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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管理制度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标准进行。

2、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服从试验室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3、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

4、维护试验场地的整洁,试验每告一段落,必须清理场地。

5、定时对贵重的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6、未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期限的仪器具不得使用。

7、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允许吸烟,应禁止无关人员随意靠近机器,以免发生意外。

8、每天下班前,应做到关紧门窗,关好水、电开关。

对需要昼夜运行的仪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

特殊情况应留有专人值班。

9、试验人员应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10、试验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在试验操作过程中相互交流经验和方法,对新工艺、新方法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掌握,以便更好的控制施工质量。

 

试验员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本项目有效标准、规范对试验检测指标、检测内容、取样试验检测频率的要求以及取样、试验操作方法。

2、严格执行试验标准、规范对试验取样频率、试验检测内容、试验方法等有关试验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3、负责委外试验过程中按标准制样、取样工作。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旁站工作,排除施工旁站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试验方面的基本问题,并做好旁站记录。

5、认真填写、记录各种试验台帐、试验记录,收集、整理各种产品合格证等试验资料。

6、配合驻地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试验抽检、试验见证工作。

7、严格按要求做好对试验仪器、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试验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

2、做好混凝土,砂浆的施工生产把控工作,跟踪调查配合比使用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3、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材料的试验标准方法和技术规定。

负责工程原材料、砂浆、混凝土及构配件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达标。

4、负责各种试验报告的整理、汇总,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并将试验的结果及时汇报。

5、送检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及时向领导报告试验、检测情况,以便及时纠正不合格产品的使用,将不安全的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6、运用数理统计法对砂浆、混凝土强度进行评定,并进行动态控制。

7、认真整理各类检验资料备查。

 

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1、试验人员必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以在职进修为主的原则,边工作边学习。

2、为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试验室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表现,安排试验人员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班。

3、新调入试验室的工作人员,试验室负责人应安排一名老试验技术人员帮助其熟悉业务和有关规章制度。

4、每月组织试验人员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提职、晋升、奖惩的依据。

凡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5、积极开展与其它兄弟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

6、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个人综合技术能力。

 

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器具。

2、试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熟练撑握试验操作规程的有资质上岗的试验人员。

3、试验室环境设置必须满足试验仪器、设备性能要求和试验规范的操作要求。

4、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总台帐及试验计量仪器、器具检定计划台帐,并按计划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5、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在试验室内放置整齐,计器仪器、器具按周期检定结果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识。

6、建立主要试验仪器、设备的履历挡案,记录试验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维修保养至报废全过程的履历情况。

7、对主要试验仪器、设备制定符合试验标准、规范要求的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使用过程中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8、试验仪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断电进行必要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及工作间的整洁卫生。

 

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1、试验室存挡的资料应装盒分类存放资料柜由专人统一保管。

2、试验室应建立各种试验资料的台帐、标准规范目录以方便查阅。

3、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试验检验报告,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试验检测数据。

4、所有资料,报告,未经允许不得带出试验室,确认需要使用相关资料时,应由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并要按期归还。

5、丢失试验资料应视为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分析报告,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6、工程竣工后试验资料移交时试验室应登记造册接收单位(部门)应有接收部门(接收人)签字确认。

7、工程竣工后多余的、且没有存挡要求的试验资料必须造册登记销毁,销毁时应有专人监督,严禁将多余试验资料当废品卖出。

8、保管试验资料室、柜应做好清洁,防潮,防火,防盗等相关安防工作。

 

委外试验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监理、业主要求,试验室确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试验检测的材料和实体质量指标。

2、根据工程所需的试验检测指标要求,应先对项目所在地区的试验室进行实地考察,选择有信誉、有资质、试验检测能力强的试验室作为项目委托试验室。

3、委托试验室选定后,应即时向监理履行报批手续,经监理审核批准后作为正式委托试验室。

(业主指定的委托试验室除外)

4、委托试验均应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以不影响工程施工为原则,混凝土检查试件到期立即送检,不允许出现超期试件或龄期不足试验件试验报告。

5、委托试验取样应在监理的监督下按规范要求的取样方法进行。

取样数量必须满足试验规范要求,取样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包装保护。

6(最迟不得超过三日)送样到委托试验室,送样过程中应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样品性能不被改变。

7、样品送达委托试验室后应填写试验委托单交试验室签字确认,试验委托单必须填写检测指标、执行标准,以及试验报告出具期限要求。

 

试验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试验工作是质量检测工作的关键环节,从事试验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经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单独上岗工作。

2、试验仪器、仪器必须定期检定,精度要符合试验标准要求,使用前应调试准确,其它被检测材料的环境条件也必须保证。

3、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质量负责人应经常监督并抽查,如发现不按规程进行测试,质量负责人有权根据测试情况停止其检测工作。

