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302437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6.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docx

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

2021最新小学教师资格证重点笔记

第一章

第一节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一、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

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等。

二、影响学制的因素及当代学制发展的特征★★

(一)影响学制的因素

1.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

2.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

3.人的身心发展规律。

4.民族文化传统。

(二)当代学制发展的特征

1.重视学前教育,注意早期智力开发。

2.提早入学年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3.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4.高等教育结构多层次化,类型多样化。

5.接受终身教育思想,发展继续教育。

第二节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欧美现代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欧美现代学制的形成

现代学制最早出现在欧洲。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现代社会的文明发源于欧洲。

欧洲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现代学校迅猛发展,一方面由古代的中世纪大学、古典文科中学发展转化而来;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从小学到中学(包括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等)的新学校。

学校的类型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体系不断完善,到l9世纪末,现代学制逐步形成。

(二)欧美现代学制的类型

1.西欧双轨制

以英国的双轨制为典型代表,法国、联邦德国等欧洲国家的学制都属这种学制。

这种学制是古代等级特权在学制发展过程中遗留的结果。

一轨为非群众性的特权阶层子女所占有,学校多从古代学校发展而来,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越,学术性很强,学生学习可升到大学以上,属学术性的一轨。

另一轨是为劳动人民的子弟所开设的新学校,学生在经过一定的基础教育之后,便升人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从事劳动生产的技术,属生产性的一轨。

两轨之间互不相通,互不衔接。

2.美国的单轨制

美国的现代学制最初也是双轨制,但是美国的历史发展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不同,没有像英国皇室那样的特权阶层,在这样的历史传统下,学术性一轨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而群众性的新学校迅速发展起来,从而形成了从小学直至大学、形式上任何儿童都可以入学的单轨制。

这种学制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其特点是教育参差不齐,同级学校教学质量相差较大,许多学校的水平不高。

3.苏联型学制

帝俄时期是双轨制学制。

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胜利后,推翻了沙皇统治,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制定了单轨制学制。

但这种学制又与美国的单轨制不同。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学制。

其次,它吸收了西欧双轨制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如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设立。

再次,这种学制既有上下级学校间的相互衔接,又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的相互联系,形成了立体式的学制。

这种学制既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又使学术性保持较高水平。

但由于课时多、课程复杂,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必须统一,致使教学不够灵活,特别是地域性较强的课程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二、我国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旧中国学制的建立

具有完整体系的学制是以现代学制的出现为标志。

我国现代学制的建立比欧美现代学制的建立晚,到清朝末年才出现。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冲击下,清政府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不得不对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制度进行改良,采取了“废科举、兴学堂”的措施。

l902年,由清政府管学大臣张百熙主持首次制定了现代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

虽然该学制未能实行,但从此形成了旧中国现代学制。

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

这个学制体现的是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吸收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学制形式,也保留了一定的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

该学制的最大特点是修业年限长,从小学堂至大学堂需要21年,至通儒院需要26年。

辛亥革命后,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于1912年对学制进行了修订,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次年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学校令,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壬子癸丑学制”。

该学制对旧学制的改动不大。

1922年,由当时留美派主持的教育联合会,参照美国的“六三三制”,制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

这个学制从小学到大学比癸卯学制缩短了5年,为16年,并在小学实行四二分段,这一改革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十分有利,后虽几经修改,但都没有重大变动,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二)老解放区的学制

20世纪30一40年代,中国共产党为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学校、文化教育机关,创立了一种新型学制。

其具体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教育与群众教育并举。

2.学校教育的组织形式多样化,富于灵活性。

3.依靠群众办学。

(三)我国社会主义学制的建立与发展

1.1951年的学制改革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l951年10月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我国当时的学制为:

(1)幼儿教育:

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招收3—7周岁的儿童。

(2)初等教育:

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小学,修业年限为5年,入学年龄以7岁为标准。

对失学青年和成年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

(3)中等教育:

中学的修业年限为6年,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3—4年。

业余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为3—4年。

中等专业学校修业年限为2—4年。

(4)高等教育:

大学、专门学院修业年限为3—5年。

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2~3年。

大学和专门学院附设的研究部,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

(5)各级政治学校和训练班。

该学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形成,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2.1958年的学制改革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和“三结合六并举”的具体原则。

“三结合”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六并举”是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

《指示》明确规定全国将有三类学校:

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

3.我国现行的学校系统

(1)幼儿教育(幼儿园):

