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单元号编码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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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编码规则
A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
A.0.0不动产单元代码由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宗海)特征码、宗地(宗海)顺序号、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等七部分共28位数字和字母构成。
A。
0.1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1~6位)6位数字。
码值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
A。
0.2地籍区代码(第7~9位)3位数字,码值为001~999。
海籍调查时,地籍区可用000表示。
A.0。
3地籍子区代码(第10~12位)3位数字,码值为001~999。
海籍调查时,地籍子区可用000表示。
A.0。
4宗地(宗海)特征码(第13~14位)2位大写字母.其中:
1第1位用G、J或Z表示:
(1)G表示国家土地(海域)所有权;
(2)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
(3)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
2第2位用A、B、S、X、C、D、E、F、G、H、W或Y表示:
(1)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2)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
(3)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
(4)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
(5)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6)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
(7)E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
(8)F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草地);
(9)H表示海域使用权宗海;
(10)G表示使用权无居民海岛;
(11)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海域);
(12)Y表示其它使用权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扩展。
A.0。
5宗地(宗海)顺序号(第15~19位)5位数字,码值为00001~99999。
在相应的宗地(宗海)特征码后顺序编号。
A.0.6定着物特征码(第20位)1位字母,用F、L、Q或W表示:
1F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2L表示森林或林木;
3Q表示其他类型的定着物;
4W表示无定着物.
A。
0。
7定着物单元编号(第21~28位)8位数字。
1定着物为房屋的,由房屋幢号和房屋户号两部分组成:
(1)前4位数字(第21~24位)表示房屋的幢号,码值为0001~9999。
房屋幢号在使用权宗地(或地籍子区)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1开始;
(2)后4位数字(第25~28位)表示房屋的户号,码值为0001~9999。
每幢房屋的户号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1开始.
2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码值为00000001~99999999.划定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00001开始;
3其他定着物的,码值为00000001~99999999。
划定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00001开始;
4使用权宗地(宗海)内无定着物的,定着物单元编号用00000000表示。
B不动产登记簿填写规范
B。
1宗地基本信息
B.1。
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101不动产类型
用勾选方式选取(□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森林、林木□其他)。
多个不动产一并登记的,同时勾选相应的不动产类型.
B0102单位
用勾选方式选取(□平方米□亩□公顷).一般以“平方米”为单位,土地所有权登记可以以“公顷”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可以以“亩"为单位。
B0103坐落
填写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
宗地地理位置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记载的宗地位置为准,如宗地附图等.可按××市(县、区)××街道(乡、镇)××路××号的格式录入,街道不明确的可不填写。
B0104宗地面积
填写经审核后确定的合法的宗地土地面积。
填写的数值应当与B0102的“单位"口径一致。
B0105用途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二级类填写。
涉及林地的,可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在附记栏记载.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填写.
B0106权利类型
填写具体的权利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
其中:
1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
以承包之外方式取得的草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在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登记信息页记载;
2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以承包之外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在林权登记信息页记载。
B0107权利性质
应当与B0106的权利类型对应填写:
1国有土地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等;
2集体土地填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联营等;
3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填写。
B0108权利设定方式
填写地上、地表、地下。
地上权单独分设的,填写地上;地下权单独分设的,填写地下。
B0109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
填写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等权属证明文件确定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未在规划、合同等有关文件中进行确定或者变化过于频繁的,可以不填写.
B0110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111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112附记
填写需要对宗地基本情况进一步说明的有关信息.如对宗地的某些特殊性或限制性约定;同一宗地有多种用途的,记载分用途面积;承包耕地是否为基本农田等。
B0113变化情况
填写宗地基本信息的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原因和变化内容.变化内容涉及宗地范围改变的,需要换簿.换簿应注明原簿和现簿间的关系。
B0114空间坐标、位置说明或者四至描述
填写宗地的空间坐标信息(含高程值)和位置说明,不能填写空间坐标的,填写四至描述.