4、测试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测试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室负责人反映并做好详细记录。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2、原始记录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生产单位;抽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编号、检测地点;温度、湿度;主要检查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检测原始记录数据、数据处理结果;检测人、复核人;试验日期等。

3、工程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一般不得用铅笔填写,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计算人员的签名。

4、原始记录如果确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横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盖更改人印章。

原始记录应集中保管,保管期一般不得少于两年。

5、原始记录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即检测结果必须有人校核,校核者必须在本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校核者必须在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中签字,以示负责。

校核者必须认真核对检测数据,校核量不得少于所检项目的5%。

6、数据处理应注意:

检测数据有效位数的确定方法;检测数据异常值的判定方法;区分可剔除异常值和不可剔除异常值;整

理后的数据应填入原始记录的相应部分。

7、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补齐,以便测试数据位数相等。

8、同一参数检测数据个数少于3时用算术平均值法;测试个数大于3时,建议采用数据统计方法,求代表值。

9、测试数据异常值的判断,对于每一单元内检测结果中的异常值用格拉布斯法,检测各试验室平均值中的异常值用狄克逊法。

10、对比检测应使用三台与检测仪器准确度相同的仪器对检测项目进行重复性检验。

若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相符,则证明此异常值是由产品性能波动造成的;若不相符,则证明此值是因为仪器设备造成的,可以剔除。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对于本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构配件,应检测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的技术要求,通过对现场工程结构以及结构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测,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根据昆明市轨道交通公司对土建工程试验检测的项目和频率要求,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结构物、路基等项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检测频率及检验项目按《昆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检测频率管理办法》执行。

3、认真执行检验程序,材料进场由物资部门进行定性检验并认真填写委托单通知试验部门,试验部门接到通知后报请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做定量检验,并认真审核厂家的质检单检验项目是否齐全,合格证是否有效。

4、试验室负责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并上报监理。

5、报验应严格执行“三单一证”制,即、试验报告单、清单及出厂合格证。

6、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试验检测,物资、监理、试验应相互配合,物资是保证,监理是关键,试验是根本。

物资部门对进场不合格物资负主要责任。

7、对于钢筋、水泥、混凝土及防水材料等材料的进场检测,应保留相应的自检记录以及影像资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由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取样工作台账

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三、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1.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已经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检,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骨料: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以400m³或600t作为一个检验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3.混凝土:

抗压试块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抗渗试块用于检查混凝土防水性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³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件,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4.钢筋:

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60t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和钢筋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5.钢筋焊接接头:

闪光对焊:

同一台班、同一操作工300个接头、同直径钢筋为一批;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按一批计算;电弧焊:

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电渣压力焊:

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为一批。

6.防水材料:

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检查,在合格卷中任抽一卷做试验。

 

商品混凝土厂的驻场管理制度

商品混凝土作为本工程用量较大的材料之一,对于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商品混凝土的生产拌合质量要进行严格控制,在现场混凝土的浇筑过程中必须对商品混凝土厂家进行全程驻场检查。

一、驻场时间、人员信息、施工部位、场地洁净度、相关服务态度以及料仓堆放等信息应予以详细记录。

二、用于生产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进行试验检测,确保原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轨道公司要求,并且原材料的产地、材质、品名及规格应与验证配合比所用的材料信息相同,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应停止对其使用。

骨料含水量应及时测定,以指导施工配合比的相关生产工作。

三、搅拌楼的上料、拌合系统的相关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计量系统胶凝材料、外加剂、水误差不超过2%,骨料误差不超过3%;每盘拌合时间(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不应小于30s。

四、施工生产配合比应在已验证过的设计配合比的基础上根据骨料含水率调整而来,严禁使用未验证过的配合比或随意更改配合比进行生产。

五、已拌制好的混凝土的工作和易性应符合施工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予以退场,严禁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随意加水,加外加剂。

商品混凝土厂的驻场管理制度

一、检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混凝土出厂检验的各类事项。

二、内容及要求

1.出厂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按相关的标准严格检验和控制,经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输出厂。

2.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有关规定。

4.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的规定。

5.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规范和标准规定执行。

6.预拌混凝土的泵送应按《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JGJ/T10-2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7.混凝土搅拌站根据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明确产品的验收方法,包括取样方法和频率、试件制作和养护、产品技术指标等。

搅拌站试验员,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对出厂的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合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

坍落度、拌合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8.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处理。

(1)预拌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合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不得使用。

(2)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不能满足规范及合同要求时不得使用。

(3)当对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也可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商品混凝土厂的驻场管理制度

一、钢筋原材进场检验

钢筋原材进场,由供货商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材料,本项目部试验人员先逐支对钢筋外观进行检查。

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的各项外观尺寸指标(内径、横、纵肋高等)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规定。

