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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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XXXX电厂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热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范XXXX电厂(以下简称XXXX电厂)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运行和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及管理程序。
强化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尤其是加强关键发电设备热工保护系统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关键设备的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XXXX电厂所有带有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发电设备和系统。
适用于XXXX电厂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管理,包括职责划分、工作要求及试验与维护。
适用于识别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设备和系统,且确立其维护职责,明确了热工保护审批流程、维护职责、投入和退出管理的流程、职责和管理要求。
制度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以安全作业规程、相关规程规范为准绳,严格执行“三票三制”,严格规范人员行为,杜绝违章,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执行依据与规定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
(一)《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1056)
(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774)
(三)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四)XX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工技术监督标准》
(五)XX公司《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通用管理标准》
(六)XX公司公司《火力发电厂全过程技术监督考核标准(试行)》
(七)《XXXXXXX热工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一)主保护:
指直接引发锅炉BT、MFT,直接使汽轮机跳闸、发电机解列的保护及炉、机、电之间的大联锁。
XXXX电厂主保护为BT、MFT、ETS(包含DEH)以及与发电机跳闸相关保护。
(二)主要辅机保护、联锁:
指直接引发发电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或系统退出运行的保护功能,以及主要辅机和设备间的联锁功能。
XXXX电厂主要辅机为:
给水泵、凝结水泵、润滑油泵(交流、直流)、密封油泵、EH油泵、定子冷却水泵、高/低加、高/低旁、辅机冷却水泵、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高压流化风机、引风机、浆液循环泵、粗碎机、细碎机等。
(三)一般辅机保护、联锁:
除主要辅机之外的辅机保护、联锁,指直接引发辅助设备停运或系统退出运行的保护功能,不会造成机组降出力、环保参数异常,对局部设备和系统短期内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保护、联锁。
(四)紧急情况:
指事故处理、紧急缺陷处理、设备或热力系统异常运行等情况,一旦延误可能导致人身、电网、设备、环保处于严重的不安全状况。
(五)冗余保护、联锁:
指同一功能的保护、联锁,为提高保护、联锁的可靠性,将信号源、输出执行通道或设备进行冗余化处理的。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主管技术监督工作的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是保护定值、投退管理的领导者。
(一)负责本制度在本厂的实施、检查、督促和考核;
(二)负责根据本制度审核、批准本厂相关管理标准、制度、实施细则;
(三)负责对本制度在本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的职责
(一)负责审核设备保护与逻辑、定值的正确性,并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变动情况不断对保护与逻辑、定值提出优化方案;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厂保护定值、投退管理流程,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并落实责任;
(三)组织编制本厂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
(四)监督运行部、维护部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事项提出考核意见。
(五)监督各责任部门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发现未严格执行实施细则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和考核。
(六)负责三级审核专业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要性;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第七条发电运行部的职责
(一)负责记录保护解除或恢复后情况,并在交接班时作为主要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二)负责执行分管的保护、联锁功能投退的操作与执行,负责监督保护解除期间的事故防范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制定并督促运行人员做好一般保护解除期间的事故预想。
(四)负责检查保护投退期间的运行风险分析,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
