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德育本质特点与功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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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德育本质特点与功能
第二讲学校德育的本质、特点与功能
第一节学校德育的本质
◆学校德育的本质问题,是涉及德育的基本内涵或德育“是其所是”之本义的最基本的范畴,是直接影响人们的德育认识及德育实践的最核心的前提问题。
道德与道德教育
●在最本质的意义上,德育就是道德教育(moraleducation),就是培育人的德性与德行的教育;就学校德育而言,德育乃培育学生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的教育。
在其本体意义上,德育之“德”乃指道德,“‘德’即‘道德’为历史形成的含义,沿用已达几千年之久。
”而要理解道德教育就必须首先把握道德的本质内涵。
合起来,道德乃指社会生活中通过社会舆论和个体良心维持的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准则。
◆这种行为准则就社会层面而言,表现为各种相对稳定或群体认同的习俗和规范(即公德);
就个体层面而言,则是人相对稳定、一贯的德性与人格的表征(即私德),它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
◆道德的本质是人类主体精神的自律。
道德教育与学校德育
●道德教育与学校德育是一种相互交错、互为促进的复杂关系。
一方面,学校德育离不开社会之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无可推卸的责任,学生的道德发展也需诉诸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活动,但就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而言,其道德发展的主要途径仍然是学校德育;另一方面,学校德育应明确自己的主题与活动范围,将学生的道德发展视为学校德育的基础性任务与核心目标。
(一)学校德育是道德教育的主要领域与渠道
(二)道德教育是学校德育的基础内容与核心目标
一、学校德育的内涵
◆德育是关涉教育的价值指向和个体的德性发展的特殊的精神实践活动,是整个学校教育的灵魂与旨归。
(二)学校德育的内涵
●我们认为,一个合理的德育概念应该由教育的一般属性和道德的特殊属性两部分构成。
●基于如上分析,可将学校德育作这样的理解:
所谓学校德育,乃是教育者依据教育对象品德生成的规律,将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教育对象的品德并引导其外化为道德实践,以实现其道德人格的自主建构和价值引导的教育活动。
◆质言之,学校德育就是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教育,即通过培养学生的道德认识与判断能力、道德情感与态度、道德动机与实践,以提高其人性境界、精神涵养与做人品性的教育。
这应当是学校德育“是其所是”的本体含义。
第二节学校德育的特点
一、学校德育与全面发展教育体系中其他教育类型的关系
德育是学校全部教育活动的灵魂、归宿与价值指向,它不是学校教育的唯一任务,却是其最高的追求。
无道德归约的认知、审美、体魄的发展是不具有教育意义的。
《大学》开宗明义将教育的职责框定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
学校德育与其他各育的区别
与其他诸育相比,德育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德育与其他各育的差别性。
这种差别性表现在:
1.在目标指向上,德育与其他各育存在差别
如与智育相比,德育主要以形成和发展学生优良的品德结构为旨趣,侧重于解决善与恶、利与害、信与不信、愿与不愿、行与不行等问题,而智育则主要以传授系统的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智力与技能为旨趣,侧重于解决是与非、对与错、懂与不懂、会与不会等问题;德育虽然也要以认知为基础,也有培养学生道德认识能力的任务,但德育不以此为核心任务,而且它所解决的主要不是事实性知识,而是价值性知识。
再如,美育主要以传授基本的美学知识,培养学生敏锐的审美意识,发展其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育其高尚的情操为指向,而德育虽也要培养学生积极的道德情感,但它决不是单纯的情感问题,情感教育只是德育的一种指向、一个领域。
2.在运行机制上,德育与其他各育差别甚大
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相比,德育所完成的任务往往是对个体思想意识与觉悟修养的提高、利益关系的调整、态度的改变、行为的约束,因而“相对说来,智育、体育、美育过程较为单纯而德育过程较为复杂。