对于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批次钢筋,应拒绝进场。

二、钢筋半成品检验

钢筋的加工及连接半成品,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

1.钢筋的加工半成品,应对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形状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组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少于3件。

2.钢筋的连接半成品,应检查接头的表面光滑度、钢筋与电极接触处的烧伤程度、接头的弯折角度、轴线偏移量以及接头所在直线边的顺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数量:

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每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10%的焊接接头;箍筋闪光对焊接头和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随机抽取5%的焊接接头。

检查结果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钢筋焊接以验收规程》(JGJ18-2012)标准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检验批半成品,应剔除该批次中的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进行整修后,再对该批次半成品进行二次验收。

三、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

混凝土结构的实体检测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

1.混凝土强度的检验:

混凝土的强度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但试件强度不能反映混凝土浇筑后、使用中已经试验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这个时候就需要用无损检测的方法对混凝土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钻芯法、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和拔出法等。

钻芯法应符合《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标准规定;回弹法应符合《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标准规定;超声回弹综合法应符合《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标准规定;拔出法应符合《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69-2011)标准规定。

2.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

钢筋保护层检测主要是通过非破损的方法检测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确保钢筋不会因保护层厚度不够腐蚀,影响结构的耐久性。

钢筋保护层检测部位、检测数量以及判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标准规定。

四、桩基检测

1.工程混凝土桩基主要是对桩的承载力以及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施工后,宜先进行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然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检测方法主要有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以及声波投射法。

各项检测方法、检测数量以及对于结果的评价应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3-2003)标准规定。

2.旋喷桩主要对桩身的搅拌均匀程度以及桩身强度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主要为取芯,可对取出的芯样完整性进行观察,并对28d强度进行检测。

检测方法及检测数量可参考《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

2007。

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1.标准养护室的环境条件:

温度20±2℃,湿度大于95%。

2.标准养护室管理,每天至少记录二次室内温湿度。

3.冬天、夏天均通过恒温恒湿全自动设备来调整室内温湿度,使它达到规定的要求。

恒温恒湿全自动设备设专人保养,使用当中要经常检查各状态运行情况。

4.标准试块在送入标养室之前,由试验员对试块的编号、成型日期、强度等级进行核对,标识不全或不清楚的试块不能送入标养室。

5.试块码放应整齐有序,试块之间间距为10~20mm,不得重叠堆放。

试块表面应保持湿润。

6.进入标准养护室前应切断电源,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养护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养护室要随手关门,确保室内温湿度的稳定。

7.每天当班人员必须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整洁,试件排放整齐有序。

8.当室内采用喷水时,不定期检查各喷水管头是否畅通,不正常时应及时清理。

严禁将水直接喷淋到试件上。

9.本室的使用和停用(开启和关闭控制设施)应进行登记,保证其工作正常。

 

混凝土标准试件的制作、养护制度

一、混凝土标准试件的制作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以三个试件为一组,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取样,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来确定成型方法,当坍落度不大于70mm时宜采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时宜用捣棒人工捣实。

1.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

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2.人工插捣制作试件

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

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每层插捣25次,插捣后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二、标准试件的养护

1.标准养护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2.同条件养护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应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等效养护龄期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养护到期后,有专人收回,试验室签收并进行试验检测,试验室建立现场同条件养护试验台账。

 

计量仪器检定校准管理、周期检定制度

1、根据所用仪器按实际检定周期制定出周期检定计划,检定后给予“合格证”、“准用证”、“停用证”的明显标志。

2、仪器设备在检定期内损坏,修护后必须重新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仪器设备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4、检定后的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包括合格证)及时存档。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仪器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了解仪器现有技术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做到用前校准、定期校核、周期检定。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4、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原状,由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损坏原因记录,送维修部门维修。

5、经维修的仪器正常工作后,属计量仪器的应交付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仪器设备维修后,要将维修情况记入表,交技术资料档案室存档。

 

不合格管理制度

1、当进场原材料经试验发现不合格时,试验室应立即通知物资部和安质部质检工程师,物资部在接到试验室通知后应立即封存不合格的原材料,严格禁止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工程实体。

2、物资部应组织对进场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3、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做清场处理,处理过程应在驻地监理的监督下进行,并保留处理过程的影像资料。

4、施工过程的半成品经试验检测发现不合格时,试验室应立即报告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并通知安质部质检工程师,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应立即通知作业班组停止半成品的继续生产,并召集作业班组进行分析提出改正措施,同时对不合格的半成品全部返工处理。

5、试验室在对工程实体检测时如发现工程实体不合格时应立那报告经理和总工,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的工程实体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必要时请求设计单位对不合格工程实体设计加固方案,不能进行加固处理的,坚决进行实体返工。

6、不合格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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