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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环境保护局

成都市武侯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区主体功能区划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查处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会同组织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协调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区级相关部门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全区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工程监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6、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政府提出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放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负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督察全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区委、区政府环保重大决策的情况。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实施:

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量,预计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0.991吨、氨氮0.014吨、二氧化硫3.687吨、氮氧化物1.98吨,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次,由局领导带队,全局所有干部分为7个巡查小组,定岗、定人包片对全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共下达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通知66份。

共处理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投诉502件,办理政协委员涉气提案1件。

辖区空气质量显著改善,1-10月,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5%和9.4%。

3、水环境综合整治协调推进: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率100%;组织编制《成都市武侯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11期《武侯区跨界扣缴河道水质简报》,将河道的水质情况、成因分析和工作建议呈送区委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并获得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9次,建立水质监测预警预测机制,使我区今年水质断面扣缴金额同比去年下降75万元。

4、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有序展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主要领导多次作重要批示,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动员会并召集安排部署专题会议4次,区环保局先后赴河南、广西及兄弟区县考察学习,编撰《武侯环保督察动态》3期,我区自查整改工作全面铺开;已起草我区环保工作职责分工,待市级职责分工确定后,区环保局将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5、各项环保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划分环境监管426个网格单元,网格员426名,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覆盖;全年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230余件;设点宣传并发放各类环保资料13000余份,向全区发放各种环保手袋6000份;开展廉洁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创建,资料归卷后目前正作为唯一代表“成都市区市县单位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单位接收省级考核验收。

;2016年区环保局共处罚环境违法行为30起,处罚金额达到112万余元;全区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925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以满分100分和五城区并列第一的成绩通过成都市“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由市局推荐上报省厅评定。

二、部门概况

武侯区环境保护局为政府行政机构,部门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武侯区环境监测站)。

全系统目前共有在编在职人员46人,其中:

局机关14人,监察大队19人,监测站13人。

另合同工9人,退休人员11人。

2016年我单位局机关调出1人,退休1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调出1人;环境监测站公招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全局收入合计1430.2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39.2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监测站人员增加,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430.24万元,占100%,增加139.2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监测站人员增加,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2016年全局支出合计1430.2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39.2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

基本支出1161.89万元,占81.24%,增加214.7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监测站人员增加,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项目支出268.35万元,占18.76%,减少75.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三环路内燃煤补贴减少、单位缩减项目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30.2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数增加139.2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监测站人员增加,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9.20万元,增长10.78%,主要变动原因为监测站人员增加,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9万元,占11.20%;

节能环保支出1190.37万元,占83.2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占0.07%;

住房保障支出78.68万元,占5.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16年决算数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6年决算数2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7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5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行政运行:

2016年决算数7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

2016年决算数1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20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4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2016年决算数10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2016年决算数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

2016年决算数4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4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

2016年决算数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决算数7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8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14.7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监测站人员增加,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位需补缴在编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

人员经费1054.2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63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2万元,下降30.2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2万元,下降30.2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8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核定车辆编制9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9辆,其中局本级7辆,监测站2年。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2万元。

主要用于全局保障总量减排、应急处置、大气、水、噪声、核辐射等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工作以及环境执法、监测等工作的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7万元,比2015年增加32.38万元,增长69.20%,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并增加在编人员交通补贴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8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办公设备及软件更换、车辆保险纳入定点采购。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万元。

主要用于购买台式电脑、购买正版办公软件、车辆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局公有车辆9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

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实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不能保护管理事务方面工作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

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指出(项):

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检查专项(项):

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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