”
德育过程复杂性的特点,预示着德育的困难,它需要更多的智慧投入和热情,绝非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
3.在教育的时效上,德育与其他各育差别明显
德育着重于个体价值观的形成、道德行为的变化和对社会进步的推进,见效比较慢,而智育着重于个体知识的学习和思维训练,重在解决事实判断的问题,见效比较快;而且德育效果的显现往往需要经过学生社会生活或职业生活的中介或检验,无法通过学校生活这一短暂的历程得以检验。
至于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其效果尽管也需要特定的时间才能展现出来,但由于它们偏重于动作、技能、技巧的形成,故而需要的时间间隔相对较短,而德育关涉人之道德人格的塑造和道德境界的形成,通常需要更长甚至贯穿整个一生的时间。
4.在依据的规律上,德育与其他各育也存在差别
德育过程主要依据个体品德发展的规律,而智育过程则主要依据个体认知发展的规律,体育过程依据个体身体素质发展的规律,美育过程依据个体审美意识与能力发展的规律,劳动技术教育过程依据个体劳动技能形成发展的规律。
(一)学校德育与其他各育的联系
学校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教育过程的灵魂与价值指向。
学校德育直接、间接地规定着其他各育的实施方向与活动目的,规定着学习者的发展方向。
学校德育“最基本的价值正在于使学生获得正当地运用自己的知识与能力所必要的起码的品德、社会政治教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与情操。
”其他各育也都承担着特定的道德教育职责。
发挥体智德美各育及其整体教育结构的协同育德作用。
”
学校德育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其他各育的协同与支持。
因为,一方面,教育是一个涵括德智体美劳的完整的系统,德育作为其中的一个子系统不可能游离教育这一大系统而独立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一切教育都承载着对学生价值引导的无可推卸的内在职责,这就是赫尔巴特所谓“没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的意义所在。
由此,可以推演出这样的逻辑结论:
(1)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本身即包含着德育的职责,富有成效的德育需要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配合与支持;
(2)德育作为促进学生道德发展与人格完善的专门领域,其运行状况也会对其他各育的实施提供方向指导、动力支撑、方法支持等独特的帮助。
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社会德育的关系
如果说,家庭德育是儿童道德发展的前奏,其旨趣是“养育”,学校德育是儿童道德发展的中心,其旨趣是“训育”,那么,社会德育是儿童道德发展的延伸,其旨趣是“化育”。
学校德育必须合理处理与家庭德育、社会德育的关系。
(一)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的关系
家庭是以血缘关系和经济关系为纽带的组织,是儿童健康成长、个性发展、人格完善的重要场域,是儿童的生活场所、劳动场所、教育场所。
家庭背景和教养方式是导致儿童品德差异不能忽视的重要变量,家长的职业类型、文化程度、家庭气氛、期望水平的差异都会导致儿童品德的差异。
目前,家庭德育与学校德育并未很好地统一起来,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家庭和学校的育德因素和育德功能失衡,家庭对学生的道德素质的影响相对来说太多,而学校的育德因素和育德功能实质上太少;
二是家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功能与学校的育德因素和育德功能不能耦合。
(二)学校德育与社会德育的关系
社会是一所大学校、一个大课堂,它对而儿童的道德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变化总会通过各种通道影响到儿童的道德认识、判断与行为。
因而,社会生活成为儿童道德成长的重要资源。
当前,网络文化正在成为青少年儿童的生活方式,并对其道德成长产生不同的影响。
总之,富有成效的学校德育必须主动地、创造性地与家庭德育、社会德育保持相互配合、协同合作的密切关系,以使学生的道德发展获得一种多维的途径与资源。
关键是要保持不同教育影响的一致性、有序性。
因而,要培育儿童健康、优良的道德品质,就必须树立整体性的德育观念,将家庭、学校、社会的育德功能放在整体德育系统内通盘考虑,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介入、相互渗透的教育合力,使不同的“教育力量或要素逐步完整,比例逐步平衡,关系逐步有序化,逐步形成一个有机的、有序的整体育德结构。
