中小学又都设有特殊教育的相关机构,负责对全校那些经过国家标准检测已注册的特殊儿童进行特殊教育。

与中国中小学管理不同,英国中小学的管理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私立学校董事会由于承担着对学校投资的责任而拥有更大的权力。

公立学校董事会是吸收社区、教育局、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并对学校实施集体领导和广泛监督的机构,是引进社会参与、民主开放的机制。

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对校董会负责,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

在英国的普通学校中,特殊教育的主要管理者是特殊教育协调人,简称SENCO。

为了尽最大可能使特殊儿童在受最小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增强普通学校为特殊儿童服务的能力。

1993年英国教育法规定:

每所普通学校必须有一位特殊教育的协调人负责本校的特殊学生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学校年度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特殊教育协调人在学校中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其地位一般在副校长之下,各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之上.有的学校的特殊教育协调人全盘负责学校的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每所学校的特殊教育文件中都详细规定了他们的职责。

在特殊教育协调人领导下的由专门的特殊教育教师组成的学习支持小组和开放学习中心,则是学校特殊教育管理的具体执行者,一般由5~8人组成。

特殊教育协调人的工作还受到学校董事会领导的支持。

在学校董事会的成员中有一位董事专门负责特殊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支持。

确保董事会尽最大可能为特殊学生提供服务,通过学生的成绩报告,特殊教育年度计划,资源分配,家长的反馈意见等对学校的特殊教育工作进行评估。

英国学校的特殊教育已基本形成了以董事会为监督,以特殊教育协调人为龙头,以学习支持小组和课程支持小组为支柱的管理和教学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

此外还有特殊教育需要服务机构,如社区的学习援助服务中心、家庭辅导服务中心、行动援助和讲授服务中心、失聪及部分听力障碍学生服务中心、盲童和视力受损儿童服务中心等,这些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派出巡回教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进行教学和辅助,进行家长咨询和培训,实行早期干预,培训全纳教育的师资等。

3、课堂组织与管理(以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为例)。

根据英国的法律,每所学校都有义务为特殊儿童提供恰当的教育。

而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和奥克兰兹学校(OaklandsSchool)却是曼彻斯特城仅有的两所专门为轻中度、重度智障儿童教育的学校。

我所在组所考察的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是一所设备先进,具有现代化语言矫治中心和专业教师的学校,主要为中重度学习困难儿童服务的特殊学校。

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校园不大,但学校的环境建设却颇具匠心:

校舍色彩简洁明快,整洁柔实的绿草地与精心栽培的树木交相辉映;走廊里,有行为规则解读的图片与文字说明,有师生参加各项活动的照片,有学生的作品展示,温馨亮丽;教室里教学与游戏的资源极其丰富,环境设计与布置更是独特精心,除了“让每一堵墙都会说话”外,每个教室还设计了针对学生的智力、动手能力、阅读能力情况划分的室外活动区、教学操作区、学生作品区、生活区、个体活动区、图书课程区、游戏区、卫生区、专用音美教学室等;校园内配置有草地,多种功能的活动操场,各类语训、康复室、生活实践室、高标准的橱房及超大型的水疗室,整个校园没有空洞说教的标语,只有实实在在的、贴合学生身心发展实际的图表式活动贴画、主题活动展示墙等。

我看到了一间间小教室,相当于他们普通班级的1/4大小,每个这样的教室布置得都不一样,这样的教室是专门为一位学生设置的,因为学生情况的特殊(多重残疾或者伴有严重的自残行为),所以根据学生学习的内容和感兴趣的东西,为他专门布置的一间属于他自己的学习园地。

学校是全数字化管理,设施设备一流,理念先进,管理到位,关爱备至,极具人性化,让人惊叹。

对曼城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学校的参观考察,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了从校长到教师,无论是在教学理念上,还是在教育教学的具体行动中都具有一种对每一个学生的幸福人生和生命价值关爱的意识。

英国的教育工作者实际上都在努力去寻找培养他们的方式和方法。

他们不希望任何人掉队,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包容并且理解这些特殊人群。

英国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的课堂组织很有特点。

在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学校的课堂上我们观察到:

采取包班制,即一位教师负责一个班所有的教学和管理,另配1至2名助教。

PictorSchool匹克特尔学校学校每班只有6~8位学生,由一位教师和一位助教管理。

教师和教室相对固定,学生根据每节课的内容不同而更换教室。

教室里设备先进,资源丰富,充满了各种图片,书籍,学生用品和教学用具。

课堂实行开放式管理:

没有整齐的课桌摆放,没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学生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同桌,上课时如果教师不特别强调,低声说话声音不断,而多数情况下,教师并不要求学生保持特别安静。

笔者看到每位学生都有一张学习计划表,根据他们特点和能力,为他们设计IEP(IndividualEducationProgramme)。

特殊学校的课程安排。

英国的特殊学校从1990年秋天开始执行1988年英国教育改革法(EducationReformAct,ERA)规定,开设10门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

数学、科学和英语为核心课程;历史、地理、工艺、音乐、艺术、体育和外语(主要为法语)为基础课程。

课常上几乎没有集体教学,而以个别教学为主要形式。

特殊学校的教师有助教和教师。

对于特殊学校的教师培养,英国是有相当严格规定的。

英国很早就有特殊教师的师资培训机构。

在伦敦、不列斯特尔、伯明翰、曼彻斯特等很多高等院校中的教育学院有特殊教育方面的系或课程。

后来由于特殊教育的扩大,特殊教师人数也随之增长,特殊教师的培训有了极大的发展,除了有专门的证书培训外,还有大量的短期培训,同时特殊教师的资格规定也更为严格。

英国教师资格委员会规定,正常与残疾儿童的学校教师必须为大学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特殊学校教师必须是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工作3年以上取得特殊教育高级进修证书或特殊教育专业学位者。

英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分为职前培养和在职训练。

对普通教育教师进行职前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是英国普通教育教师职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在普通教育教师职前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体系中设立了独立的管理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培养要求,这为准备踏上工作岗位的新教师提供了更多有针对性的学习机会,确保了教师能够更好地满足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

(二)、与中国特殊教育学校的比较及启示。

英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得益于其经济的发展,教育观念的转变,同时也得益于其科学的管理方式.这使得英国的特殊教育更好的回归主流,走在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前列。

其中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首先,教育立法,政策先行是特殊教育实施的有力保障.自1981年以来,英国先后三次颁布了成功的教育法案。

特别是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对特殊教育作了众多的规定,不仅如此,教育部和有关特殊教育的咨询机构还依据法令颁布了一系列指导和操作性文件,如《特殊教育评估和实施章程》等.这就从法律和政策上保障了特殊教育的实施。

与英国相比,中国建国以来虽通过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力和特殊教育的实施作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都不是专门的特殊教育法规,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特殊教育实施的细则都规定得不够具体,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使特殊教育实施既缺乏明确的指导,又缺乏应用的法律保障。

其次,是英国的特殊教育人均经费的投入。

英国不断推出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背后是政府的财政支持。

目前,英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5.7%,生均经费达到6000英镑(相当于人民币60000元),特殊学校学生的生均经费还要高一些。

充足的经费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三,英国特殊教育管理的专门化保证了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的落实。

英国的普通学校无论规模大小,都有特殊教育协调人专门负责学校的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并设有由特殊教育专家组成的支持小组。

特殊教育协调人直接受命于地方教育委员会,他们除了受校长,董事会领导监督外,还直接向地方教育委员会负责.如果说校长管理的是一所普通学校,那么特殊教育协调人则管理的是普通学校中的"特殊学校"。

这种管理模式从组织上保证了特殊教育的有效实施。

与之相比,中国普通学校中特殊教育的专业化组织体系和专门化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这就从组织制度和人力,物力上难以保证特殊教育的顺利进行。

因此,如何根据中国实际借鉴英国的经验,建立健全中国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的专门化管理模式,是中国特殊教育面临的紧迫问题.