B0115附图
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附电子宗地图。
登记簿采用纸质介质的,可以打印或者粘贴经登记机构审核的宗地图,可以附页。
B。
2宗海基本信息
B.2.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201不动产类型
用勾选方式选取(□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森林、林木□其他)。
多个不动产一并登记的,应同时勾选相应的不动产类型.
B0202项目名称
填写用海、用岛的项目名称。
B0203项目性质
根据用海、用岛项目总体情况,填写公益性或经营性。
B0204用海总面积
填写用海项目批准使用的全部海域面积.
B0205宗海面积
填写批准文件或者合同确定的宗海海域面积.
B0206等别
填写财政、海洋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的海域等别。
B0207占用岸线
填写用海项目占用的海岸线长度。
B0208用海类型A、用海类型B
按照《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中海域使用类型的一级类、二级类填写。
B0209用海位置说明
用文字描述海域的大致方位或具体位置。
B0210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使用金
用海方式按照《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中用海方式的二级类填写,并分别填写其对应的用海面积、用途、使用金数额。
B0211海岛名称、海岛代码
按照国家发布的全国海岛名称及代码填写。
B0212用岛范围
填写整岛利用或者局部利用。
B0213用岛面积
填写批准用岛的面积。
B0214海岛位置
注明管辖区域,并描述海岛与周边大陆或者海岛的相对位置和距离。
B0215用途
填写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利用、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
能够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衔接的,在附记栏同时记载二级类。
B0216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217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218附记
填写需要对宗海基本情况进一步说明的有关信息。
如对宗海的某些特殊性或限制性约定;同一宗海有多种用途的,记载分用途面积等。
B0219变化情况
填写宗海基本信息的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原因和变化内容.变化内容涉及宗海范围改变的,需要换簿。
换簿应注明原簿和现簿间的关系。
B0220用海、用岛坐标
填写宗海和用岛范围的坐标。
B0221附图
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附电子宗海图。
登记簿采用纸质介质的,可以打印或者粘贴经登记机构审核的宗海图,可以附页.
B.3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
B.3。
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301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0302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0303权利人
根据权利人属性填写.属于国家所有的,填写国家;属于集体所有的,填写××集体。
B0304证件种类
?
集体组织的证件是什么
B0305证件号
?
填写证件上的编号.
B0306共有情况
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属于按份共有的,应填写各共有人所占的份额.
B0307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
B0308登记原因
填写与B0307对应的登记类型的具体原因.如转移登记的,填写互换、土地调整等.
B0309分类面积
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标准,分别填写不同用途土地的面积。
其中,农用地应细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
无相应分类的,可不填写。
B0310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0311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312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313附记
填写需要对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情况进一步说明的信息。
B.4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
B.4.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401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0402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0403权利人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填写经审核确定的权利人名称;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填写户主姓名.
B0404证件种类
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0405证件号
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0406共有情况
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属于按份共有的,应填写各共有人所占的份额。
按户取得的宅基地的按照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的格式逐个填写共有人。
B0407权利人类型
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
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B0408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
B0409登记原因
填写与B0408对应的登记类型的具体原因.一般情况下,应填写登记类型下的具体情形。
如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批准拨用、买卖、继承等。
B0410使用期限
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记载的土地使用起止时间;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和宅基地使用权只填写起始时间,不填写终止时间。
B0410取得价格
土地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应当以万元为单位,填写有偿使用土地所支付的用地价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或宅基地使用权,不填写.
B0411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0412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413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414附记
填写需要对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情况进一步说明的信息.
B.5房地产权登记信息
B。
5.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501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0502房地坐落
填写宗地地理位置及具体的房屋坐落。
一般包括街道名称或路名、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B0503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0504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填写经审核确定的权利人名称。
B0505证件种类
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0506证件号
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0507共有情况
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属于按份共有的,应填写各共有人所占的份额。
按户取得的宅基地的按照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的格式逐个填写共有人.
