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苏历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真题及解析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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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苏历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真题及解析部分

 

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试卷A类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1项,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

本大题共有2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持大会正式会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大会主席团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大会秘书长

【答案】B。

《宪法》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7.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承担法律责任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B.法律责任是实施法律制裁的根据

C.违法行为并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

D.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是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之一

【答案】A。

父母抚养孩子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接受法律制裁。

8.行政执法机关遇到地方政府规章与公安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正确的做法是

A.直接适用地方政府规章

B.直接适用公安部规章

C.可选择适用地方政府规章或公安部规章

D.应就如何适用的问题提请国务院裁决

【答案】D。

《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9.依据《人民调解法》,下列关于人民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

B.人民调解是仲裁及诉讼的前置程序

C.人民调解可以适当收取一定费用

D.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D。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多选题部分

25.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答案】AB。

《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6.在一起“民告官”案中,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省国土厅违法行政,但国土厅却以会议决定的形式否定了已生效的判决。

该省国土厅的做法违反的宪法规定有

A.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C.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D.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答案】AB。

《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CD答非所问,所以不选。

27.在下列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的起诉有

A.李某诉行政监察机关对其作出的撤职处分的决定

B.王某诉县政府动用专项资金扩建办公大楼的决定

C.张某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但提出了正当理由的

D.张某诉劳动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答案】AB。

A是内部行政行为,只可以提起申诉。

县政府动用专项资金扩建办公大楼的决定对王某不产生影响,王某无相应的诉权。

CD两项法院均应该受理。

28.甲因失恋,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中伤。

乙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D.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D。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没有疑义。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应选D项。

29.依据《反垄断法》,国家对一些行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实施监管和调控。

这些行业有

A.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

B.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

C.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

D.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行业

【答案】ABC。

《反垄断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案例分析题部分

(一)

甲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乙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前供应100台空调给乙公司,总货款50万元,由甲公司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费;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定金10万元,收货后2天内支付余款。

当年4月初,甲公司听说乙公司已经“空壳”,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将乙公司的资金划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并以其个人名义投资注册了丙服装有限公司。

为防止交货后不能得到余款,甲公司将该批空调以总价45万元卖给了另一家公司。

2010年6月,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

41.对甲公司没有如期向乙公司供货的事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构成违约B.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

C.构成预期违约D.行使单方解除权不构成违约

【答案】A。

只是听说,没有确切证据就不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构成违约。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2.若乙公司刘某的行为属实,该行为属于

A.公司转投资B.公司再投资C.虚假出资D.抽逃出资

【答案】D。

本题简单。

43.若乙公司刘某的行为属实,甲公司因此决定不予供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B.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发出中止履行合同的通知

C.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发出终止履行合同的通知

D.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发出任何通知

【答案】B。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4.下列对乙公司交付的l0万元定金的处理,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返还5万元B.甲公司应当返还10万元

C.甲公司应当返还20万元D.甲公司无须返还

【答案】C。

违约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45.综观本案,人们从中吸取的最主要教训是

A.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的原则B.民事权利滥用应当禁止

C.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相应的程序规范D.民事权利保护应当有法可依

【答案】C。

2010年10月,某区村民陈某夫妇擅自搭建四十余平方米的建筑,用于开设小卖部。

区城管中队得知后,既没有交由规划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也没有通知陈某夫妇自拆,就于2010年12月6日直接将陈某夫妇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陈某夫妇不服,找到城管中队质疑:

为什么村里有许多人违法搭建,却只拆除他们家的?

城管队员李某表示,拆除他们家违章建筑是因为有人举报,如果心里不平衡,也可以举报别人家。

于是,陈某实名举报了其他九户人家违章搭建。

不久,当其他住户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时,村里人从城管队员李某处获知,陈某是举报人。

为此,村里人都对陈某夫妇表示不满,甚至扬言要找他们家麻烦。

陈某夫妇在巨大精神压力之下,不敢回家,只能借住在外。

46.陈某的举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A.行使宪法规定的检举权B.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

C.行使宪法规定的控告权D.行使宪法规定的建议权

【答案】B。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据此ACD项错误。

47.关于城管队员李某泄露陈某举报信息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行为是依法进行的信息公开行为

B.该行为侵犯了举报人的人格尊严

C.该行为违反了有关保密的法律规定

D.该行为属李某个人行为,与城管部门无关

【答案】BC。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等。

城管队员对于举报人的情况,不可以随意公开。

48.陈某夫妇受到区城管中队强拆行为侵犯的权利有

A.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B.财产权

C.陈述、申辩等程序权利D.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答案】BC。

虽是违章建筑,但由于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所以该强拆侵犯了陈某夫妇的财产权,另外针对城管中队的行政强制行为,相对人是有陈述和申辩等程序权利的。