负责二级审核专业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要性;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五)当值运行人员负责保护投退期间运行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点分析、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预想;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值长负责确认保护投退以及风险预控措施的审核和监督执行。
第八条设备维护部的职责
(一)设备维护部是热工保护联锁设备的管理单位,负责按照本厂分工进行投退操作和监护,并核实执行的正确性。
(二)负责按照本厂分工进行保护定值及逻辑的修改、调试、传动试验,直至符合要求。
(三)负责对保护、定值和逻辑的变更执行流程,负责对逻辑变更修改记录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五)负责以及审核专业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要性。
(六)每月分析本专业保护、联锁报警信号退出情况,在季度监督会上进行分析。
重要操作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负责定期统计、汇总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改进措施。
第四章执行管理规范及流程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划分关键设备及其保护系统的范围,并制定清单,组织应每年对定值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修订发布一次热工保护定值清册。
设备维护部据此进行全面核对定值,如需修改,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第十条试验维护及作业工艺,设备维护部要按照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查试验标准,制定标准的保护投退作业程序,工艺规范,试验报告和记录格式以及填写规范。
第十一条保护系统维护职责,对于每个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都将维护责任落实到人。
每个设备责任人都应确保保护系统的所有设备、部件都在可控监视之下,并且有明确的试验程序和试验周期。
第十二条保护的配置,保护的配置应满足国家、行业、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技术性能成熟、可靠,原则上应有可靠的备用手段。
保护定值执行批准的给定值,投运前进行核算和试验,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
关键设备的保护应随主设备的投入而投入。
第十三条运行中的机组、设备或热力系统,退出保护、联锁的批准权限、职责分工和流程:
(一)机组主保护的退出,必须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
若机组主保护因故障退出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时,必须报电力生产部备案。
(二)主要辅机和其它设备的保护、联锁的退出,24小时内能够投入的,可由当值值长批准。
24小时内不能投入的,须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
(三)热工保护投退单由热工保护专责人填写,经本部门专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发电运行部专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技术部专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交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紧急情况下(如:
保护装置发生故障,信号不正常等),经值长同意可以先将保护退出,但值长应同时向总工程师或生产领导汇报并在值长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热工人员在时候后按正常的审批权限补办审批手续。
(四)辅机设备联锁投退由运行人员根据设备状态进行操作,要求在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特殊原因情况下联锁必须投入,如有三台及以上设备,必须保证一台设备处于联锁状态。
设备联锁中仅对部分逻辑条件投退的,由热工人员执行,并执行投退流程。
辅机设备联锁退出,运行人员则需要做好事故预想和预控措施。
(五)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须执行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热工保护和报警的投退由热工人员完成,并且要有具备权限的人员操作和监督监护下工作。
(七)由热工人员投退的保护、联锁等,在执行过程前要与运行人员联系,操作完毕及时通知运行人员,运行人员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与该保护有关参数的变化。
(八)DCS控制系统中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具有硬压板或硬接线的保护通过硬压板或硬接线实现保护的投入与退出;没有硬压板或硬接线的必须将逻辑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都投退,严禁只对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就地接线或一次元件进行开路、断线而不对逻辑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进行退出进行相关工作。
对DCS中的作业要求若有修改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九)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责人提出保护投入申请,并经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正常,主保护必须汇报总工程师,经当值值长批准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新增保护或异动后保护投入运行之前,必须对保护回路进行传动试验,确保保护回路正常,并对运行人员做书面交底,办理保护投入申请手续后,方可投入该保护。
(一十)机组启停时的保护投退可参照规程按照发电运行部提前8小时提出要求,由热工人员办理投退手续。
(一十一)保护投退应办理热工保护投退单(见附录3),一般应在BF++上办理。
凡是热工保护发生投退的,不论是按正常手续办理的,还是紧急情况下值长要求的,检修和运行均应在“热工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运行“热工保护投退单记录本”保存在集控处(可电子版),检修“热工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保存在工程师站,保存期为一年。
