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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搜网北京讯

诚搜网北京3月10日讯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来临,诚搜网315维权中心联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京华时报、新京报等媒体联合开展的“201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经典案例”网上评选,经广大消费者公开投票现已遴选出结果,香河三强地产违建被拆等十大维权案例上黑榜。

另外,十大维权案例涉及房产、汽车、食品、家电等诸多个行业。

  链接:

河北香河三强地产违建天悦小区项目11号楼

  去年11月23日上午9点,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前面空地上,站满了穿有白色、黑色、红色衣服的上百人群。

据天悦小区业主介绍,原来规划只有10栋楼的天悦小区,现在开发商擅自增加11和12栋两座,这不仅没有达到“原规划用地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停车泊位多少辆;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的要求。

  经本网报道,河北香河县城建局对其做出了限10日内自行拆除,罚款678.6万元的处罚决定。

业主维权成功。

  律师点评: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杰认为:

违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属于有证的违法建设。

在规划委完成审批前,建筑已经开始建设,或者是没有按照规划审批来建设;另外一种则是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审批,建设方就开始私自建设。

但是这两种都是违反了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建筑。

所以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都有权按规定下发停工和整改通知书,但强制拆除的执行必须由人民法院来执行。

  本案例中,香河三强地产的不诚信,天悦项目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不能办理购房合同签署,不能办理贷款等被业主投诉维权,导致了三强实业集团获得的“诚信立业、质量兴业、追求卓越”的称号成为枉有虚名。

  因此消费者在购房时需谨慎,选择楼盘时,务必考察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包括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同时综合考虑开发商实力、区域发展规划等因素,还要详细了解当地的购房程序、办理按揭的期限以及所要交付的税费等。

  链接:

绿地集团“精装修门”潜规则曝光售后质量无保证

  2014年,绿地集团“精装修门”搅动了中国家装市场,引发了广大消费者对于目前精装房市场建材装修质量及安全的热议,关于“如何辨别精装房基材装修安全质量”、“如何验收精装房建材产品”的话题一时间备受关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诚搜网编辑为您揭开精装房背后的“潜规则”。

  律师点评: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指导部负责人: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有关部门可以呼吁精装房开发商做出表态,同时委托相关机构为需检测地板甲醛释放量的家庭提供检测服务,并且要求开发商应主动就精装房装修材料及相关物品的品牌、规格等订立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另外,对于售后维修问题,在购房合同中也应明示,做出分工,指定专人负责。

无论是企业、相关人士,还是媒体未来都应做出努力,共同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盖出“良心房”,构建具有“消费与安全”保障的和谐社会。

 链接:

一汽大众速腾频现后轴纵臂断裂216名车主集体维权

  2014年4月以来,一汽大众速腾(SAGITAR)后悬架纵臂频频发生断裂,这一系列质量风波将这款紧凑型车中的销量王推上了汽车投诉榜的首位。

全国各地的速腾车主开始集结,举行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希望能够呼吁企业实施召回,消除安全隐患。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们的维权行动还没有取得有效的进展。

  经本网报道,一汽大众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相关声明称:

“速腾后悬架问题属于极个别案例,并非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出现的批量问题,请广大消费者放心。

”对于一汽大众的回应部分车主并不领情,他们希望一汽大众“拿出数据,对于‘极个别’断裂给出解释。

  律师点评: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王旭律师称,他已和北京216名车主签署过委托协议,并已向一汽大众发过律师函。

对消费者提交的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并组织专家对相关故障车辆进行了调查核实。

约谈了一汽-大众公司,要求一汽-大众公司尽快解决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积极配合缺陷调查,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链接:

百万奔驰故障频繁 消费者拉条幅讨说法

  北京一位消费者郑先生投诉称,他购买的奔驰S400轿车,三年内发动机、变速箱先后出现故障,两次维修共花费十余万元,维修后1年内发动机再次出现故障,4S店称需要38万更换发动机,遭车主拒绝。

  据郑先生介绍,出于对奔驰品牌的信任,2010年10份,他在百得利公司花费近146万,购买了一辆奔驰S400轿车,但让他感到闹心的事也随着这辆轿车走进了他的生活。

  经本网报道,奔驰总公司客服方面回复,会尽快与消费者郑先生联系了解情况,并与百得利公司沟通协调处理此事件。

  律师点评: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蔡明律师:

