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及衍生品基础考点速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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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及衍生品基础考点速记

第一章期货及衍生品概述

第一节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一、期货及相关衍生品

(一)期货

1.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2.标的物

期货合约中的标的物即为期货品种,期货品种既可以是实物商品,也可以是金融产品。

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称作商品期货,标的物为金融产品的期货合约称作金融期货。

(二)远期

远期,也称为远期合同或远期合约。

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合约。

(三)互换(Swaps)

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在约定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

远期合约可以看成仅交换一次现金流的互换。

互换的种类也就很多,其中最常见也最重要的是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此外还有商品互换、股权类互换、远期互换等等。

(四)期权(Options)

期权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即买方能够在未来的特定时间或者一段时间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某种约定标的物的权利。

期权是给予买方(或持有者)购买或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状况选择买或者不买、卖或者不卖,既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

按照标的资产划分,常见的期权包括利率期权、外汇期权、股权类期权和商品期权等。

二、现代期货市场的形成

(一)期货市场的萌芽

一般认为,期货交易最早萌芽于欧洲。

期货交易萌芽于远期交易。

交易方式的长期演进,尤其是远期现货交易的集中化和组织化,为期货交易的产生和期货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现代期货交易的形成

规范的现代期货市场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芝加哥。

1848年82位粮食商人在芝加哥发起组建了世界上第一家较为规范的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BoardofTrade,CBOT)。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于1865年推出了标准化合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向签约双方收取不超过合约价值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

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制度创新,促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的诞生。

三、国内外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一)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1.商品期货

(1)农产品期货。

(2)金属期货。

(3)能源化工期货。

2.金融期货

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国民抵押协会债券(GNMA)期货合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利率期货合约。

金融期货的出现,使期货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变了期货市场的格局。

(二)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

(1)交易中心日益集中

(2)交易所由会员制向公司制发展

(3)交易所兼并重组趋势明显

(4)金融期货发展后来居上

(5)交易所竞争加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1)初创阶段(1990~1993年)。

1992年9月,我国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随后,中国国际期货公司成立。

(2)治理整顿阶段(1993—2000年)。

2000年12月,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诞生,从而将新的自律机制引入监管体系。

(3)稳步发展阶段(2000—2013年)。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于2006年5月成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在上海挂牌成立,并于2010年4月推出了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进入了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共同发展的新阶段。

(4)创新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

(四)国内外远期、互换和期权市场的发展

1.远期市场

第一个外汇远期市场于19世纪70年代诞生于维也纳,而真正兴起却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后,各国汇率风险加剧,外汇远期合约于1973年应运而生。

我国的远期交易要追溯到春秋时期,但是现代化的远期协议合约却是20世纪末才开始起步的。

2.互换市场

互换市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

1981年IBM与世界银行之间在伦敦签署的利率互换协议是世界上第一份利率互换协议,并于1982年引入美国。

从那以后,互换市场发展迅速,成为增长速度最快的金融产品市场之一,其中利率互换已成为所有互换交易乃至所有金融衍生品中最为活跃、交易量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品种之一。

我国互换市场起步较晚。

3.期权市场

期权萌芽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在17世纪30年代的“荷兰郁金香”时期出现了最早的期权交易。

中国银行在外汇期权的创新方面走在前列,2002年12月12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下,宣布推出个人外汇期权交易“两得宝”,打响了中国期权交易的第一枪。

另外,我国场内期权也获得了突破性进展,2015年2月9日,上证50ETF期权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掀开了中国衍生品市场产品创新的新的一页。

第二节期货及衍生品的主要特征

一、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

2.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期货交易实行场内交易,所有买卖指令必须在交易所内进行集中竞价成交。

3.保证金交易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一般为5%一15%)作为履约保证,即可进行数倍于保证金的交易。

这种以小博大的保证金交易,也被称为“杠杆交易”。

4.双向交易

期货交易采用双向交易方式。

交易者既可以买入建仓,即通过买入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也可以卖出建仓,即通过卖出期货合约开始交易。

前者也称为“买空”,后者也称为“卖空”。

5.对冲了结

交易者在期货市场建仓后,大多并不是通过交割(即交收现货)来结束交易,而是通过对冲了结。

6.当日无负债结算

期货合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也称为逐日盯市(Marking-to-Market)。

结算部门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对交易者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保证金。

如果交易者的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的标准,则须追加保证金,从而做到“当日无负债”。