”唯此,道德教育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学校德育的作用与限度
就对青少年儿童的道德成长与品德发展而言,学校德育既有其独特的价值,又存在着内在的限度。
(一)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塑造:
学校德育的应有作用
塑造学生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学校德育作用的集中体现。
(二)“德育神话”的消解和“德育合力”的共识:
学校德育的作用限度
就对儿童的道德成长而言,学校德育的作用并非是无所不能。
学校德育只能在其该做且能做的领域有所作为。
因为,“单纯的学校道德教育形式太单一,也不能持续人的一生,毕竟学校生活只是一个人一生中的一小段生活而已;再者,学校仅是‘小社会’,社会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学校’,道德教育若仅注重学校的道德教育,其实效性不高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
另一方面,随着人类生活方式的变革特别是信息社会的高歌猛进,家庭生活对儿童的道德培育作用不断提高,网络传媒、社会环境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攀升,学校不再是进行道德教育的唯一、法定场所,传统学校德育的中心或优势地位正遭遇家庭、社会的有力的挑战。
这表明,学校已难以独自挑起对青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重担。
第三节学校德育的功能
从最一般意义上说,学校德育功能乃指德育对人的道德发展和社会的道德进步所应起的作用或影响。
前者为德育的个体性功能,后者为德育的社会性功能。
个体性功能是学校德育的本体性功能。
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人们设定德育活动的阈限,防止力不从心的宏大德育目标或流于琐碎的繁琐事务对德育实践的不良影响。
一、学校德育的个体性功能
学校德育的个体性功能是指通过系统而优良的德育活动促进个体形成一定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从而使其从一个自然个体转变为一个社会主体。
换言之,个体性功能是乃指学校德育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对个体的道德发展产生何种性质的影响。
(一)学校德育的个体品德发展功能
促进学生个体的品德发展与完善是学校德育的本体功能和根本任务。
道德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对个体道德人格的培塑或品德发展的推动。
德育的其他个体性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发挥都以此为基础、为中介。
1.促进个体品德形式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品德总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而展现自身,不借助于特定的品德形式,学校德育就无从运行。
品德的形式又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系统,包括品德认识、品德情感、品德意志、品德行为、品德态度等成分,其中最主要的是品德认识与品德态度两大要素。
品德认识是个体对社会道德关系和道德客体尺度的一种主观的意识形式。
它是个体形成自己的道德意识、道德态度、道德行为的基础。
个体品德认识的形成不是其生命机体自然成熟的结果,亦非神祇的恩赐,而是需要诉诸符合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干预与培养,其中促进学生形成全面的道德知识结构是品德认识教育的基础性任务。
对学生品德认识的教育应该摒弃居高临下的宣讲或生硬灌输的方法,它不仅不利于学生道德意识的形成,而且还会产生对道德的抵触或反感。
“道德强制是一种恶。
教育运用强制手段执行某种道德不仅是徒劳的,也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去实现高尚的道德,只能引起更多的不道德。
”
品德态度是个体对客观的道德现象、道德事实与自身道德需要与道德选择之间关系的一种评价性、倾向性反映。
它对人的品德认识、品德行为具有特殊的定向与动力作用。
德育不同于智育的一个主要方面正在于它对人的态度的引导或影响上。
品德情感、品德意志、品德信念、品德理想等都属于品德态度的范畴。
学校德育不应局限于“知性德育”(即以道德知识的传输为旨趣的教育)或仅囿于提高学生的认识,而应在如何形成学生优良、高尚的道德态度方面用力。
正是在此意义上,鲁洁教授富有远见地指出:
“德育的功能主要表现于态度的领域,应十分重视个体的道德情感、意志、信念、信仰、理想等方面的发展和培养。
德育应充分发挥在激发和升华道德情感,发展自觉、坚强的道德意志,形成强烈坚定的道德信仰,确定崇高、科学的道德理想等方面的功能。
”
2.促进个体品德内容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学校德育的进行必须有基本的内容依据,否则,教(学)什么、怎么教(学)便无从谈起。
也就是说,促进学生的品德发展必须考虑品德的内容结构。
品德内容是指社会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与规范在个体意识中的反映状况。
这种意识状况直接影响个体的道德选择与道德行为。
如果说学校德育的任务在于实现个体的道德社会化的话,那么这一社会化过程必须是有某种道德规范或道德意识作为内容依据的。
在此意义上,如何将特定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意识内容结构,就成为培育学生道德人格的关键。
促进学生形成优良的品德内容结构,是学校德育的常规性任务。
在此方面,学校德育尤其需要考虑的是:
如何在多元道德价值并存的时代境遇下选择并传授何种道德规范以使学生形成适合社会发展与自身道德要求的
3.促进个体品德能力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个体的品德结构不仅表现于形式与内容的维度,还表现在品德的能力维度。
品德能力是个体在处理道德意识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时调节自身道德活动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主观反应。
缺乏基本的品德能力,个体的道德行为就会缺乏生机活力,就会流于机械应付和循规蹈矩。
学校德育应该把培养学生的品德能力作为自己的目标之一。
品德能力也有一个复杂的结构系统。
一般认为,品德认识能力、意应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是其最基本的要素。
品德认识能力是指运用道德知识对各种道德现象、道德情境与道德问题进行感知、概括、判断与评价的能力。
学校德育应该通过系统知识的讲解、各种社会活动的组织和道德情境的创设等途径来丰富学生的道德经验,增强其对道德问题的敏感性与判断力。
品德意应能力是个体面对道德情境而形成一定的道德意向、道德态度并推动道德行为的能力。
道德意应能力主要体现在道德需要与道德态度方面。
它对于提高学生的道德主体性、直接把握道德对象、完善自身的道德人格、形成一定的道德价值取向和优良的道德行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校德育应该通过培养学生合理的道德需要、积极的道德情感体验、优良的道德行为动机等途径来形成并发展其品德意应能力。
品德控制能力是指个体对自身道德行为的调节、变通即迁移的能力。
品德决策能力是指个体确定道德行为策略的能力,包括分析、明确道德问题的能力和确认道德途径、道德方法的能力。
学校德育应该创设立足于儿童的生活原型或适合其生活经验的真实的道德情境、道德场景,以真实的道德生活、真确的道德事件、真正的道德冲突和真情的道德体验来锻炼其处理道德实际问题的控制能力和决策能力。
这也是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
(二)学校德育的个体智能发展功能
求真、崇善、向美是人超越现存、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
真善美的追求都离不开人的智能发展水平和人的创造性的支持,而人的智能发展的方向、效率又受人的价值观、道德观的支配与规约。
因而,学校德育对学生个体的智能发展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1.支配并制约着个体智能发展的价值方向
学校德育活动的开展和个体道德的成长都需要一定的智能发展水平作为条件,学校德育活动要取得成效也需要使其成为一种充盈智慧与创造性的过程与氛围。
在此意义上,德育活动的过程就是个体智能得以发展、应用的过程。
另一方面,学校德育又影响着个体智能发展的方向、过程与水平,从而具有促进个体智能发展的内在功能。
这一功能首先表现为德育以自身特有的方式规约着个体智能发展、认知发展的价值指向。
这是由道德所具有的价值特性所决定的。
道德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通过价值与意义来统摄事实与细节、通过应然来揭示必然而展示自身的,它是人类在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价值关系方面智慧的积淀与经验的结晶。
道德作为一种价值关涉的范畴,总是以不同的方式(或水平)存在于人的意识状态中,构成人实践活动的认知图式,从而对人的认知活动与认知能力产生影响,而构成认知图式的核心要素是个体先存的世界观、道德观。