郑先生因购买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先后出现故障,可要求销售商进行维修,若维修后仍然会出现相同的问题,则有可能车辆存在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郑先生可用因该车的故障所进行的数次维修清单、故障原因等材料可作为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链接:

金星啤酒现黑色块状物厂家售后电话形同虚设

  河南信阳消费者曹先生向本网投诉反映,称去年7月11日在金星啤酒里发现有大量黑色块状杂质,在还没有开盖的啤酒中又发现一瓶含有大量黑色块状杂质。

我们瞬间感到恶心起来。

  据了解,7月11日当天,曹先生邀请几位朋友聚会,在畅饮时发现了多个金星啤酒中都含有大块的黑色物质。

  据曹先生介绍,啤酒中存在的黑色块状杂质大小不一,大的和茶叶片子差不多,小的则如芝麻粒儿一样。

在未撬开的瓶盖上,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律师点评: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志愿者邱宝昌:

按照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我国如今已经不再有“国家免检产品”之说,可是金星啤酒厂现在还依然用这样的广告语,实在让人费解。

链接:

白雪冰柜半年出现故障售后维修迟缓遭投诉

  江西赣州市的消费者吴先生投诉称,他家购买的白雪牌冷柜在使用不到半年的情况下出现故障,售后在接到报修后近1月时间才进行维修,吴先生做早餐生意,食品和原料大多需要冷藏,因为冰柜故障给吴先生工作带来不便的同时也造成了经济损失,这让他感到非常苦恼。

  律师点评: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明确规定消费者对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和纠纷的话,消费者有权利退、换、修,一般的解释,这种选择权,就是放弃选择退、换、修哪一种,选择权、主动权、发起权在于消费者,而事实上现实情况中是消费者权利并没有完全落地,同时由于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品种和性质千差万别,强行固定一种特殊的或者明确的时限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是没有可能性的。

所以更多要建立一个彼此信赖、彼此通融的关系,既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也要保证商家适当的经营自主。

双方在本案中似乎都没有明显差错的地方,两个好人之间的纠纷,但是两个好人之间,消费者依然处于弱者。

  链接:

美的燃气热水器被冻坏遭投诉

  江苏盐城滨海的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2013年6月份,他购买了型号为JSQ20-10HB美的牌燃气热水器,然而该机没有过保修期水箱便出现漏水。

张先生联系了美的售后,售后回复称,水箱冻裂了不在保修范围内,需要自费维修。

  经本网报道,滨海县美的公司售后史先生称,这个问题我们也没有办法,去年下半年,我们这儿就有6、7家用户的热水器被冻坏了,我们也是按照公司规定,在安装时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并提醒消费者尽量安装到向阳面,出现问题后我们积极对损坏的产品进行维修,我们收的只是成本费。

  律师点评:

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在问题出现后,作为厂家售后应当第一时间到消费者家中了解实际情况,而不是直接说“不在保修范围内,需要自费维修”,然后再根据情况和消费者一起商定解决方案。

链接:

珍爱网服务差屡遭投诉 会员要求退款

  近日,诚搜网消费舆情中心接到周女士投诉称,为了在珍爱网找到合适的姻缘,从2013年开始注册vip会员,三期共交了10997元,之后,珍爱网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周女士多次要求退款,却一直得不到处理。

  经本网报道,珍爱网客服称:

“我们必须经过一定的流程处理,也会尽快联系周女士。

”在问到,为什么没有跟消费者签订合同,以及有没有具体服务内容时,客服回应称,网页上面都有。

诚搜网编辑浏览了珍爱网的网页,未发现具体的服务条款信息。

  律师观点: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

相亲服务不同于商品,会员没有标准去衡量它是否服务到位。

但这种有偿的相亲服务存在风险,并非只要交钱就能成功。

珍爱网应在网站显著位置提醒会员,4个月内相亲不一定成功以及其在相亲过程中应注意的遭受诈骗风险,而不应以类似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减轻、免除珍爱网在民法范畴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否则涉嫌违反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会员而言显失公平。

  链接:

京东商城30天保价遭质疑3C产品仅7天

  京东商城以其货真价实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深得广大网购爱好者的青睐,其中30天价保无忧服务更是为诸多消费者拍手叫好。

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京东商城也迅速在众多电商平台的角逐中脱颖而出,但是近日,却因价保服务屡屡遭到消费者的投诉。

