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260555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48.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docx

合浦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实施《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和《北海市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根据《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推动合浦教育跨越发展的决定》,特制定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引,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普通高中教育突破发展工程、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教育扶贫富民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以下简称“七大工程”),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效增加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服务扶贫富民能力,把合浦打造成为广西教育强县,为开创合浦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新局面、与北海市同步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2014-2017年,实施七大工程,全县总投入资金10.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和学校投入约10亿元,预计拉动社会资金投入3200万元,新建迁建8所以上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条件,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扶贫富民、服务产业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激活社会办学活力。

到2017年,在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三高于三基本两提升一率先”目标。

即:

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分别达到75%、95%、89%,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基本消除“大班额”和“大通铺”现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广西教育强县和人力资源强县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全面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化学校布局,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5.225亿元,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计划,开展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新建学校3所,改扩建一批学校,配备桌椅、图书、实验仪器、信息化设备、运动场、音体美设施、生活设施等,推进每一所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

(二)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突破发展工程。

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800万元,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8所,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合浦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三)实施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

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攻坚成果,扩大办学规模,创新办学模式,加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改革项目,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5900万元,预计拉动社会资金投入200万元,把合浦中职校建设成“特色鲜明、多元立交、产教融合、适应需求、充满活力”新型中等职业学校,建成产教深度融合、职教普教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四)实施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工程。

推动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改变“公办少,民办弱,城镇挤,农村缺,入园难”的状况,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4900万元,预计拉动社会资金投入3000万元,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县城幼儿园建设,新建、迁建公办幼儿园5所,实现“一乡(镇)一园”,通过综合奖补、贴息等方式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建设,缓解“入园难”问题。

(五)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针对当前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信息技术应用缺乏的问题,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7930万元,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及以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以创新数字化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提升师生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快信息化基础环境和优质资源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应用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为保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六)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的问题。

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1.2亿元,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幼儿教师扩充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改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大中职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七)实施教育扶贫富民工程。

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计划,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1.47亿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年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万人次,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对农村新增劳动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职业教育技能培养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优势,以充分就业、优质就业促进扶贫富民。

四、实施步骤

2014年前:

编制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各部门、各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将七大工程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推进七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经费投入、完成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

2014年至2017年10月:

县政府落实资金、建设用地等重大建设要素,全面实施七大工程各项目建设。

各部门、各学校要及时推广经验,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按计划推进工程实施。

每年11月25日前,各部门提交工程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县政府汇总上报市政府,接受市政府检查评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015年11月,迎接市政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

2017年底:

县政府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接受市政府总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教育局、编委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广电局、科技局、卫生局、文体新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审计局、旅游局、环保局、地震局、农业局、气象局、水利局、地税局、扶贫办、残联、人防办、民政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

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及其七大工程具体实施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动计划及其七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等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的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校舍建设项目在报建、建设过程中继续执行校安工程优惠政策,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基础上可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

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建设的城镇市政建设配套费,公益性办学需要购置的土地和办理土地证等,属自治区及市县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政策要求给予减免。

县教育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七大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优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牵头组织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协助规划部门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县城和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七大工程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编委办与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非实名制编制管理,探索在普通高中推行核定部分非实名制编制用人制度。

县发改局负责将七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自治区、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增加经费供给总量,督促落实教育七大工程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加强政策指导,支持教育主管部门抓好各级学校岗位设置及聘后管理工作,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增加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资激励机制。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教育用地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校用地;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

县国土局负责指导做好教育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按分级保障教育用地的原则给予优先落实,加快审查报批、土地供应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用地的置换等工作。

县工信局、科技局、广电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审计局、旅游局、环保局、地震局、气象局、文体新局、水利局、农业局、地税局、扶贫办、残联、人防办、民政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七大工程建设工作。

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将七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任务。

(三)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七大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入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把落实七大工程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考核、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顺利落实。

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结果。

(四)强化监督,营造氛围。

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七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各部门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共同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2.普通高中教育突破发展工程

3.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

4.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工程

5.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6.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7.教育扶贫富民工程

8.2014—2017年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七大重点工程投入计划表

9.2014—2017年合浦县新建学校(幼儿园)汇总表

10.2014—2017年合浦县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七大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

 

公开方式:

公开

抄送:

县委部门、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

人民团体,区、市驻县单位。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2日印发

附件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一、工作目标

2014—2017年,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5.225亿元,新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3所,改扩建一批学校,努力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力争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基本消除“大通铺”现象。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效破解择校难题。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为实现全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均衡配置办学资源。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根据《合浦县教育布局调整规划》(2011—2025)》,重点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以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计划、《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解决义务教育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三年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发〔2014〕4号)为抓手,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解决城镇“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消除“大通铺”现象。