关键设备的热工保护在发生检修后的投运值长要向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副厂长、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检修和运行人员均应在各自的“热工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热工保护定值、逻辑修改的执行程序和管理要求:
(1)明确设备及其保护系统,建立设备台账。
(2)制定设备保护系统的检修、维护和试验标准。
在制定标准时,要保证标准的正确性和合规性,并在规定的范围执行。
(3)对于每个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都将检修、维护、调试、投入、退出与变更过程中的申请、审批、操作、执行的责任落实到人。
(4)每个设备责任人都应确保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所有设备、部件都处在监控之下,并采取措施保证关键设备保护系统投入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其动作的可靠性、准确性。
(5)应根据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制定设备的保护系统检修计划和试验项目,明确周期、方法和程序并严格执行。
(6)热工保护定值(逻辑)的变更,所有保护,尤其是关键设备的保护定值、逻辑的修改、增加或变更应谨慎对待,一般要经过慎重讨论,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等。
所有保护,不仅仅是关键设备的保护定值或逻辑需要修改、增加或变更的,由提出部门填写变更单(MIS上异动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变更单包含名称、内容、编号等,编号应包含年份的信息。
保护定值(逻辑)变更后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变更单的相关支持文件如通知、会议纪要等作为附件一并存档。
(7)批准后的保护定值、逻辑变更和保护投、退工作,由责任部门或专业办理工作票,向有关运行岗位当值人员办理工作许可,值长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十五条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记录,建立关键设备保护系统台帐或清册,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完整清单,包括设备责任人,试验和维护程序。
详细的定检和周期检定计划。
完整的试验和维护记录。
保护传动记录至少保存一个机组小修周期。
第十六条建立标准的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和维护程序,作业规范等。
除了保护系统中单个设备的试验和维护程序,为了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的可靠性,还应有整个保护系统功能的传动程序。
应认真考虑试验时的风险,清晰写出试验的具体步骤。
第十七条试验报告及记录,关键设备保护系统和单个设备试验后,应填写报告或传动记录。
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应能覆盖整个试验过程。
报告和记录应按照标准的格式规范填写。
第十八条机组停运再次启动前试验按照《XXXX热电厂机组启动前试验项目》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故障,当进行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时,机组事故记忆装置要完好,发现问题应尽快解决,并且将整个过程记录在案。
当关键设备保护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告知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并密切注意故障的发展。
如果可能,应采用备用手段降低风险,直到关键设备保护系统恢复正常。
当保护系统发生故障情况紧急时,为防止保护装置误动作,值长可以批准先退出保护装置,再补办相关手续,但必须通知生产领导并征得的同意。
第二十条本制度文档记录中的时间,尤其是计划、批准、完成等时间应精确到时、分,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的批准时间到日。
第二十一条对于执行定期工作退出非主要保护(如脱硫吸收塔液位冲洗),保护投退单由热工设备专责人填写,经本部门专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发电运行部、生产技术部对口专业负责人审核,值长确认后即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档管理,定值清册由生产技术部发放,领用人签字。
发放范围:
生产技术部、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各一册,热工班一册,最新清册发布后,旧清册必须按照作废文档保管,在存档期(一年)满后及时注销。
逻辑修改、保护投退记录等文件应归类存档。
第二十三条电子版本的管理,设备维护部应定期对逻辑进行光盘备份,设立文件记录。
应有专用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存储程序、软件及参数。
不准与外界互联网连接,禁止使用非专用移动存储设备在现场及专用笔记本上使用。
重视对软件的管理,软件升级及修改后应及时备份,并注明版本号,时间日期,摘要等必要内容。
使用专用“工程备份光盘”档案柜保管光盘(或其他存储设备),新、旧版本分开存放,严禁混放错用。
对工程师站上备份的文件按日期建立文件夹,保留最近两次备份。
调用备份必须在记录本上记录清楚,注明调用原因、调用时间、操作人员。
作废的程序、软件等光盘在存档期满后应及时销毁。
班组应制定文档和电子版本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投退申请填写、执行人员,由热工班组人员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执行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时的应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投退保护时对运行人员告知。
运行人员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由生产技术部监督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对违反本制度的事项提出考核意见;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
