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填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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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填写
填报须知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股东出资、生产经营、社会保险等多组数据。
建议首次填报年报的企业,全面收集上述数据后再在线填写,以免出现数据错漏、网络延时、保存失败等情况发生。
公示系统在填报信息主页面提供“年度报告模板下载”供企业参考。
一、关于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的概念
企业年度报告中有几项内容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分别是:
从业人员(包括女性从业人员),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和社会保险的部分信息。
上述几项内容企业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不公示”的,那么社会公众在查阅企业年度报告时,这部分内容不显示企业填写的数据,直接显示为“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填报年度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1.无法填报本年度的年度报告
原因:
上一年度未按时申报年度报告。
解决方法:
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补报。
同时向企业住所地市场监管所(工商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无法修改2016及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
原因:
公示系统不开放对以往年度的年报修改。
补报2016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在提交成功后也无法再修改。
3.数据无法存盘
原因:
填写的信息格式错误或者无法满足表间平衡。
解决方法:
根据报错提示,重新填写。
4.数据栏中无法显示光标
原因:
未使用IE浏览器。
解决方法:
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为IE8/IE9/IE10)。
5.A企业登录后显示的是B企业的信息
原因:
未使用A企业的法人一证通;未清除缓存。
解决方法:
确认是否使用正确的法人一证通;退出公示系统后,清除缓存,再次登录。
三、如何获取帮助
企业在线填写年度报告时,请注意页面上的各类提示信息。
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从以下方式获取帮助:
1.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按钮
;
2.拨打提示页面上提供的咨询电话;
3.关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微信,获取自助申报点信息。
四、年报公示系统填报界面中的填报说明摘录
(一)基本信息
本页中,“报告年度”、“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识别法人一证通信息自动匹配的,不需要企业填写。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企业联系电话”:
建议填写带区号的8位固定电话号码。
2.“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
1、本数据项是指:
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建议根据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截止12月31日)中的长期投资明细填写;2、如有对外投资而不如实填报公示的,是隐匿投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
1、股权变更日期以实际交割日期为准,实际交割日期不在年报年度内的,股权变更信息应通过企业即时信息另行公示;2、发生股权变更而不如实填报公示的,是隐匿投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4.“主要业务活动”(该项为统计局年报数据):
根据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按从大到小顺序,填写一至三种企业实际经营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以符号“/”作为分隔符。
所填内容需以名词加动词为组合,例如:
儿童服装批发、汽车零配件生产、保险咨询等,以利于判断其行业类别。
营业状态为“筹备、停业或歇业”的单位,以计划或者恢复生产经营后的主要业务活动内容填写。
5.“从业人数”(该项为统计局年报数据):
(1)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2)从业人数按年报年度期末时点计算,即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以下人员不计入“从业人数”:
12月31日当日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
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3)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已经由母公司填写员工总数的,分支机构在填写时该项均填“0”。
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和“从业人数”时如有疑问,可拨打上海市统计局咨询电话:
。
(二)网站或者网店信息
企业在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了“是”,那么须在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填写相关内容。
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网站或者网店的,可以通过点击“添加”按钮,增加信息条目。
该页面一旦打开,必须至少填写一条信息。
如果企业发现自身并未设立网站或者开设网店的,请回到基本信息页面将“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为“否”。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股东及出资信息是企业年度报告年度截止12月31日的数据。
2018年发生股东认缴、实缴变化的,包括章程修订、股东缴付出资、增加认缴等,应通过企业即时信息填报另行公示。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一个股东对应一条信息。
两个及以上股东可以点击“添加”的按钮,增加信息条目。
2.认缴、实缴金额的单位为“万元”,可保留小数点6位,货币种类与营业执照显示一致且无需填写。
3.每个股东的认缴、金额合计应与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注册资本一致。
认缴已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实缴金额为每个股东在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出资总额。
4.不如实填报实缴信息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5.认缴时间为股东约定的最后一期出资的缴付日期,该日期应当记录在公司章程中;实缴时间为每一位股东各自实际缴付的最后一次出资的日期(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数据)。
6.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建议填写当前仍持有公司股权的发起人。
[案例1]:
企业2000年1月1日设立,设立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两人各出资50万元,经验资实收资本100万元。
2010年股东甲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并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7年3月1日,股东乙将自己持有的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丙,股东丙向股东乙支付对价,公司做了章程备案。
依照上述案例,该企业在填写2017年度报告书时,应如下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
股东
认缴
出资额
认缴出资
时间
认缴出资
方式
实缴
出资额
实缴出资
时间
实缴出资
方式
股东乙
25万
2000.1.1
现金
25万
2000.1.1
现金
股东丙
75万
2000.1.1
现金
75万
2000.1.1
现金
本案例中,股东甲已不是公司股东,不再记录。
