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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粤台经济关系发展研究

Abstract

Thisstatementanalysissincetheearly90'snow2010,this20years,theGuangdong-Taiwaneconomiccooperation,thebasicsituationandstatus,andthenpointedoutthateconomiccooperationbetweenGuangdongandTaiwanbecauseofastrongneedforcomplementarycooperationandtowin-wineconomiccooperation,thepremiseofthedevelopmentofeconomiccooperationbetweentheneedtocombinetheseyearsofeconomiccooperationbetweenGuangdongandTaiwanfoundisproposedtoexpandeconomiccooperationandincreasethedepthoftheeconomiclevelofcooperation,furthercreatingasoundinvestmentenvironmentalmeasures.BythesigningofCEPA,andthefavorableopportunityofcross-straitWTOfoundthattheeconomiccooperationbetweenGuangdongandTaiwanthenewopportunitiesofthefuturedevelopmentofthetwo.

Keyword:

Guangdong-Taiwancooperation,investment,CEPA

 

引言

过去二十多年来,由于特殊的地缘条件和良好的经济基础设施与产业配套条件,粤台两地具有进行经济资源整合和产业结构互补的良好条件,广东也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最集中的省份,台商投资结构演化和粤台经济合作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台资企业的产业配合度不高和台商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提升粤台经济合作水平,既体现了广东拓宽对外经济发展空间的重大战略部署,又提升了粤台国际竞争力乃至成为推动两地发展的必然选择。

1.粤台经济合作的现状

1.1粤台经济合作的前提

目前正是要借助两岸直航三通契机,创新粤台合作方式,推动粤台经济更高层次的合作,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双方努力共同开拓东盟市场,扩展国际竞争市场的空间,形成两地双赢的大好时机。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发展规划纲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标志着珠三角改革发展正式成为国家战略。

规划纲要中强调要提升对台经济合作水平,体现了广东拓宽对外经济发展空间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广东在与台湾乃至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谋求更大发展的一次战略机遇。

因此,必须拓展粤台经济合作的深度与层次,并构建相应的制度基础和重点。

构建推动粤台经济合作的制度基础,是从双方的经济合作论坛中,由双方专家及中介机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共同构建粤台合作制度框架,即专家学者和中介机构起着战略引领和推广的作用,推动企业走向合作、联盟;政府部门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双方合作的主体是企业,主体由市场化来推动。

市场提出需求后,企业借助专家学者及中介搭建平台,依靠政府政策支持,就涉及产业升级的重大专项,以及产业链的建设与完善等方面,进行科技攻关,选准切入点进行多方面、高层次的合作,利用台湾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创建新合作机制,联手推动产业创新,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并由此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成长,促进产业的整合和升级。

切入点是广东的重大战略项目,尤其是涉及产业升级的项目。

鼓励粤东地区利用地缘、人文相通的优势,提升对台经济合作水平。

1.2粤台经济合作的必要性

提升粤台经济合作水平,既体现了广东拓宽对外经济发展空间的重大战略部署,又提升了粤台国际竞争力乃至成为推动两地发展的必然选择。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在广东的投资已经形成产业链,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呈现出投资长期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趋势,台资企业已经成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极为活跃的组成部分,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粤台在制造业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合作的空间日益扩大。

台湾产业本身处于不断的升级过程之中,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强,科技及创新指数位于全球前列,创新平台建设比较完善,以台湾工业研究院为代表所搭建的产业创新平台发挥着牵头和引领的作用。

粤台在产业链与产业创新平台的建设方面,两者具有比较广阔的合作空间。

因此,广东要拓宽对外经济发展的空间,更应考虑与台湾在制造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方面的合作,以推动产业升级,达到共同发展的“双赢”良好局面。

1.3粤台经济合作的基本情况

粤台经济合作二十几年,已成为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二十几年来,广东十分重视对台招商引资工作。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协助办好现有的台资企业。

截止2009年6月底,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65570户,合作企业5804户,独资企业47974户,股份自企业102户。

