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 驾驶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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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管科科长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各急救站车辆管理,保证急救工作正常运行。

3.掌握全站车辆状况,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4.做好车辆年审工作,抓好修理质量,节约经费开支。

5.建立车辆档案和各项工作统计。

6.负责与车辆相关单位及中心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做好新车论证,购置和车辆报废工作。

8.组织驾驶员的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备用驾驶员资料,培养年青骨干。

车管科干事职责

1.在车管科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3.按计划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年审。

4.办理与车辆相关的手续。

5.科长外出时,全面负责车管科工作。

车辆安全员职责

1.在车管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车辆的安全工作。

2.车管科安全员负责全中心车辆检查、登记、督促维修。

3.处理日常行车事故。

4.组织驾驶员安全行车学习。

5.指导各急救站安全员做好本站车辆安全工作。

6.协助中心车管科处理交通事故。

7.及时向车管科汇报本站车辆人员的安全情况。

车管组长职责

1.在分站长领导下,负责本站车辆保养,检查,报修,验收。

2.负责分站驾驶员日常排班和交接工作。

3.负责车辆调配,管理。

4.核算本站车辆修理、油耗并上报。

5.协助车管科处理交通事故。

6.负责本站驾驶员的业务学习,工作考核等,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120急救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

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5、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6、正确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免GPS放电。

划卡上、下班。

7、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120急救驾驶员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工作岗位。

3.按时参加自检组的学习,保持车容整洁,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4.遵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对病人热忱、礼貌、不乱收费。

5.努力钻研业务,做到不懂就问,互相帮助,以老带新、共同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平,团结友爱,共同进步,为院前急救作贡献。

7.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

120急救车辆管理制度

1、急救用车由"120"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

行政用车由车管科填单,中心领导批准后,由不值班的司机出车。

2、车辆修理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分站领导审核签字,车管科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3、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分站领导,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4、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业务学习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5、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6、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电台、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

各急救站(点)每周五17时之前将下周值班工作安排表上报有关部门。

严格遵守三班二运转,严禁24小时疲劳值班。

填写统一值班工作安排表,由各急救站站长审核、签字,并报车管科,由分管副主任,车管科长落实、检查、考核。

车管科将排班表汇总后报办公室留存。

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调动。

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车(在车载GPS上完成信息反馈操作),并根据任务不断改变信息状态,及时上传,保证医疗急救资料的准确性。

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各类值班表格及票据。

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1、在急救中心工作的职业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2学时。

2、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九点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3、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4、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一天向车管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驾驶员培训制度

1、新进入中心工作的驾驶员必须接受48小时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驾龄少于3年(含3年)的驾驶员,必须参加车管科不定期组织的驾驶技术和业务技术培训。

3、每年年底组织驾龄5年以上的驾驶员对中心车管工作和驾驶技术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商讨改进措施。

4、每半年组织驾驶员对驾驶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

5、上述培训的内容包括:

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工作程序,职业道德,驾驶安全等。

驾驶员技术等级考试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按照人事规定参加市人事局的技工等级考试。

2、驾驶员等级分为5级:

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

3、5年驾龄以上可以申请报考初级技工。

4、10年驾龄以上并具备初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中级技工。

5、15年驾龄以上并具备中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高级技工。

6、20年驾龄以上并具备高中文化和高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技师,30年驾龄以上具备初中文化和高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技师。

7、具有技师职称3年以上可以申请报考高级技师。

8、具有技术职称的驾驶员,经中心聘用后可以享受同等级职称待遇。

120急救车辆保险制度

1、中心车辆参加保险必须按政府采购指定保险公司投保。

2、新车在上牌照前必须办理保险手续。

3、车辆保险采取集中招标一次投保,每年一次。

4、保险内容必须包括车身险、第三者保险、驾驶员险、车上乘客险等。

5、每车一卡,由车管科保管,发生事故及时报案。

救护车清洁、消毒制度

1、执行任务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

2、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除医疗仓外其他部分的清洁工作。

3、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4、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车辆保养制度

1.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认真填写车辆保养维修情况表,并上报分站领导和车管科。

2.车辆行驶5000公里时,应向分站领导提出,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由车管科安排保养。

3.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4.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5.使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6.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清洗,调试喷油嘴。

7.驾驶员下班后必须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车辆修理制度

1、驾驶员在行驶、检查或保养车辆时,发现车辆有需要进厂修理或需要更换零部件时,必须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