最后,英国中小学开放式的课堂管理模式所形成的宽松的人性化教育环境,极有利于特殊教育在普通学校扎根成长。

在这一点上中国很难直接模仿。

因为英国的学校每班只有20~30人,由一位教师和一位助教负责,而且还有支持小组的教师巡回于各班。

人力,物力资源都很丰富。

而中国中小学每班人数多达50~60人,仅有一位教师管理,而且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但是,中国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中国特殊教育的课堂教学管理模式。

这有赖于教师的特殊教育素质的全面提高。

因此,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为普通学校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特殊教育工作队伍是中国目前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台湾特殊教育发展与内地特教现状比较与启示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始于1891年至今已历经120年。

民国51年,台湾当局在台北市中山国小成立第一个启智班。

自《台湾特殊教育法》的公布,特殊教育的发展,已从国民教育阶段,向下延伸至学前教育,同时也往上发展至高职教育,目前处于的蓬勃发展与整体规划阶段。

台湾的特殊教育在台湾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教育和社会效果,积累了特殊教育方式、途径与一些好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大陆地区特殊教育工作者分析借鉴。

(一)、所考察的台湾特殊教育个案学校。

江苏特教考察团所考察的学校是高雄市立高雄启智学校及高雄市立高雄楠梓特殊学校、台北培智教育学校及台北市立启聪学校。

几所特教学校的考察都是按“看电视专题片、问答交流及现场参观考察”的程式进行的。

考察活动紧凑而富于成效,内容充实详尽,所获亦颇为丰厚。

高雄启智学校以招收重度智障学生为主,针对学生学习适应上的特殊需求,提供特殊教育与相关专业服务,以提升其独立生活的适应能力。

该校设有小、初中至职高三个教育阶段,校训为“快乐活泼、自立自强”,希望通过个别化课程与教学,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快乐学习,进而逐步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生活适应能力和职业生活适应能力,朝向自立自强的目标努力。

高雄启智学校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充分发挥教学专业与团队合作,整合各类教学资源,展示了相当专业的康复教育与富于成效的品德教育。

工作团队由下而上,以本校各部別教师为核心成员,将实施策略纳入中远程教育计划中;邀请社区人士及慈济志工陪伴学生参与课程,与志工建立互信互助的支持网。

台北市立启聪学校由1917年建校,建校迄今已经九十多年,主要招收听障及多重障碍学生。

整个校园开阔宽广,环境优美,颇有欧洲乡村之美,学校建筑曾获得民国七十六年最优良建筑设计大奖,新建温水疗泳池,设施非常完善,各方面都堪称典范。

台北市立启聪学校以生命教育、精致教育、终身学习、完全学习、全人发展为主轴,以尊重、关怀、爱心、健康、希望为目标,构建优质教育环境及温馨无障碍的校园。

该校以适性化的教育,功能性的教学,注重提升人文素养,丰富生活内涵,营造艺术与体育校园文化,配合政府之特殊教育政策,除以民族精神教育、国民生活教育为中心外,并加强职业教育与职业道德、身心的复健以及个别化的教学,并加强继续进修的能力;促进生涯发展,并辅导学生按部达到教育目标(略)。

学校课程内容系依据部颁启聪学校(班)课程标准设计课程,除前述之一般学科、专业课程外,并安排沟通训练课,以加强学生语文沟通能力,提升社会适应能力。

学校成立教材教具制作中心,鼓励教师自编教材、自制教具,以协同或分组教学方式,增进学习兴趣与效果。

学校是集中式的教育安置场所,提供听障孩子在普通班级内所无法提供的设施。

例如:

住宿的提供、专业教师(心理谘商人员、临床心理师、职能治疗师等)的服务以及设备完善的听能训练师资。

学校提供听障学生实用技能教学,培养一技之长,毕业后协助辅导学生就业。

并于夜间开办各项职类的技艺班,让失学、预备转业的听障朋友,有学习一技之长的机会,同时也开办听人手语班,促进听人与听障人士间的交流。

提供听能训练、语言训练、职能复健之专业服务。

辅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检定及全国性技艺竞赛。

发掘、培养体育优秀人才,鼓励学生参加体育各项活动,历年来参加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及听障体育活动等均有优异的成绩表现。

每年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启聪夏令营,扩展学生国际观与视野,促进国民外交。

参加北适性小区化活动之学生跨校选课,营造听人与听障人士良好沟通的场所;成立听障资源中心,负责台北市听障学生巡回辅导工作,协助各校购置FM调频系统,成果斐然深获好评。

学校着力于打造优质学校提升教育质量:

建构优质教育并重视学生受教权,辅导学生适性发展,重视个别差异,多方发掘学生潜能,展现独特的办学特色。

此外高雄梓楠特殊教育学校、台北培智教育学校“适性教育”理念先进,设施良好,师资健全,团队阵容健强,个别化教学,转衔成人教育有特色,同样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二)、对台湾特殊教育先进的几个认识要点。