二、期货与远期、期权、互换的联系和区别

1.期货和远期的联系与区别

(1)期货和远期的联系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

远期交易是期货交易的雏形,期货交易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期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区别

交易对象不同。

功能作用不同。

履约方式不同。

④信用风险不同。

保证金制度不同。

2.期货和期权的联系与区别

(1)期货和期权之间的联系

期货合约和场内期权合约均是场内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均可以进行双向操作,均通过结算所统一结算。

场内期权中又以期货期权与期货的联系最为密切,期货期权交易的是未来买卖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因此,期货期权是期权和期货合约的有机结合。

(2)期货和期权的区别

交易对象不同。

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保证金制度不同。

盈亏特点不同。

了结方式不同。

3.期货和互换的联系与区别

(1)期货和互换之间的联系

远期合约是期货和互换的基础,期货和互换是对远期合约在不同方面创新后的衍生工具。

(2)期货与互换的区别

标准化程度不同。

成交方式不同。

合约双方关系不同。

第三节期货及衍生品的功能和作用

一、规避风险的功能

1.规避风险的实现过程

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功能是通过套期保值实现的。

2.在期货市场上通过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原理

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规避风险的主要的基本原理在于:

对于同一种商品来说,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在同一时空内会受到相同的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一般情况下两个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相同,并且随着期货合约临近交割,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趋于一致。

3.投机者的参与是套期保值实现的条件

生产经营者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风险,但套期保值并不是消灭风险,只是将其转移,转移出去的风险需要有相应的承担者,期货投机者正是期货市场的风险承担者。

二、价格发现的功能

1.价格发现的原因

(1)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除了会员以外,还有他们所代表的众多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工者、进出口商以及投机者等。

(2)期货交易中的交易人士大多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商品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以及一套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

(3)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竞争公开化、公平化,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

2.价格发现的特点

(1)预期性

(2)连续性

(3)公开性

(4)权威性

三、资产配置的功能

1.资产配置的原因

(1)借助期货能够为其他资产进行风险对冲。

(2)期货市场的杠杆机制、保证金制度使得投资期货更加便捷和灵活,虽然风险较大,但同时也能获取高额的收益。

2.资产配置的原理

(1)期货能够以套期保值的方式为现货资产或投资组合对冲风险,从而起到稳定收益、降低风险的作用。

(2)商品期货是良好的保值工具。

(3)将期货纳入投资组合能够实现更好的风险一收益组合。

四、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作用

1.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

(2)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3)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

(4)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2)利用期货价格信号,组织安排现货生产。

(3)期货市场拓展现货销售和采购渠道。

第二章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第一节期货交易所

一、性质与职能

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相关服务和交易规则的机构。

它自身并不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所通常具有以下5个重要职能。

(1)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3)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交易规则。

(4)组织并监督期货交易,监控市场风险。

(5)发布市场信息。

二、组织结构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一)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1.含义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2.组织架构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设有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

3.会员资格的获取

(1)以交易所创办发起人的身份加入。

(2)接受发起人的资格转让加入。

(3)接受期货交易所其他会员的资格转让加入。

(4)依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加入。

4.会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交易所会员的基本权利包括: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申诉权;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等。

(2)会员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业务规则及有关决定;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接受期货交易所的业务监管等。

(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1.含义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以营利为目的,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其盈利来自从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中收取的各种费用。

2.组织架构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一般下设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3.会员资格

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类似,在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必须获得会员资格。

(三)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主要区别

1.是否以营利为目标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通常不以营利为目标;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以营利为目标,追求交易所利润最大化。

2.适用法律不同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首先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司法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

3.决策机构不同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董事会。

三、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

我国境内现有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

(一)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在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中,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二)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管理

1.境内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

境内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

2.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实行总数控制

只有成为交易所的会员,才能取得场内交易席位,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非会员则须通过期货公司代理交易。

3.权利与义务

(1)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的权利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在期货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决定。

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接受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

(3)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的权利

在期货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按照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4)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决定;

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接受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

(三)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概况

1.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主要品种有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天然橡胶、黄金、白银、燃料油、石油沥青、锡、镍期货等。

2.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主要品种包括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PTA)、菜籽油、小麦、早籼稻、甲醇、动力煤、玻璃、油菜籽、菜籽粕、粳稻、晚籼稻、铁合金期货等。

3.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主要品种有玉米、黄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玉米淀粉期货等。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是金融期货品种,目前主要品种是沪深300股指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