第二十六条未经许可擅自退出主要保护,每次考核200元;未经许可擅自退出重要辅机保护的,每次考核100元;对于设备或系统无异常、无正当理由退出设备联锁的,每次考核100元;对机组安全造成影响的,按照XXXX电厂安全事件管理制度考核。
机组保护投退记录不全,每条考核2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保护投退流程的,主保护每项考核100元,辅机保护每项考核50元;对于保护、逻辑修改没有按照要求执行设备或系统变更的,每项考核50元。
对于逻辑修改记录不全、检查不到位的,每次考核50元。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等情况,各部门应及时反馈至生产技术部,以便修改和补充,检查完善修订后,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下发,交各相关部门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起草、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关键设备保护系统清单
2.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变更)审批流程
3.热工保护投退单
4.热工保护定值(逻辑)变更单
5.热工保护联锁投退单登记本
附件1:
关键设备保护系统清单
▲锅炉主保护清单
锅炉主保护MFT
序号
名称
备注
1
炉膛床温高MFT
2
汽轮机跳闸(脉冲)负荷小于40%且高旁未开或负荷大于等于40%MFT
3
燃料丧失MFT
4
炉膛床温低且未投油MFT
5
风道燃烧器连续两次点火失败MFT
6
BT
7
炉膛压力高高MFT
8
炉膛压力低低MFT
9
锅炉总风量小于20%MFT
10
手动MFT
套数:
10套10项
锅炉主保护BT
序号
名称
备注
1
炉膛压力高高BT
2
炉膛压力低低BT
3
汽包水位高高BT
4
汽包水位低低BT
5
一次风机全停BT
6
引风机全停BT
7
二次风机全停BT
8
高压流化风机全停BT
9
J阀总流化风量低低BT
10
蒸汽阻塞BT
11
给水泵均停且床温高BT
12
汽机跳闸且排汽装置真空低
13
硬手操BT
14
FSSS电源故障
15
脱硫FGD故障
套数:
15套15项
▲汽机主保护
汽机主保护
序号
名称
备注
1
汽机超速保护
2
高压缸排汽口(内壁)金属温度高保护
3
低压缸排汽温度高保护
4
润滑油压低保护
5
EH油压低保护
6
轴承相对振动大保护
7
轴向位移大保护
8
低压缸差胀保护(负荷低于90MW)
9
高压透平比低保护
10
汽轮机轴承温度高保护
11
DEH失电保护
12
发电机联跳保护
13
锅炉联跳保护
14
控制台硬手操停机
15
DEH开出打闸停机
16
真空低保护
套数:
16套16项
▲主要辅机保护
主要辅机保护
序号
名称
备注
1
引风机(2套)
14
1.1
轴承温度高
1.2
炉膛压力低低
1.3
风机运行且入口未开
1.4
冷却风机A组或B组全停
1.5
BT动作且一次风二次风全停(B引风机)
1.6
电机轴承温度高
1.7
润滑油泵全停且油站油压低
2
一次风机(2套)
19
2.1
一次风机轴承温度高
2.2
一次风机电机轴承温度高
2.3
一次风机合闸且出口电动挡板门未开
2.4
引风机全部跳闸
2.5
二次风机全部跳闸
2.6
高压流化风机全部跳闸
2.7
BT动作
2.8
风机润滑油站两台油泵均停
2.9
风机变频器重故障未切换成功
3
二次风机(2套)
18
3.1
二次风机轴承温度高
3.2
二次风机电机轴承温度高
3.3
二次风机合闸且出口电动挡板门未开
3.4
引风机全部跳闸
3.5
高压流化风机全部跳闸
3.6
风机润滑油站两台油泵均停
3.7
A(B)引风机RB跳A(B)二次风机
3.8
风机变频器重故障未切换成功
3.9
BT动作
4
给煤机(8套)
64
4.1
播煤口播煤风量低
4.2
落煤管温度高
4.3
MFT
4.4
一次风量小于临界流化风
4.5
投煤温度不满足
4.6
给煤机运行且密封风量低
4.7
给煤机指令与反馈偏差大
4.8
给煤机本体故障
5
电动给水泵(3套)
30
5.1
入口流量低且再循环阀已关
5.2
电泵合闸且前置泵入口未开
5.3
电泵合闸且电泵入口压力低
5.4
液偶冷油器进口温度高
5.5
液偶轴承温度高
5.6
前置泵轴承温度高
5.7
电泵径向轴承温度高
5.8
电泵推力轴承温度高
5.9
除氧器水位低低
5.10
电泵润滑油压低低
6
凝结水泵(2套)
14
6.1
凝结水箱液位低低
6.2
推力轴承温度高高
6.3
电机支承轴承温度高高
6.4
电机导向轴承温度高高
6.5
电机运行且出口门已关
6.6
变频运行且进出口、旁路全关
6.7
凝结水流量低延时跳闸
7
真空泵(3套)
6
7.1
真空泵运行且入口关闭延时60秒
7.2
电机轴承温度高
8
闭式冷却水泵(2套)
6
8.1
水泵运行且出口关闭
8.2
电机轴承温度高
8.3
轴承温度高
9
定子冷却水泵(2套)
6
9.1
对侧水泵跳闸
9.2
水泵运行且差压低
9.3
水泵运行且定冷水压力低
10
EH油泵(2套)
4
10.1
联锁投入,对侧EH油泵跳闸
10.2
联锁投入,EH油泵运行且油压低
11
空冷风机(30套)
180
11.1
减速机油温低
11.2
减速机油温高
11.3
减速机油压低
11.4
风机振动大
11.5
电机绕组温度高
11.6
排气隔离阀关闭
12
高加水位保护(3套)
3
13
低加水位保护(3套)
3
14
高、低压旁路保护(2套)
6
14.1.1
7#低加解列
14.1.2
7#低加入口门关闭
14.1.3
7#低加出口门关闭
14.1.4
高加解列
14.1.5
高加出口关闭
14.2.6
高加入口关闭
15
高压流化风机保护(3套)
18
15.1
轴承温度高
15.2
电机轴承温度高
15.3
风机运行且出口与对空排气未开
15.4
引风机全跳闸且三个回料器反料温度低
15.5
炉膛压力高高
15.6
风机合闸入口门未开
16
脱硫浆液循环泵(4套)
12
16.1
循环浆泵运行中入口门关闭
16.2
循浆泵电机轴承温度≥95℃
16.3
循浆泵轴承温度≥95℃
套数:
73套394项
总套数:
113套442项
附件2:
热工主保护、联锁投退流程图
附件3热工辅机保护、联锁保护投退流程图
附件4保护及联锁投入、退出申请单
保护及联锁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人
退出(投入)原因:
退出(投入)期间的影响及安全措施:
申请退出(投入)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批准退出(投入)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生产技术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运行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批准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退出时间
值长(单元长)
执行人
监护人
投入时间
值长(单元长)
执行人
监护人
备注:
附件5:
热工保护联锁投退单登记本
部门(班组):
序号
保护名称
保护投退原因
申请人
申请单编号
退出/投入时间
执行人/监护人
值长
备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