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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研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稿)研读体会

第一部分:

《标准》修订稿有哪些明显的变化?

一、《标准》修订稿中对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解析更加具体、可操作。

如增加了背唱歌曲数量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1段等等一系列的量化指标,这些量化的规定能够使教学便于操作,目标也更加具体可行。

二、简谱教材和五线谱教材可以自选,这大大方便了教师的器乐教学,同时也降低了学生学习器乐的难度。

识谱教学对音乐知识技能没有“刚性”的量化要求,而是要求根据本地教学实际度量,体现出《标准》修订稿的因地制宜的特性。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中,理解多元文化修改为理解世界文化的多元性,使其涵义得以加宽、加深,更具有科学、严密的特点。

四、学段的划分更加清晰,这样的划分可以帮助教师面对教学时有一个更加准确的、长远的规划。

小学两个学段:

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6年级);初中一个学段:

第三学段(7-9年级),每一学段要求学生通过表演艺术(如戏剧、舞蹈)、视觉艺术(如影视和美术)和音乐艺术等不同艺术的综合,通过与生活、情感、文化、科技四个方面的联系,获得艺术的感知与体验、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能力。

这些能力是按学段渐进式发展的。

教师可以更加宏观的进行教学计划。

五、课程总目标中的三个层面升华为三个维度,即: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六、实施建议的教学建议中,加入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

教材编写建议中的教材涵义,由《标准》实验稿中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教师用参考书及与之相匹配的音响教材的三部分内容,修订充实为:

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和与之相匹配的音响、音像教材,以及教师用教学参考资料四部分内容。

教学建议中,加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体现出课堂教学的延续性,是学生运用音乐课程实践的最佳途径,既实际又适用,能更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

使教师更加关注的是具适用性的如何评价教学的建议,即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方法。

七、加强了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要求。

修订稿修正了实验课标对知识技能“淡化”的做法,要求教师使用恰当的方法,强化对知识技能的学习:

“学习并掌握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常见结构(曲式)、音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和演唱、演奏、识谱、创作等基础知识。

学习演唱、演奏、创作的初步技能,能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和演奏课堂乐器,掌握浅显的音乐创作方法。

在音乐听觉感知的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和创作活动中运用乐谱。

”等。

第二部分:

修订《标准》作了哪些明显的改动?

一、新版课程标准修订具体内容:

“标准”修订稿在保持了实验稿文本四个部分:

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改为课程内容)、实施建议——结构框架的基础上,但对四部分中的内容都做了全面修订、调整。

1.前言部分

改写了开头两段文字,明确“标准”的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改写了“课程性质与价值”,删去原稿对课程价值4方面的分段表述(浓缩在“前言”第二段中)。

将“课程性质”改扩写为:

“音乐课程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将原课标10条“基本理念”整合为5条

改写了“理念”中易产生误导的内容(“提倡学科综合”),新加写“突出音乐特点”,删除不属于课程理念的条文:

“完善评价机制”。

将原“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改写为“课程设计思路”,共五条。

2.课程目标部分

(1)充实、改写了“总目标”:

“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2)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第1条“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改为“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第5条“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改为“尊重艺术,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3)对“过程与方法”5条内容作了改写,如第2条“模仿”:

“通过亲身参与演唱、演奏、编创等艺术实践活动,并适当地运用观察、比较和练习等方法进行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4)重新梳理和提炼“知识与技能”内容,将原第3、4条合并为“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

在第1、2条“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技能”中,将“音乐基本要素”原6项(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扩展为8项——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

其中“节拍”、“调式”是新加的内容。

对“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技能”其他内容作了调整。

3.课程内容部分

将原“内容标准”改为“课程内容”;将领域一“感受与鉴赏”改为“感受与欣赏”;将领域三“创造”第二项“即兴创造”改为“即兴编创”。

(1)感受与欣赏

修改了这一领域的说明文字。

将“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和见解”改为“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

将“音乐表现要素”1-2年级标准第1、4条“∮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

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

聆听歌声时能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改为“∮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并对二拍子、三拍子的音乐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

将“音乐表现要素”3-6年级标准1、2、3、4条改为“∮发现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

能哼唱熟悉的歌曲或乐曲。

∮能够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说出人声的分类。

能够认识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体验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的律动感。

∮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做出相应的反应”。

将“音乐表现要素”7-9年级标准2、3条改为“∮加深对人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

能够说出各类人声和常见乐器的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体验说出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

将“音乐情绪与情感”7-9年级标准第1条“∮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改为“∮能够有意识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术语进行描述”。

将“音乐体裁与形式”1-2年级标准“∮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改为“∮聆听儿童歌曲,聆听音乐形象鲜明、结构较为简短的进行曲、舞曲及其他体裁的音乐段落。