第二节期货结算机构

一、性质与职能

期货结算机构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

其主要职能包括:

担保交易履约、结算交易盈亏和控制市场风险。

二、期货结算机构的形式

1.形式一:

内部机构

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我国目前采取此种形式。

2.形式二:

独立结算公司

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为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三、期货结算制度

国际上,结算机构通常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只有结算机构的会员才能直接得到结算机构提供的结算服务,非结算会员只能由结算会员提供结算服务。

这种分级结算制度使期货结算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个层次是由结算机构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是交易所会员中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期货公司或金融机构;

(2)第二个层次是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或者结算会员与结算会员所代理客户之间的结算;

(3)第三个层次是非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所代理客户的结算。

四、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

1.全员结算制度

全员结算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均既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没有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制度。

2.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在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下,期货交易所将交易所会员区分为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是根据会员能否直接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来划分的。

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取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三节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一、期货公司

(一)期货公司的性质与特征

期货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各种经营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费信用机构、信托投资公司(有些国家也称为金融公司)等机构。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期货公司具有明显的差异性:

(1)期货公司是依托从商品、资本、货币市场等衍生出来的市场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

(2)期货公司具有独特的风险特征,客户的保证金风险往往成为期货公司的重要风险源。

(3)期货公司高度重视客户利益,面临双重代理关系,即公司股东与经理层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客户与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

(二)期货公司的界定

期货公司是指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佣金的中介组织。

期货公司作为场外期货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闯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包括:

(1)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

(3)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

(4)为客户管理资产,实现财富管理等。

(三)期货公司的业务管理

1.对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2.期货公司的业务类型

(1)期货经纪业务

(2)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

(4)风险管理业务

(四)期货公司的功能与作用

1.功能

(1)期货公司作为衔接场外期货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降低了期货市场的交易成本。

(2)期货公司可以降低期货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3)期货公司可以高效率地实现转移风险的职能,并通过结算环节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4)期货公司可以通过专业服务实现资产管理的职能。

2.作用

随着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的拓展,期货公司在衍生品市场开发、企业风险管理、客户资产管理、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五)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与相关要求

1.完善的期货公司治理结构

2.建立有效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3.期货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

二、介绍经纪商

1.介绍经纪商

介绍经纪商(简称IB)这一称呼源于美国,是指机构或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在我国,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就是介绍经纪商。

2.期货居间人

期货居间人是指独立于期货公司和客户之外,接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居间介绍,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介绍客户,即凭借手中的客户资源和信息渠道优势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牵线搭桥”。

居间人因从事居间活动付出的劳务,有按合同约定向公司获取酬金的权利。

三、其他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简称存管银行)属于期货服务机构,是由交易所指定、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

(二)交割仓库

1.含义

交割仓库是期货品种进入实物交割环节提供交割服务和生成标准仓单必经的期货服务机构。

在我国,交割仓库是指由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2.日常业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

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3.禁止行为

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

出具虚假仓单;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期货信息资讯机构

期货信息资讯机构主要提供期货行情软件、交易系统及相关信息资讯服务,是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网上交易的重要工具,其系统的稳定性、价格传输的速度对于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节期货投资者

按照投资者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划分,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一、个人投资者

参与期货交易的自然人被称为个人投资者。

根据《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个人投资者在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前,需先由期货公司会员对投资者的基础知识、财务状况、期货投资经历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5)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二、机构投资者

(一)含义

理论上讲,与自然人相对的法人投资者都可被称为机构投资者,其范围涵盖生产者、加工贸易商(对于商品期货而言)以及金融机构、养老基金、对冲基金、投资基金(对于金融期货而言)等多种类型。

(二)划分类型

(1)特殊单位客户和一般单位客户。

(2)专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机构投资者。

(3)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

(4)对冲基金和商品投资基金。

(三)对冲基金和商品投资基金

1.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HedgeFund),又称避险基金,是指“风险对冲过的基金”。

2.商品投资基金

商品投资基金(CommodityPool)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3.商品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

(1)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对冲基金小得多,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因而其业绩表现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相关度更低;

(2)在组织形式上,商品投资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较小。

第三章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

第一节期货合约

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期货合约标的选择

在选择标的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1)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2)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3)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合约名称

合约名称注明了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

2.交易单位/合约价值

交易单位是指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数量。

合约价值是指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价值。

3.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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