  经本网报道,京东商城方面表示,限时、限量、秒杀等商品不能享受价保服务。

在京东商城客服指引下才发现首页下角“售后服务”类“价格保护”的子目录页面中,才看到“不享受价保申明”条款。

  律师观点:

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海峡都市报曾以《承诺30天保价京东6天就降了买家索要差价遭拒绝》为标题的报道,该产品打有30天价保无忧的标签,6天后降价200元。

  卖家在网络购物的产品页面上做出的“价保无忧”的标识,从正常消费者的理解上来看,这是一种承诺。

商品做特价时,产品页面上仍有相关的“价保无忧”的标识,而其价保声明等隐藏在其他页面的子目录下。

商家的此种行为带有广告欺诈的嫌疑,消费者是有权要求返还差价的。

  链接:

味多美豪言宣称纯天然遭质疑

  味多美在自己推出的产品说明中会表明“100%天然奶油”和“0反式脂肪酸”,正是此宣传遭到王海的质疑,王海认为,“100%天然奶油这种东西不存在,并且用牛奶、卡拉胶等配料生产的动物性稀奶油也含有反式脂肪酸,如总统牌每百克含0.9克、安拉牌含1.2克。

”而味多美鼓吹的100%天然奶油和0反式脂肪酸得宣传,王海认为完全是在欺诈消费者。

  律师观点:

目前我国食品法还没有规定不准使用植物奶油。

此前曾有不少食品厂以使用植物奶油使食品口感好、保质期长为卖点,信誉较好的食品生产厂家,在配料中注明“氢化植物油”,“植物奶油”、“起酥油”、“人造黄油”等字样,这样的食品肯定合反式脂肪酸。

现在诸多食品使用“植物奶油”,但不明说,使人们不经意就吃下了反式脂肪酸。

对含固态或半固态脂肪的食品,最好敬而远之。

 

买“合约手机”要谨慎合约暗藏霸王条款

 2014-02-2022:

41 来源:

新华日报 进入维权社区 【大 中 小】

      摘要:

随着移动4G时代的到来,新技术的推广不断推动手机终端的更新换代,相信不少消费者都有换一部新手机的打算。

可在这购买手机的过程当中,却暗藏一些玄机,消费者还需谨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交易纠纷。

  随着移动4G时代的到来,新技术的推广不断推动手机终端的更新换代,相信不少消费者都有换一部新手机的打算。

可在这购买手机的过程当中,却暗藏一些玄机,消费者还需谨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交易纠纷。

  近日,南京雨花台工商分局板桥工商所就受理了一起关于购买手机的交易纠纷。

2月初,市民刘小姐在某手机连锁大卖场买了一部新手机。

这新手机的功能非常强大,价钱也相当实惠,刘小姐对此爱不释手,还没来得及认真查看购买合同便匆匆付款,买下新手机。

可谁知,等她到家后,把自己原先的手机卡插入新手机,手机可以开机却搜寻不到信号,无法正常使用。

她很吃惊,把手机拿回商家询问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买的手机是定制的“合约机”,必须使用合约规定的手机卡才能正常使用。

因为买手机的时候销售员并没有特别提醒,刘小姐找板桥工商所投诉,最终卖方同意办理退货。

  目前,市面上的“合约机”价格一般会比正常的同款手机价格要低,但购买“合约机”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消费者在购买合约机时需要特别注意:

一是暗藏霸王条款。

消费者买了“合约机”后,在使用期间不得自行终止合约,即在合约期内,消费者使用的手机卡不能销户、停机。

而且,当月未用完资费不会累计到下月,超出部分则要按时缴纳。

二是预设“吸金软件”。

“合约机”一般都预制有很多消费者不需要的软件,而这些软件往往不能正常卸载,且时常会进行自动更新。

这些预设软件的自动升级直接导致消费者手机流量飙升,“被消费”却浑然不知。

 

中消协副会长:

“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2014-03-1910:

48 来源:

新华网 进入维权社区 【大 中 小】

      摘要: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日前消费者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先有广东移动总经理提出的“国际惯例”说,后有消费者诉诸法律却败诉。

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日前消费者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先有广东移动总经理提出的“国际惯例”说,后有消费者诉诸法律却败诉。

