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护林防火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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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护林防火员管理制度
XX镇护林防火员管理制度1
xx镇林业工作站护林防火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护林队伍管理,增强护林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使护林队伍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护林员应在镇林业工作站的指导下,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完成岗位职责和林业工作站临时分配的任务。
2、护林员应坚持巡山护林,确保所管辖范围内山场植被完好率达95%以上,坚决制此乱砍滥伐林木和乱征滥占林地行为,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及时上报镇林业工作站。
林政管理、护林防火管辖责任区:
XXXXXXX(本项10分,记分方法见考核日志)
3、护林员应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大野外用火处罚力度,坚决控制森林火警(灾)的发生。
(本项10分,记分方法见考核日志)
4、本村护林员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灾)应及时向上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其他村护林员接扑火通知后,要迅速赶到火灾地点参加扑救,对无故不参加扑火的护林员,除严肃批评外,每次罚款100元。
5、加大护林防火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积极支持配合镇林业工作站对涉林案件的查处,按政策规定征收好各类林业规费。
二、考勤及其他制度
1、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规定每月的农历二十日为全镇护林员例会学习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凡是无故缺席一次例会(学习)的扣发工资30元。
2、护林员须保证每月巡山或参与其他与林业相关的工作20天以上,(该项10分,记分方法见考核日志)
3、奖伐措施:
护林员须保证每月巡山时间达到20天以上,保证管护山场范围内无乱砍乱伐现彖,植被完好率95%以上,年度内未发生森林火警(灾),并及时完成林业工作站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即护林员每月考核站考核达58分以上,除发给全年护林工资,可享受林业局年终奖励工资。
满50分低于58分者不享受林业局奖励工资。
低于48者视为不称职护林员,下一年度不再续聘,终止其护林员资格。
4、护林员应协调处理与当地村委会的关系。
积极支持配合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凡是护林员所在村委会考核分低于25分者不称职护林员。
下一年度不再续聘,终止其护林员资格。
本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执行。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号
XX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1
xx镇机关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镇政府机关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把办公室建设成“忠诚、团结、务实、高效”的战斗集体,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奖优罚劣,特制定《白鹤镇机关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追求目标:
思想境界高(工作追求卓越、事业追求成功、人生实现价值),政治敏锐强(讲政治、讲规矩),工作作风实(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团结风气正(讲团结、顾大局),整体形彖好,满意程度高(上级满意、领导满意、部门基层群众满意)。
第三条基本原则:
干部实行线上工作与驻点工作相结合,工作任务与工作业绩相结合,责权利紧密挂钩,严格实行制度管人,鼓励争先创优。
第四条全体机关干部素质要求和行为规范是:
1、端正两个工作态度。
视小为大,视常为圣,视平为要;动脑干事,用心干事。
2、发扬三种精神。
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
3、塑造七个方面的品性。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坚韧不拔,认真执着;坚持原贝IJ,公道正派;遵规守时,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第五条全体干部要严肃政治、工作、廉政和保密四条纪律,坚持做到“十严禁”:
1、上班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2、生活作风严禁自由散漫;
3、工作任务严禁拖拉打折;
4、工作责任严禁相互推诿;
5、公款公物严禁贪污挪用;
6、待人接物严禁态度傲慢;
7、干部考勤严禁旷工误工;
8、政治学习严禁流于形式;
9、办理公务严禁索拿卡要;
10、进村入户严禁封官许愿
第二章制度规定
第六条规范学习制度
1、年初制定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次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每周五为干部集中学习日,月末两天为干部自学日,遇特殊情况
顺延,全年学习保证48日以上。
2、学习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
同时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等知识,提高干部素质和办事能力。
3、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专家授课,全体干部轮流授课,点评互动的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做到每次学习有准备、有笔记、有心得体会。
4、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否则,视为旷工。
旷工三次以上,取消当年度评先表优资格。
5、坚决服从上级调训,被指派外出学习的干部,必须按时学习,做到学有所获。
第七条规范考勤制度
1、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2、严格考勤制度,办公室及后勤人员月出勤不得少于24天,驻村干部进村不得少于20天。
3、实行请销假制度。
有事请假,必须先写出请假条,并有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存查。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字;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值班领导签字;3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签字。
班子成员请假需由主要领导批准。
假期满后,要及时进行销假。
4、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因故延误的,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回单位后,及时销假或补办请假条手续。
如不销假或不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一律视为旷工。
第八条规范值班制度
1、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连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视为失误);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办,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必须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使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并继续处理(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2、坚持双休日、节假日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其他特别防护期要24小时值班。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并通知办公室,报领导批准。
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值班时间为:
晚5:
30—次日早8:
30,双休日为早8:
30—次日早8:
30,特别是正常上班时间确保不断档、来电必接。
5、凡发现在上班时间在公共场所打牌、赌博、打球等视为旷工。