招收3—6岁的幼儿,进行启蒙教育,使他们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2)初等教育:

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6岁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学制为6年(有的地区为5年)。

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为接受中等教育打下基础。

(3)中等教育:

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业余中学,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教育。

一方面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另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

中等专业学校的修业年限多为3—4年,技工学校的修业年限多为2—3年。

(4)高等教育:

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

三、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0年5月教育部发布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和2010年7月国家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即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5.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6.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7.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8.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9.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10.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1.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12.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义务教育

第二章

第一节幼儿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一、幼儿教育的概念★★★

幼儿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从广义上来说,凡是能够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性格等心理各方面的发展的活动,都是幼儿教育。

狭义的幼儿教育是指幼儿园(或其他名称的幼儿教育机构)对幼儿施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

在我国的幼儿教育中,幼儿园是幼儿教育机构的主体部分,幼儿园教育在整个幼儿教育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第三章

第一节终身教育

一、终身教育概述★★

(一)终身教育产生的背景

1.社会变化加速

世界处于不断的变动当中,进入20世纪后这种变动急剧加速,人类所面临的物质世界、精神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形下,人们要在生活的现实与自己对生活的认识之间保持平衡,就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这就使得教育和教育工作者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需求,动摇了整个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的基石。

2.科学和技术的进步

科学的进步和技术的改进正在逐步地影响着整个人类。

一个人如果不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那他注定就要落伍,因此人们不得不活到老学到老。

3.人口的增长

人口的急剧增长导致对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而且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接受教育是一种完全合理的要求。

此外,人口增长的同时,人的寿命也在延长,一些国家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因此教育不得不延伸到超过离校年龄以后很长时间,以保证传播知识和进行个人及社会越来越需要的培训。

4.闲暇时间的增多

随着工业社会的出现,人们的闲暇时间也在不断增多,这使得人们急需确立新的闲暇观,积极培养利用闲暇的能力。

(二)终身教育的概述

1.终身教育的含义“终身教育”这一术语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的保罗•朗格朗在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召开的促进成人教育国际会议期间正式提出的,近几十年来关于终身教育概念的讨论可谓众说纷纭,迄今为止也没有统一的权威性定论。

2.终身教育的特性

(1)民主性(普及性)。

终身教育是为了一切人的教育,它意在使所有的民众都能平等地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2)形式多样性。

人的生活在其一生中是多样的、丰富多彩的,作为与此相适应的终身教育来说,也必须是多样化的,是多种教育形态的总和。

(3)连贯性。

终身教育所要求的是各种教育的连贯性、一致性,它是从整体上来看待和组织互相依赖的教育过程的不同方面和不同阶段的。

(4)自主性。

终身教育尊重每个人的个性和独立性,重视学习者自主、自发地不断发展,它不仅使学习内容多样化的范围更加扩大,而且使教育、学习的技术与方法等也进一步扩大,学习者可以自主地从多种内容和方法中进行选择。

二、终身教育对小学教育的启示

(一)终身教育思想要求小学教师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提高自我素质

终身教育是一种知识更新、知识创新的教育,终身教育的主导思想就是要求每个人必须有能力在自己的一生中利用各种机会,去更新、深化和进一步充实最初获得的知识,使自己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

每位教师都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不断地提高自我素质,不断地接受新的知识和新的技术,不断地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以使自己的教育观念、知识体系和教学方法等跟上时代的变化,提高对教育和学科最新发展的了解。

(二)终身教育思想要求学生学会学习,掌握学习的方法。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终身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体现这种理念的教育体系就是终身教育体系。

它贯穿于人的一生,包括纵向的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期各个不同发展阶段所受到的各级各类教育,也包括横向的从学校、家庭、社会各个领域受到的教育。

第四章

第一节学生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学生一般是指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进行学习的人。

学生具有发展的主动性,是具有可塑性的教育对象。

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学习者,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

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一般是指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学生在教育活动过程中一些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对青少年儿童权利的概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存的权利。

学生作为普通的公民,首先享有最基本的生存权。

2.受教育的权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受尊重的权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全的权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5.人身自由的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因而学生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

(二)学生的义务

学生的义务是指学生在参加教育活动中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必须要做出的行为或不得做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三、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它要求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应该相信学生是潜藏着巨大发展能量的,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应充满信心。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

从教育角度讲,它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

在教育活动中,作为完整的人而存在的学生,不仅具备全部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

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教师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