新颁布生效的《行政强制法》中有明文规定。

49.关于陈某夫妇因举报信息被泄露而遭受的精神损害,正确的说法有

A.侵权行为发生在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后,国家应予赔偿

B.侵权行为发生在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前,国家无需赔偿

C.只要侵权行为已造成夫妇俩的精神损害,国家就应予赔偿

D.侵权行为并未造成夫妇俩身体伤害,国家无需赔偿

【答案】D。

本题有一定难度,详见《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50.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

A.一切违法行政行为都应予以追究B.行政执法应平等对待所有的公民

C.违法行政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大威胁D.行政活动不得越权和违反法定程序

【答案】BCD。

A项和本题无关。

 

某市一栋大楼起火,导致11位正在施工的农民工遇难,20余位农民工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经市政府批复后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

建设单位甲公司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又将装修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丁公司(为丙公司的分公司)等多家公司,丁公司又将分包工程交给王某组建的施工队负责施工,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王某施工队的两名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丁公司在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经查,丁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合同约定:

“装修工程由王某施工队负责施工,装修材料由丁公司提供;丁公司向王某提供劳务费共400万元;施工人员工伤概由王某负责,施工人员工资由王某支付。

”另查明,王某累计拖欠遇难和受伤的农民工工资达60余万元。

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分别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

【法条链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51.关于“施工人员工伤概由王某负责”这一约定的效力,正确的认定有

A.该约定有效B.该约定无效

C.该约定违法,可以撤销D.该约定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答案】B。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2.关于遇难农民工家属和受伤的农民工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正确的说法有

A.不能获得,因为农民工不是丁公司的职工

B.可以获得,因为农民工是劳动者

C.不能获得,因为农民工只与王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D.可以获得,因为农民工与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答案】D。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据此,这些农民工实际上属于公司员工,在受伤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53.事故中死者家属和受伤农民工对王某一直拖欠工资一事,可以寻求的法律救济有

A.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丁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B.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丙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C.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丙公司或丁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答案】ABD。

丁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为方便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丁公司也可以作为被告。

D答案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54.市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所作出的批复,在性质上属于

A.行政确认B.行政许可C.内部行政审批D.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D。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该批复是对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后的一种行政确认,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55.行政执法机关针对丙公司的分公司即丁公司的违法行为,正确的做法有

A.只能处罚丁公司,不能处罚丙公司B.只能处罚丙公司,不能处罚丁公司

C.既要处罚丙公司,又要处罚丁公司D.在丙公司、丁公司中择一处罚

【答案】D。

丙公司和丁公司其实是一个主体,所以只能选择其一进行处罚,这其实也体现了公平原则。

 

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试卷B类

答题说明:

本试卷第1~60题为客观题,请在客观题答题卡作答。

第六大题材料处理题为主观题,请在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有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4.北京市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中心城区合并调整为新的东城、西城两个区。

有权审批该行政区划调整的是

A.全国人大B.国务院

C.北京市政府D.北京市人大

【解析】B。

《宪法》第89条国务院的职权规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5.“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公民享有平等权的宪法依据,也是国家机关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对少数民族不实行独生子女政策

B.国家免除农民的农业税

C.某地高中招生政策对赞助者子女给予加分优惠

D.交警大队为了缓解某地的交通拥堵而限制货车进入

【解析】C。

6.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的处罚种类是

A.剥夺公民文化活动自由B.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C.吊销许可证或执照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解析】D。

见《行政处罚法》第11条。

7、甲将旧机动车卖给乙,双方货款两清,但未办理变更登记,乙驾车时撞伤丙,应负全责,保险赔偿尚有不足。

对不足部分的赔偿,应当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A.由甲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C.由甲、乙各承担一半赔偿责任D.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B。

见《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8.姜某是大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是执行董事,严某是总经理。

下列关于该公司法人资格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姜某是法人B.肖某是法人C.严某是法人D.公司是法人

【解析】D

9.“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这一法律条文表述的是

A.法律原则B.法律规则C.法律概念D.法律宗旨

【解析】A。

法律原则是指法中所存在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有10小题,每小题1.2分,共12分。

25.根据《宪法》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作为征收理由的“公共利益”有

A.某公立学校教学楼的建设B.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C.某商业银行办公楼的建设D.政府规划的小商品批发城的建设

【解析】AB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6.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有