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刘俊海说,生活中通常被消费者形象地称为“霸王条款”的就是法律所指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的、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

“只要你用我的产品,用完用不完都必须交费”。

  刘俊海强调法律契约应当包括三大元素:

即契约自由、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

其中,契约自由鼓励市场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既反对商人强买强卖,也反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微观活动;契约正义强调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鼓励等价交易与公平交易,弘扬平等互利精神,对强势市场主体恃强凌弱的行为施加必要规制;契约严守强调合同的有效性与神圣性,强调生效的合同等于有效法律,鼓励当事人诚信履约,反对当事人违约失信。

这三大元素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刘俊海说,有些企业或组织片面强调契约自由,而忽视契约正义。

这是对契约精神的曲解。

真正的契约精神,不仅强调对契约自由的保障,更关注对契约正义的实现。

仅仅满足“形式自由”而没有“实质自由”和“正义”可言的契约,犹如一副镀金的枷锁。

尤其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规制不健全的当下,片面强调契约自由更只会为霸王条款的盛行提供滋生土壤和制度温床。

“流量清零”貌似自愿、公平,实际是经营者把自己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塞到消费者手里要消费者签字,或张贴在经营场所让消费者被动接受,消费者根本没有拟定合同条款的权利及其与经营者对等谈判的自由。

这种格式条款说白了就是经营者自我赋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手段。

  据记者了解,1993年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就明确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而几天前施行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更为严厉: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刘俊海呼吁,企业应把把精力放在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上,而不是凭借不公平格式条款牟取不当利益。

企业精神应该不仅追求盈利最大化,还要追求利润合理化。

而监管部门不要只保护运营商利益,还要为社会利益代言。

对于“流量清零”一类市场机制无法自行矫正的霸王条款,不仅需要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更需要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敢于执法、严于执法,才能逐步清除霸王条款滋生的土壤。

 

问题NO.1:

订金不能轻易给不能随便给个人

  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交的订金要不回来。

家住东圃的邓女士称,其国庆期间在某家装卖场挑选橱柜时,某专卖店导购员让她先交300元订金。

  该导购称,只要先交订金便可先把优惠价格定下来,到时即便不买也可以退还。

几天后,商家派工人上门测量。

由于结构设计问题,邓女士最终决定购买另一品牌橱柜。

然而,此时商家已不认账,并坚持扣掉邓女士的300元订金以抵充工人的上门测量费。

  另有消费者反映,在订购防盗门时,误将订金交给了导购员。

“最后我才弄明白,防盗门的订金应该交给卖场进行统一收银。

整个交易过程都没有签署卖场的统一合同,成了私单,等到要退的时候已经说不清了。

” 

  业内人士提醒,最好先咨询卖场是否统一收取和管理商户订金,并保存各类收据以备后用。

  问题NO.2:

“打折商品不退换”警惕霸王条款

  家装类商品打折促销几乎成为常态,而伴随而来的还有不少霸王条款问题,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奖品、赠品一律不实行三包”、“特价、降价、处理、打折商品,不予退换”等卖家声明对消费者们来说恐怕并不陌生。

  据了解,消费者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若遭遇霸王条款,首先可以指出并要求商家改正;若已与商家签订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则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起诉,要求确定霸王条款无效。

  问题NO.3:

“0元拍卖”谨防信息不对称

  记者观察发现,“买够一定价钱便有礼品赠送”这一类的商家促销十分常见。

然而,有消费者称,日后一旦发生退货,若退货后总价不满足活动条件,一些商家会要求客户将赠品原样退回,不能退回的则要折价赔付。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早年间流行的“先抬价再打折”行为在当下的家装市场死灰复燃了。

该人士称,“好好想想,产品低至一折,价格比原价低90%,怎么会有这种好事呢?