∮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器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

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将“音乐体裁与形式”3-6年级1、2、3条标准“∮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改为“∮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格调健康的流行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小型器乐曲,能够随着乐声哼唱短小的音乐主题或主题片段,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

在“音乐体裁与形式”7-9年级标准第1条中加进“能够随着乐声哼唱音乐主题”要求。

在“音乐风格与流派”3-6年级标准第1条中加进“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体验其不同的风格”。

将“音乐风格与流派”7-9年级第1条“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改为“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简单描述其不同的地域特点或民族风格,能够说出戏曲、曲艺的主要种类和代表人物”。

(2)表现

将“演唱”1-2年级第1、2、3条“∮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

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做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改为“∮学唱儿歌、童谣及其他短小歌曲,参与演唱活动。

∮能够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够对指挥动作做出反应”。

在第5条“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的后面,加括号注明“其中中国民歌1-2首”。

对“演唱”3-6年级标准第2、3条作了修改:

将“∮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

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做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改为“∮能够用正确的演唱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培养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并能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

此处补进了原稿漏掉的“轮唱”形式。

在第3条补充“∮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初步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的内容标准。

在第5条“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的后面,加注“其中中国民歌1-2首”,并加进“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的要求。

对“演唱”7-9年级标准第2条“∮能够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歌曲。

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并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做出正确的反应”。

改为“∮能够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歌曲。

在合唱中积累演唱经验,进一步感受合唱的艺术魅力。

学习基本的指挥图示,能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做出正确的反应”。

将原第5条“∮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3-5首”改为“∮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2~4首(其中中国民歌1-2首),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1段”。

将《演奏》1-2年级标准“∮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改为:

“∮学习常见的课堂打击乐器,参与演奏活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此改动将“打击乐器”限定为“课堂打击乐器”;将“音源”改为“声音材料”。

将《演奏》3-6年级标准第4条“∮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改为“∮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1~2首”。

降低演奏数量要求。

将《演奏》7-9年级标准第2条“∮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改为“∮能够选择某种乐器,运用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力求用优美的音色进行演奏”。

将《综合性艺术表演》1-2年级标准第3条“∮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改为“∮能够与他人合作,进行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儿童歌舞表演等活动”。

将《综合性艺术表演》3-6年级标准第2条“∮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改为“∮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如儿童歌舞剧)担当一个角色”。

将《识读乐谱》1-2年级原3条内容标准合并为2条,与其后学段标准格式对应。

删除《识读乐谱》3-6年级标准原第1条“∮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

将原第3条“能够识读简单乐谱”改为“∮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删除了《识读乐谱》7-9年级标准原第1条“∮用熟悉的歌曲、乐曲学唱乐谱”。

将原第3条“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改为“∮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

(3)创造

将《探索音响与音乐》1-2年级标准第2条“∮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改为“∮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寻找发声材料探索声音的强弱、长短和音色”,删去了对声音“高低”的要求。

将《探索音响与应用》3-6年级标准中“∮能够自制简易乐器”改为“∮能够在教师指导下自制简易乐器”。

将《即兴编创》1-2年级标准第1条“∮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改为“∮能够将儿歌、诗词短句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

将《创作实践》1-2年级标准第1条“∮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改为“∮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感受到的音乐”。

将标准原第2条“∮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的节奏或旋律”改为“∮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在教师指导下编创1~2小节的节奏音型”,降低创作难度要求。

对《创作实践》3-6年级标准进行了改写,降低“∮创作2-4小节旋律”的难度,删去“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内容。

将这一学段“创作实践”内容标准改为:

“∮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尝试运用图谱或乐谱记录声音和音乐。

∮能够利用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编创2~4小节的节奏或旋律”。

将《创作实践》7-9年级标准第1条“∮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创作8小节左右的短曲”改为“∮能够利用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编创4~8小节的旋律短句或短曲,并能用乐谱记录下来”。

删去原第2条“∮能够为歌曲选编前奏或间奏”。

(4)音乐与相关文化

在《音乐与社会生活》1-2和3-6年级标准中,加进“网络”传媒,将“电视”改为“影视”。

删去3-6年级标准原第4条“∮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将7-9年级第3条简化为“∮乐于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并能做出自己的评价”。

将《音乐与姊妹艺术》3-6年级标准第1条“∮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改为“∮观赏戏剧和舞蹈,初步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将7-9年级标准第2条中“音乐背景”改为“背景音乐”。

将《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1-2年级标准第1条“∮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改为“∮列举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将7-9年级标准第1条中“知道音乐对于情绪的影响”改为“能够简单表述音乐对于情绪的影响”。

