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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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竞赛规程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
2019年5月15-27日,河北迁安
决赛:
总局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体校组:
1、女子甲组:
(1)个人项目:
绳、球、棒、带、全能、团体
(2)集体项目:
5圈、5带、全能
2、女子乙组:
个人项目:
绳、球、棒、带、全能
(二)社会俱乐部组:
1、女子甲组:
(1)个人项目:
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全能
(2)集体项目:
3球2绳(一级规定)。
2、女子乙组:
个人项目:
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全能
三、参加单位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由各省市体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向总局体操中心提交报名表。
(二)体校组只接受各级各类体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单项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报名,不接受地方体操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或体工队等单位报名。
(三)社会俱乐部组只接受在县级以上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俱乐部及各类社会组织报名,不接受地方体操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或体工队等单位报名。
(四)以上各组别比赛的参赛单位,需经所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登记或备案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名称参加体校组比赛,如有俱乐部参赛,需按要求通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参加社会俱乐部组比赛。
(六)参加单位数量
1、预赛:
体校组、社会俱乐部组每个组别每个省(区、市)只接受不超过4个单位报名(如体校乙组比赛,各省(区、市)只接受4所体校报名)。
2、决赛:
体校组、社会俱乐部组每个组别每个省(区、市)不超过2个单位(如体校乙组比赛,各省(区、市)只接受不超过2所体校)。
四、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年龄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各项目小项和年龄设置方案》执行。
体校组:
1、女子甲组(13岁至15岁,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集体项目(可含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运动员最多2人)。
2、女子乙组(11岁至12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社会俱乐部组:
1、女子甲组(13岁至15岁,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集体项目(可含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运动员最多2人)。
2、女子乙组(11岁至12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各组别具体规定:
1、体校组:
各级各类体校学生,已经输送至专业队等的适龄运动员,允许其回原输送体校。
以预赛报名为准确定单位。
2、社会俱乐部组:
以预赛报名为准确定单位。
凡在2016至2019年期间参加过全国艺术体操锦标赛、冠军赛、集体锦标赛、个人冠军赛和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青少年组除外)的运动员不得报该组参赛。
3、一名运动员只能报一个组别参赛(即不能既报体校组又报社会俱乐部组参赛,同时不能既报甲组又报乙组参赛),不允许报两个组别参赛。
(四)运动员代表资格如出现争议,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处理,如仍有争议,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运动员代表个人参赛或不再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五)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注册年龄与二代身份证年龄一致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六)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做好相关组别的审核报名工作。
(七)香港、澳门参赛运动员应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运动员资格由香港、澳门参赛代表团依照规定审定。
五、参加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校、俱乐部、社会组织统一进行管理和审核后报名。
(二)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预赛获得以下名次,均可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决赛。
1、个人项目:
1)个人团体:
体校组女子甲组个人团体前12名的单位。
2)个人全能:
体校组、社会俱乐部组女子甲组、乙组个人项目个人全能前18名的运动员。
个人全能每单位最多2名,每个省(区、市)最多4名。
2、集体项目:
体校组、社会俱乐部组女子甲组集体(全能)前12名的单位。
(三)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决赛个人团体和集体项目比赛资格的单位,在符合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决赛参赛资格规定的条件下,具体参赛名单可以由参赛单位重新确定。
获得个人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赛名额属于个人,不得转让给其它运动员。
(四)参加人数:
1、预赛:
凡参加体校甲组个人项目的单位可报3-4运动员(含个人全能2人)、集体项目5-6名运动员,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个人和集体教练员最多各2人、队医1人;体校乙组、俱乐部甲、乙组各组参加个人全能比赛的可报1-2名运动员,教练员最多每名运动员报1名。
人员分配表
组别
项目
运动员
教练
领队
队医
体校甲组
个人团体
3-4
2
1
1
集体全能
5-6
2
体校乙组
个人全能
1-2
最多每名运动员报1名
俱乐部甲组
个人全能
1-2
最多每名运动员报1名
集体
5-6
2
1
1
俱乐部乙组
个人全能
1-2
1
2、决赛:
各组别按照预赛中已获得的资格报名。
凡参加体校甲组个人团体的单位可报3-4运动员、集体项目5名运动员,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各组别参加个人全能比赛的可报教练1人。
超编官员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另行确定。
人员分配表
组别
项目
运动员
教练
领队
队医
体校甲组
个人团体
3-4
2
1
1
个人全能
1-2
1
集体全能
5
2
1
1
体校乙组
个人全能
1-2
1
俱乐部甲组
个人全能
1-2
1
集体
5
2
1
1
俱乐部乙组
个人全能
1-2
1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参加二青会艺术体操预赛,直接获得决赛资格。
六、竞赛办法
(一)报名参赛单位不足6个的项目将取消设项;各项目比赛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不足6人(队)的小项将取消比赛。
(二)预赛:
1、个人项目
进行团体赛、全能赛。
(1)团体赛(体校甲组)
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4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12套动作。
(2)全能赛
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
2、集体项目
体校组女子甲组进行2套不同动作的比赛,社会俱乐部组女子甲组进行1套动作的比赛。
(三)决赛:
1、个人项目
进行团体赛、全能赛和单项决赛。
(1)团体赛(体校甲组)
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4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12套动作。
(2)全能赛
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
(3)单项决赛