A.行政机关允许公务员停薪留职从事营利性活动

B.任免机关可以批准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公务员提前退休第八十八条

C.某行政机关将曾因犯罪受过罚金处罚的王某录用为公务员第二十四条

D.某行政机关将正在产假期内的女性公务员李某予以辞退第八十四条

【解析】CD

27.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正确的有

A.食品安全标准是推荐执行的标准

B.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C.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任何生产企业不允许再制定企业标准

【解析】BC见《食品安全法》第十九、二十四、二十五条。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

(一)为单项选择题,请在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1项;

(二)(三)为不定项选择题,即每小题至少有1项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本大题共有15小题,每小题1.2分,共18分。

(一)

翁甲是富锦生化有限公司(简称“富锦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在工作中经过长期试验研究,发明了畜用消毒剂。

该成果由富锦公司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后,投入生产销售“畜乐”畜用消毒剂,市场销路很好。

翁甲认为自己是发明人,公司不应当擅自申请专利,因此与公司产生纠纷。

三合化学制品厂(简称“三合厂”)见该产品有利可图,便开始生产由翁甲提供配方的畜用消毒剂,其产品采用“畜安”畜用消毒剂名称,以“三合”牌未注册商标销售。

同时,三合厂印制了两干多份说明书,随产品分发,并向全国有关单位邮寄了数百份。

说明书称:

“目前市场上有假冒的畜用消毒剂销售,伪品改头换面,以所谓畜乐畜用消毒剂之名出观,不仅质量差,而且对人畜都有害,欺骗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专利权人翁甲的专利权及我厂的专利使用权,实属违法行为……”三合厂的宣传给富锦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了不良影响,一些客户纷纷与之终止履行供货合同。

为此,富锦公司以三合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至起诉时,富锦公司申请的专利未获批准。

36.翁甲发明的畜用消毒剂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

A.翁甲B.富锦公司

C.翁甲和富锦公司D.三合厂

【解析】B《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翁甲发明“畜乐”消毒剂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富锦公司。

37.对三合厂使用畜用消毒剂配方技术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构成对翁甲的专利侵权

B.构成对富锦公司的专利侵权

C.在该专利申请公布后,富锦公司可要求三合厂支付适当费用

D.该技术是翁甲的发明创造,三合厂不构成侵权

【解析】C。

《专利法》第13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申请公布后到专利被授权前这一段时间,在专利法上被称为“临时保护期”,富锦公司可以要求在此期间使用该发明创造的三合厂支付适当费用。

但是此时富锦公司并未取得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尚未获得授权),因此,三合厂的行为不构成对富锦公司的专利侵权。

38.依据《商标法》,对三合厂使用“三合”牌末注册商标的行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法,且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B.合法,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不合法,不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销售商品

D.不合法,该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

【解析】B。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使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即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根据《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注册。

如果企业不需要或者暂时不打算取得商标专用权,则可以不注册。

未注册的商标允许使用,但使用人没有专用权,不能禁止他人使用。

39.分析三合厂印制并散发的说明书,可以认定三合厂构成违法,但不包括

A.构成假冒专利B.构成垄断经营C.构成虚假宣传D.构成商誉诋毁

【解析】B

40.富锦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应当确定为

A.专利权侵权纠纷B.商标权侵权纠纷

C.不正当竞争纠纷D.名称权侵权纠纷

【解析】C

(二)

2010年10月,江厦市公用事业局所属客管处就本市新增的300个出租车营运证的申请资格作出规定:

“申请人仅限于本市的22个私营出租车公司,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

在对所有出租车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后,江厦市客管处将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

随后,针对本市出租车营运证期限不统一、出租车私营与个体经营并存的“混乱”现象,江厦市客管处根据市政府指示,出台了《江厦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

“本市所有出租车营运证期限统一调整为6年;原来属于个体经营的出租车营运证全部由客管处收回,并全部授予乙出租车公司,原个体经营者可以带车继续挂靠乙出租车公司经营,接受乙出租车公司的管理。

41.下列有关出租车营运许可性质和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许可B.属于公共资源的配置许可

C.属于有期限的许可D.属于“赋予特定权利”的许可

【解析】ABCD

42.本案中,江厦市客管处将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里的“法定程序”是指

A.听证程序B.书面审查程序

C.考试程序D.招标、拍卖等竞争程序

【解析】A。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出租车的营运许可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准入许可,应当举行听证。

江夏市客管处将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的行为没有经过法定的听证程序,A选项正确。

43.本案中,出租车营运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并未修改或者废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江厦市客管处要变更出租车营运证的期限,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出租车营运许可所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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