因而,以构建学生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为己任的学校德育必定通过认知图式的中介作用而对个体认知发展的方向和智能发展的价值指向产生影响。
这种影响对正处于智能发展与道德成长关键时期的青少年儿童而言,尤为明显。
美国教育哲学家麦克莱伦认为,教育是一项道德事业,它所致力的智力活动可以使教的事业免受对其不道德的指控,并且,“演示、证明、解释、论述等一系列智力活动就其本身来说是具有肯定的道德价值的。
……智力活动要求每一位参与者表明其信仰的理由,在相互竞争的信念中做一名不偏不倚的法官,运用前所未有明晰的判断标准,对所有的,包括他本人的信念进行公证的裁决。
”学校德育应该通过对学生世界观、道德观的塑造来引领个体把握认知发展、智能发展的方向,防止片面的主知主义、惟智育主义等价值观对学生的不良侵蚀与影响。
2.促进个体创造性人格的实现
智能发展的理想状态或最高境界是个体创造性人格的形成。
激发学生的创造意识,培养其创造精神,培育其创造性人格,是学校教育的至高使命。
而创造性人格的培养,是包括德育在内的整个教育的艰巨任务,它绝非某一领域的专属。
“创造性不是智育的专利,而是整体人格的核心,是人的一种基本德性。
人就是他的生活,而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创造。
生活的目的就是去创造生活。
人只有通过创造才能成为人,才能有人的世界,有人的生活。
创造性在人格结构中具有重要的道德价值。
”学校德育以自己的方式促进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实现。
“没有一种教育比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从关注智力发展的节奏原理中得益更多。
”“教育如果不以激发首创精神开始,不以促进这种精神而结束,那必然是错误的教育。
因为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使人具有活跃的智慧。
”道德作为蕴含人类智慧火花的精神领域,其本身就是人类创造性活动的结晶。
现代学校德育之所以成效不彰,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它自身缺乏足够的创新精神,未能在培养学生创造性人格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所致。
学校德育要有所作为,就必须既使自身的活动过程充满创新的生机活力,又应通过创新性的活动促进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实现。
因为,根本来说,“创造性是人的一种基本德性。
人和人的生活就是由他自己创造的。
创造性关涉人之为人的根本,是是长久为人的必不可少的德性。
教育要正确理解和敞开人的创造性。
”“创造性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品行。
人的创造性活动就是人运用自己的理性和想象力来构思美好生活的精神活动,而道德就是这样一种精神活动。
因而,道德和道德教育内在地离不开创造性。
人只有在合乎德性的活动中,才能把握、追求美好生活。
”任何创造活动都具有某种价值指向,都具有道德上的意义,而德育正是给人以意义建构与价值指向的教育。
道德内在于人的创造活动中并构成人之创造性人格的要素,就此而言,学校德育肩负着培塑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崇高使命。
它理应成为未来学校德育改革的一个方向。
知识就是力量,但并不就是德行,也不就是幸福。
知识并不确保生活得幸福。
3.激发个体智能发展的动力与热情
不同水平的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对个体的智能发展产生殊为不同的影响。
积极、向上、高尚的世界观、道德观与价值观能够对个体的认知活动和智能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与热情,产生积极的激发与推动作用;相反,则阻碍或抑制个体认知发展的动力与热情。
个体的道德理解力是其认知理解力的源泉与动力,因而,增进学生的道德理解力应该成为“教育的中心目的”。
一个社会责任感缺乏、科学探索欲望淡薄、科学理性精神冷漠、意志品质软弱的人,是难以获得优良的智能发展的;即使由于各种机遇的恩赐获得了某种智能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也是没有意义的,充其量只能是畸智小慧。
因之,学校德育应该通过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形成其独特的学习方式与生活方式,提高其参与认知活动、学习活动、探究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其热爱科学、崇尚理性、追求卓越的热情,从而以自己的方式促进学生智能的完善与发展。
(三)学校德育的个体享用功能
学校德育的个体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学生品德发展、智能发展方面,也体现在对个体的精神享用和自我超越上。