2010年股东甲丙之间的股权转让,发生在认缴制度实行之前,由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需要记录在年度报告中。
认缴制度实行后,股东乙25%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应依法办理章程备案,并记载股东名册。
本案例中,股东乙的认缴实缴情况按上表表述。
股东丙自原股东甲、股东乙处获得转让股权,因此认缴额累计为75万,认缴、实缴出资时间以公司股权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因此,股东丙的认缴、实缴出资时间仍然为2000年1月1日。
2017年3月1日,股东乙丙之间的股权转让信息应在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股权转让信息中填报。
[案例2]:
案例1中其他条件不变,但2017年3月1日,股东乙将自己持有的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丙时,丙认为乙在设立之初未实际缴付出资,丙将股权转让款直接打入公司账户,并重新验资。
那么在本案例中,股东乙转让的25%股权实际情况就与案例1有很大区别。
股东丙的认缴、实缴时间应做如下记录(填写2017年度年报):
股东
认缴
出资额
认缴出资
时间
认缴出资
方式
实缴
出资额
实缴出资
时间
实缴出资
方式
股东乙
25万
2000.1.1
现金
25万
2000.1.1
现金
股东丙
75万
2016.3.1
现金
75万
2017.3.1
现金
2017年3月1日,股东乙丙之间的股权转让信息应在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股权转让信息中填报。
[案例3]:
案例1中其他条件不变,2017年10月1日,股东丙决定增加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10月1日实际缴付50万元,第二期认缴注册资本50万元认缴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
那么在本案例中,股东丙的认缴、实缴出资额以累计金额计算,的认缴、实缴时间仍以股东丙名下的股权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记录(填写2017年度年报):
股东
认缴
出资额
认缴出资
时间
认缴出资
方式
实缴
出资额
实缴出资
时间
实缴出资
方式
股东乙
25万
2000.1.1
现金
25万
2000.1.1
现金
股东丙
175万
2018.10.1
现金
125万
2017.10.1
现金
(四)对外投资
企业在基本信息页面“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了“是”,那么应在对外投资信息页面填写被投资企业的信息。
企业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对外投资的,可以通过点击“添加”的按钮,增加信息条目。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该页面一旦打开,必须至少填写一条信息。
如果企业发现自身并未有符合条件的对外投资信息,须回到基本信息页面将“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为“否”。
2.本页所指对外投资信息是指,企业在境内通过购买股权设立其他企业。
不包括设立分支机构、二级市场获得公司股票债券等投资信息。
通常,该信息会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长期投资”项中。
3.企业实际未有符合条件的对外投资信息,请回到基本信息页面将“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为“否”。
4.不如实填报对外投资信息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五)资产状况
资产状况信息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企业应根据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的年末数据填写的。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本页所有数据项单位为“万元”,可保留小数点6位,请注意四舍五入。
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本页的所有数据项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3.纳税总额是指:
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但不包括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此表中数据为负数的,用“-”表示。
请不要使用“,”“。
”“.”等符号分割千分位。
5.集团公司请按照母公司报表填写数据,不要使用合并报表数据。
集团公司下设的法人企业独立填写生产经营信息。
6.企业不如实填报资产和经营数据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7.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本页所有数据项建议均按“0”填写。
(六)股权变更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涉及股东变化的,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股权变更日期以实际交割日期为准,实际交割日期不在年报年度内的,股权变更信息应通过企业即时信息填报另行公示。
3.企业股权变更行为并未发生在年报年度内的,请回到基本信息页面将“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选择为“否”。
4.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填报本页信息。
5.企业不如实填报股权变更信息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上文案例中,2017年3月1日,股东乙丙之间的股权转让信息应在本页填报。
(七)对外担保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1.本页所指对外担保仅指保证担保。
2.本页所须填写的对外担保信息,通常在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中全部涵盖。
3.企业如有为关联单位、公司股东提供保证担保而不如实填报的,是隐匿信息,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4.对外担保信息企业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八)社会保险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
2017年12月底前已参保的企业,2018年3月起可登录社保自助经办平台(.cn)“社会保险-查询打印服务-企业参保信息查询”模块查询企业2017年度相关参保信息。
1.“单位参保人数”:
指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数。
2.“单位缴费基数”:
指2017年全年,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之和,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差额等。
注:
本市实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五险合一”、各险种缴费基数原则上填写同一数据。
3.“本期实际缴费金额”:
指2017年全年,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欠费金额。
4.“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本金金额。
2017年12月底前尚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单位,上述信息按“0”填报。
如有疑问,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1-12333。
五、公示系统的校验功能
年度报告中部分数据项设置校验规则和警示值,企业在保存每个页面和最终提交年度报告时,公示系统会自动校验,校验不通过的要求企业重新填写;低于或者超出警示值范围的,公示系统要求企业二次确认。
企业中断填写年度报告时,可以点击“保存”按钮退出页面。
企业再次登录时,之前填写的数据将保留。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关闭浏览器的方式退出页面的,数据将无法得到保存。
六、“预览打印”与“提交并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填写完成后,可以通过预览打印功能自行校对填写的信息。
需要特别提注意的是:
“预览打印”并不代表完成年度报告公示。
企业必须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公示系统显示“已公示”,才表示年度报告填报公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