4.实施建议部分

(1).教学建议

将标题“

(一)教学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改为“

(一)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加写了第2个问题:

“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应重视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并紧密围绕目标来展开音乐教学活动。

教学形式的选择应服从于教学目标,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音乐教学目标的设计应体现三个维度的整合及有机联系,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正确导向,注意过程与方法的教学体现,同时应明确知识与技能的目标达成”。

在实验稿第4个问题“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基础上,改扩写为第4个问题:

“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

“重视教学设计的预设功能,重视教学过程的生成意义;关注教案文本的价值取向,关注课堂环境、资源的客观变化;强调教学过程的学生参与,也应有必要的教师传授;提倡探究式学习方法,也应有适当的接受性学习;倡导合作学习,也要注重发挥个体学习的特点与优势。

新加写第5个问题:

“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在教学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编创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乐器,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并有效利用音乐教科书、音响音像资料及网络资源等,培养学生乐于思考、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

将原第5个问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为第6个问题“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行文中新加进“应合理利用”的建议。

将原第6个问题移作第7个问题。

删去了原稿“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第1点“感受与鉴赏”中与该领域“内容标准”重复的一段说明文字:

“感受与鉴赏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感受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在“演唱”教学提示中加写“要重视内容标准中对演唱姿势、呼吸方法、节奏和音准等方面的要求”,突出强调“要更加重视并着力加强合唱教学”,并提示“合唱教学可从轮唱开始,逐步过渡到其他多声部合唱形式”。

在“演奏”教学提示中明确对“课堂乐器”的要求:

“课堂乐器应使用易于学习、易于演奏、便于集体教学的乐器。

课堂教学中使用的吹奏乐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音质纯正,音高准确。

注意避免过大音量和噪音对学生听力和健康的损害”。

修改了教学提示第5条,删去与该领域(“创造”)“内容标准”重复的一段说明文字,改写了以下内容:

“聆听同一首乐曲,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演唱同一首歌曲,可能会有多种处理方式;完成同一个练习,可能会有多种途径或不同答案。

应重视音乐实践中的创造过程,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不要用‘标准答案’或‘统一模式’束缚学生”。

(2)评价建议

改写了“评价建议”第一段,在“激励与改善”功能前,加进了评价的“诊断”功能。

整个略去“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方面的评价内容。

整段删除原稿“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删除“评价内容”中第2、3点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与课程发展”的评价内容。

改写“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包含的内容,针对“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自评、互评及他评”提出可操作的具体评价方式与方法:

在“评价建议”尾部加写:

“以上各种形式的评价,都应该既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成绩,又找出学习中的差距和不足及改进方法,以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3)教材编写建议

“修订稿”将“实验稿”“实施建议”中“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与“四、教材编写建议”互换位置,“教材编写建议”成为“实施建议”中第三项内容。

在第1段中明确“音乐教材”所指:

“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和与之相匹配的音响、音像教材以及教师用教学参考资料”。

删去原稿中不属教材编写的内容(教材立项、审查)。

在“教材编写原则”第1条中加进了“以学习为中心”的内容。

删去第6条中“经典与一般”的提法。

将“教材呈现形式的建议”第3条改为“音响、音像教材要紧密配合教科书的选曲,运用多种载体(如录音带、录像带、CD、VCD、MP3、MP4等)呈现。

演唱、演奏与录音效果要具有良好品质”。

(4)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将此项内容原标题“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改为“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改写原稿第2条,去掉了课程管理内容。

将原稿第6条后半段“民族民间音乐”内容并入第2条“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

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

在第4条中加写了“应重视家庭和包括网络在内的社会音乐资源对学生音乐爱好、审美情趣的影响。

为此,一方面可以对学生健康向上的音乐文化生活进行积极引导;另一方面可防止低俗、不健康的负面信息对学生的消极影响”。

改写了第5条“学生课外艺术活动是音乐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教师有责任协助学校组织学生课余艺术社团,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少先队及共青团活动日,组织歌咏比赛、文艺汇演、师生音乐会或音乐讲座等,引导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增进集体意识,提高道德素养。

学校要将此类活动纳入工作计划,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在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证”。

在第6条“音乐教学交流活动”中,注明“包括教师培训”。

第三部分:

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学习、贯彻修订《标准》?

一、充分利用网络教研平台,尽快将《标准》修订稿刊登,号召教研员及广大音乐教师下载并认真研读。

二、组织系列专题研讨。

春节过后计划结合我省中小学音乐教学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举办系列专题研讨活动。

三、在结合修订版教材的培训活动,再进一步扩大学习范围,让更多的一线教师深入学习修订课标,尽快将新的教学理念贯彻落实到课堂教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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