6、镇成立考核组对全镇脱产干部上下班、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达3次以上擅自离岗者进行通报,并以此作为确定不合格公务员重要依据。
第九条规范卫生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保证责任区范围内的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责任区的大扫除。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后必须搞好办公室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室外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件摆放有序。
3、注意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纸屑、烟头,不准放养家畜家禽。
办公大楼卫生要求做到地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丝、桌椅、门窗、灯具、电扇无灰尘、卫生责任区无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枯枝乱叶和乱倒乱扔等现象。
4、搞好个人卫生,保持衣着整洁,注意个人仪表。
第十条规范公文办理制度
1、规范公文运转流程。
上级所有来电、来文、来函一律由党政办统一签收,统一分流处理。
具体分流处理程序是:
1上级来文、传真电报。
值班领导一书记、镇长一分管领导-经办人。
根据以上领导签署的明确意见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
领导。
2下级(镇直单位、各村)上报的请示、报告。
分管领导一值班领导一书记、镇长。
3本级出台的文件由党政办负责把关、送审、编号,校对、缮印、分发、存档。
党委文件:
分管领导f党政办主任f值班领导一党委书记签发;
党委办公室文件:
分管领导一党政办主任一值班领导签发;
党委、政府联合行文的文件:
分管领导一党政办主任一值班领导f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
“两办”联合行文的文件:
分管领导f党政办主任f值班领导签发。
2、打印费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需镇政府核销的由党政办登记,其他单位工作行文,由其他单位核销。
3、对上级来文来电,由党政办登记后,送值班领导阅批,再按文件内容送分管领导阅批(必须主要领导批示的,再送主要领导阅批,按主要领导批示送承办领导)党政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交给有关部门落实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文件传阅办理后及时归档,归档后的文件借阅,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5、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要单位介绍信,按内容经分
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条规范会议管理制度
1、镇党委、政府召开大型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到人,并做好会前筹备(形成一套会议程序),会中服务(会场清洁、茶水等),会中记录等。
2、建立会议审批制度。
各办公室需要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召开村主要干部和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经主要领导审定;召开单位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审批;召开机关办公室主任和机关干部会议,由值班领导审定;各表彰会、庆典活动等经主要领导审批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规范保密工作制度
1、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办公室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不得乱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
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
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
2、加强公章管理。
党委、政府及两办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加盖公章要坚持审批制度,做好登记。
携带外出时要经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交接签字。
除文件外,凡需加盖公章,必须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可使用;凡需加盖各办公室印章的,由分管领导把关,各办公室负责登记;关于人事调整、干部任免、材料等要盖章者,要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规范公务招待审批制度
1、接待工作一律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所有接待按领导审定的单项接待方案实施。
因公接待需就餐的,经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批准后,一律在机关内部食堂就餐。
2、实行对口接待,部门来人由部门报值班领导安排,办公室开派餐单,写清楚来客人员及陪同人员。
3、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即在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特殊情况需多人陪餐的由在家主要领导确定。
4、后勤客餐费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人员将餐单交值班领导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予以结算。
5、为节省开支,原则上不在县城及外地宴请客人,确需招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并在指定单位就餐,由陪餐领导签单,注明接待事由。
第十四条规范公务车管理制度
1、确保领导工作用车,努力做到优质服务。
2、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经常维修养护,保证行车安全,车辆卫生,特别是上班时间做好随时岀车的准备。
3、车辆的较大维修、年检由司机写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在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后连同发票和材料清单、单项修理工时费等资料一并报党政办审核,值班领导签字后核销。
4、用车实行派车制,司机要服从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
主要领导之外的用车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五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财务管理坚持“保证工作需要,注重勤俭节约”的原则,严守财政纪律,严格审批权限,增收节支,量入为出。
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坚决杜绝贪污、挪用、坐支等现象发生。
2、实行办公经费和客餐限额制度。
办公室办公经费每月包干10000元,后勤客餐每月10000元,由值班领导严格把关,签字入账,超支不补,(包括水电费、车修燃料费、电话费、打印费、办公用品等)烟酒茶和其他大宗物品购置及其他非办公经费开支,由办公室写书面申请,报书记、镇长审批方可购买,其费用另行列支。
3、所有开支须坚持事先报告请示制度,1000元以下的开支须镇长同意,1000元以上由书记和镇长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经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
4、坚持一月一台帐,一季一结算制度,所有发票必须在当月28日前入账,办公室每月最后一天扎好帐,每季度最后一天结算,发票入账确无现金结算的,由办公室负责财务的人员打出欠条,适时结算。
书记、镇长每月审查一次账目,一季度在班子会上通报一次。
5、建立和完善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由党政办负责,做到账物相符。
一般设备800元以上、专项设备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都要列为固定资产予以登记。
配给各办的办公桌椅、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等由各办负责日常管理,责任到人,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办公用品购置要建立登记台帐,并建立领发登记制度。
固定资产的借用要办理手续,借时检查,还时验收,损坏由借用人修复,遗失按折旧后赔偿。
职工调出或离退休时,应退还公共物品。
第三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各办全体机关干部执行,镇直单位干部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