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而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

所以,“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就要把学生当做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做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意愿、知识和思想。

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3.学生是责权主体。

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第五章

第一节课程概述

一、课程的概念★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

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所教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二、课程的类型★★★★★

(一)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

根据任务的不同,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以“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它的内容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不仅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也注重思维力、判断力等能力的发展和学习动机、学习态度的培养。

基础型课程的要求最基本,适应范围大,并可以作为生长点,在此基础上拓展。

基础型课程是必修的、共同的课程,无论哪个学生都要学习。

2.拓展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重点在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的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3.研究型课程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

这类课程可以提供一定的目标、一定的结论,而获得结论的过程和方法则由学生自己组织,学生自己探索、研究,引导他们形成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也可以不提供目标和结论,由学生自己确立目标、得出结论。

(二)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

根据课程内容所固有的属性,可以将课程分为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两种类型。

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指以文化知识(科学、道德、艺术)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类型。

它是最古老、使用范围最广的课程类型。

其主导价值在于传承人类文明,强调使学生掌握、传递和发展人类积累下来的文化遗产。

2.经验课程经验课程亦称“活动课程”,是指围绕着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经验课程以开发与培育主体内在的、内发的价值为目标,旨在培养具有丰富个性的主体。

学生的兴趣、动机、经验是经验课程的基本内容。

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感受。

(三)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根据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可以将课程分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两种类型。

1.分科课程分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学科逻辑体系的完整性。

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体系严密、逻辑清晰的学科知识。

2.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将源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课程内容以一定的方式与一个主题、问题或源于真实世界的情境联系起来的课程。

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掌握综合性知识并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根据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的主体不同,可以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三种类型。

1.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指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课程。

它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

2.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是指由地方组织开发并在本地实施的课程,即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在关注学生共同发展的同时,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本地的课程资源,直接反映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的课程。

它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3.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是指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开发并在本校实施的课程。

其主导价值在于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五)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根据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不同,可以将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1.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种类。

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主要是指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修习的公共课程,是为保证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历而开发的课程。

必修课程还可分为国家规定必修课程、地方规定必修课程和校定必修课程等。

其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

必修课程的根本特征是强制性,它是社会或机构权威在课程中的体现,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指在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中,学生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自由地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

它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允许个人选择,是为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开发的课程。

其主导价值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

(六)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把所有课程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1.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指的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传授的学科,或者说是学校课程表内列入的所有有组织的活动。

其显要特征之一就是计划性。

可以说计划性是区分正规课程与非正规课程的主要标志。

列入教学计划的学科,也就是各门学科的知识体系,是文化传播的主体。

学科课程分门别类地把不同领域的人类文化知识系统地组织起来,在学校教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课程结构的主体,是培养人才的主要依据。

2.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也叫隐蔽课程、无形课程、潜在课程等,是指学生在学习环境(包括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体系)中所学习到的非预期或非计划性的知识、价值观念、规范和态度,是计划表上看不到的课程。

隐性课程是非正式的、非官方的课程,具有隐含性。

三、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

(一)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对课程的制约

学校课程作为教育子系统中的一部分,直接受制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规定。

社会时代发展的状态与需要,是形成不同时代学校教育课程总体结构体系重大差别的重要原因。

现代的学校课程必须反映现代社会发展对人的要求以及内容、手段的更新变化。

(二)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对课程的制约

课程内容应反映各门科学中那些具有高度科学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基本理论、法则和基本要领。

课程的编制应考虑学科体系的完整性、知识结构的内在逻辑性,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以保证学校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

(三)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对课程的制约

课程内容的深度、广度和逻辑结构,不仅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根据学生的智力水平、心理特点及其潜力来选择和组织相应的课程内容,而且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实与发展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四)课程理论的制约

课程设置者的教育思想是影响课程的重要因素,建立在不同的教育哲学理论基础上的课程论及课程的历史传统,对课程产生重要的结构性影响。

四、主要课程理论流派★★★★★

(一)学科中心和儿童中心课程论

1.学科中心课程论

学科中心课程是以文化遗产和科学为基础组织起来的各门学科最传统的课程形态的总称,是指分别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适合学生发展阶段的内容,组成不同的学科,并按各自所具有的逻辑和系统独立地、并列地安排它的顺序、学习时数和期限。

它源于中国古代的“六艺”和西方的“七艺”。

学科中心课程论的优点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