其中台资企业有11690户,占大约25%。

详情请看下表1。

全省共有台资企业项目16641个,合同利用台资306亿美元,实际利用超过230亿美元。

台资在广东的外来投资中排在港资后面居第二位,为广东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表1截至09年6月台商投资广东企业占总数的百分比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数量

合资企业

合作企业

独资企业

股份自企业

总数

数量

11690

5804

47974

102

65570

台商投资数量

3351

1050

12010

20

11641

台商投资百分比

28%

18%

29%

20%

25%

资料来源:

中国经济网-数据中心整理所得

在广东省投资的台商企业,上、中、下游相关联行业整体配套,产业群聚明显,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群体或产业基地。

目前珠江三角洲已经形成了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带以及数控机床、光学仪器、石化、五金、电器、制鞋、机械制造、三高农业等一批产业配套群体。

如东莞市集中了1300多家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企业,形成了闻名远近的制造基地;中山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婴儿车、高尔夫球头等生产基地。

近年来台资在广东省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尤其迅猛,台湾宏基、广达、大众、神通等各大电脑厂商基本上都在广东省设厂,形成了以IT产业为主,产业链条完整,配套群体强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带。

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市还建有台湾高科技园(区),投资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不断增多,台商投资企业的产业集聚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

同时,在广东省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台商投资企业也开始重视和加强创新研发工作,如富士康等公司在深圳设立了研发中心或科研机构。

粤台两地间的贸易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90年代初期仅有几亿美元,2002年达220亿美元,2009年达到350亿美元。

2.粤台经济合作的机遇和挑战

2.1两岸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中,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其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良好的社会基础设施和迅猛的经济发展势头而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最集中的地区。

据统计,广东省共有台资企业11690家,协议利用台资17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90多亿美元。

在引进台商投资方面,广东与大陆其他省份相比,无论是累计建立台资企业数、累计协议利用台资总额还是实际利用台资总额均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2.1.1两岸入世为台商拓展在大陆的投资提供新机遇

第一、入世将推动台商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科技产业和以商贸、金融、旅游等为代表的服务业在大陆拓展投资,从而加快台商对大陆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式的调整与转型。

近年来,由于台湾岛内投资环境的恶化和资讯电子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的持续大幅下跌,使其资讯电子产业的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营利空间变窄,比较优势渐失,从而被迫将生产制造基地逐渐转移到生产成本更低的深圳和东莞等大陆的东南沿海地区。

广东东莞便有台资的资讯电子企业500多家,年产值数十亿元。

两岸入世后,虽然大陆将会逐步取消台资企业的优惠租税政策,但对台湾高科技企业在大陆的投资仍会继续提供包括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和半成品实行零关税和提供资金融通等优惠待遇。

入世后,大陆将对400多种高科技产品实行零关税,这些产品包括电脑、电讯设备、集成电路等。

随着市场开放和大陆各地竞相实施吸引高科技企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台湾高科技企业将会进一步拓展在大陆的投资。

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广东的深圳、东莞、广州、中山等城市具有发展高科技产业所需要的良好的基础条件、物流设施和配套产业,而台湾资讯电子产业在广东珠江三角洲的投资已形成规模优势。

所以,在入世后的新一轮以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大陆投资热中,广东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仍将是对台湾高科技企业最具吸引力和投资前景最为看好的地区之一。

第二、入世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纺织、服装等出口加工型企业将因关税降低和配额取消而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台资企业大多以出口加工业生产为主,原材料大都从海外采购,产品也绝大部分销往海外市场,关税成为生产成本的重要构成因素。

入世后,关税将大幅降低,平均关税从目前的20.6%降为9.44%,增值税税基扩大,增值税征收方式逐步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税率也将从目前的17%逐步降低到10%。

关税和增值税的大幅降低将有助于出口加工型企业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长期以来,台商在大陆投资生产的纺织品、服装和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产品,虽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因受进口配额的严格限制,无法大量打入国际市场。

入世后,我国将逐步取消纺织品、服装等产品的出口配额,使此类产品可以畅通无阻地大量进入国际市场,这极有利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出口加工型企业进一步开拓欧美市场,扩宽销售空间,增加市场份额。