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地区倾斜。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对农村学校尤其是边远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给予倾斜,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严禁挪用、挤占或变相挪用、挤占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发挥人员编制最大使用效益;建立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构建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联动培训体系,分级规划,分层分类培训,着重培训农村教师、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增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大力推进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加大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倾斜;调整中、高级教师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人社局)

(三)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

逐步推行县域内学区化办学,建立健全学区制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在部分农村试行学区(片区)本校或分校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学区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鼓励建立学校联盟,发挥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城区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采取组建集团、实行托管、结对子等方式,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外活动,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实践教育,探索与校外活动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文体新局、文物局、科技局、各义务教育学校)

(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的关爱服务体系,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创新关爱模式;重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落实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在普通学校开办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随班就读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

加大统筹力度,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

做好孤儿教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城乡适龄孤儿进入寄宿生活设施完善的学校就读。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妇联、扶贫办、残联、团县委、各义务教育学校)

(五)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名单。

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支持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

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加快建设与国家、自治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对接的电子学籍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县教育部门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状况提供支持。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具体实施单位:

各义务教育学校)

(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创建特色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要求,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具体实施单位: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三、重点项目

1.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和附属设施建设,建设校舍9.5万平方米和附属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6亿元。

2.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建设校舍22万平方米和附属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6亿元。

(1)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

新建、改扩建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购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并因地制宜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2)改善学校生活设施。

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食堂或伙房满足学生就餐需要,厕所有足够厕位。

(3)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采取新建、迁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改造,逐步消除大班额。

(4)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

3.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投入资金25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合浦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推进工作统筹指导、部署推动、评估验收。

各学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制定规划方案。

根据《合浦县教育布局调整规划》(2011—2025)》,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方案,落实项目学校以及每所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内容、规模和投入,明确保障措施和时间要求;修改完善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三)明确责任。

按照北海市与县签订的加快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跨越发展的责任状,明确目标和任务,履行本级政府职责。

(四)落实资金,启动建设。

将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项目资金纳入预算,想方设法筹措地方投入资金。

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尽快开工建设。

(五)开展中期检查。

2015年底,结合自治区、北海市召开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场会,认真总结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通报各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部署2016—2017年工作。

对各乡镇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工作进行中期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帮助各乡镇学校解决问题。

(六)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工作。

自2014年底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配合自治区对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加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促进城乡、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统筹中央、自治区义务教育相关建设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消除“超大班额”、“大通铺”、C级危房项目和薄弱学校建设,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

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部门、各乡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1

2014—2017年合浦县新建小学任务分解表

单位:

合浦县

小计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廉州镇

2

1

1

 

附表2

2014—2017年合浦县新建初中任务分解表

单位:

合浦县

小计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县城

1

1

 

附件2

普通高中教育突破发展工程

 

一、工作目标

2014—2017年,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800万元,改扩建普通高中8所,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有效破解当前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不足、规模偏小、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改扩建普通高中8所。

实施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800万元,支持8所学校改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增添高中课改必需的设施设备,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按“一校一室”建设通用技术实验室,缓解现有教学资源硬件不足的问题。

适度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

(二)大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

要做好县域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总体规划,强化统筹指导,分类推进。

教研部门要指导学校推进特色课程建设,为学校特色发展搭建交流平台,推介特色成果,促进经验共享。

普通高中学校要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的核心任务,探索确立具体的特色项目,实现特色办学具体化。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具体实施单位:

各高中)

(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开齐开足课程。

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创新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具体实施单位:

各高中)

(四)财政奖补吸引社会力量办学。

争取自治区、市政府财政奖补的形式投入资金,支持社会力量、优质学校到我县举办普通高中。

(组织实施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项目规划。

2014年10月前,各学校根据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突出问题,完成学校建设2014—2017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学校以及每一所学校建设的内容、规模和投入,明确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和落实的时间要求,报县教育局审核。

(二)落实资金,启动建设。

县财政部门要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划拨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学校及时自筹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尽快开工建设。

(三)开展项目中期评估。

2015年底,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建设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和不足,通报建设进度,部署2016—2017年学校建设工作。

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按照北海市统一部署进行。

(四)做好项目评估验收。

每年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由项目学校自查,报县教育局审查备案。

2017年底,我县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体检查验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投入经费。

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发展所需资金。

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