假如原价3000元的商品,我标个原价3万元再打个一折你也信,这还算好的,我要是打个两折,那就赚大了。

  此外,记者注意到,不少电商在促销中打出“0元底价拍卖”的广告。

然而,真正以低价拍到好东西的却几乎没有。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称,“谁知道有没有人当‘托儿’啊,出的价如果达不到卖家满意的价格,‘托儿’是不会放弃和你竞价的。

”他还透露,一些线下商家往往会要求消费达到某一金额以上才能参与拍卖,实际上是在变相吸引消费者多消费。

 

快递万元吉他报废只赔300元消协称涉嫌霸王条款

 2015-01-0610:

27 来源:

齐鲁晚报 进入维权社区 【大 中 小】

      摘要:

快递公司称这是按行业规定赔的,消协称这涉嫌霸王条款,近日,邢女士通过泰安一家快递公司向外发一把吉他,快递过程中吉他被戳了一个洞,价格上万元的吉他报废了,而快递公司称,根据行业有关规定,没有保价的货物破损后最多赔偿3倍到5倍资费,只能赔300元。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宗国表示,快递企业对于自身赔偿的限制或免除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消费者有权对此提出质疑。

  快递万元吉他报废,只赔300?

  快递公司称这是按行业规定赔的,消协称这涉嫌霸王条款

  近日,邢女士通过泰安一家快递公司向外发一把吉他,快递过程中吉他被戳了一个洞,价格上万元的吉他报废了,而快递公司称,根据行业有关规定,没有保价的货物破损后最多赔偿3倍到5倍资费,只能赔300元。

消协工作人员谈到这一规定时表示,这涉嫌霸王条款。

  窝心经历只因未保价,对方只赔区区300元

  邢女士说,12月10日她通过泰安一家快递公司向上海的一个客户发一把韩国进口的吉他,价值11800元。

之前邢女士一直通过这家快递公司发货,从没出过问题。

因为这把吉他价格较高,发货时她试着问了问快递员,是不是需要保价,“快递员也挺实在,他说帮我邮了这么多次了,不会有问题,没必要花那个钱。

  邮寄出去后,邢女士没几天就接到买家反馈称,吉他损坏了,破了一个洞。

邢女士也只能退款。

拿回吉他后,邢女士发现吉他外很结实的外包装破损,破了拳头大的一个洞,吉他也被打穿,修理吉他的专业人员说已经没法修复只能报废。

邢女士给快递公司客服打电话咨询,客服人员承认在运输过程中有失误。

但谈到赔偿问题时,公司工作人员答复她只能赔偿300元,并表示是最终结果。

邢女士对这样的处理很不满意,但至今也没有其他结果。

  让人为难保价交高额费用,不保出事只赔寥寥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包括申通、国通、顺丰等在内的多家快递公司均规定如果没有支付保价费用,最多赔偿3到5倍邮资,或500元封顶。

而这些规定都印在快递单背面,写完后就被贴在了快递上,消费者很容易忽略。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仅消费者对快递这些规定鲜有知情,一些快递员也坦言不会在市民邮寄时提醒。

快递员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要收发200多个件,如果每个发件都提醒一次不保价、免赔等事宜,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反正都印在快递单子后面了,出了问题有公司担着”。

  而就是知道这一规定的消费者,往往考虑到较贵重的物品保价费用(一般货物价值为3%左右)远远高于邮资,也就不想再花太多的钱保价。

一位刘姓消费者抱怨道,保价费占货物价值的3%,这也太高了,没有多少人肯多花这个钱。

  律师说法未保价快递损失应按合同法赔偿

  各快递公司对于保价物品的赔偿,基本都比较明晰,但对未保价物品的赔偿,却各说各理。

“快递单子上都规定了,就按公司规定执行”,这是多数快递公司的解释。

有快递公司拿出《邮政法》中规定“邮政企业对未保价邮件给予赔偿,最高不超过所收取资费3倍”的内容来解释。

  山东蓝天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对此认为,《邮政法》的规定仅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法中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来执行。

消费者与快递公司属于合同关系,都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

在快递发生损毁等情况后,就适用《合同法》中相关赔偿原则规定,快递公司、物流企业不能以所谓自定合同中的限额来免除更多责任。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宗国表示,快递企业对于自身赔偿的限制或免除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消费者有权对此提出质疑。

 

 案例1

  商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案

  2014年12月8日,消费者包女士在巴巴多芦荟专卖店做美容引起皮肤过敏,要求赔偿遭拒。

经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向消费者赔偿医疗费、交通费2276元,补偿误工费1000元,并退换了剩余的化妆品。

  案例2

  酒店不履行订购承诺案

  2014年3月26日,山东青岛游客肖女士通过拉手网,团购了解放西街某快捷酒店98元住宿券,当肖女士消费时,被告知只能提供原价188元房间入住。

经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酒店负责人亲自向游客道歉,同意肖女士按照98元标准入住1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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