第三、入世后,大陆取消外资企业产品的内销比例限制和改善企业经营自主权将有利于台资企业灵活经营和增加对大陆市场的占有率。

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在申请复关和入世的过程中,已对传统的经济贸易体制进行转型,但因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其经济贸易体制仍然存在许多与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不相符的政策,如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出口值要占总产值50%以上;对合资企业产品有“国产化率”的要求等。

过去在大陆设厂的台商,在拓展大陆市场时,往往受到内销比例的限制,使许多质量好且在大陆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台资企业产品无法在大陆市场大量销售。

为使大陆关于“三资企业”的相关法律尽快符合世贸组织规范,尽快与国际接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外资企业法修正案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对原有法规中不符合世贸组织规范、有违自由贸易原则的有关法律条款作了大幅修正。

这将大大有利于台商扩大内销能力,占领大陆内销市场,也将促进更多的外销型台资企业转向内销型投资,更多地采用大陆本地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产品在大陆市场就地销售。

2.1.2入世后广东在全国引进台资中的优势地位将面临严峻挑战

入世将为台商在大陆投资提供许多新的市场机会,而广东也仍将是新一轮台商投资热的热点地区之一。

但因入世后大陆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目前广东在投资软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未来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首选地将是上海和江苏等地,广东在全国引进台商投资中的优势地位将面临挑战。

第一、入世后,由于大陆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变化,为有效挤占大陆市场和更接近大陆内地的原材料、零配件供应地,台商在大陆的投资会更多地流向江浙地区,从而使广东在引进台资方面的传统优势地位面临挑战。

入世后大陆将取消内销比例限制,使台资企业产品在大陆市场销售具有更优越的条件,台资企业的产品也会从原来以出口外销为主转向更多地在大陆市场销售。

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然在产品出口外销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但在拓展内销市场,靠近原材料供应地和零部件、半成品配套供应等方面则不如长江三角洲地区方便与就近。

尽管到目前为止,台商在广东投资的绝对数仍在全国各省市中居于领先地位,但台商在大陆投资的相对增长幅度,上海、江苏已远远超过广东而成为大陆各省市中台商投资增长最快的地区,广东在大陆各省市中引进台商投资的优势地位已面临挑战。

第二、由于广东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成本的提高,目前以劳动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为主的台商在广东投资,将面临投资结构转型和投资方式转化的新问题。

首先,入世后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广东,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与升级,对劳动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企业的准入限制将会更加严格;其次,由于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影响,特别是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工资、地价的大幅上扬,使目前已在广东投资的大量台资劳动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企业也面临一个升级、转型或转移投资的现实课题;再次,入世后对外资企业实施无差别国民待遇,三资企业原来享受的优惠政策将逐步取消,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的压力加重,那些产值高、利润薄的劳动密集型大进大出企业(如生产服装、鞋帽等低附加值产品的企业),原来在珠江三角洲投资是靠优惠租税政策以及廉价土地(包括水、电、税收、行政规费等方面的优惠)而获得生存和发展的企业,取消优惠政策后由于生产成本的提高和社会政策环境的变化,其生存与发展将会受到较大影响而被迫转移到大陆的“欠发达地区”投资。

客观而言,在过去的20年中,广东以优越的地缘条件和良好的经济基础设施而成为大陆各省市中引进台商投资最多的地区,但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随着台商、外商投资的大量增加,其在投资软环境即投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投资管理、投资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首先,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大部分是新兴城市,政策环境较为宽松,政策的灵活性和弹性较大,但也因此造成守法不彻底、执法不认真的问题,社会政策环境不稳定,人为因素过多,台商融资困难,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象严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等。

其次,由于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投资的台商、外商企业数量高于其他地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造成珠江三角洲地区在港口拥挤、设备老化、人员编制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也相当突出。

再次,珠江三角洲地区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其体制创新、全面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更迫切,法制环境、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等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也更为突出。

因为旧的政策法规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管理体制和法制环境又尚未有效建立,因而这种脱节和失序的现象也更为突出。

最后,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然交通、通讯等投资硬环境的改善较快,但与之配套的投资软环境建设滞后,与投资环境硬件建设相配套的软件建设跟不上步伐。