申报表经分站领导检查签字,上报车管科核准,由车管科报请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入场修理。

2、车辆修理必须到车管科指定的厂家,按申报核准的内容进行修理。

在修理时,驾驶员必须随车督促,确保车辆修理质量。

3、车辆修理中需要更换材料时,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定,包括旧材料是否不能使用,新材料是否是正品等。

更换1000元以内的材料由车管科工作人员批准,1000元以上必须经中心分管主任同意方可更换。

4、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必须认真验收,所更换的大件材料必须带回到车管科。

帐单必须有驾驶员的签名,经车管科审核后方可记帐。

5、车管科必须指专人负责车辆修理工作,统一结帐。

在市外出长途时的修理,必须电话请示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节假日安全工作制度

1、加强节日期间总值班制度,总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各分站站长参加分站节日值班,对值班期间发现各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市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加强节日期间医疗工作安全。

认真落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分站、科室在节前必须进行自查,对氧气、急救药品和器械补充配足,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节日期间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

各分站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车管科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

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4、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和其他安全工作。

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各负其责,总值班负责机关、120调度室、门卫值班室、汉口通道等部位防火、用电的安全工作,各分站责任人负责分站防火、用电等安全工作。

5、加强基础施工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安排节日值班。

节日期间,各分站、部门责任人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个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120急救车辆长途转运审批制度

1.急救车离开市区执行长途急救任务,必须经过中心领导批准,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省内长途:

必须经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批。

省外长途:

必须经中心主任审批。

2.必须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下发出车单转送,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特殊情况及时报调度指挥中心。

3.严格执行长途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自行提高或者降低收费。

4.长途出车要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选派有经验的急救医师担任。

5.因长途出车造成本班次的值班车辆空缺问题,各急救站必须安排好车辆和人员值班。

6.执行长途出车的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医护人员要认真执行急救操作规范。

出车前要完成病人家属签字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7.调度人员要认真做好长途出车记录工作,急救车返回后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8.长途出车(包括郊县)一般不派担架员,由医师,护士,驾驶员承担担架服务工作。

9.未经中心领导批准擅自外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如造成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

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二自检组学习制度,自觉签到,有事请假,一年累计二次无故不到者,按公安管理机关条例照章处罚。

2、上班后认真检查车辆,随时待命,在急救途中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不无故乱用电台和警报器,使用警报器时不得从右边超越,做到安全、准确地完成好急救任务。

3、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检查。

严禁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

4、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必须及时向分站领导和车管科汇报,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吸取教训。

5、建立、健全会议签到本、会议记录本、车辆安全检查登记本,事故违章记录本,以便对档案记录进行查阅。

6、急救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严禁使用急救车迎亲、扫墓、钓鱼等与急救无关事宜。

7、私自出车按中心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除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外,对责任人所在分站按条例加重处罚。

8、本站职工使用急救车,必须经过中心领导批准。

行政及保障用车制度

1、范围:

急救驾驶员生病不能行动者,上级部门借、调;领导因公急用和一些特殊情况的用车。

2、用车人需在财务科领行政用车单填写,经领导批准方可用车,车辆必须由不值班司机驾驶。

3、行政用车单必须详细填写:

时间、起止地点、用车部门、用车人、用车原因、驾驶员姓名、行驶公里(用车人填写)等。

4、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科统一安排,“120”统一调度,车管科协调安排车辆。

5、执行保障任务人员应切实负责,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并向被保障单位报告,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6、完成任务后,到财务科填写保障任务单,计算工作量。

救护车辆交接班制度

1.中心急救车辆分单人保管:

双人保管,3人保管三种。

2.每车设一主驾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3.三人保管的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

4.双人保管的车辆对班时应进行车辆安,车上物品交接作好登记。

5.单人保管车辆:

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作好登记。

6.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7.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8.车辆因未交接班发生擦碰、物品丢失,接班人员应及时向站领导和车管科汇报,责任由前班人员承担。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

1、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

2、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

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3、备用电瓶必须经常进行充电,保证电瓶完好。

备用电瓶在不充电时必须关闭开关,以免耗电。

4、车管组长每周对本站车辆检查一次。

5、车管科每月对车辆不定期抽查。

6、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新车辆购置制度

1.根据中心总体规化和实际需要,做出书面报告,报中心。

2.车管科要不断了解掌握新上市的救护车资料,找出适合院前急救车型为中心领导购车提供第一手资料。

3.新购置车辆须经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

4.按车辆技术规定和随车物品严格验收。

5.按中心规范要求完善车辆设置、通信、标志及改装。

6.办理车辆保险、上牌,附加税、养路费,过桥费,警报器证,车船使用税,加油卡等手续。

7.根据各站(点),的车辆使用情况,状态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分配的意见,由中心领导批准实施。