德育若仅囿于适应学生的品德现状和品德发展,那么学校德育的功能就是不完善的。
个体享用功能是德育个体性功能的最高体现。
所谓德育的个体享用功能,乃指通过德育过程使个体实现自身的道德需要与愿望,以从中体验到某种满足、快乐、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与愉悦的功能。
在最本质意义上,道德是一种精神享用。
道德教育是一种满足人们精神享受、促进人领悟生命的意义、实现生活幸福的教育。
1.个体享用功能:
学校德育本体价值的体现
道德教育形塑着学生的品德,这种品德具有两方面的价值:
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
工具价值旨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以满足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本体价值旨在通过德育过程本身以满足个体精神完善的需要。
学校德育应该使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达到某种和谐与平衡。
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德育主要在促进学生个体品德发展方面用力,相对忽视了德育在完善人的道德品质的基础上对学生精神需要的满足,导致德育的工具化、功利化、短期化和低效化。
要使德育成为一种卓有成效、充满魅力与吸引力的事业,就必须将德育的享用功能提到学校德育的实践层面,使学生借助于德育课程与德育活动“正确感受到道德是人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履行道德的责任与义务是一种生命的快乐,张扬善念,泯灭恶念,是追求人生的幸福。
”
人们对道德的需要经历了一个从生存价值到功利价值再到精神价值的过程。
道德教育有满足人的生存和功利需求的任务,但不应局限于此,而应该在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方面发挥作用。
道德是每个人自我完善、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基本需要,它既是生存的需要,又是个体精神满足的需要,后者是德育功能释放的最佳状态。
【人的二重性:
自然人——服从自然和必然的规律;自由与自律的人——人是自己历史的主人,自我决定自己的发展取向。
人性三维:
自然属性——大体不变;社会属性——受社会条件制约;个性——自我造就,自我决定,自律。
】因为,人类的物质生活需要是有限的,学校教育如若只以物质的功利价值为最高标准,就可能出现人们精神上的失落和道德上的危机,而人们的精神需要则是无尽的。
人的生活的充实不是物质的丰盈而是精神上的愉悦,当下的中国更是如此。
正因如此,学校德育越来越具有精神的价值、自我享用的价值,当下的中国教育尤为如此。
就个体自身的发展而言,道德教育也呈现出某种享用的价值。
对一个儿童而言,最初的道德规范行为只不过是为了博得他人的奖励和规避权威的惩罚,这种行为通常带有功利性;只有在一个较为充分发展的个体身上,即形成了某种道德需要以后,才能够真正感觉到道德对于他的精神需要与发展的满足,此时,道德教育之自我享用的精神价值才得以显现。
易言之,学生内在地具有塑造自己优良德性、完善自身人格的需求,学校教育必须满足他的这种需要,进而在灵魂与意义、精神与道义的援助上发挥应有的功用。
这也是学校德育的最高境界。
2.学校德育应把实现个体的享用功能作为基本追求
学校德育对学生品德发展的影响可分为两个层次:
使学生习得某种道德规范并自觉地遵守、践履;在遵守道德规范的过程中获得某种精神愉悦、幸福与满足。
第二个层次是学校德育的应然追求。
德育不应只是一种约束、限制、奉献、牺牲,而应是一种使人从中体验到精神满足的活动。
一如鲁洁教授的睿见:
“道德教育促使人的道德发展与完善,这一过程对是教育中来说,是一种精神的解放,自由与自主意志的弘扬,他们理应从中得到自我超越的快乐。
”只有使德育的自我享用功能得以不断释放,才能使学生把各种道德规范的遵从由他律上升到自律,才能使其把道德作为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力量。
德性是人之超越凡俗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的卓越的品质。
它应是人的主动索求与自觉追求,过分的规训与约束可能会损害这一事业。
理想的德育应当是既有利于学生实现个体道德的社会化,又能帮助其通过德育过程学会品味生活、珍爱生命、感受幸福,从而在自己的生命历程中不断彰显自身的存在价值。
归根结蒂,学校德育的魅力正源于它对于学习者的精神援助与精神愉悦。
通过德育使学生学会用道德的方式体验生活、感悟生活、享用生活、创造生活,获得某种自我肯定、自我升华的满足,得到某种精神的愉悦与享受,是学校德育的终极追求。
未来学校德育改革的着眼点恐怕应当转移到其对人们应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