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秀西路北侧拆迁地块围墙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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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秀西路北侧拆迁地块围墙工程
钟秀西路北侧拆迁地块围墙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
时间:
二○一七年四月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钟秀西路北侧拆迁地块围墙工程
1.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贰个标段,具体内容:
南通港社区钟秀西路北侧(节制闸新村27号楼西侧)经八路及河道周边拆迁地块建造围墙,长约160米。
技术要求: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临时围墙(空斗墙)搭建均要求不得低于2.10米,5米设一墩,石灰砌砖,外面一层紫金灰粉刷,顶上加盖(斜压顶)。
1.3工程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辖区内
1.4计划工期:
2017年4月,施工总日期为7日历天
1.5质量标准:
合格。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范围
南通港社区钟秀西路北侧(节制闸新村27号楼西侧)经八路及河道周边拆迁地块建造围墙,长约160米。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承包方式:
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
2、工程报价方式:
本工程按工程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不变。
3、本工程总工期:
中标后7日历天。
每逾期一天,处罚款2000元/天。
4、技术要求: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临时围墙(空斗墙)搭建均要求不得低于2.10米,5米设一墩,石灰砌砖,外面一层紫金灰粉刷,顶上加盖(斜压顶)。
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对施工范围内原有的道路、绿化等实施保护,做到文明施工。
如因承包人原因施工造成道路、绿化等的损坏,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原样恢复,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费用。
6、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元/米。
凡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并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要求:
1、必须符合验收规范、设计要求及现场交底要求。
2、中标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统一管理。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及时向招标方提供施工资料,以便收集归纳存档。
4、现场施工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如发现施工过程中野蛮作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承包人直接收取2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同时已完工程量按60%进行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
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在施工中要服从招标方的管理,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部分或全部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三、现场勘察
3.1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
3.2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合同范围内的地面以上的垃圾、杂土及道路结构层拆除、清运由中标单位负责,已拆除建筑物的遗留物(包括地面以上及地下基础)、未拆除的场地、地坪、道路由中标单位负责拆除及弃运,数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计算,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2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3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引起的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澄清的,请于2017年4月17日17时前以书面疑问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4月18日17时前予以回复。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投标报价
7.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投标综合单价中已包含:
①所有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措施项目费、检测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国家相关规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即作为一个完整的工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
②投标人已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含人工的政策性调整),结算时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③施工临时水、电已接至现场,接水、电费用及施工所用的水、电费均包含在总报价中。
④垂直运输费、临时设施及相关措施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之中。
⑤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完成本项工程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且一并列入投标报价中。
八、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8.1资格审查资料包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8.2商务标包括内容:
(1)投标函(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第二章);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详见第二章);
(4)投标报价表(详见第二章);
(5)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二章)。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的废标的后果。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五楼502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五楼502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两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2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必须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资料”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0.3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10.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人必须于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票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帐户名: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开户行:
农商行任港支行,帐号:
320602*********0010642),用途为:
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
投标单位名称。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其他任何形式概不接受。
特别提醒:
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1.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11.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须交齐履约担保金及中标差额保证金,否则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11.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1放弃中标项目的;
11.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4.3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5条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11.4.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2.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2.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招标控制价的;
1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2.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十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综合单价不变。
若后期因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工程量变化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四、费用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符合档案要求的资料后,付合同价的90%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扣留工程总价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支付。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由税务部门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以上付款时间均在财政资金到账后一周内付清。
(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约定工程量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
)
十五、评标办法
16.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工期和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仅提供复印件)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
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②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备注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16.2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有相同报价的情况,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6.3有效报价是指低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的视为无效报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0元/米(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每米)。
16.4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七、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设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其中4%质量保证金、3%的安全施工保证金、2%工期保证金、1%的资料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齐。
履约保证金在按期完工,并通过专项验收合格,且无安全质量事故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
联系人:
张先生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条款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该证明无效。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
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该证明无效。
三、投标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的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月日
四、投标报价表
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综合单价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
工期
质量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综合单价分析表
综合单价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主材费、加工制作费、安装费、辅材费、措施费、运输费、上下力资、税、利润等,各投标人自行列表分析。
六、诚信承诺书
:
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3、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方承诺: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合同条款
甲方: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
乙方:
工程名称,经招标,中标,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范围(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
南通港社区钟秀西路北侧(节制闸新村27号楼西侧)经八路及河道周边拆迁地块建造围墙,长约160米。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承包方式:
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
2、技术要求: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临时围墙(空斗墙)搭建均要求不得低于2.10米,5米设一墩,石灰砌砖,外面一层紫金灰粉刷,顶上加盖(斜压顶)。
3、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对施工范围内原有的道路、绿化等实施保护,做到文明施工。
如因承包人原因施工造成道路、绿化的损坏,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原样恢复,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费用。
4、必须符合验收规范、设计要求及现场交底要求。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资料,以便收集归纳存档。
7、现场施工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如发现施工过程中野蛮作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直接收取2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已完工程量按60%进行结算。
8、施工前需将施工人员的施工资质,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名称、综合单价、数量及总价
序号
品名
工程量
(暂定)
综合单价
(元/米)
小计
1
2
合计:
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
注:
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措施项目费、检测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国家相关规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即作为一个完整的工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
2、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综合单价不变。
(2)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符合档案要求的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扣留工程总价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支付。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由税务部门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以上付款时间均在财政资金到账后一周内付清。
(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约定工程量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
)
三、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在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部分或全部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四、工期要求:
中标后7日历天。
每逾期一天,处罚款2000元/天。
五、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其中4%质量保证金、3%的安全施工保证金、2%工期保证金、1%的资料保证金),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不计息退还。
六、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单位名称:
(盖章)承包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