因此,入世后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引进台资方面的地缘优势会减弱,而在投资管理和投资服务等投资软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会显得更为突出和尖税。

这表明,广东的投融资体制和社会政策环境已进入深层次改革并使之真正与国际接轨的关健时期。

如果不及时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以妥善处理,将会成为新世纪制约粤台经济关系发展的瓶颈因素。

2.2《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签署

广东是大陆的对台经贸大省,广东对台贸易历年占两岸贸易总额达45%左右,广东引进台资占大陆全国台湾投资总额的1/3。

而香港因为特殊的地缘条件和良好的经济基础设施,长期以来在粤台经济关系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CEPA即“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署和实施,促进了内地特别是珠三角与港澳地区的经济融合,提升了包括港澳在内整个大珠三角地区的经济竞争力,为台湾业者利用CEPA平台增加对香港投资,并以香港公司身份加快拓展珠三角地区服务贸易投资及以“借壳”或并购的方式,进入内地的金融市场提供了历史性契机。

2.2.1CEPA-粤台合作的新机遇

第一、CEPA将吸引台商增加对香港投资,并以“港产品”身份享受“零关税”待遇进入珠江三角洲地区。

CEPA中一项引人注目的政策,是港产品输入内地享受“零关税”优惠。

而作为自由贸易港的香港,享有任何货物输港都免征关税且自由进出的政策条件,故在香港设立高附加值加工企业,输入原材料在港进行生产或进行半加工,以“港产品”名义进入珠三角,即可享有CEPA的“零关税”待遇。

第二、促进台湾服务业以CEPA为平台加快进入珠三角地区。

按照CEPA1和CEPA2的规定,大陆将对香港先于WTO承诺,提早开放银行、保险、物流、通信、会展、法律、会计、广告等26个行业,并降低相应的准入门槛,部分行业还允许以独资形式进入内地市场,这些优势政策使港资公司获得了到内地特别是毗邻的广东珠三角地区拓展服务业的先机,也为台湾服务业以CEPA为平台加快投资广东创造良好机遇。

第三、CEPA将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大珠三角的区域竞争力和对台商投资吸引力。

香港与内地签订“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使香港与珠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也为香港以珠三角为腹地进一步发挥香港的区域营运中心和商贸服务平台的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

CEPA最突显的作用,是可以使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真正完全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联通,形成统一大市场,从而为粤港澳“大珠三角”的经济整合和优势互补建立起一个经济上完全无阻隔的大平台。

2.2.2利用香港作为粤台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

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台湾当局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相继开放大陆探亲、通商和投资活动,广东作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内地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成为对台贸易发展最快和台商投资最集中的省份。

但由于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交往坚持“间接、渐进和单向”的限制性政策,使粤台两地的经贸往来、资金调度和人员交流只能以港澳等第三地为中介间接进行,香港以其毗邻广东的独特地缘条件、发达的航空、航海港口设施与配套完善的金融、商贸、仓储与专业服务功能而成为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扮演着粤台间接贸易的中转港、资金调度中心、两地货物运输与人员交往中转枢纽和专业服务基地等功能作用。

第一、香港是粤台两地间接贸易的主要中转港。

作为国际重要航运中心和华南地区贸易中转枢纽港的香港,地处东亚大陆海岸线中部,位于南亚与东北亚航线要冲,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和良好的航运设施。

第二、台商投资广东的中介和桥梁。

台商群体约30万人。

由于台湾当局将台商对大陆投资严格界定在“直接不许,间接合法”的政策框架上,台商在广东投资约85%以上都是以香港为中介进行的。

第三、粤台两地经济往来的资金调度中心和资金筹集渠道。

在两岸还没有实现真正全面“三通”的情况下,由于两岸资金流动不便,从事两岸投资、贸易活动的台商有需要把资金从台湾汇至香港再转到大陆。

不过,这种状况已大为改善。

第四、珠江三角洲台商投资的专业服务基地。

香港是大量专业人才及专业服务公司的基地,香港的专业服务公司和人才,如金融、会计、法律、广告及市场研究、管理顾问、程序设计和商业培训等一直在内地十分活跃。

香港还是台湾服务业投资的主要目的地。

第五、海峡两岸和粤台两地货物运输与人员交往的主要中转枢纽。

香港是国际海、空航运转运中心,也是两岸货物运输和人员往来的主要中转港。

3.粤台经济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总体上看,粤台经济合作发展二十几年来,双方贸易额快速增长,台商投资热持续升温,但两地合作仍存在不足之处。