8.新车辆分配到各站(点)后,应该对驾驶员制定任务指标,签定保养使用承诺。

车辆报废制度

1.根据车辆公里,年限和实际状况,需要报废的车辆由车管科书面报告交中心批准,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2.经卫生局批准后拿表填写车辆报废登记表。

3.将车辆送往政府指定的车辆解体厂进行报废。

4.到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资料报市国资局审批后进入财务存档。

车辆、驾驶员建档制度

建立一车一档,以备查阅。

完整记载车辆运行全过程。

保存新车的原始资料。

详细记载维修、保养、用油、公里、事故等。

做好车辆异动、交接记载。

建立一人一档

建立驾驶员的个人档案。

进入时间、驾龄、年龄、进入前的经历。

每年的工作情况及各种奖励的记载,年终考核成绩。

聘用司机的考核资料及担保书。

车辆运行统计制度

车辆运行统计分为,公里,出车次数,完好率,用油,维修保养次数,维修费用,其它费用,行车安全,营业收入和分析十项:

每月底统计车辆路码表总数,算出当月车公里数。

急救出车必须经过120调度室,行政车必须填写登记表,月底统计。

减除维修,保养天数得出车辆每月完好率。

根据车型标准,结合车辆实际用油,定出车辆用油标准(平时,夏季)。

如实记载车辆每月的维修,保养时间,次数。

每月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统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

统计车辆每月保险费,停车费,补助费,过路(桥)费等。

对每个驾驶员违章、事故进行统计。

对每辆急救车全月运行收入进行统计。

⑴运行分析分为,车辆实际用油和标准差异,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维修保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每次车的平均收入。

每行驶一公里的综合收入部分。

⑵对上述六部分进行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并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点。

⑶如实保留统计资料,利于从新车到报废整过运行过程的成本核算。

车辆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车管科报告,车管科应该马上进行处理。

车管科在事故处理后要进行通报,并在一周内召开事故分析会议

100元以内按事故损失的100%接受处罚。

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按20%接受处罚。

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按15%接受处罚。

1千元以上-7千元以下按10%接受处罚。

7千元以上以内按7%接受处罚。

发生事故在一万元以上者为大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的5%处罚,并按站内规定接受处理。

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车辆无任发生任何事故,有无责任,必须及时向分站安全员,站长,车管科汇报。

分站安全员接到信息,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当事司机要如实汇报全过程。

车管科安全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协助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及各种材料的收集,及时索赔。

车管科长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大小,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

车辆发生事故,车管科要组织驾驶员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帮助肇事本人,教育全体驾驶员。

发生事故不报和私了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并要根据中心质控处罚。

警报器使用规定

1.严格按照警报器的使用规定执行。

2.驾驶安装了警灯、警报器车辆的驾驶员应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服从值勤交通民警的指挥。

3.在执行非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

4.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准鸣警报器。

5.通过车辆、行人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端绪使用警报器,两车以上急救车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使用。

6.晚上10点以后只准使用闪灯,不准使用音调。

7.喊话系统仅限于重大事件时使用,平时禁止使用。

8.急救中只准使用救护车音调。

9.为了延长警报器使用寿命,不要打开所有开关,只能断续使用。

驾驶员招聘规定

一、招聘原则:

招聘计划以发展需求为依据,由人事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

坚持双向选择,公开、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务的原则,既注重个人业务技能,也注重招聘人员品德、修养、敬业精神合作精神。

二、招聘条件:

热爱院前急救工作能吃苦耐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上无不良表现。

男性,年龄22岁至4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审验合格。

具有5年以上驾龄(领证之日算起),且正从事驾驶岗位,安全行驶3万公里以上。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车辆的疾病。

两眼视力必须在以上。

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考虑。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向中心车管科提供本人驾驶证正副本、身分证复印件,个人履历(所开车型、时间等)各一份。

进行道路驾驶考核和体格检查。

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理论考核。

由人事科签订驾驶员岗位聃用合同书,服从中心分配。

四、培训要求:

进行院前急救程序和急救知识培训。

进行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工作职责培训。

进行急救车驾驶技术培训。

进行急救收费科目标准及收费票据填写培训。

培训共计40学时,费用80元。

培训工作由培训科全面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协调。

驾驶员执照年审费用规定

给予报销范围:

从事中心车辆驾驶的正式职工;

二年以上的驾车工作年限。

不能报销范围:

没有从事中心车辆驾驶人员。

聘请的驾驶人员;

协作单位的驾驶人员;

退休的驾驶人员;

驾驶工作未满二年的驾驶人员。

注;违章、罚款、记分金额不予报销。

填写发票规定

1.医疗,车辆服务收费与担架服务收费分别填写收费票据。

即:

分两本收据分开填写,收取各项服务费由驾驶员为收费主体。

2.担架服务费包括起步价,楼层服务费。

即:

起步价30元,每层楼加收2元。

3.车辆服务费包括起步价,公里服务费。

即:

起步价30元(含3公里),超过5公里按每公里3元收取。

4.医疗服务费包括起步价,医疗仪器和药品的费用(具实收取)。

5.票据应该三联一并开出,不准串开、套开,票据金额大小写一致,明细清楚。

车费上缴规定

1.各分站驾驶员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必须在本班结束后全部交给各分站兼职或专职收费人员,汉口站驾驶员在1-2天内必须直接上缴中心财务科,严禁拖延。

2.各分站长途收入应在执行任务后的第二天必须上缴分站兼职或专职收费人员,汉口站在完成任务后第二天必须直接上缴中心财务科。

3.各分站的各项收入应由兼职或专职收费人员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及时上缴中心财务科,节假日顺延或者另行安排。

油料管理规定

中心车辆只能到中心根据市采购办指定范围内选择的加油站加油。

加油时必须持有政府采购办办理加油卡,按车牌号加油。

各急救站(点)只能到中心指定的附近加油站,加油签字。

每月由中心直接与各加油结帐。

长途出车根据实际油箱容量和公里,进行补充。

返回市内后加满油箱。

如所规定的油站,无油和其它原因需到别的油站加油时必须报请中心车管科核实同意后方可实施。

任何情况下,不许将车油卡转给其它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接班时检查油箱,随时保持油箱80%容量。

急救站车辆前、后仓分配及单元配合规定

1.驾驶员负责除医疗仓以外,车辆所有部分,做好车辆外观卫生、检查、保养各种部件,紧固各种装置。

2.医务人员负责医疗仓的清洁卫生、医疗设备的维护、消毒物品的处置等。

3.担架员负责,医疗仓担架床,铲式担架的清洁卫生和维修保养。

4.接到120出车命令,驾驶员迅速发动车辆,及时出车。

5.车辆到达现场,当医务人员和担架员抢救时,车辆应选择最佳地形停好车,以便快速启动。

6.根据医务人员指令,快速、平稳将病人送到指定医院。

附录

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书

为了确保120生命通道畅通,将安全行车落实到实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特制定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书。

希望全体驾驶员共同努力,杜绝大小事故,圆满完成中心的工作任务。

1、自觉参加自检组学习,认真领会上级精神,积极提出有关行车安全的合理化建议。

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2、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卫生,随车物品整齐、牢固。

严格按车辆保养、修理工作情况表内容检查及填写。

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3、上班前应休息好,随时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上班时间着装整齐,服从120指挥调度和领导安排。

接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车。

4、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自觉服从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严禁酒后驾驶和开英雄车、带病车、赌气车,以及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急救途中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不得无故乱用电台和警报器。

使用警报器时不得从右边超车。

不准与患者发生纠纷,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

6、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必须及时向分站领导和车管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7、出车回站后,关好门窗。

将车辆停在指定车位上,车头朝外,不得乱停乱放。

8、私自出车或急救出车后改变线路,按本站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除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外,对责任人所在分站按条例加重处罚。

责任人:

(签字)

车管科:

(签字)

二O一年月

驾驶员节假日保障工作承诺书

做好上班前的车辆检查。

接警后立即出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延误。

做好排班工作和交接班,车辆维修不过夜,保证车辆完好,搞好清洁卫生,随车工具齐全。

服从民警指挥,不开英雄车、带病车、赌气车。

合理使用警报器、车载台。

上班前休息好,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

有事请假,不得随意顶班。

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上班时间着装整齐,合理收费。

服从分站领导和车管科安排。

承诺人:

车管科:

二O一年月日

市急救中心招聘急救车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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