B0508权利人类型
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
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B0509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
B0510登记原因
填写与B0509对应的登记类型的具体原因。
一般情况下,应填写登记类型下的具体情形.如自建、买卖、互换,以房屋出资入股,分割、合并共有房屋,继承、受遗赠、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或者房屋灭失等。
B0511土地使用权人
填写宗地内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人,按份共有的,按照权利人(份额)填写.建筑小区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全体业主”。
B0512土地使用面积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计算的独用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权利人在一宗地内的独用土地面积和分摊土地面积之和为该权利人的土地使用面积。
B0513项目名称等指标
按幢分别填写项目名称、幢号、总层数、规划用途、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竣工时间、总套数。
B0514房地产交易价格
通过购买方式取得的,填写交易价格。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填写权利人申报登记的价格.
B0515规划用途
填写土地合同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B0516房屋性质
填写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自建房等.
B0517房屋结构
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
B0518所在层/总层数
填写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规定计算的房屋总层数和所在层数。
B0519建筑面积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规定测量的房屋建筑面积填写,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包括专有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
B0520专有建筑面积
填写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权利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B0521分摊建筑面积
填写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权利人分摊的共有部分建筑面积。
B052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权利人
填写“业主共有”,不填写具体业主姓名或名称。
B0523建(构)筑物编号、建(构)筑物名称、数量或者建筑面积
填写竣工验收后建(构)筑物编号、建(构)筑物名称、数量或者建筑面积.
B0524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0525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526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527附记
记载建筑区划内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部分幢号业主共有的情况。
B。
6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信息
B.6.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601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0602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0603权利人
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权利人,填写经审核确定的权利人名称。
B0604证件种类
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0605证件号
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0606共有情况
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属于按份共有的,应填写各共有人所占的份额.按户取得的宅基地的按照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的格式逐个填写共有人。
B0607权利人类型
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B0608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
B0609登记原因
填写申请审批、合同取得等海域、海岛登记的原因.
B0610使用期限
填写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起止时间.
B0611使用金总额
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项目用海、用岛的使用金总额。
B0612使用金标准依据
填写确定项目用海、用岛使用金的标准依据、文件名称.
B0613使用金缴纳情况
填写海域使用人向管理部门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方式,包括一次性、逐年、分期等不同方式。
逐年、分期缴纳的,逐年、逐期分别记载.可以另加页记载。
B0614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0615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616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617附记
填写需要对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情况进一步说明的信息.
B。
7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信息
B。
7。
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701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0702坐落
填写宗地(宗海)地理位置及具体的构(建)筑物坐落.土地上的构(建)筑物,一般应包括街道名称或路名、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B0703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0704构(建)筑物所有权人
构(建)筑物所有权权利人,填写经审核确定的权利人名称。
B0705证件种类
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0706证件号
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0707共有情况
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属于按份共有的,应填写各共有人所占的份额。
按户取得的宅基地的按照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的格式逐个填写共有人。
B0708权利人类型
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
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B0709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
B0710登记原因
填写与B0709对应的登记类型的具体原因.一般情况下,应填写登记类型下的具体情形。
如自建、买卖、互换,以房屋出资入股,分割、合并共有房屋,继承、受遗赠、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或者房屋灭失等。
B0711土地/海域使用权人
填写宗地(宗海)内所有的土地(海域)使用权人,按份共有的,按照权利人(份额)填写.建筑小区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全体业主"。
B0712土地/海域使用期限
填写土地/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起止时间。
B0713构筑物类型
填写构筑物的类型,包括隧道、桥梁、水塔等地上构筑物类型,透水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海上构筑物类型。
无居民海岛上的建筑物登记可以另附页,记载编号、名称及用途、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结构方式、建成年份等。
B0714构(建)筑物规划用途
填写构(建)筑物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用途。
B0715构(建)筑物面积
以平方米为单位,填写构(建)筑物的测量面积.
B0716竣工时间
填写构(建)筑物竣工验收文件确定的竣工时间。
B0717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0718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719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720附记
填写需要对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情况进一步说明的信息.
B.8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登记信息
B。
8。
1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801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0802发包方
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填写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全称.
B0803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0804权利人
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
家庭承包的,填写承包方代表的姓名。
B0805证件种类
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