参访过程令人兴奋,一行与会者都感到眼界大开,不虚此行,使大家对我国今后特教发展的走势,有了更为明晰的感性认识。

我觉得台湾特教发展的先进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1、特教法律法规体系健全。

立法理念先进,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保障制度。

台湾地区最早的特殊教育立法活动可追溯至1944年颁行的《强迫入学条例》第13条和1968年颁布的《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第10条,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笼统的个别性规定,缺乏与这些条款相配套的措施与实施办法。

比较正式的特殊教育立法始于20世纪70年代,台湾先后颁布了《特殊教育推行办法》(1970年颁布)和《特殊儿童鉴定及就学辅导标准》(1974年颁布)等法规。

1984年,台湾当局颁布了《特殊教育法》,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系统的规定,台湾特殊教育及特教立法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此后,《特殊教育法》于1997年、2001年、2004年和2009年被多次修订。

时至今日,台湾地区已建立起以《教育基本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为基础,以《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特殊教育课程教材教法实施办法》、《特殊教育设施及人员设置标准》、《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标准》等为主要子法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

本特殊教育接受者的教育权利离不开相关的保障制度,这些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有关服务支持、经费的保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即服务保障、组织保障、费用保障和救济保障等等,这些保障使得特教学校发展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动力强劲。

2、目前已形成独具特色的特殊教育体系。

特教安置模式种类齐全,体现人文精神。

台湾特殊教育就学安置形态多元化与细致化,在理念上重视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结合的问题。

这透析出当地特殊教育已跳出了隔离式的特殊学校模式,也超越了纯粹统合式的仅仅在普通学校安置特殊教育接受的模型。

3、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除了统合教育,同时还兼采特殊教育学校的就学安置方式,另外,还开办特殊班、资源班、巡回辅导等,显示出台湾特殊教育就学安置形态日益朝着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倡导的融合教育方向发展。

4、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优质教育的核心。

台湾实行教育公务员制,特殊教育教师培育体系健全,资格鉴定程序明确。

参访学校的教师的专业素质非常高,且有很强的职业责任感和幸福感,许多学校的教师中有相当比例的硕士、博士。

名师资源的开发和培养以及有效使用“种子教师”,是台湾教师教育的一大特色。

台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师资机构,除了教师研习中心的专职教师外,主要依靠“种子教师”开展工作。

“种子教师”是从中小学一线专业能力强和演讲水平高的优秀教师中推荐选拔产生的,主要任务是发挥校本组织者、指导者和培训者的作用。

5、特殊教育的课程具有个别化、人性化、生活化特色。

教学工作做得细致而富于成效。

学校适性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充分的装备条件及教育资源、完善的康复与职业教育体系与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

台湾的前期领导人经国先生说:

“国民必需得以免于匮乏。

”在这里,有着相对来说非常充足的教育资源,让我更深切的了解了教育投入应该是怎样做才是适合需要。

就职业教育而言就业安置模式富于成效,一种是就业,学校跟踪指导培训,形成一技之长的职业技能,进入市场就业;其次是失业期间,继续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进行终生负责的追踪服务;其三,对于确实无劳动能力者,进行养育庇护。

学校成立庇护工厂,对多重障碍学生、没有就业空间的学生,由学校来成立听障者的庇护工厂,使启聪学校毕业的学生都有最适当的安置,减少家庭、社会的负担,使其有机会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及回馈。

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台湾的特殊教育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与文化底蕴。

南京特教学院有庆院长说:

“台湾的特殊教育比我们早二十年!

”现在看来,这种说法一点都不为过。

(三)对内地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在现场走访过程中,台湾学校适性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充分的装备条件及教育资源、完善的康复与职业教育体系与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的经验对大陆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是: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加强特殊教育立法,规范特殊教育对象分类,进一步完善融合教育,超常教育应回归理性,课程改革应推陈出新,改革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方式,让师资与资源更为充分适性。

考察期间,我开拓了眼界,一直被先进的办学理念与思想所激励着,思想上受到极大的启迪,结合学习的思考与考察活动的领悟,我回顾了自己二十一年教书育人、十一年学校管理的工作历程,作了非常必要的总结与反思。

对今后的教育工作生活的定向作用非常明显。

今后,我可以在正确的理念思路引领下更好地为学校发展尽力,在平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实现个人与社会价值的存在,为残障孩子们的幸福人生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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