在全能赛中获得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该项决赛,若第8名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第9、10名为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按照被代替运动员的顺序进行比赛。
2、集体项目
进行全能赛和单项决赛。
(1)全能赛
体校组甲组进行2套不同动作的比赛,社会俱乐部组甲组进行1套动作的比赛。
(2)单项决赛
体校组甲组在全能比赛中获得各单项前8名的队参加该项决赛,若第8名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第9、10名为替补队,替补队按照被代替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四)打破平分
1、团体和全能赛
如果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确定名次:
(1)E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ET(技术完成)扣分相加,总分低者名次列前。
(3)D分相加,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2、单项决赛
如果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确定名次:
(1)E分高者名次列前。
(2)ET(技术完成)扣分相加,总分低者名次列前。
(3)D分高者名次列前。
(五)比赛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7-2020艺术体操评分规则》。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预赛:
设体校甲组个人团体、各组别个人全能、集体全能奖。
1、个人项目
(1)个人团体
体校组女子甲组个人运动员12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10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若第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前12名的单位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决赛个人团体参赛资格,每个省(区、市)不超过2个单位。
若第12名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第13、14名为替补队。
(2)个人全能
全能赛中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各组别个人全能前18名的运动员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决赛个人全能参赛资格,个人全能每单位最多2名,每个省(区、市)最多4名。
如第18名成绩并列,则采取打破平分。
第19、20名为替补运动员(此项须遵循每个省(区、市)最多4名的原则)。
2、集体项目
体校组女子甲组集体全能赛中2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社会俱乐部组女子甲组1项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前12名的单位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决赛集体项目参赛资格,每个省(区、市)不超过2个单位。
若第12名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第13、14名为替补队。
(二)决赛:
设体校甲组个人团体、各组别个人全能、个人单项、集体全能、集体单项奖
1、个人项目
(1)个人团体
体校甲组个人运动员12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10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
若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2)个人全能
全能赛中个人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
若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3)个人单项
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各录取前八名。
若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2、集体项目
(1)集体全能
体校组女子甲组集体全能赛中2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社会俱乐部组女子甲组1项成绩。
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
若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2)集体单项
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各录取前八名。
若成绩相等,则采取打破平分。
3、有11名(含)以上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奖励前8名;有8名至10名参加决赛的,奖励前6名;有6名至7名参加决赛的,奖励前3名。
(三)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获得其它名次的只颁发获奖证书。
(四)在颁奖仪式上为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时,也为其对应的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五)决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组别报名需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名。
(二)报名根据补充通知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遵守《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表提交以后,一律不得更换运动员及其竞赛项目。
如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在报到前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批准并出示有关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在报到前办理运动员更换手续,报到后一律不得更换。
(四)医生名额不允许其它人员占用,须在报名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按摩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分别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艺术体操预赛、决赛免责声明》,以单位身份参赛的,由单位为参赛运动员出具,以个人身份参赛的,由个人出具,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六)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由个人出具免责声明原件扫描件和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七)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险种类:
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报名时提及保险单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八)报到:
各运动队按补充通知要求报到。
(九)比赛音乐:
报名后将运动员参赛的自选动作音乐(Mp3格式)发送至体育总局体操中心艺术体操部邮箱ystcb221@。
报到时将运动员参赛的成套动作音乐CD盘交大会,逾期未交将按照规则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经费自理。
九、技术官员
预赛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等)由总局体操中心进行选派,决赛技术官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执裁技术官员应参加过2017-2020周期全国裁判员培训班,获得本周期执裁资格。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十一、冠名与队服广告的规定
按《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标识元素及冠名广告规定》以及《关于中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由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组委会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四)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