3.1资本流向始终以台对粤的单向为主

粤台经济合作二十多年来,一直主要是广东引进台商投资,广东对台的进口量远远大于出口量,出口量只是进口量的大约10%。

两地却很少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合作。

一直以来,广东都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台商的投资。

但从资本流向的角度来看,绝大部分是台湾的资本流向广东。

其实,广东也需大力支持本地企业走向全国乃至全球,培植一批以利用外部市场和资源为主的跨国公司。

当然产业外移也需同时防止出现产业空洞化,这就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推动本地产业不断推陈出新、让企业植根于广东而轻身走天下等。

3.2广东的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

“招商引台”措施保守,电力不足、治安恶化和招工难等问题有待改善。

珠江三角洲各市对台商投资基本上是采取等客上门、愿者上钩的消极态度,宣传推介活动也做得不够。

特别是由于广东经济膨胀过快,法制建设、社会治安、专业服务发展等配套条件没有及时跟上,使广东的投资硬环境虽然不错,但电力不足、治安恶化和招工难等问题却比较突出,造成珠三角对台商投资吸引力下降和一部分台资企业外迁和流失。

3.3台商投资产业链配合度不高

台商投资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带动作用和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度不理想。

虽然从广东长期和总体经济发展情况看,台商投资既促进了传统产业内部结构的改善,也为一些新兴产业建立起初步基础并作出了贡献。

但台商大多数仅是将生产过程最终的组装工序移至广东,台商主要投资产业技术层次较低的装配型加工业,主要是在各种优惠政策刺激下大量使用廉价土地、劳力、能源和原料,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广东本已短缺的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状况。

相当一批台资企业在珠三角地区从事原料药、化工和塑料制品的生产,环境污染严重。

台商大多从事“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型投资,这种投资使本地产业得不到有效带动,当地仅是从中获取少量工缴费收入,不但对当地经济的实际带动作用不明显,而且对广东本地企业的出口配额挤占严重。

3.4其他地区的招商引资对粤构成威胁

随着长江三角洲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力度以及台商为抢占内销市场而均衡投资布局,广东省引进台资工作面临更多的竞争。

台商在广东投资发展势头放缓,广东台资占全国的比重持续下降。

虽然目前广东省台资企业数仍为全国第一,广东1万6千多家,江苏省约1万家,但是合同金额已与江苏省持平,都接近230亿美元。

在近年来,广东引进台资占全国的比重已持续下降。

4.加强粤台两地经济合作的策略

4.1加大投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竞争焦点。

面对国内和国际的激烈竞争。

广东应该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关于进一步优化广东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良好的人文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活环境。

加快推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

重点推进降低收费、减轻投资成本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对各地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检查督促,重点要降低水电、土地、路桥及社会管理等收费标准,努力营造低成本经营环境,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第二、是注重减少审批环节,推进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全省审批程序公开化、办事时限化、批文规范化。

第三、是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改善通关环境,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是做好宣传服务工作,深入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要,主动上门为企业贴身做好服务。

重视对现有各类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

推动项目向园区集中,使园区成为吸引外资、吸收台资的主要载体。

抓好现有台商投资区、工业科技园区等,鼓励和推动实力强、影响大的台湾大公司进行成片开发,建厂引资。

突出推介园区的规划、产业布局、配套条件、成本控制、服务体系及措施等。

重点抓好南沙经济开发区、松山湖开发区、大亚湾开发区等中心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对外招商工作。

4.2加强企业信息平台建设,拓展两地信息交流渠道

第一、是要建立台资企业资信网,统一纳入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通过对台资企业信用记录和跟踪,建立台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增加台资企业信息透明度,保证金融机构对有贷款需求的台资企业的资信评估和贷款“三查”。

同时,通过资信网建设,通过网上公布不守信企业,健全打击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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